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委会公告、通知

2015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优秀组织奖”和“创意设计优秀奖”评选办法

2015-06-30 11:26:35 来源:刊博会组委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表彰刊博会组织和参展的各优秀海内外参展团组、各专题馆承办方、各参展单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对象

  优秀组织奖:参加刊博会各团组的组织单位,包括各主办单位,各省(市)、自治区组展单位,各承办单位和代理单位,港澳台和外国政府参展团的主办方均可申请参评。

  创意设计优秀奖:参加刊博会的所有特装团组和参展单位。

  第三条 评奖条件

  1.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团组在组织、交易量、布展、噪音控制四个方面工作完成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申报单位需按时向刊博会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本届成交落实项目统计表和一个以上成交项目落实案例文稿。

  2.创意设计优秀奖

  根据各团组和参展单位在布展、现场展示、协调管理以及噪音控制四个方面工作完成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申报单位需按时向承建商申报特装图纸等备案资料,布展施工和现场展示遵守刊博会管理规定。

  第四条 由刊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对上述奖项进行审定。

  第二章 申 报

  第五条 优秀组织奖属团体奖,由组委会办公室直接进行评选。

  第六条 创意设计优秀奖申报办法

  在9月10日前,除海外展区、新媒体展区外,各特装团组和参展单位、主题馆向刊博会办公室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海外展区、新媒体展区的特装参展单位向本区的承办方提交申报材料,经承办方审核后交刊博会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

  1.创意设计优秀奖申请表

  2.全套特装备案资料

  (1)设计方案的立体彩色效果图。

  (2)设计方案的平面图、立面图。

  (3)报送单位和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等资料。

  (4)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的资质证明。

  (5)签署后的《施工委托及消防安全责任书》。

  (6)展位制作完毕后的真实照片(展会结束一月内发送刊博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评审

  第七条 优秀组织奖评审办法及程序

  1.评审办法

  评奖按国内团组和国外及港澳台团组来分别评审。

  (1)国内团组

  组织工作完成情况占总分值的50%,主要考察各团组是否积极组织当地优秀期刊单位和知名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参加刊博会,是否执行组委会各项参会规定,是否遵守展期工作要求等。

  交易量占总分值的25%,主要考察本届成交额和上届成交额的规模等。

  布展工作完成情况占总分值的15%,主要考评各代表团组在展位装修设计方面是否符合相应的安全消防、环保标准,是否新颖美观,能够体现一定的科技含量和特色等。

  噪音控制方面占总分值的10%,主要考评各代表团组在会展期的音响是否超出标准、是否引起投诉等。

  (2)国外及港澳台团组

  国外及港澳台团组按组织工作及布展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同上,各占总分值的50%。

  2. 评审程序

  (1)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有关数据,以及各团组在组织工作、布展等工作方面的完成情况按照前述评审办法统一计分排序,各组原则上分别按60%的比例依序列出本届刊博会优秀组织奖获奖团组名单。

  (2)组委会办公室确定获奖团组名单,在当届刊博会颁奖大会上为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第八条 创意设计优秀奖评审办法及程序

  1.评审办法

  现场展示情况占总分值的50%,主要考察各特装团组和参展单位的展台设计新颖性、展品创新性、现场人气。

  布展工作完成情况占总分值的30%,主要考察展位装修的消防环保、搭建结构安全性和施工情况。

  协调管理占10%,主要考察特装团组和参展单位是否服从大会统一管理,维护良好展出秩序。

  噪音控制方面占总分值的10%,主要考察各团组在会展期的音响是否超出标准,是否引起投诉等。

  2.评审程序

  (1)由刊博会展览组审核各特装团组和参展单位参评资格,提出建议参评的参展单位名单。

  (2)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和刊博会各展区招展小组负责人(或指定代表)在刊博会布展和展出期间,对参评建议名单中的特装团组和参展单位进行评审。刊博会展览组原则上按参评团组和参展单位总数的25%的比例依序列出本届刊博会创意设计优秀奖获奖建议名单,于9月18日中午12点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3)组委会办公室最后审定获奖团组和参展单位名单,在当届刊博会颁奖大会上为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第四章 奖 励

  第九条 奖励

  1.优秀组织奖

  对于获奖的团组,由刊博会组委会授予奖牌,并在下一届刊博会展位面积和位置、签约场地的时间分配及布展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和支持。

  2.创意设计优秀奖

  (1)对于获奖的海外展区团组,由刊博会组委会授予奖牌。

  (2)对于获奖的专业展区参展单位,由刊博会组委会授予奖牌,并在下一届刊博会展位面积和位置及布展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和支持。

  (具体比例由刊博会组委会办公室确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刊博会组委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方式:贾随强 电话:027-68892422 1300674467)

  附件2:2015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创意设计优秀奖申请表(下载)





2015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创意设计优秀奖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参展
单位
单位名称   展位号  
单位地址  
单位分类 □外国参展单位  □中国大陆参展单位  □港澳台参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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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QQ  
参展单位简介 (可加附页)
展品情况
简介
 
           
 
                                         
                                         申请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请将此表《创意设计优秀奖申请表》于2015年9月10日前填好后回传至组委会办公室
   2.联系方式: 贾随强    电话:027-68892422   电话:130067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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