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新中
核心阅读
在公开审稿的机制下,审稿过程的三大主体——编辑、审稿人与作者同时处于社会的全程监督之下,这些学术共同体的成员自然会珍惜自己的荣誉和公信力。对编辑来说,会在选择审稿专家及编排稿件的过程中更为谨慎、负责和自律;对于作者来说,在学术期刊联网的条件下,他们若有一稿多投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在其文章正式发表之前,广大网民就有可能发现并及时处理;秉公审稿的专家也能在更广的范围内扩大其学术影响力。
学术期刊审稿机制的完善与否对提升学术期刊的办刊水平及促进学术繁荣具有重要意义。学术期刊的审稿机制包括两个方面:其一,高水平审稿专家的遴选机制;其二,专家公正审稿的保障机制。从实际的操作层面来看,后一机制更为重要,因为审稿工作是对学术成果内容和形式的全面审查和评价,专家在审稿过程中是否能够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是保障审稿质量的关键。
当前中国学术期刊的审稿机制
当前中国的学术期刊多实行“三审制”,即编辑初审、专家二审、主编(或编委会)三审的审稿机制。“学术乃天下之公器”,对学术论文的权威评价自然应该由全球各领域最优秀的专家担任审稿人,但由于语言、专业及办刊条件等方面的限制,中国的学术期刊很难做到在全球范围内遴选审稿人。自然科学的学术期刊一般会把待审稿件送至全国或全省范围内的同行专家审阅。为了使科技期刊的编辑更方便地遴选审稿专家,相关机构曾专门编撰有《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审稿人名录》《中国科学技术论文评审专家名典》《西北地区高校审稿专家名录》(自然科学类)《上海市高校科技论文评审专家名录》等工具书。另外,各自然科学学术期刊的编辑还经常通过相关专业学会的推荐、作者推荐以及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大型数据库中通过主题词、关键词查询等手段获得审稿专家的信息。为保障专家的公正审稿,当前中国的学术期刊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单向或双向匿名审稿、在审稿单上设计具体的论文评价指标、在期刊上登载审稿专家名录等。
相比自然科学类的学术期刊,由于学科边界的相对模糊及学科之间更多的相通性,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学术期刊更多地由办刊单位的学者担任审稿专家,尤其是对于具有较强学术实力的单位来说,更是如此。当然,目前也有不少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学术期刊通过外聘编委委员等方法来实现审稿专家的高层次化、多样化。同时,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编辑在稿件的初审环节对稿件的筛选能力也更强一些。
国外学术期刊的审稿机制
国外知名的学术期刊在审稿专家的遴选方面更为灵活,如《科学》杂志有一个专门的审稿委员会,由来自全世界各地100多名顶尖科学家组成,他们负责审定提交到《科学》的各类论文的重要性和可信度。投稿论文通过编委会的审查之后再交由外部专家进行匿名评议。这些外部专家则分布在全世界数十个国家,人数达万名,其中不乏诺贝尔奖获得者。英国《自然》杂志的审稿人60%在美国,30%在西欧,10%在其他地区。《英国医学杂志》的审稿人有2500多人,也遍布世界各国。
至于专家的审稿方式,除了当前普遍实行的单向匿名审稿和双向匿名审稿之外,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发达国家近来出现了一种新的审稿方式:公开审稿。如《英国医学杂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对过去实行的双向匿名审稿进行重新思考并开始实行公开审稿。即编辑部将来稿在网上公开,同时将审稿人的姓名告诉作者, 作者和读者都能在网上看到审稿人的评审意见,并与审稿人对话和交流。论文最后发表时将审稿人的名单列在文章之后。在这种审稿机制下,不只是审稿人和作者之间互相知道彼此的身份,可以平等地互相探讨学术问题,社会上任何对此问题有研究专长的学者都可以就此发表自己的学术见解。公开审稿的实质是编辑部借助网络信息技术为作者、审稿人及广大学者搭建了平等对话的平台,使大家在科学面前完全平等。这种审稿机制的优点在于面对全球无数双专业人士的挑剔眼光,审稿人会更谨慎、负责、具体、客观地提出自己的观点或意见。在此过程中,投稿人也能由此得到帮助和提高。
中国学术期刊审稿机制的发展趋势
当前中国的学术期刊有几千种。相比发达国家,在整体办刊水平较为落后的背景下,不断改进审稿机制是提高学术期刊的办刊水平和促进学术进步的重要举措。在审稿专家的遴选方面,当前中国的学术期刊基本上能够依据自身的办刊条件选择合适的审稿专家。为保障专家的公正审稿,中国的学术期刊界近年来普遍推行了单向或双向匿名审稿。这是为克服人情因素对公平审稿的影响而推行的有效举措。通常情况下,匿名审稿可以使专家抛却诸多顾虑,在较为平静的心态下公正地对待审稿件作出专业的评判。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匿名审稿也同时有其难以克服的局限:
其一,在某些学科领域(如史学),部分专家长期从事某项研究,且该项研究除他之外学界很少有人涉足。对于这类专家的投稿,审稿人甚至单凭题目就可以猜到作者的身份。还有一些稿件,审稿人可以通过文中透露的一些信息猜测到作者的身份。在此情况下,匿名审稿就没有太多实质意义。
其二,匿名审稿其实质是赋予了审稿人在秘密状态下对别人的研究工作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有学者认为这就好比是一个制度不全的法庭,“被告”在无法辩解的情况下,法官就作出了不明不白的判决。这话虽然刺耳,但学术研究应该是学界共同参与、共同提高的过程,这种审稿专家单向性的评判对于学术的提升意义确实有限。
其三,在匿名审稿机制下,审稿专家主要依靠其专业能力和道德自觉对待审稿件作出评判。审稿专家是否能够公平地评审稿件并作出专业判断缺乏外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比如当审稿专家时间有限时,他就有可能会为完成审稿任务而仓促给出结论。个别审稿人甚至有可能会出于私利,剽窃、压制作者的研究。有权利就有责任,审稿专家是否能秉公行事,社会应对其行为有相应的激励或制约措施。
相比匿名审稿,前述发达国家近期出现的公开审稿则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避免这些弊端。在公开审稿的机制下,审稿过程的三大主体——编辑、审稿人与作者同时处于社会的全程监督之下,这些学术共同体的成员自然会珍惜自己的荣誉和公信力。例如,对编辑来说,会在选择审稿专家及编排稿件的过程中更为谨慎、负责和自律;对于作者来说,在学术期刊联网的条件下,他们若有一稿多投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在其文章正式发表之前,广大网民就有可能发现并及时处理;秉公审稿的专家也能在更广的范围内扩大其学术影响力。当然,在此过程中,审稿专家、作者及广大读者平等的沟通交流也会促进学术的进步。
公开审稿的推行需要一定的条件。最基础的技术条件是建立一个网络平台,编辑、作者和读者均能根据各自的角色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另外,在公开审稿机制下,编辑、作者与审稿专家是否能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及学术公德,除了社会监督这个无形的压力之外,还需要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审稿环节中相关各方是否遵守了学术诚信的规范,这是一个学者诚信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像学者在一般社会生活中的诚信表现一样,社会相关各方将会依据其审稿过程中的诚信行为给予其相应的激励或制约。因此,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也是公开审稿制度运行的重要保障。
笔者认为,不论是匿名审稿还是公开审稿,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审稿的公正。当前,中国的学术期刊界普遍实行匿名审稿自然有其合理性。但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在中国社会信用(含科研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学术共同体成员更为重视自身信誉的时候,公开审稿当是促进学术进步的更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