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媒体融合:规范与创新同等重要2015-06-12 来源:文汇报
文汇报讯 (记者 李婷)“媒体融合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创新中发展。”在第21届上海电视节日前举办的《颠覆与重生——“互联网+”媒体融合广电高峰论坛》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司长罗建辉直言,“互联网+”背景下的媒体融合,规范与创新同等重要,这是互联网开放、日新月异的特征所决定的。 “秩序是一个行业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不管是新业态的发展,还是内容制作、传播或是知识产权保护,都应该有一个大家认同并遵守的规则。”罗建辉透露,近几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积极适应行业发展态势,在规范新媒体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网络自制视频节目自审自播的制度,大力整顿互联网电视的违规业务,出台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具体办法等,逐步规范了网络视听产业的秩序。 针对部分网站移动端视频流量已经超越PC端的情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又于去年底出台了《关于加强通过移动互联网开展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以客户端软件等方式通过互联网向手机终端开展视频节目服务,应当遵循相应规范。下一步,将全面落实移动互联网视频节目的规范性要求,并同步推进面向其他终端的视频节目管理。 罗建辉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基本思路是对网上网下不同产品不同业态进行科学管理,努力为媒体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政策环境。但不可否认的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在当前发展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个别从业机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内容低俗的节目时有传播,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是什么形式的媒体,要想持续发展都需要表现出相应的责任担当。大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要把传统媒体的影响力、公信力向网络延伸,在新媒体更好地弘扬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罗建辉认为,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更应该是广大从业机构的自觉行为。比如通过电视机的播出方式,包括有线电视、互联网电视、IPTV等等,都属于广播电视媒体服务范畴,应当由广电播出机构来主导、主控和引领业务发展的主动权,确保面向电视机终端的内容绿色安全。 罗建辉表示,维护广电行业秩序,不是发一个通知、出台一个政策就可以解决的,具体落实需要相关机构的自觉参与和积极配合。只有行业规范发展,广电机构才能把握发展机会、加快转型升级。如果大家无序无底线地竞争,都将成为直接的受害者。在“互联网+”背景下,广电机构要充分发挥长期以来在内容建设上的公信力、权威性以及品牌资源等优势,在新媒体建设中起到示范作用,不辜负社会的期待和群众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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