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工作部署,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认真开展了全省学术期刊的初步认定和清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高度重视做好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认真组织新闻报刊处全体工作人员和有关专家,原原本本学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46号)和《关于开展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4]28号)等文件和相关法规,明确要求,统一标准。及时将总局文件转发至全省各有关期刊主管、主办单位和期刊出版单位,要求各期刊出版单位和主办主管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严格对照学术期刊认定标准和条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术期刊信息采集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学术期刊信息采集表》,认真开展自我认定工作,按时报送认定材料。要求申报学术期刊的主办单位向我局报送书面学术期刊认定情况报告,写明认定学术期刊的理由,由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二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采取四级把关制,对学术期刊开展认定。一是期刊出版单位和主办主管单位对照检查,自我认定。二是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安排专门人员对各期刊出版单位报送的样刊和表格进行逐一核对,确保样刊和信息数据准确无误。三是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专家认真初审。2014年6月23日,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有关专家,集中一天时间,按照学术期刊认定标准认真开展初步认定工作,评审专家对照检查样刊,逐一审核期刊出版质量、办刊宗旨及业务范围等,并认真组织讨论,确保认定工作客观规范、科学准确。四是省局严格复审。对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进行了再研究、再审核。局领导专门组织新闻报刊处全体工作人员对专家评审意见再次进行了反复研究,认真审核,初步认定了江西省学术期刊认定名单。
三是全面清理,加强整改。在学术期刊认定中,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发现少数期刊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召集有关学术期刊进行了集体谈话,逐一指出每家期刊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和整改。下一步,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按照总局要求,在对学术期刊进行初步认定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学术期刊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