关于填报2016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各参展代表团(单位):
为确保2016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刊博会)成功举办,根据刊博会组委会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各参展代表团(单位)需向刊博会组委会履行安全承诺,签订安全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参展代表团(单位)按照刊博会执委会提供的安全责任书样表,复印后组织填写(一式两份),也可在本届刊博会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www.qkblh.com ),并由各代表团(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的公章,于9月16日前传真给刊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安保组。未反馈安全责任书的代表团(单位)视为已承诺。
二、请各参展代表团(单位)务必认真履行安全承诺,切实加以落实,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安全责任书传真电话:027一68892542 联系人:范佶18607105273
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组委会
2016年6月24日
刊博会组委会:
本代表团(单位)在参加本届刊博会期间,承诺如下:
一、确保参展期间的所有出版物符合国家法律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规定,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出版物经审读符合本届刊博会参展要求。
二、在本届刊博会期间我团(单位)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治安、安全法律、法规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有关消防、安全、治安规定;保证不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展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爱护展馆消防安全设施。
本代表团团长(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理责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发生任何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事故。
三、在刊博会期间,我团(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设计和装修展位,遵守刊博会参(布)展规定,服从指挥和安排,不影响展会参(布)展秩序。
四、保证本团(单位)所有参展人员在本届刊博会期间,不发生任何违背治安管理和影响大会正常秩序的行为,管好本单位人、财、物,不发生丢失与被盗案件。
本团(单位)展位和参展人员发生上述问题,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责任人(签):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责任人(签):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关于填报2015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
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各参展代表团(单位):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为确保2015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刊博会”)成功举办,根据刊博会组委会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各参展代表团(单位)需向刊博会组委会履行安全承诺,签订安全责任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参展代表团(单位)按照刊博会执委会提供的安全责任书样表,复印后组织填写(一式两份),也可在本届刊博会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www. qkblh. com ),并由各代表团(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承诺单位的公章后,于9月6日前邮寄给刊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安保组。未反馈安全责任书的代表团(单位)视为已承诺。
二、请各参展代表团(单位)务必认真履行安全承诺,切实加以落实,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安全责任书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鹏路39号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刊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安保组收) 邮编:430077
联系人:张卫敏
联系电话:027-68892541 13871259808
附件:2015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安全责任书(下载)
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组委会
2015年6月20日
2015年6月20日
附件:
2015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安全责任书
刊博会组委会:
本代表团(参展单位)在参加本届刊博会期间,承诺如下:
一、确保参展期间的所有出版物符合国家法律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规定,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出版物经审读符合本届刊博会参展要求。
二、在本届刊博会期间我团(单位)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治安、安全法律、法规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有关消防、安全、治安规定;保证不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展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爱护展馆消防安全设施。本代表团团长(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理责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发生任何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事故。
三、在刊博会期间,我团(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设计和装修展位,遵守刊博会参(布)展规定,服从指挥和安排,不影响展会参(布)展秩序。
四、保证本团(单位)所有参展人员在本届刊博会期间,不发生任何违背治安管理和影响大会正常秩序的行为,管好本单位人、财、物,不发生丢失与被盗案件。
本团(单位)展位和参展人员发生上述问题,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责任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刊博会组委会:
本代表团(单位)在参加本届刊博会期间,承诺如下:
一、确保参展期间的所有出版物符合国家法律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规定,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出版物必须经审读符合本届刊博会参展要求。
二、在本届刊博会期间我团(单位)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治安、安全法律、法规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有关消防、安全、治安规定;保证不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展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爱护展馆消防安全设施。本代表团团长(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理责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发生任何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事故。
三、在刊博会期间,我团(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设计和装修展位,遵守刊博会参(布)展规定,服从指挥和安排,不影响展会参(布)展秩序。
四、保证本团(单位)所有参展人员在本届刊博会期间,不发生任何违背治安管理和影响大会正常秩序的行为,管好本单位人、财、物,不发生丢失与被盗案件。
本团(单位)展位和参展人员发生上述问题,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责任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本代表团(单位)在参加本届刊博会期间,承诺如下:
一、确保参展期间的所有出版物符合国家法律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规定,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出版物必须经审读符合本届刊博会参展要求。
二、在本届刊博会期间我团(单位)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治安、安全法律、法规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有关消防、安全、治安规定;保证不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展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爱护展馆消防安全设施。本代表团团长(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理责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发生任何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事故。
三、在刊博会期间,我团(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设计和装修展位,遵守刊博会参(布)展规定,服从指挥和安排,不影响展会参(布)展秩序。
四、保证本团(单位)所有参展人员在本届刊博会期间,不发生任何违背治安管理和影响大会正常秩序的行为,管好本单位人、财、物,不发生丢失与被盗案件。
本团(单位)展位和参展人员发生上述问题,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责任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展馆安全管理规定
1.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制定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与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大会安全。
(2)全体与会人员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白觉遵守大会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不参与非法活动,提高警惕,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从布展之日起,所有进馆人员须将证件挂在胸前,服从和配合保卫人员检查。不准将证件转借他人和带无证人员进馆,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各单位加强对所属人员安全防火教育,做到防火工作人人皆知,白觉遵守,确保安全。
2.展台样品摆放管理规定
(1)妥善保管好展台样品和个人随身物品。每天闭馆前,要将贵重展台样品存放展柜和保险柜内或采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和管理,参展单位应严格按照展会开放时问看守展台,以确保展台展品安全。对于展会开放期问因无人看守展台而造成的展品丢失,应由参展单位白行负责。
(2)剧毒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物品严禁携带进入展馆。
(3)筹展期问使用的展台样品包装箱、纸屑等杂物务必在大会开幕前及时清理出馆外,严禁将其存放在展位内、柜顶或展位板壁背后,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全馆禁止吸烟
刊博会展馆内(包括办公室、大厅、会议室、展位、仓库、走廊通道、天桥、楼(电)梯前室、咖啡室等地禁止吸烟。违者将视情节参照《消防法》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吊扣或没收证件、通报批评、清出馆外等处罚。对外商违章吸烟者,进行批评教育,屡劝不改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施工及装修用材、用料使用管理规定
(1)展馆内不得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纸、树皮、泡沫、芦苇、可燃板、可燃地毯、布料和模板等物品作装修和装饰用料。
(2)所有装修和装饰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5.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转
(1)各参展代表应白觉爱护展馆内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转。
(2)消防栓和灭火器材前1. 5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严禁阻挡、圈占、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3)馆内装修构架(含展品、灯箱等)须与天花保持1米以上的净空,无天花的展馆应离设备层0. 5米,所有展位及装修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顶,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和白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功能正常发挥。
6.施工和布展使用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规定
(1)选用的电气材料和设施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2)配电开关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3)穿过人行地面、地毯和暗敷设在装修内的电线须穿管(金属管,难燃塑料管)保护。
(4)金属保护管和金属构件须做电器跨接,并做安全接地。
(5)各电气回路必须有专用保护地线,并与凡可能接触漏电的金属物件相连。
(6)筒灯、石英灯要有石棉垫防护;广告灯箱、灯柱内须留有对流的散热孔,灯具整流器和触发器须选用消防部门检验合格产品。
(7)使用大功率发热灯具应加装防护罩(如40W以上碘钨灯)、禁止使用300W以上的大功率灯具。
(8)展位用电,须如实办理申请手续。不得随意接入展厅的电箱和插座上。不允许利用天花悬挂灯具和电线。
(9)各参展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注意爱护展馆的电器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打开、拆撬,不准乱拉乱接。
7.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严禁私白乱拉乱接,电源插座须严格在所允许的最大容量300W内使用,不得插接超出允许容量的电器设备,严禁白带插座板串接使用,违者大会将视为对安全供电构成隐患而予以查处;大会配置安装于展位上的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参展单位不得随意拆除或移位,更不能带出展馆。
(2)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3)各搭建施工单位进场布展前应按用电负荷申请电源点,施工完毕,经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
(4)各展位安装的电器产品,其电线应使用有公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应有检验证书或标识)的单根导线并套金属管或难燃套管敷设,按用电要求做好接地体的跨接;地毯下的电线不得有接口;敷设在过道地面的电线,必须加以保护;不得使用双绞线(花线)、铅芯线等。
(5)广告牌、灯箱、灯柱内须留有对流的散热孔,日光等镇流器应采用消防科研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或检验合格的电了产品。
(6)各展位的筒灯、射灯、石英灯等灯具的安装须与展品、装饰物等保持30Cm以上的距离,并应加接线盒,电线不准外露。
(7)展馆各展位不准使用电水壶、电炉、电烫斗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8)重点展区和白行搭建展位、中心展台等,须有专职电工留馆值班。
8.认真做好闭馆前的清场工作
(1)刊博会每天闭馆前,各参展代表应积极配合保卫人员做好清场工作。
(2)清场的主要内容有:①展位内的可燃杂物、火种和其它灾害隐患;②切断本展位的电源;③保管好贵重物品。
9.积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1)根据国家相关通知要求,制定相应方案,相关设施和设备要进行定期消毒与通风。
(2)建立完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提醒参展单位及参观人员出现发热、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主动到展馆医疗服务点或医院进行检查,展馆需在2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展会期问就餐管理规定
为确保展会期问组委会、参展单位、参观采购人员就餐的卫生与安全,请在展馆指定的快餐供应处就餐,切勿到小摊小贩处购买,以保证食品安全。
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参展安全须知
凡在本中心参展的单位和个人,请遵守本中心如下管理规定:
1.无票、无证人员不得进入展览区域。
2.禁止违规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展区。
3.展区内严禁吸烟,违者对其处罚人民币50元。
4.不得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参展单位要按消防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5.认清疏散出口标志,遇有紧急情况按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撤离。
6.参展单位进场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不得在大厅内施工、搭建或拼装;不得改变展厅地面、墙面、门窗或其它建筑结构;不得在展厅任何部位和展板或展具上钉钉子、钻孔、烧灼、用有色笔涂画或扭螺丝;不得损坏展位内的各项配置如展桌、展椅、射灯等;特装、标摊异型高度低于场地限高,不得损坏消防喷淋系统。
7.严禁在展厅内外建筑物、地面、展板、展具等设施上使用胶水、双面胶、泡沫胶等粘性物质粘贴图案、广告、文字或宣传品,特殊情况必须粘贴的,须先缴纳清理费押金后方能进行,展览结束清理干净后退还押金。
8.未经保卫科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不得使用花线布展。
9.不得擅自在展位内外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标准展位内220伏电源插座使用负荷不得超过1千瓦,使用照明灯具功率不得超过60瓦);需安装水、动力电、使用空压机的参展单位需到现场服务处办理相关手续,严禁私自接驳电源,违者取消用电资格。
10.不得擅自拆改展位,若需要拆改的参展单位需先申请,并到现场服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11.参展单位的展品不得超出本展位范围;不准私自拼展位、出售展位。
12未经允许,不得在自身展位外的公共场所派发、悬挂、摆放宣传品。
13参展单位的音响设备,其播放声音不得超过60分贝。
14.谢绝外带盒饭进入展馆。
15.以上条款如有违反者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馆内正常开馆时间8:30-17:30,其余时间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