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吉林:积极发展互联网数字内容产业

2015-07-3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9日讯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下发。《指导意见》显示,2013年,吉林省互联网网民数量达1163万,普及率达到42.3%,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300.8亿元,增长24.4%,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388.8亿元,增长120%。但吉林省互联网经济发展水平同发达省份相比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指导意见》提出,力争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 22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600亿元。充分发挥互联网经济对全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惠民生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发展互联网数字内容产业。建设数字内容产业中心,打造国内一流的数字媒体基地、数字阅读基地和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新媒体内容加工制作云平台,实现数字内容、产品、服务和运营一体化发展。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建立完善文化信息产品供给平台,重点发展数字出版、影视原创、互动新媒体、动漫游戏、数字音乐、数字阅读等数字内容产品及服务,建立完善文化信息产品供给平台。推进数字图书馆、远程诊疗、远程教育等多种网络服务方式,研发推广基于互联网的软件产品和APP(第三方应用程序)增值服务。

  此外,《指导意见》还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网上综合性金融服务,引导网络借贷、众筹平台在加强风险防控前提下规范健康发展。鼓励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第三方信用评级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加快发展,积极培育面向广大消费者的互联网旅游、文化、中介、家居服务等。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与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整合资源优势,结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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