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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评价结果权威性影响因素分析


——以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为中心

2015-11-26 来源:《中国出版》 臧莉娟

  [摘 要] 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的内涵非常丰富,涉及期刊内容评价和期刊形式评价,其评价结果权威性受到评价目的、评价客体、评价主体等主要因素的影响。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尚处于探索阶段相对应,期刊评价在评价目的、评价客体、评价主体方面也存在一定偏差,期刊评价为评价而评价,将期刊简单视为论文之集合,图书情报类专业评价机构越位主导期刊评价。通过剖析存在的这些问题指出,提升期刊评价结果权威性,期刊评价的目的界定为促进期刊发展而评价,现阶段更应该以评价促转型、以评价促发展;期刊评价客体是作为学术传播媒介的学术期刊;评价主体是多元评价主体,尤其强调学术共同体、读者、编辑同行作为评价主体的回归。

  [关键词] 期刊评价 传播媒介 学术评价

  我国学术期刊评价结果受到学术链条上几乎所有人的关注,尽管越来越多的评价机构加入期刊评价队伍,期刊评价研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参与,但期刊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却饱受质疑。那么,期刊评价结果权威性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呢?南京大学叶继元教授2010年正式提出“全评价”体系框架,指出任何一个评价体系,至少涉及评价目的、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标准及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制度。结合这一体系框架,这六大要素都会影响期刊评价结果的权威性。现有研究中,涉及期刊评价标准及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制度的较多,有关评价目的、评价主体、评价客体的探讨相对较少。但是问题仅仅出在评价标准及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制度上吗?如果我们调整了评价方法,完善了评价指标,改进了评价制度,就能消除对期刊评价权威性的质疑,使期刊评价朝着更明朗的方向发展吗?事情远没这么简单,想单纯通过技术主义路径来真正解决学术期刊评价问题是不可能的,这种方式“没有注意到中国社会转型期特殊的学术生产方式与科学范式对学术评价深层次的、根本性的影响。” [1]我国有不同于欧美国家的特殊社会历史背景和国情,而且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学术发展程度、学术生产方式、学术体制都与西方国家不同,这些对于承载学术研究成果的学术期刊来说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脱离国情,脱离自身的社会历史背景而直接照搬、移植西方的期刊评价方式势必造成水土不服。基于此,本文尝试从较少受到关注的评价目的、评价客体、评价主体这三方面来分析,对于已经得到较多关注和研究的评价标准及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制度本文不再做过多分析。

  一、评价目的:为评价而评价,还是为发展而评价?

  评价目的规定、制约和导引着整个评价的方向和具体做法。目前许多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因为评价目的不明。[2]不同的评价目的决定选择什么样的评价主体,评价客体如何分类,采取何种评价方法、标准和指标,匿名还是具名、是否需要申诉、复议等评价制度。[3]我们开展期刊评价工作必须明确评价目的,评价目的不对或不明确会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1.评价目的混淆影响评价结果权威性

  现有期刊评价结果权威性受到质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期刊评价目的混淆。从原始目的的角度来说,图书情报界开展期刊评价主要是为图书馆购买、收藏期刊提供参考,为读者查找、借阅期刊提供帮助;期刊管理部门开展期刊评价目的在于通过评比促进期刊发展,实现优胜劣汰;高校等学术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是为了“以刊评文”“以刊评人”,并非是真正要对期刊进行评价。这些目的原本无可厚非,如果通过采取不同手段,产生不同评价结果,用于帮助促进工作,也是极具价值的。但目前这三类评价并不是完全结合自身需要各自独立开展,而是将不同评价目的混淆在了一起,最终以专业图书情报类评价机构定量评价为主产生了所谓的“核心期刊”。“核心期刊”评价过程中,期刊评价出现了偏向,评价目的被扭曲,期刊评价更像是为了评价而评价,为了产生一个从上到下的排列顺序,为了给学术评价提供一个量表,而不是基于为学术期刊自身的发展而评价。用期刊评价代替学术评价是一种评价错位,最终导致了期刊评价异化现象,评价结果被泛化使用、无限使用,严重干扰了学术期刊的正常和健康发展秩序,也对我国学术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2.让期刊评价回归原始目的

  期刊评价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本文认为,应该站在促进期刊发展的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让期刊评价回归原始目的,而不为其赋予更多的价值判断,简单地说,期刊评价的目的就是评价学术期刊质量。期刊评价的本来意义就在于通过评价这一方式,规范学术期刊办刊行为,鉴别学术期刊的不同贡献,评价学术期刊的进展状况,以期达到提高和激发办刊者积极性,促进学术期刊质量提升,推动期刊发展和学术发展的目的。评价目的的纯洁性才会带来评价结果的价值性和权威性,因此本文倡导严格区分期刊评价和学术评价,期刊评价是对作为学术论文出版、传播平台的学术期刊质量的整体观照,学术评价是对学术研究成果水平高低的科学认识。只有保持学术期刊评价目的的纯洁性才会带来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社会发展到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不同的特点,学术生产亦如此。与之相对应,不同阶段学术期刊评价目的也略有不同。“科学引文索引”产生于西方社会拥有相对稳定学术分工体制和科学研究范式的20世纪60年代,其应用的前提是基于共同的“科学的”学术生产范式,在这个前提之下,才能假设引用者与被引用文献之间存在着相似的或相关的观点、思路、方法,从而可以通过学术论文之间的引证和被引证关系,揭示人类科学知识积累的脉络,发现科研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1]当下我们还处于社会转型期,许多学科处于初创时期,学术分工体制和科学研究范式还不够稳定,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并不具备西方量化评价学术的基本条件。

  3. 以评价促转型,以评价促发展

  和欧美国家学术期刊基本以专业期刊为主不同,目前我国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综合性刊物占很大比例,“全、小、散、弱”的现状备受诟病,导致千刊一面,缺乏个性。叶继元指出,“学术期刊结构不合理,重复和缺漏同时存在。这主要表现在:哲学社科综合性期刊太多,专科领域的期刊相对不够,而许多跨学科、较专领域的期刊没有或太少。”[4]李频将其归纳为“结构性冗余与结构性缺失同时并存”,[5]因此就出现了一个中国特色的期刊评价怪现象,在期刊分类评价过程中,高校综合学报被归为一大类开展评价。越来越多的学者指出,走专业期刊发展方向是我国学术期刊的未来趋势。仲伟民认为,“从学术界的实际情况来看,专业刊比综合刊更符合学术发展的内在需要。”[6]朱剑在勾勒学术新媒体的特征时认为,“为改变巨量信息聚合而导致的无序状态,学术期刊将以新的形式呈现,那就是学科或问题边界清晰、组合灵活的个性化期刊,并形成有序组合的期刊体系。”[7]张幼文也指出,“从面对互联网挑战的角度,也认为专业刊在满足读者需求方面比综合刊更具优势。”[8]

  但是,如何实现由综合性期刊向专业化期刊的转变呢?2011年中国知网首页开辟专区呈现的中国高校系列专业期刊是一个积极有效的尝试,中国高校系列专业期刊打破原来的高校学报编辑部界限,重新排列组合,并以专业期刊的形式呈现给读者。但是如果我们仅仅通过学术期刊依靠自身积极性和主动性来推动综合性期刊向专业期刊的转变是很难的,因此本文倡导通过期刊评价来促进这一转变。笔者以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学术期刊评价有着特殊的评价目的。这个评价目的就是以评价促转型、以评价促发展,逐步淘汰一部分弱、小的综合性学术期刊,鼓励期刊转型,循序渐进地朝着专业期刊的方向发展。在这种评价目的的指导下,在设置评价指标以及采用评价方法的时候都应有所倾向。学习先进评价理念,引进先进评价技术固然需要,但不同实际情况、不同阶段的期刊评价理应有与之匹配的期刊评价目的,而不是一味照搬西方,这种照搬往往会水土不服。在“以评价促转型、以评价促发展”这一评价目的的指导下来开展期刊评价,会保证学术期刊评价的纯洁性,将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区分开来,进而提升期刊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二、评价客体:学术期刊是论文之集合,还是学术传播媒介

  学术期刊评价,评价的是什么?即如何界定学术期刊评价的客体,也是影响期刊评价结果权威性的重要因素。表面上看,期刊评价的客体当然是学术期刊,但长期以来,论文评价、学术评价、期刊评价被混在一起,不分彼此,甚至有人认为,这三者之间画了等号:期刊评价=论文评价=学术评价。虽然说,这三种评价都离不开对学术研究的主要成果形式——论文的评价,但在它们之间画等号欠妥当,每一种评价都有不同的评价客体和评价标准。

  1. 不同的评价有不同的评价客体

  论文评价的客体是论文,评价的是论文的学术质量,论文发表在何种刊物和它的学术质量并不完全挂钩,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论文并非篇篇精品,发表在普通刊物上的论文也并非学术质量就不高;学术评价一般针对学术机构和学者,其评价客体是学术机构和学者的学术水平高低,同样的,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数量多并不代表其学术水平就高,学术机构和学者的学术评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仅仅通过发表论文的数量和刊物层次来判定是不够的;学术期刊评价的客体是学术期刊,学术期刊是一种“期刊”,一种特殊的期刊,是“刊载学术论文的期刊”。期刊评价的客体因此涉及期刊的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除了评价其内容——学术论文外,其形式——栏目设置与编排、编校及印刷质量、装帧设计、整体风格特色等也是应然评价客体。遗憾的是,现行的期刊评价体系更为关注评价学术期刊的内容,而忽略学术期刊的形式。此外,主编、编辑的学术品位、策划意识、编辑理念等也没有受到重视。

  2. 学术期刊是一种学术传播媒介

  数字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传统的学术期刊出版模式和传播模式。“从工业文明时代基于印刷复制技术的学术期刊编辑出版方式,转变、演化到信息时代基于数字传播技术的学术期刊传播方式。前者以学术期刊‘物’的生产组织为核心,学术期刊和学术出版机构是标志性存在;后者尽管也伴随着出版物的生产但不再具有核心地位,而以学术信息的生产组织、加工传播为核心,其标志性存在物是虚拟社区中的大型数据库、大型传播平台等”。[9]“期刊文本变化的更显著特征是,在工业文明时代,论文依附于期刊同步同向地整体传播,而在信息时代的数据库传播中,论文脱离学术期刊而以‘篇’的形态独立传播。”[9]关于中国知网等大型期刊数据库割裂期刊的完整性,化解期刊的整体性存在问题已有不少业界人士给予关注并表示担忧,学术期刊评价过程同样存在类似问题。期刊仅仅被视作一篇篇论文的简单集合,只关注单篇论文的相关数据,并累积、计算而形成期刊的定量评价指标,主要通过这些定量数据来判定期刊质量。我们要说,学术期刊首先是期刊,只是它是一种特殊的期刊,它刊载的是学术论文,这是学术期刊最基本的特征。但随着期刊评价结果的“无限”使用,人们逐渐淡忘了这一点,或者说故意忽略了这一点。这种情况误导并诱使部分学术期刊在选择稿件时注重短平快,忽视栏目设置,淡化整体风格,一味追求能够带来“高回报”的学术论文。对于期刊而言,如果表面上每一篇论文都是所谓的“好论文”,但栏目编排混乱,仅仅是论文的堆砌,没有自己的风格特色,那么,从期刊作为传播媒介的角度来看,也不是一本好期刊。每一本优秀的学术期刊都应该有自己与众不同、独特的风格,这种风格是主编、编辑甚至是几代编辑部成员共同努力、日积月累才形成的。理想状态是:每一本优秀的学术期刊背后都有相对固定的作者群、读者群,论文通过学术期刊得以传播,学术期刊是作者和读者之间的桥梁,作者、读者通过学术期刊得到有效交流,并在沟通中促进彼此的学术成长。但当下的学术态势却是学术期刊作为期刊整体的传播与交流功能被弱化,其学术评价功能却被无限扩大。学术期刊被视为“一篇篇论文的集合”来评价,而没有作为“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媒介”来评价,学术期刊传播媒介属性被忽略,风格特色、栏目设置、版式设计、编校质量、装帧风格、传播力、影响力等相关指标被弱化。

  学术期刊的评价客体应明确界定为“作为学术传播媒介的学术期刊”,并根据这一评价客体属性开展评价。朱剑指出,“唯有在传播领域,学术期刊才有可能成为当之无愧的主角。当好这一主角,我们不仅可以坦然面对纸本绝唱,实现数字化重生,而且还可以把握好在与学界共同承担的使命中自己的角色担当。”[10]笔者也曾撰文分析了学术期刊的传播媒介属性,认为期刊评价在关注传播内容之外,还要关注期刊形式评价、传播效果评价。当然,我们并不是因此否认刊载论文质量是期刊评价主要评价指标,而是要特别指出,这不是期刊评价的唯一指标。我们不应该将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而应该将其视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既关注学术期刊的内容评价,也关注学术期刊的形式评价和传播效果评价。

  三、评价主体:单一评价主体还是多元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是谁,决定了会采用何种评价方法和评价手段。不同的评价主体,会产生对同一客体不同的价值判断,因此评价主体的选取会直接关系到期刊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1.专业评价机构越位主导期刊评价

  目前我国学术期刊评价主体归纳起来大致有:政府主管机构、各级各类期刊协会、高校等科研机构、图书情报类专业期刊评价机构等,这其中专业期刊评价机构的影响力最大。专业评价机构主要由从事文献情报研究的专家组成,他们擅长对学术研究成果的某些外在形式进行计量和分析,故在一般人的眼中,他们所进行的是“客观”的“定量评价”。[11]其每次公布的评价结果总会在期刊界、学术界引起热烈讨论,然后被很多科研机构当作学术评价的重要参考。当下,这一类专业评价机构几乎独霸了期刊评价的话语权,其他评价主体的声音被弱化甚至缺失了。而在此之前,期刊优劣主要靠学者、读者的定性评价以及口口相传。专业期刊评价机构越位成为最主要期刊评价主体是科学主义倾向在期刊评价中的体现,这对于期刊评价、期刊发展,甚至是我国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都将产生不利影响。

  从评价主体看,质量和创新评价更依赖于学术共同体,或同行专家的评价,只有同行才能进行质量评价。[12]学术期刊作为刊载学术论文的期刊,其期刊评价主体应包括学术评价主体和期刊评价主体,学术评价主体即学术共同体、同行专家,“期刊”评价主体则为作者、读者和编辑同行。我国学者和学术共同体在期刊评价甚至是学术评价过程中徘徊在缺席和在场之间。现行期刊评价大都有定性评价部分,专家评价被视为定性评价的主要方式,从这个角度看学者和学术共同体是在场的,但定性评价往往又仅被作为定量评价的补充或参考,不发挥主要作用,从这个角度看又是缺席的。读者和编辑同行这两类重要的期刊评价主体的缺失最为严重,他们的声音在期刊评价过程中几乎听不到。读者是学术期刊的受众,但期刊和读者的关系不是学术上位者和学术下位者的单向传输关系,而是一种平等对话、交流互动、彼此促进的关系。我国学术期刊忽视读者需求,期刊评价也忽略读者群体,殊不知没有了读者群体期刊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编辑作为学术期刊的缔造者,长期的工作经验和学习思考让他们对学术期刊评价很有发言权。因此笔者倡导建立多元评价主体,尤其强调学术共同体、读者和编辑同行评价主体地位的回归。[13]多元评价主体能保证从不同的评价视角对评价客体进行价值判断,进而增加期刊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2.多元评价主体的回归任重道远

  学术共同体、读者和编辑同行作为评价主体的回归也非易事。定性评价标准模糊,评审过程凭印象、凭感觉、凭关系亲疏,有主观随意倾向,评价结果有时缺乏公正性和客观性,有学者甚至将定性评价过程视为利益关系的博弈过程。这也是定性评价受到质疑的主要原因。实际上,无论是基于文献计量指标的定量评价,还是基于专家同行评议的定性评价,本身都是没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操作。目前期刊评价结果权威性受到质疑,主要是因为评价过程受到更多其他因素的渗透和影响,负荷了过多期刊评价以外的意志。学术期刊评价是多维度的,需要促进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融合。

  学术共同体、编辑同行、读者作为评价主体的回归,本文将其定位为调和的回归。前文已述,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各有优缺点,我们强调学术共同体、编辑同行和读者的回归,并不是就全盘否定基于文献计量指标的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者应该调和利用,扬优补劣。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不同,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应以定性评价为主,辅以定量评价。定性评价要想取得符合期望值、具有权威性的期刊评价效果有较大难度,再用定量评价作为补充,会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打造专业而自律的学术共同体是开展学术评价、期刊质量评价的前提条件。真正的学术共同体要有自己团体内的价值判断尺度,要有共同认可的评估体系,而建立起这套评估体系非常艰难,需要学术共同体在发展过程不停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和互动,不断尝试累积,并最终自然而然地演化生成。具体的作为个体存在的评价主体必须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如果评价主体本身的权威性不够,抑或其没有强烈的责任感,那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自然就不够,其公信力也会受到质疑。

  四、结语

  现有期刊评价将期刊简单视为论文之集合,为评价而评价,图书情报类专业评价机构越位主导期刊评价,导致学术期刊评价结果权威性受到质疑。要想提升期刊评价结果权威性,期刊评价的目的定位在为促进期刊发展而评价,现阶段更应该以评价促转型、以评价促发展;期刊评价客体是作为传播媒介的学术期刊;评价主体是多元评价主体,尤其强调学术共同体、读者、编辑同行作为评价主体的回归。有效的期刊评价建立在社会文化大环境诚信的基础上,以健康、成熟的学术秩序和学术传统为前提。学术期刊评价结果权威性的重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期刊评价结果是有时效性的,它处于一个非平衡的动态系统中,任何一次期刊评价结果都不是终结性评价,把某一种机构的某一次评价结果视作绝对权威都是不可取的。期刊评价结果的使用不应赋予过多的价值判断,尤其要区分期刊评价和学术评价,不应把期刊评价结果直接用于学术评价。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本文系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七届(2013年)编辑学研究基金一般资助课题“我国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现状之反思”(2013YB08),全国理工农医院校社科学报联络中心2014年度重点资助项目“高校社科期刊评价相关问题研究”(LGNY14A2)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王浩斌.社会转型期的学术生产方式与学术评价——以期刊影响因子为中心[J].南京: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4(2):76-77.

  [2][12]叶继元.基于质量与创新测度的人文社会科学“全评价”体系及其应用[N].光明日报,2011-11-25 (014).

  [3]叶继元.“全评价”体系分析框架及其应用与意义[J].岳阳:云梦学刊,2013(4):13.

  [4]叶继元.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学科结构分析[J].北京: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43.

  [5][9]李频.数字时代社科学术期刊改革路径的思考[J].南京: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4(4):56.

  [6]仲伟民.缘于体制:社科期刊十个被颠倒的关系[J].南京: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3(2):38.

  [7]朱剑.学术期刊的新媒体转型与融合发展[N].光明日报,2014-11-03.

  [8]晋雅芬.理清现状和思路学术期刊的自省与自知[N].中国新闻出版报,2012-11-27.

  [10]朱剑.做最好的传播:信息时代学术期刊的使命[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03-20(B04).

  [11]朱剑.高校学报的专业化转型与集约化、数字化发展[J]. 北京: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16.

  [13]臧莉娟.学术期刊评价主体的越位、缺失与回归[J].淄博: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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