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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质量提升的路径探析——从加强出版物质量监管入手

2021-05-31 来源:《新闻爱好者》
  【作 者】李明清: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摘 要】当前我国出版业仍然存在规模数量增长与质量效益不平衡的问题,出版物整体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对提高出版物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现从出版物质检工作的特点、对推动出版物质量提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出版物质量监管的对策等方面,对如何提高出版物整体质量水平进行探讨。

  【关键词】出版物;质量监管;质量检测;守正创新;政治站位;提高质量;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出版业仍然存在规模数量增长与质量效益不平衡的问题,在功利化思想驱使下,少数出版物出现导向偏差、内容低俗等问题;重复出版、跟风炒作、内容同质化等问题成为顽疾;在编校上,一些出版物存在严重的语言文字错误、知识性错误、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错误等差错,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粗制滥造等问题仍然存在。出版物质量与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出版物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出版、印制单位对提高出版物质量的认识有偏差,管理不到位,出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升。党和政府对提高出版物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指出,把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调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这些都对新闻出版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本文从加强出版物质量监督检测,推动出版物整体质量水平提高方面进行探讨,供出版界同人参考。

  一、出版物质检工作的特点

  为推动新闻出版业持续繁荣健康高质量发展,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从2012年开展“出版物质量规范年”质量检测开始,连续开展出版物质量监督检测和专项检查工作;各地制订质检活动方案,加大对出版物质量监管和检测力度,加强质量宣传和督导工作,推进质检活动顺利开展。为此,不少省(区、市)成立了专门的出版质检机构。地方质检机构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的检测平台作用,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出版物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制质量检测工作,确保质检效果,在引导新闻出版单位坚持导向、提高质量、多出精品,促进出版、印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出版质量管理,推动出版物整体质量水平提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质检工作形成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执行《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本着对主管部门负责、对质检工作负责、对出版物质量负责的态度进行检测,检测工作按照中宣部质检中心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事求是,对所有单位一视同仁、一个标准。二是操作规范,严肃认真。每次质量检查工作都聘请业务精、作风正的骨干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员担任评委,每种图书、报刊都由两到三位专家交叉评审。检查前组织召开预备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留出充足时间让质检专家进行初审,在初审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出版物质量检查评审会议,经过交叉核对、小组评议、疑难问题提交大会集中评审,由评委会集体讨论统一标准,得出初检结果;经过结果反馈、专家组多次复审认定等程序,最终确定检查结果。三是确保质量,办成铁案。准确把握检测标准,检测过程严谨细致,检测结果准确无误,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四是坚持原则,严格制度。检测过程严格遵守检测制度和相关纪律要求,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严肃认真,不徇私情,确保检测结果客观公正。五是及时反馈,成效明显。及时将初检结果反馈给出版、印制单位,引起出版、印制单位和相关编校、管理人员的重视。他们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寻找差距,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提高,进一步完善出版物质量保障制度,避免以后产生同类错误,对提高出版物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六是提供决策依据,强化质量管理。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对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印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并对质量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从而推动了出版物质量的提高。七是开展质量服务,推动质量提高。如河南出版质检中心在《河南出版质检动态》上设立《编校案例》《“3·15”质检》专栏,引导出版、印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及时改正出版物存在的质量问题,推动了出版物质量的提高。

  二、出版物质量检测推动了出版物整体质量的提高

  (一)提升把关定性能力,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质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导向、质量把关定性能力和质检水平,侧重对主题出版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中小学教材教辅等出版物进行抽查检测,具有很强的导向性,新闻出版部门通过质检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促进出版工作者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如2020年重点做好主题出版物、中小学重点教材、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读物的质检工作,强化了出版物质检活动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大局的功能。

  (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充分运用质检结果,强化了质量监管

  质检活动是强化新闻出版行业监督管理、推动出版物整体质量提高的有力抓手。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根据检测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落实质量监管职责,加大对出现质量问题单位的查处力度。对抽检中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印制单位敢于亮剑,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出行政处罚,如2018年,相关省份对当年印制质量抽检中存在质量问题的21家单位进行通报或行政处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一些省份对质量优良的产品进行奖励,给予通报表扬,有效地扩大了质检活动的影响,推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促进出版、印制单位整改提高

  质检结束后,质检机构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出版、印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引起出版、印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一些地方对在抽检过程中出版物质量不合格的,及时约谈相关出版、印制单位负责人,除要求限期整改外,督促其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改进措施,同时组织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有的地方在检测结束后,召开座谈会,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查找分析原因,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切实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推动出版物质量稳步提高。出版、印制单位通过加大质量管理的全过程控制力度,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发扬工匠精神,全面提高出版物整体质量。

  (四)以质量抽查检测为契机,积极引导和督促出版物整体质量的提高

  按照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质量监管工作要求,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质检机构积极引导、督促出版、印制单位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内部管理,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质量。采取各种有效监管措施,要求质量不合格的出版物不得进入市场;对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加强对出版单位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连续多次出现不合格的出版、印制单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出版队伍素质

  中央和地方质检机构、出版学校、出版协会等单位针对出版物存在的质量问题举办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测培训班、安排专题讲座等,对提高出版物质量产生了积极影响。如中宣部质检中心举办全国质量管理和检测培训班,全国各地行政、出版、印刷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河南省举办全省出版物质量监督管理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培训工作,使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福建省举办培训班,讲解开胶散页问题,督促企业着力减少重点印制质量问题发生,促进了出版物印制质量的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出版物质量监管的对策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目前,全国各地绝大多数质检机构已划转到当地党委宣传部门,由原来更多地强调业务属性变成突出强调政治属性。对出版物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制质量、设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的检测,每一个质检环节都是政治任务,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今后的质检活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阵地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把关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检测重点,扩大检测范围,突出对主题出版物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儿童读物、疫情防控读物等重点出版物的抽查检测,进一步实现对各类出版物质检的全覆盖。

  (二)强化质量监管和检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质量环境

  出版物质量监督检测是依法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出版品种数量增多、出版市场繁荣发展的新形势下,出版物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任务越来越繁重。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以质量监督检测为依托,不断深化专项质检活动,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在全行业营造人人重视质量、共同提高质量的良好环境。要持续深入开展出版物质量专项检查和“3·15”质检活动,进一步加大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测力度,依法依规实施监管,不断完善出版物质量管理的监督、约束、激励和处罚机制。要健全和完善质量检测、结果反馈、行政处罚和内部通报等制度,加大对质量不合格和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对管理混乱、质量低劣、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出版、印制单位,应加大处罚及曝光力度。建立良好的质量监管机制,强化质量执法能力建设,加大违规信息公开力度,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实现优胜劣汰。构建质量督查体系,建立产品质量奖惩机制,对质量优秀者予以表彰;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版管理规定的出版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出版物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印制单位及其责任人,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合格出版物的处理结果在全行业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督促出版、印制单位不断提升质量水平。

  (三)有效利用检测结果,促进出版物质量提高

  近年来,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对出版物质量的检测和曝光力度,各地也积极响应,以出版物质检活动为抓手,充分运用检测成果,推动新闻出版业高质量发展。检测结果要及时反馈到相关出版、印制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对质量问题突出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如及时约谈相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求限期整改提高,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整改措施等,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各有关单位针对自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要认真查找分析原因,研究制订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方案,进一步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确保不再出现同类质量问题,真正达到整改提高的目的。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近年来,中央电视台连续曝光“3·15”等质检活动中出现的质量不合格产品,社会影响很大。一些地方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对质检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一些质检机构通过内部资料等积极宣传出版物质检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质检活动的宣传引导力度,将宣传报道贯穿始终,紧紧围绕加强质量监管、推出精品出版物,精心做好各项宣传报道,深入宣传质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扩大“3·15”质检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认知度和支持率。

  (五)加强质检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质检能力水平

  质检机构组织尚未健全的地区,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积极与相关方面沟通协调,尽快建立专门的质检机构。已成立质检机构的地区,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和完善质检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质检能力建设,推动质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出版物质量监督管理的检测平台和重要抓手作用。各地质检机构应加强沟通交流,多学习借鉴外地质检机构建设经验,扩大检测范围,规范检测抽样工作,申请认证认可资质,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质检机构要坚守“客观、真实、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质量检测标准,规范操作程序,不断完善和创新检测方法,严格依靠专业技术手段,依法依规开展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办成铁案,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另外,质检机构要强化质检职能,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新闻出版单位提高质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新形势对新闻出版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出版物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质检机构和出版、印制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新闻出版管理的各项要求,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把出版物质量放在第一位,把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质量,不断提高出版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努力推动新闻出版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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