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学术期刊的制度建设与学科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4-08-05 来源:中国文学网

  2014年6月20日,由《文学遗产》编辑部主办的“学术期刊制度建设与学科发展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期刊与成果项目评价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山西大学、黑龙江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文艺报》社、《中国社会科学》编辑部、国家图书馆《文献》编辑部、全国高校古委会《中国典籍与文化》编辑部、《复旦学报》编辑部的2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推进本刊的制度建设与古代文学学科的发展。

  《文学遗产》主编刘跃进和文学研究所所长陆建德分别致辞。刘跃进说:“近年来,《文学遗产》编辑部在制度建设上完成的最重要的改革举措就是从1999年开始实行双向匿名专家审稿制度,并严格执行三审程序。此外,本刊还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编辑、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做法包括:一、实行发稿会制度;二、进一步严格校对程序和校对标准;三、创办《文学遗产》网络版,并确保网络版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四、强化外审专家的责任意识。”陆建德则表示:“制度建设的难点在于平衡制度与个性之间的矛盾,制度可以把滥用权力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但也会追求四平八稳,丧失活力。我们的国家很大,但学术圈子很小,所以匿名评审有时候也会出现各种问题。而跳出个人的利害关系,为超越个人利益的理想价值服务,则能使办刊者坚持学术操守,弥补制度的不足。”

  与会代表围绕着制度建设和学科发展展开了讨论。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制度建设的作用与局限。多数与会专家都认为制度建设对学术刊物既有巨大的益处,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左东岭认为:“制度是用来管‘坏人’的,只能‘保底’,仅靠制度办好刊物是不可能的。将不规范的提升至规范,并不能直接形成创造性,且过度的制度化会浪费资源。”陈引弛则说:“制度建设不只是管‘坏人’,学者的成长需要不断接受批评,好的制度可以促进学者互相讨论,改善学术生态。”

  第二,制度建设的具体设计。为了更好地发挥制度的益处,并规避其局限,与会专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建议。一是对编辑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左东岭、杜桂萍和罗剑波均强调了编辑人员本身一定要是专家,要长时期处在学术前沿,才能把握学术动态。二是对外审专家提出更高的要求。刘毓庆认为选择外审专家不应只看资历,尤其是对一些选题较为偏僻的文章,应首先看重领域对口;还应考虑到外审专家各自的学术路数与风格。三是对评审环节进行调整。如陈引弛认为,文章送交匿名评审前,应更加妥善地做好匿名处理,注解中“拙文”字样与项目名称会暴露出作者身份,要删掉。四是对约稿方式进行调整。黎湘萍认为,可用征稿取代约稿,既可解决约稿质量不佳的问题,又不破坏正规的三审程序。朱万曙认为,为平衡制度公平与学术个性,可对文章进行具体区分:制度建设主要针对正式的学术论文,而学术争鸣文章、笔谈文章和约稿文章则可灵活处理。六是用数字化。黎湘萍、罗剑波和刘京臣均认为,数字化方式可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而且是学术期刊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

  第三,办刊宗旨与学科发展。何宗美认为《文学遗产》应该激励学术理想,体现学术气度,反映学术热度,实现高层与底层的双向互动。刘玉才认为,《文学遗产》应承担起引领学科的任务,发表文章要带有示范意义,同时还能容纳多种文风,促进“百家争鸣”。陈书录则具体举例,认为《文学遗产》过去对民间歌谣的关注还不够,日后应引领学界对该领域有所关注。张鸣建议,在纸版刊物正式发表之前可先将文章挂在网络版,接受读者的批评。罗剑波则认为,国际化也是刊物对学科引领作用的重要体现,《文学遗产》应加强与国际同行对话,更好地走向国际学术界。

  此外,《中国社会科学》编辑部李琳、国家图书馆《文献》编辑部张廷银分别介绍了各自刊物在制度建设方面的优良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期刊与成果项目评价部王力力介绍了社科院期刊评价体系(AMI)的基本情况。

  刘跃进在总结中,呼吁学术界尽快转变观念,突破狭隘的“书斋学问”,多关注社会价值建设,用学术服务社会,为古代文学研究赢得新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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