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团体标准是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能充分体现行业标杆,及时反映市场变化和创新的特点,未来完全有可能成为行业内应用最为广泛,行业地位最高的标准。目前,由于组织机构不完善、制度保障不健全,起草人编写水平不成熟等原因,团体标准的编写出现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笔者主要从严格的管理机制,细化的管理规定,高素质的编辑队伍,高水平的团体标准起草人四个方面进行高质量团体标准出版的路径分析。
【关键词】团体标准;标准质量;出版;路径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的有关要求,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指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明确规定:“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2]。”
随着团体标准如雨后春笋般的快速发展,团体标准的发展中也出现新问题:团体标准的管理“软”,团体标准的体系“乱”,团体标准的编写水平“低”等。团体标准编写的不规范、不科学、不协调,具体表现为:没有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GB/T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等相关国家标准的编写要求,导致团体标准中出现逻辑结构不统一,文字表达不规范,标准实施的可操作性差等问题。
为了提高团体标准编写质量,打造更多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团体标准,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市场竞争力和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笔者从四个方面总结了团体标准的编写经验,进行高质量团体标准的分析探讨。
1 严格的团体标准出版管理机制
为建立健全团体标准质量管理机制,加强团体标准质量管理工作,切实全面地提升团体标准质量,中国标准出版社的团体标准严格按照《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规定以及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20000.2-2009《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GB/T20000.10-2016《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0部分:国家标准的英文译本翻译通则》、GB/T20000.11-2016《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1部分:国家标准的英文译本通用表述》等基础标准及社相关质量管理规定。
根据团体标准质量通报的级别,相关部门判定,进行月度或不定期质量通报:团体标准中重大质量问题或给出版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报社质量管理办公室,进行社一级通报,并根据社相关质量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团体标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涉及编辑、校对、排版、印制综合原因的,分析质量事故的主次责任方,报总编室,进行相关部门间质量通报;各部门内部根据以上质量通报情况以及质量检查或自查结果,制定本部门质量通报细则,予以部门内通报。对于质量问题通报标准责任人,依据社及各部门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通报表扬的团体标准主要有:对在出版过程中挽回重大差错,避免造成不好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员;受通报表扬的人员将依据社及各部门质量管理办法予以奖励。
通过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形成单位里人人重质量的良好氛围。因此,我社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沟通,形成自上而下的从社长、总编辑、部门主任、策划编辑到责任编辑的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出版管理制度,提高团体标准的出版质量,为读者提供更加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团体标准。
2 细化的团体标准出版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团体标准编辑出版工作,我社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团体标准编辑出版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团体标准的来稿要求。
团体标准来稿应有标准正式发布的函件,函件中发文机构和盖章应与标准文本封面和前言中的发布单位一致。团体标准来稿应符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中相关规定。
(2)团体标准的内容要求。
团体标准文本内容应完整齐全,原则上符合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需注意的是,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第十一条规定:术语、分类、量值、符号方面的基础通用的内容,应当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一般不予另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3]。
(3)团体标准的封面要求。
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要求,团体标准封面样式如图1所示。

图1 团体标准封面样式
说明:
①封面左上角ICS号符合《国际标准分类法》,两个以上分类号之间用分号间隔;CCS号符合《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为相应分类的字母代号和两位阿拉伯数字。
②封面右上角没有任何标识或其他标记。
③标准类型统一为四个字“团体标准”,不加团体学协会名称。④团体标准编号中的社会团体代号应是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注册过并获得批准的代号。
⑤团体标准中英文名称、发布和实施日期应与该团体标准正式发布文件(发布单位的红头函件)一致。
⑥封面下方的标准发布单位应写社会团体中文全称。封面的发布单位应与团体标准发布文件的发文机构一致,并与前言中的发布单位一致。
(4)团体标准的前言要求。
前言不应包含要求、推荐、公式、图和表。前言应根据情况,给出标准结构的说明,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标准代替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文件的说明,有关专利的说明,参考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附录C给出的要求说明相关信息。标准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相关信息。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5)团体标准的引言要求。
与前言相比,引言和标准正文的关系更为密切。为了更好地实施和使用标准,建议在引言中给出标准技术内容的特殊信息或有关说明,以及编制该标准的原因。参考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中的6.1.4规定,引言为可选要素,不应包含要求。如果已经识别出标准涉及专利,则在引言中应当给出相关内容。引言不应编号。当引言的内容需要分条时,应仅对条编号,编为1.1、1.2等。
3 高素质的团体标准编辑队伍
团体标准不同于图书,它兼具市场性和指导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会无法引领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更严重的是损害出版社的信誉和形象问题,并影响出版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编辑是团体标准出版的中心环节,是标准编校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强化编辑质量“硬核思想”,打造编辑“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补充编辑的“新鲜血液”,才能提高团体标准编写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竞争性。
3.1 强化团体标准编辑的质量意识
中国标准出版社主要出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计量规程规范、重要标准和规程规范的宣贯图书和解读等,标准就是单位的生命线,也是关系单位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编辑必须拥有“超硬核”的标准质量观,将“争当质量强国生力军”作为工作目标,时刻紧抓标准的质量要求,将质量观念,内化于编辑的心中,外化于编辑的工作中。编辑只有形成强烈的质量观念,提高标准出版的责任感,才能在出版流程中,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认真把关团体标准的每个流程和细节,才能出版高质量的团体标准。中国标准出版社坚持和传承老编辑对新编辑“传、帮、带”这种固定而有效的学习模式。每个新编辑的成长,都需要老编辑的耐心指导和传授经验,老编辑会从自身工作经验中谈标准质量的重要性,让新编辑体会标准出版在经济提质增效方面的意义,深刻认识标准出版的价值,这样编辑能在一种轻松和谐的氛围中,提升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把关意识,进一步规范遵守团体标准的质量管控流程,建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为单位公司出版物质量整体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3.2 打造团体标准编辑的“坚硬骨骼”
严格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国家标准出版基本流程》《关于规范团体标准编辑出版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认真学习现行的基础性国家标准有GB/T1(所有部分)《标准化工作导则》、GB/T20000(所有部分)《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0001(所有部分)《标准编写规则》、GB/T20002(所有部分)《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GB/T20003(所有部分)《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及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附录A中列出的部分基础标准等[4]。除此,编辑还要熟练掌握《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第三版)、《编辑作者实用手册》《常用语言文字规范手册》《图书编辑校对实用手册》等基本的工作必备书,总之,还需要不断补充和更新实际工作中需要的学习用书和专业、技术文件。
3.3 注入团体标准编辑的“新鲜血液”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编辑需要不断地学习团体标准的最新知识,加强团体标准出版规范的掌握,才能及时地更新团体标准的知识和技能。中国标准出版社的编辑每年按要求参加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还要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排的各种标准相关的培训。比如,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总局网络学院试运行暨开展2020年网络培训,关于团体标准推广应用与实践经验交流会,关于新版《标准化法》解读及团体标准化国家标准宣贯会,关于标准编写规则系列新国标解读暨标准编制和审查能力提升与实操的培训班,关于新形势下国际标准化、新版《标准化法》及国标、团标和企标制修订管理综合研修班等。为了不断提高编辑的技能和素质水平,中国标准出版社还采用标准审查研讨会、日常答疑和指导等各种形式,统筹安排,系统学习。通过与国家标准领域权威的专家和老师沟通交流,快速提高编辑自身的业务能力,成为“硬核”编辑。
4 高水平的团体标准起草人队伍
起草人专业编写水平的高低,是团体标准质量高低的关键因素,高水平的团体标准,需要专业、权威的起草人编写,编辑才能在此基础上出版高品质、高技术含量的团体标准。提高标准起草人的专业编写能力,需要组织机构的安排,国家和地区给予一定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进行系统而全面的人才培养。
4.1 全面的国家政策支持
团体标准的发展,需要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制定标准研制、标准化管理和标准知识产权等相关政策,明确团体标准制定、实施的程序和要求,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激发团体标准起草人的动力,规范团体标准的有序发展。也需要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比如将团体标准的编写和应用情况作为优先推荐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各类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北京市政府质量奖、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5]。
团体标准编写,是在新《标准化法》的基础上,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的具体要求,补充和完善当地政府和行业领域的团体标准相关制度。团体标准的起草人,应明确标准编写程序、经费管理、技术审查、咨询解释、培训服务、实施评估等要求,保证团体标准编写工作的合法合规。
4.2 多元化的标准经费投入
国家、行业和企事业团体等,只有多渠道、多主体地加大对团体标准编写的资金投入,才能充分调动起草人的积极性、创作性和专业性,起草人才能编写出技术水平高、应用效果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团体标准。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团体标准编写团队进行奖励,鼓励优秀的团体标准编写团队开展优秀成果的评级,通过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发编写人员创作团体标准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对技术低、经济效益差的编写人员进行鼓励和培训,帮助他们总结团体标准中的问题,借鉴学习优秀团体标准的编写经验,从而推动高质量团体标准编写的有序进行。
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团体标准的经费支持,加强引导团体标准的规范性编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应该将团体标准的发展纳入地区或行业发展的领域,通过给予和扶持团体标准的资金,促进团体标准满足市场经济的作用,推动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相关的市场主体,应当将团体标准的经费,纳入每年专项经费预算内,保障团体标准经费的稳定性[6]。
4.3 编写经验丰富的标准起草人
高质量的团体标准离不开团体标准起草人的高水平编写能力。团体标准的编写,应当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既有起草人长期以来的科研成果,又有起草人可靠的实践经验,同时,编写的内容要广泛地征求专家的意见,具有科学性和适应性等特点。各级标准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团体和团体标准相关主管部门等,应全面提升团体标准起草人能力和水平的培训工作。通过分层次、分领域、分阶段、分步骤等有序进行,对不同行业、不同技能、不同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宣贯、政策解读、专业研讨会和企业交流会等形式培训,从而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提高标准起草人团体标准化的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团体标准编写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对应的职务),同时,应该是精通团体标准化的专家,又熟悉国内外行业发展的动态,才能为有效进行标准化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4.4 国内外先进的指导专家
高水平的团体标准专家,是高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标准的必备因素,是开展国内外合作的基础条件。团体标准的编写,应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在科研、标准化和具体的专业领域,提供国内外团体标准最先进的技术知识服务,将先进生产力发展所需要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等内容,通过团体标准的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用高水平、高质量的团体标准指导行业的生产实践[7]。国内外专家的参与,能保证团体标准编写的科学性,专家们对内容成果和产品特点进行反复论证,可以讨论标准中容易遗漏和容易出错的地方,可以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
5 小结
团体标准是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及时提供测量、管理的“工具”。团体标准编写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施标准,把“工具”用好。高水平的团体标准起草人队伍,是团体标准高质量出版的重要保障;严格的管理机制,细化的管理规定高素质的编辑队伍,高水平的起草人队伍是团体标准发展的必备条件,上述的四个要求是出版高质量的团体标准的综合条件。只有出版越来越多的优秀的团体标准,才能作为产品质量合格的评定依据,促进产品技术的国际化推广交流、加快我国产品走出国门的步伐。
参考文献
[1]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Z].2016年3月1日.
[2]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Z].2017年12月15日.
[3]国标委联〔2019〕1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Z].2019年1月9日.
[4]团体标准化发展联盟,编著.团体标准百问百答[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8.
[5]京质监发〔2018〕89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展壮大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Z].2019年9月30日.
[6]朱翔华,王益谊,许青,等,著.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指南[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8.
[7]李佳.我国团体标准发展现状分析——基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数据[J].标准科学,2017(5):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