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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期刊应有自己的评价体系

2014-07-0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张晓校

  一个时期以来,当人们把目光集中在社科学术期刊质量、学术腐败、发展前景等问题时,评价体系总是不可绕开的话题。庞大的社科学术期刊群体的确应该有自己的、业内公认的、符合办刊规律的评价体系。涉及评价体系及其操作规则,流行的办法不外乎三种:主观的人为判定、所谓“量化评估”,以及前两者兼而有之的综合评估。但无论什么方法、何种规则构成的评价体系都不是出自期刊群体内部,均不是办刊人的本意或主张。因此,这就难免会使社科学术期刊陷入尴尬境地,面临悖论。

  学术期刊有自身的发展规律,既不可以简单地被评价,也不可用自身评价标准遮蔽学术评价。两者之间的矛盾、悖论关系势必长期存在。由于学术期刊服务于学术研究,归属于某个单位或部门,因此,超越现有评价体系“另立山头”并不现实。兼顾现有评价体系前提下,逐步建构符合办刊规律的评估、评价体系,应可视为一种发展趋势。简而言之,既要接受学术期刊“被评价”,也应探寻、建构新的评价体系;既需要磨合,更呼唤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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