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讯 (记者尹琨)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发布《关于申报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精品出版项目(2021年度)的通知》。
通知指出,围绕中华民族音乐进行创作或加工,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均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本次申报方向包含五个方面:一是展示民族音乐历史宝库,二是呈现民族音乐发展成果,三是挖掘民族音乐红色基因,四是保护濒临失传珍贵资源,五是推进民族音乐数字化开发。
通知要求,每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5种(套)。申报项目可为已正式出版或计划出版项目。其中,已出版项目应为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出版的产品;计划出版项目应已签订出版合同,具备80%的完成度,并可保证在2022年6月底前如期出版。
申报单位须备齐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由其出具意见后寄送至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军队系统出版单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审核同意后报送,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直接报送。
据悉,国家新闻出版署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入选项目进行资助,同时将相关项目纳入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服务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