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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期刊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思考

2021-07-06 来源:《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作 者】刘媛、胡旭东、李晓濛: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中心《人民长江》《水利水电快报》编辑部

  【摘 要】学术不端行为不仅违反学术规范,浪费资源,造成不正当竞争,而且有碍科技进步及社会发展,因此,作为学术论文第一道关口的“守门员”,编辑必须“把好关”。笔者主要根据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危害,编辑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把控以及相关建议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现今,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界学风作风建设,2019年行业标准CY/T174—2019《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对作者、编辑、审稿专家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有了明确的界定,因此广大学者、编辑工作者就应该严格遵循该标准。编辑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的基础上,还要学会合理利用学术不端检测软件“把好第一关”;此外,对审稿专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其对海量的行业同类文献进行比对,做好把控工作。愈演愈烈的学术不端行为,也对相关行业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尽快出台便捷的举报途径和严厉的惩罚制度,才能有效地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净化学术环境。

  【关键词】学术不端行为;编辑;审稿专家;行业规范

  一、研究背景

  根据中国科协最新发布的《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蓝皮书(2017)》,截止2016年底,我国科技类期刊共5020种,位居世界第三,总量仅次于美国和英国[1]。我国也是科技论文的产出大国,学术论文作者群的基数非常庞大,主要包括科研院所研究员、高校师生、企事业科技人员、医院医护人员,或是为了年度考核、人才计划、岗位聘用及职称评定,或是为了评优奖励、学业保送或毕业。少数作者在潜在利益的驱使下不知不觉地陷入学术不端行为的泥潭,造成不正当竞争[2-3],并且不能自拔。近些年来,举报和揭露学术腐败、论文抄袭、项目造假等事件多不胜数。2011年四川大学某副教授专著抄袭事件,2013年爱荷华州立大学某研究人员在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资助的HIV疫苗研究项目中伪造数据事件,2014年日本STAP细胞造假事件,2016年山东大学某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与信息安全保障研究》抄袭事件等等,这些事件无不历历在目、触目惊心。虽然上述这些被举报的学术不端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是那些没有被举报的、甚至还没被发现的学术不端作品流传于世,严重妨害了原创作者的权益。因此,建立健全的相关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调查、执法体系迫在眉睫。

  2020年5月19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如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科技部副秘书长贺德方在发布会上讲到,科技界的学风作风建设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牢牢把握优良作风和学风这条生命线,科技事业才能够长远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有两份重要的文件,其一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4],另外一个是《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学风作风建设的意见》[5]。这两份文件实际上构建了科技界学风作风建设的战略布局和整体安排。贺德方介绍,科技部自始至终把学风作风建设问题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全力推进。主要工作有3个方面:一是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在科技界倡导正确的价值导向;二是严肃处理学术不端的行为;三是营造导向鲜明、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由此可见,科技部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态度是非常鲜明与坚决,即零容忍。对学术不端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随着学术成果与利益相关程度越来越高,学术不端行为愈演愈烈,如今学术规范、学术道德问题早已成为热点问题。本文主要根据近年国家相关政策和笔者工作经验,围绕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如何认定以及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等方面,浅谈自己的感想,希望对编辑同仁有所帮助。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

  在学术高速发展的当代,学术不端现象日益凸显,也越来越为人们所诟病。学术不端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学术生态环境,削弱了教育和科研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竞争能力,挫伤了广大研究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6]。笔者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总结。

  第一,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规范,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社会秩序。受社会环境浮躁,功利化的影响,部分学者为了职称评定、评优奖励、学业保送或毕业等原因,急功近利,不愿意沉下心来做科研,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学术不端行为。例如,父母替孩子撰写论文为其争取高考加分、研究生保送等指标,就会抢占真正静心学习科研学生的位置,极大地挫败他们做科研的积极性和热情。这样日积月累,就造成学风浮躁,金钱、关系至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另外,由于学术泡沫的成本要远低于学术精品的成本,这会使低风险、高收益的学术不端慢慢地侵蚀我们的科研队伍并瓦解我们的创新力,从而给做学术的人带来致命的伤害。如果靠剽窃、抄袭、捏造数据就能够造出学术成果、获得相应荣誉,那么从时间、精力、金钱等各方面来看,脚踏实地搞科研的人,无论如何都是竞争不过造假的[7]。例如,有一位学者被Elisabeth质疑47篇论文图片有问题,从2003年质疑到2019年,从普刊质疑到Science和Nature子刊。47篇文章,这足以成就多少荣誉,我们无法衡量,即便现在这47篇文章及当事人受到职责和惩罚,但我们能去弥补因为这些文章而被耽误的其他科研学者吗?显然,这位学者的行为引起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败坏了学术学风,严重损害了中国学术界的整体声誉和中国的国际形象。

  第二,学术不端行为有碍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在人们心中,学术界是社会良知最后的净土,它担当着捍卫正义、改善社会风尚和风气的重任,科研学者们也因此受到公众的敬仰,科研事业也因此得到全社会的支持。然而,频发的学术不端行为却严重损害了学术界的声誉和学者们在人们心中神圣的形象,人们也会因此去质疑学术界的业界良心,从而在一系列蝴蝶效应的影响下,对科研的资金、环境等等产生影响,从而阻碍科学的发展。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处道理亦是如此。常言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绝不能让少数人的学术不端行为危害整个学术界的声誉。另外,学术造假还会对同行造成一定的误导,影响社会的发展。2014年1月29日,日本一学生将两篇研究论文发表在《自然》上声称发现了一种能够培养多能干细胞的简单方法,文章一出便引起了极大地轰动,引来热议的同时,质疑也随之而来;最终,还是被权威机构认定论文中有篡改、捏造等造假问题,属于学术不端行为,论文被《自然》正撤回。该学生的导师、共同作者顶不住舆论压力自缢身亡。2013年,爱荷华州立大学认定某研究人员在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资助的HIV疫苗研究项目中伪造数据,查处后该研究人员被迫辞职。但美国议员Charles Grassley却继续申诉,认为此处罚过轻。2015年7月1日,他因捏造和篡改艾滋病疫苗试验中的数据而被判入狱57个月,被处以720万美元的罚金,并将在离开监狱后接受3年的监外看管。类似案例不胜枚举,他们不仅仅的影响社会的进步,一些造假的医学数据更危及到了人们的人身安全。

  第三,学术不端行为浪费学术资源。根据中国科协最新发布的《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蓝皮书(2017)》,截止2016年底,我国科技类期刊总数量超过5000种[1]。但这些期刊的版面依然满足不了国人高校毕业、晋升职称、项目结题等等的需求。如果有限的版面,再被抄袭剽窃之作或通过不正当手段挤占,实属浪费。例如,浙江大学某副教授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一稿多投、图表数据重复发表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这种情况,实属浪费有限的版面,一个课题组查出来20篇类似情况,说明这个现象的根源在于导师、学校没有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方面的教育、引导。据有关学者估算,在中国投入资助的科研课题项目中,差不多有一半的成果无创新可言,甚至属于学术垃圾。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导致有限的学术资源和科研经费得不到有效利用,削弱了教育和科研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竞争能力,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科学技术进步发展的步伐[6]。

  三、学术不端的认定

  2009年3月1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8];2016年9月1日,教育部再次发布并施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该《通知》和《办法》将学术不端行为归纳为7种基本类型:①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②篡改他人学术成果;③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④不当署名,主要包括: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以及虚构合作者而共同署名等;⑤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职务评审评定或者申请学位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⑥论文买卖,帮他人代写或者找他人代写论文;⑦其他类型,例如违反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该《通知》和《办法》虽然是针对高校教师和学生,但也适用于对所有科研人员。然而,笔者认为这两个规范不够全面、详实,例如,为了满足不同学生的毕业要求,高校硕博学位论文往往被拆成若干期刊论文;或者各企事业单位,同一项目的众多参与者瓜分发表过多的文章;更有甚者,部分学者为了满足篇数要求,同一数据强行拆分成2篇等,这些数据复制行为、刊发同系列论文内容过度分割行为依然属于学术不端范畴,然而这些行为并未在上述《通知》和《办法》中体现[10]。

  2019年5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行业标准CY/T174—2019(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11],比较具体地界定了论文作者、审稿专家、期刊编辑可能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对前期学术不端行为的范围进行了扩展。例如,该标准增加了作者学术不端行为中的重复发表模块,明确了笔者认为之前的《通知》和《办法》中的不足,并指出重复发表论文的主要表现形式有:①不加引注及说明,使用自己(或自己为作者之一)已发表论文中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引用不当,编辑在审稿过程中应该加以引导);②无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数篇自己(或自己为作者之一)已发表论文中的部分内容,拼凑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这种一般是作者刻意为之);③不加引注及说明地将同一次调查、同一个实验数据用于多篇论文,或者将本质上是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数据、资料后,数次发表方法及结论非常相似或雷同的论文,抑或是合作者用同一调查、实验数据发表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实际上就是数据复制,这种作者有意为之的论文,简单地通过学术不端检测软件很难发现,需要专业编辑的敏锐性)。不仅如此,CY/T174—2019还将剽窃行为详细划分为文字剽窃、数据剽窃、图片剽窃等七大类共34小类,细化了可能出现的每一种剽窃行为。总之,CY/T174—2019为判断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可借鉴的行业依据。但是,该标准只是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界定,并没有给出评判和处理学术不端的主体,以及鉴定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流程。

  在CY/T174—2019(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发布以后,众多期刊相继在采编系统、纸刊、知网等多处发表申明,明确了认定学术不端论文的标准,包括《中国医疗美容》《塑性工程学报》《中国塑料》和《中国粮油学报》等[12-14],其主要内容基本参考CY/T174—2019。

  虽然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法律法规暂无具体规定,但很多学术期刊以编辑部的名义,已经在采编系统、纸刊、知网等多处申明了其对学术不端行为采取的一些处理措施。例如《中国塑料》明确发文:发现并最终认定为属于学术不端的论文,如该论文已录用但未正式刊出,则直接退稿;如该论文已经正式刊出,则取消论文的录用资格;对情节严重的作者,还将在学报中公布其单位和姓名;对涉嫌严重抄袭剽窃、一稿多投多发者,3年内该刊将一概不予录用[12]。但笔者认为,这些处置措施并不够严厉,不足以对学术不端者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威慑力不大;同时以编辑部为主体对相关学术不端论文的处理并不具有权威性,让一些不法学者钻空子有了可乘之机。比如,为了节约时间,很多作者经常一稿多投,哪个期刊处理的快就用哪个,一旦某一期刊录用,就打电话给另外编辑部找各种理由撤稿,这样的行为消耗了编辑部大量的精力和人力,编辑部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四、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建议

  学术不端行为危害日益严重,各种学术不端事件风波不断。笔者认为,要根治学术不端行为,彻底清除学术不端现象,应联合高校教育部门、科研管理部门、社会各界以及科研工作者共同努力,应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

  (一)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从高校抓起

  高校是众多科研学者的启蒙和起步阶段,就像小孩儿幼儿园、小学一样,在这阶段所受的教育、养成的习惯会影响终身。高校应该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结合近年的审稿经验来看,由于学生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性认识不足,高校研究生已是学术不端比例较高的群体,这应该是引起教育部的重视。例如,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实践行为和习惯[15],英国高校会为学生开设各种学术不端讲座和培训;美国高校也强调发挥学生自身主体作用,培养荣誉责任感来预防学术不端行为[16]。这方面,国内高校还有所欠缺。结合自身经验,国内我们本硕博毕业论文也会签署论文原创性申明,但没有专门的课程、培训或者指导,来告诉学生们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性。或有学生因为评奖、保研、毕业等因素,出现盗用数据、买卖论文、一组数据强行瓜分为多篇论文等现象,但由于国内目前没有明确的惩罚机制,或因为各种人情关系,举报现象甚少。贾品第认为高校应从推动高压态势、学生举报推动、教师相互监督三个方面打击学术不端行为[17]。综上,抵制和防范学术不端,还有赖于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倡导学术诚信,从“娃娃抓起”,先育人后教书。

  (二)编辑部要做好学术不端行为的“守门员”

  1.编辑作为学术论文第一道关口的“守门员”[18],责任重大。首先,编辑部收到来稿,采用各种算法的学术不端检测软件,对论文重复率进行初步检测。国内常用的学术不端检测软件主要有中国知网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服务系统、维普论文检测系统、PaperPass,大雅相似性分析系统[20]等。在初次筛查检测中,各编辑部对于学术不端文字复制比上限的规定不尽相同,整体上随着科技的进步,要求越来越严,文字复制比上限要求越来越低。但对于检测软件给出的文字复制比,笔者认为只能作为参考。一方面,编辑部不能过分依赖、信任检测软件,按照规定的上限“一刀切”。这种认为文字复制比超限就一定不是好稿件,不值得花费精力进一步分析,没有从不同角度分析便即刻做退稿处理的武断做法是不妥的。应该结合实际,适当给与那些文字复制比刚刚跨越红线的论文(例女口,本刊的上限是15%,对于15%~20%之间的论文)修改机会,因为有些学者,特别是年纪偏大的学者,可能只是没有合理引用文献,此时,就需要编辑发挥无私奉献的精神,协助作者做好相应修改工作。另外,稿件中也还存在另外一种深度学术不端(亦称为“隐性学术不端”)行为[18]。编辑由于长期对学术不端检测软件的高度依赖,容易形成错误的认识:学术不端比例不超限的稿件不再有学术不端行为。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学术不端检测软件的功能具有局限性,并非万能的[19]。比如第3节提到的作者重复发表问题,就很难简单通过文字复制比发现。这就对编辑的专业素养有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其对所负责专业在国内外的研究进展有所关注。另外,在稿件正式刊发之前,学术不端检测软件检测的文字复制比例会发生变化,因为各数据库的文献一直在更新,这就要求编辑部在论文正式发表之前,对文字复制比进行二次检测。

  2.审稿专家从专业角度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把控,这就对审稿专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学科的不断细化且发展迅速,形成了浩海的文献数据,审稿专家在审稿过程中不仅要判断稿件的创新性,还要对同类相关文献进行查询和比对,工作量巨大。因此,要在审稿阶段就彻底判定稿件存在的学术不端十分困难,但也不是不可能,本刊就有数位专家在审稿过程中发现作者数据重复发表的现象。

  (三)健全法规,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力度

  抵制学术不端、维护学术诚信,关键是要加强和完善学术规范及有关法规制度建设。针对过去学术规范建设薄弱的状况,有关管理部门在近几年加快了学术规范制度建设的步伐,制订了一系列相关的管理规定、规则,如教育部在2009年3月19日发布《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20],并于2016年9月1日发布并施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⑼,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行业标准CY/T174—2019(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10]等。这些管理规范对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蔓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些规范大多只是界定了学术不端行为,没有明确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没有便民的举报途径,也没有将相关惩罚具体化、上升到法律层面,因而作用有限。之所以现在学术不端行为泛滥,主要还是缺少相应的执法力度。例如有的读者发现自己的文章被剽窃,不知道联系谁来处理这个事情,无从下手。对于一篇学术不端论文,编辑部顶多也就是联系知网、万方等数据库撤稿。但这对于抄袭者本人的影响不大。根据笔者近年工作经验,认为相关规范还应该从健全举报途径和加强执法力度方面入手。这方面英国高校做的比较好,为有效遏制和预防老师、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英国高校制定了一套明晰、详尽同时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便于对学术不端的界定、调查和惩罚,如果出现失信行为将会被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对其未来工作和学习产生长期的影响,从而对当事人构成最严厉的惩罚;他们强调在校每个人有检举学术不端行为的义务;并且学校的网站上有专门模块接受举报,接到学术不端举报,会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调查[20]。

  五、结语

  科研诚信是保证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科技期刊在维护科研诚信当中可以起到重要作用。然而,一直以来在学术界违背科研诚信的事件屡见不鲜,如今学术规范、学术道德问题已经成为热点问题,应当引起期刊从业人员的高度重视。我国科技期刊的规范性建设与国际一流期刊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包括国家规章制度,以及期刊本身规范性的治理工作。现今,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行业标准CY/T174—2019(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已经界定了可能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那么各学者、编辑、审稿专家们都应该严格遵循该标准。另外,行业规范缺少相关的便捷举报途径、严厉的惩罚制度,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总之,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净化学术环境,维护好学术界的良好形象,有赖于管理层、高校、学术界、期刊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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