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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寻根: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确立

2021-04-25 来源:《中国出版》
  【作 者】邓绍根: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党性原则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的党性原则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相关论述。特别是列宁通过派遣俄共(布)和共产国际代表来华传播和实践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直接地将其“办报建党”思想植入到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之中。在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各地共产党早期组织采取创办报刊从事新闻舆论工作等方式,将新闻舆论工作视为建党的中心环节,不仅传播了《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等内容,而且促使马克思列宁主义新闻舆论工作的党性原则在中国落地生根。党的一大二大召开,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逐渐确立起来,并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的优良传统,流传至今。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重要著作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2021年2月,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刘正荣在《机关党建研究》上撰文认为,《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权威著作,是“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的根本遵循”,“为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提供思想指南”。[1]党性原则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性原则是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前提,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党性原则也是百年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有研究者认为:“中国共产党自从有了自己的新闻事业后,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始终要求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坚持党性原则。”[2]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也是“十四 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中国共产党继续奋勇前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新起点。回望百年,追根溯源,细致而系统地研究百年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确立过程,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党史,坚持和贯彻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也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溯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是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在新闻舆论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即在新闻舆论工作中体现党的思想意志、政治要求和组织原则的行为准则。党性是社会主义新闻舆论工作的灵魂,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可以溯源至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党性原则的相关论述。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党性原则的论述

  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性,是其所代表的阶级属性的集中体现。无产阶级政党的党性,是无产阶级特性的自觉表现,是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和最高利益的集中体现。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是在无产阶级新闻舆论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最早对无产阶级的党性原则进行理论阐述和亲身实践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总是指明报刊同党派的关系,强调新闻舆论工作无产阶级党性原则。[3] 1842年,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使用“党派性”揭示出报刊的阶级和党派属性,“党派的名称对政治性报刊来说则是一种必要的范畴。”[4] 1843年,他强调认为:根据这家机关报的状况就可以推断出这个党派的力量,并提出了“党的机关报”观点。1845年,恩格斯首次使用了“党性”一词,“德国的‘绝对的社会主义’真是可怜得怕人……由于自己在理论领域中没有党性,由于自己的‘思想绝对平静’而丧失了最后一滴血、最后一点精神和力量。”[5] 1848年2月,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诞生。它充满了无产阶级的党性,贯穿着无产阶级党性原则。自此,马克思恩格斯等无产阶级革命家以坚决捍卫、宣传《共产党宣言》作为党性的标志,创办无产阶级报刊,以此为新闻舆论阵地,积极开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了党具有对党报监督及管理的权力等观点,初步阐明了无产阶级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

  2.列宁关于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论述

  在马克思恩格斯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基础上,列宁明确提出了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并使之论述系统化、具体化。在建党、夺取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中,他坚持无产阶级党性原则,创造性地阐述了无产阶级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为社会主义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理论和实践作出了重大贡献。1899年,列宁在《我们的当前任务》一文中明确阐述了“办报建党”思想,以创建党的机关报为当前工作的目标,并认为只有党的机关报“能够并应当成为这些活动的中心”[6]。他论述了建立全俄政治性报纸对建党的迫切性和“办报——建党的着手点”的现实意义,将建立和巩固党的机关报等同于建立和巩固党本身。列宁就是通过创办和出版《火星报》——全俄第一张马克思主义机关报,把社会民主工党从思想上和组织上真正地建立起来的。”[7] 1901年5月,列宁在《从何着手?》一文中正式提出“报纸是集体的宣传员、鼓动员和组织者”观点,全面论证“办报建党”思想。他指出,全俄政治报要为工人政党的建设当好组织者,充当好“引线”“脚手架”,成为“巨大的鼓风机一部分”。总之,在建党时期,他主张:党报是党组织的一部分,是党的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党报永远是党的思想中心。[8]

  在夺取政权时期,列宁发展了无产阶级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1905年11月,他在文章《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较为系统地阐明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论证了党的出版物的党性衡量标准是党纲、党章、党的策略决议和组织经验。列宁论证的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表现在观念上,是将党报党刊视为无产阶级总的事业的一部分;在组织上,党报与其他写作事业和著作家个人,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这是上面的观念问题在组织上的落实。[9] 1913年,他领导中央委员会整顿《真理报》,制定改革措施12条,如“坚决要求编辑部更严格地遵守和执行党的一切决议”,“布尔什维克代表都应该加入人数众多的报纸编委会,并且坚持不懈地组织参加写作和经济工作”,“中央委员会认为必须刊登的文章,应该立即刊登”等,使该报真正成为党的出版物,党报工作者成为党的战士。[10]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列宁探索了社会主义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并完善无产阶级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1919年,列宁指导共产国际各国党组织必须创办合法和秘密刊物,指导各国开展阶级斗争,认为“任何群众运动都非有报刊机关不可。”[11]他强调必须由党直接掌握这些报刊,党报工作者必须具有严格的党性和遵守铁一般的党的纪律。次年,共产国际“二大”审议通过了列宁起草的《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该文件确定了加入共产国际的各政党必须具备的21个条件,划清了共产党与形形色色的机会主义政党的界限,给各国共产党提出的建党原则和要求,成为共产国际指导各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纲领性文献。21个条件中有两条(第1和18条)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密切相关。列宁通过共产国际,将他从马克思恩格斯继承创新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党性原则发展为共产国际新闻舆论工作的指导原则,并通过《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等大会文件逐渐转变为参加共产国际的各国共产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根本原则。

  3.俄共(布)和共产国际代表来华传播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

  列宁通过派遣俄共(布)和共产国际代表来华宣传马克思主义,指导和帮助中国建立无产阶级政党,实践和传播无产阶级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

  1920年年初,苏俄粉碎了国内反革命叛乱和外国武装干涉,打通了中俄交通线,开始逐步建立与中国革命的联系。同年1月,维经斯基到海参崴参加共产国际工作。3月,经共产国际批准,俄共(布)远东局海参崴分局外国处派遣他作为全权代表来华,使命是:了解五四运动后中国革命运动发展的情况,同中国的革命组织建立联系。[12]4月,维经斯基等人抵达北京,公开身份是新闻记者,经北大俄籍教授柏烈伟、伊万诺夫介绍,认识了李大钊,后又前往上海会见陈独秀。他向李大钊和陈独秀等人介绍了十月革命后俄国情况和苏俄对华政策以及共产国际状况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并研究了建党问题。考察后,维经斯基认为中国可以组织共产党。这对中国共产党的创建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13]

  维经斯基鉴于“中国革命运动最薄弱的方面就是活动分散”,积极促进中国各地分散的革命组织之间的联合与统一。1920年5月,维经斯基等人在上海筹备成立了共产国际“东亚书记处”,下设中国科。该科工作为:“1.通过在中国工人和学生群体中成立共产主义基层组织,开展建党工作;2.在中国军队中宣传马克思主义;3.指导和帮助中国工会的建设;4.在中国组织出版工作。”[14]同年7月,东亚书记处设立了革命局,下设出版部、宣传报道部和组织部。出版部建立印刷厂,印制和出版一些革命宣传小册子,如《共产党宣言》《共产党员是些什么人?》《论俄国共产主义青年运动》等,而且“几乎从海参崴寄来的所有材料(书籍除外)都已译载在报刊上”。[15]至1920年9月,东亚书记处的报刊有俄文《上海生活》,中文报纸《周报》 《社会日报》《新青年》《新中国》等;宣传报道部设立了“俄华通讯社”,杨明斋成立了“中俄通信社”。

  有材料证实,维经斯基很快就获知了共产国际“二大”的信息。维经斯基来华后与苏俄仍保持电报来往和信件联系,共产国际的动态和纲领文件等也逐步为中国进步知识分子所知。[16] 1920年12月25日,与维经斯基有合作关系的上海英文《大陆报》(The China Press)刊登报道《共产党发出强硬的党的考验 第三国际宣布禁止除极端分子外的一切人——希尔奎特被当作机会主义分子——国家法律将被违背、军队被破坏,新闻被严格控制》(Communist order hard party test—Third Internationale announces Bar on all but extreme elements—HILLQUIT as opportunist—National Laws to be defied, armies undermined and press rigidly controlled),全文发表《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以下简称《条件》)。12月29日,英文《北华捷报》(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刊登苏联消息《第三国际 莫斯科对那些想要加入共产国际的党的严厉法令-条件——共产党纪律的一个例证》(THE THIRD INTERNATIONALE Moscow’s Decrees-Conditions for Those Wishing to Enter-An Example of  Announces Communist Discipline),再次发表《条件》全文。

  1920年年底,《条件》等文件已经传入中国,比以往书中记载的1921年4月7日《共产党》月刊第三号刊登的译自美国《国家》(Nation)杂志的稿件《加入第三次国际大会的条件》[17]至少早了4个多月。维经斯基等人在帮助和指导中国共产党创建工作中,创办报刊通信社,积极从事新闻舆论工作,贯彻执行了党性原则。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得上海不仅成为“中国共产主义出版事业的主要中心”,而且是“中国社会主义者的活动中心”。他们传播和贯彻了列宁党报思想,且间接或直接地将列宁的“办报建党”思想植入到中国革命实践中,指导和支持了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创办无产阶级革命报刊,从而将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传播并植入了中国无产阶级新闻事业。

  二、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及其成员践行“办报建党”思想

  中国共产党的早期组织是在中国工人阶级最密集的中心城市上海首先建立的。1920年5月,陈独秀等人在上海发起组织马克思主义研究会。6月,他又同李汉俊等人商议成立党组织,并起草了党的纲领。关于党的名称问题,陈独秀征求李大钊意见后,定名为“共产党”。在党的创建过程中,陈独秀起着重要作用,他领导的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的发起组织,是各地共产主义者进行建党活动的联络中心。他通过写信联络、派人指导或具体组织等方式,积极推动了各地共产党早期组织的成立。这些共产党早期组织在开展中国共产党创建过程中,以新闻舆论阵地为依托,积极开展了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展开论战、在工人中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成立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等四项工作,积极贯彻了列宁的“办报建党”思想,践行和传播了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

  1.以报刊为阵地开展党建工作

  共产党早期组织通过创办报刊,建立新闻舆论阵地,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开展党的创建工作。八个共产党早期组织中,仅有旅日共产党早期组织没有创办报刊。

  1920年8月,中国第一个共产党早期组织在上海法租界老渔阳里2号《新青年》编辑部成立。为了脱离“群益书社”的出版发行,陈独秀等人独立创建“新青年社”,并于同月15日创办中国第一份面向工人阶级进行马克思主义宣传的通俗刊物《劳动界》周刊,标志着中国无产阶级新闻事业的诞生。9月1日,陈独秀与群益书社因杂志加价导致停休4个月后,《新青年》第八卷第一号由“新青年社”正式出版发行,开始改组为中国共产党发起组公开宣传的机关刊物。11月7日,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创办了党内第一份政治理论机关刊物《共产党》月刊,并指导工人阶级先后创办了《上海伙友》《机器工人》《友世画报》等刊物。1920年10月,李大钊等在北京成立了共产党早期组织。11月7日,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创办了面向工人进行马克思主义传播的通俗刊物《劳动音》,后改名为《仁声》出版。在天津出版《劳报》,后改名《来报》(Labour)出版。

  1920年秋,董必武、张国恩、陈潭秋等7人成立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他们“商定用办报纸、办学校的方式来传播马克思主义”,并成立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出版过两种刊物:一种是《我们的》,一种是《武汉星期评论》。1921年春,又组织成立了人民通讯社。11月,毛泽东等6人创建长沙共产党早期组织。毛泽东常常向长沙《大公报》推荐发表《新青年》《共产党》《劳动界》等文章。何叔衡主编的《湖南通俗报》还连载过毛泽东撰写的农村调查文章。他们还创办了《劳工》月刊。1920年10月3日,广州共产党早期组织创办了面向工人的通俗刊物《劳动者》。1921年3月,广州共产党早期组织开始成为“真正的共产党”。谭平山、谭植棠等创办的《广东群报》在1921年春转变“为从事党的宣传工作的正式机关报”。1921年2月13日,该组织创办《劳动与妇女》周报。1920年11月21日,王尽美、邓恩铭等人组建励新学会,出版《励新》半月刊。1921年春,济南共产党早期组织成立,创办《济南劳动》周刊。王翔实则在《大东日报》副刊上开辟《山东劳动》周刊专栏。

  旅法共产党早期组织出版过《少年》《赤光》等刊物,积极开展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活动。旅日共产党早期组织虽然没有创办报刊,但也积极通过投稿参加了国内报刊的马克思主义宣传活动。

  2.党早期组织成员积极投入新闻舆论工作

  各地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绝大多数拥有丰富的新闻舆论工作经历。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58人。其中,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14人,北京早期组织16人,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8人,长沙共产党早期组织6人,广州共产党早期组织4人,济南共产党早期组织3人,旅法共产党早期组织5人,旅日共产党早期组织2人。[18]

  有研究者对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58人身份进行了细致甄别。虽然《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及其成员研究》一书总论中,认定“职业”时,具有新闻职业身份仅李汉俊和宋介为“报人”,包惠僧为“记者”,沈玄庐为“官员报人”,邵力子“教授报人”。[19]笔者根据该研究对每个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参与建党活动的记载考察后发现:58人中,除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有3人(赵子健、郑凯卿、赵子俊)没有新闻舆论工作经历,其他55人拥有新闻舆论工作经历,占94.83%。55人中,毛泽东、罗章龙、高君宇、谭平山、陈公博、谭植棠等六人是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会会员,其中毛泽东、罗章龙、高君宇获得听讲半年证书,而谭平山、陈公博、谭植棠获得听讲一年证书。[20]他们是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会第一届会员,也是中国首届接受新闻学教育和参与系统新闻学研究的新闻学子,是中国新闻教育开端和系统新闻学研究开端的历史见证者。

  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均有从事新闻舆论工作的经验。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李达、李汉俊、刘仁静、董必武、陈潭秋、毛泽东、何叔衡、王尽美、邓恩铭等12名和陈独秀个人代表包惠僧,共13人,均在各自共产党早期组织参加过新闻舆论工作。

  在维经斯基等人帮助和指导中国共产党创建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采取“创办报刊,发表文章”“通过信件,开展讨论”“举办座谈会,进行探讨”“起草文献,明确目标”等四种方式[21]探索建党思想,明确了党性,确立了指导思想、纲领和组织原则;同时,他们积极践行“办报建党”思想,充分发挥了列宁所阐发的“报纸不仅是集体的宣传员和集体的鼓动员,而且是集体的组织者”功能,将创办报刊机构建立新闻舆论阵地、从事新闻舆论工作视为建党的中心环节,使得新闻舆论工作从一开始就是党的整个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促使马克思列宁主义新闻舆论工作的党性原则在中国落地生根。

  三、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确立与发展

  共产党早期组织成立后所进行的新闻舆论工作,进一步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传播与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无产阶级新闻事业由此开始兴起,无产阶级新闻事业党性原则得到了进一步传播,特别是反映列宁和共产国际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文件,如《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等在中国得到了进一步传播。

  1.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初步确立

  1921年4月7日,《共产党》月刊第三号刊登了译自美国《国家》杂志的稿件《加入第三次国际大会的条件》,将《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误译成22条。在稿件的“译者附识”写到:“这二十二条件都是对症的药。他的主要精神:一是大胆的宣传实行共产的革命,二是断然与黄色的改良派和平主义断绝关系。”[22]经过比对发现:《共产党》月刊的误译是将《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的第1条分拆成了第1和12条,使得多出了一条。其原来第18条变成了第19条。

  同月,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动身来华,并带来了共产国际“二大”的会议精神和文件。他说:“我被派往中国,是由于我参加了1920年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我被指定参加殖民地委员会。列宁是这个委员会主席,里面还有罗易。我任秘书。”[23] 1920年5月,马林以印尼共产党代表的身份参加了共产国际“二大”,并多次与列宁商讨了民族和殖民地问题,当选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会后,列宁亲自委派他作为共产国际代表,前往中国了解情况,并协助建立中国共产党。1921年6月3日,马林乘船抵达上海,与李达、李汉俊建立了联系,开始参与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工作。6月10日,上海《东方杂志》全文刊登了译稿《第三国际之二十一条件》。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并于8月5日在浙江嘉兴南湖闭幕。大会选举陈独秀等三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任书记,其他两人分管组织和宣传工作。党的一大宣告了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不仅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党性,而且初步确立了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在其第二部分“宣传”中规定:“一切书籍、报、标语和传单的出版工作,均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每个地方组织均有权出版地方通报、日报、周刊、传单和通告。不论中央的或地方出版的一切出版物,其出版工作均应受党员的领导。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都不能刊载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定的文章。”[24]这些条文的规定,明显受到了列宁和共产国际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影响,体现出共产国际“二大”会议和《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文件精神;反映出“新闻舆论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确立了“党管媒体”“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和党的媒体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方针;同时,中央局三人中专门由“李达分管宣传工作”的分工安排,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新闻宣传的高度重视和制度设计,反映出“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理念。因此,党的一大初步确立了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

  2.塑造“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雏形

  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科尔斯基列席参加了党的一大。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第六部分为“党与第三国际的联系”,但大会并没有作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决议,这个任务直到党的二大才完成。在此期间,共产国际“二大”文件《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在中国继续传播。1921年8月,北京《晨报》连载了《二十一款党员资格》,实际是《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21条全文。12月31日,《民心周报》第3卷第1期也刊登了《第三国际共产党之由来及其内容》,其中包括《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21条全文。1922年4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州人民出版社由“成则人”(沈泽民)翻译出版“康民尼斯特丛书”第4种《第三国际议案及宣言》,其中第四章就是“加入国际共产党的诸条件”。《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等文件在中国的传播,不仅在中国系统传播了列宁东方革命理论,而且推动了列宁和共产国际的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和进一步确立。

  1922年7月16—23日,党的二大在上海召开,大会第一次提出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通过了第一个党章,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并附有《第三国际加入条件》21条全文,直接将列宁和共产国际的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写进了党二大文件。其中,有关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规定有:“每日的宣传和运动须具真实的共产主义性质,并遵守第三国际的纲领和决议。党的一切机关报,均须由已经证实为忠于无产阶级利益的忠实共产党编辑,不要空空洞洞说成‘无产阶级专政’为一种流行的烂熟的公式,应当用实际的宣传方法,把每日的生活事实系统的清解于我们报纸上面,使一切劳动者,一切工人一切农人,都觉得有无产阶级专政出现之必要。一切定期的或其他的报纸与出版物,须完全服从党的中央委员会,无论他是合法的或违法的,决不许出版机关任意自主,以致引出违反本党的政策。”[25]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务必与党的政策保持一致;中国共产党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必须遵循列宁领导的共产国际的纲领和各项决议,包括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因此,党的二大,基本确立了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

  3.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坚持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历代主要领导人,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到习近平,都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并作出过重要论述。

  1942年3月,毛泽东曾指出:“党性是一种科学,是阶级性的彻底表现,是代表党的利益的,无论什么消息都要想想是否对党有利益。”[26] 1980年1月,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讲话中指出:“要使我们党的报刊成为全国安定团结的思想上的中心。”[27] 1989年11月,江泽民论述说:“我们的新闻工作是党的整个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言而喻,必须坚持党性原则”。[28] 2003年12月,胡锦涛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和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始终牢牢坚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29]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要承担起“48字”职责和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第一位的,阐述了“四个牢牢坚持”的原则,其中第一项原则就是“牢牢坚持党性原则”。他认为:“党性原则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根本原则。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方面。党性原则不仅要讲,而且要理直气壮讲,不能躲躲闪闪、扭扭捏捏。”[30]

  新闻舆论工作要坚持党性原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一贯主张。早在1989年5月,习近平同志在福建省宁德地区新闻工作会议上说:“我们党历来有一个传统,就是通过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人民,反映人民的呼声,弘扬正气,揭露消极腐败现象,动员组织广大群众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既要强调新闻工作的党性,又不可忽视新闻工作自身的规律性。”[31] 2004年8月,习近平同志重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是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所决定的新闻的党性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根本原则,是我们党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新闻的党性原则,决定了新闻事业是党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决定了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32] 2006年1月,习近平同志强调,“新闻宣传是有党性原则的。任何新闻宣传都是为一定的党派和社会团体服务的,都是他们经济政治利益的集中反映”,[33]并对做好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了十二个字的要求,即“为党为民、激浊扬清、贵耳重目”。

  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党性原则进行了系统阐述。党性原则的根本在于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性原则,就是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上述三者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为新闻舆论工作坚持党性原则规定了准绳,提供了指引。具体而言,政治上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听党话、跟党走,作党和人民的喉舌;理论上要保持清醒,深化认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最大优势,新闻舆论工作是巩固和加强这一联系的重要纽带,传达解释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实践上要抓牢抓实,与时俱进,“管”不仅是名义上的,而是体现在全媒体、全员、全过程之中,这里的媒体不仅包括党直接掌握的媒体,还包括各级各类媒体,全员不仅包括党的新闻工作者,还有市场营销、技术支持等人员,全过程不仅是要把好信息的出口关,而是贯穿于整个传播链条中。在“党管媒体”中,尤其是互联网,被认为是“新形势下掌控新闻舆论阵地的关键”[34]。互联网不仅意味着技术的革新,更对思想理念乃至日常生活方式产生巨大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对党性原则的把握是立足于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的整体之上,具有鲜明的实践指向。

  四、结论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中国共产党百年新闻舆论工作的党性原则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相关论述。马克思恩格斯等无产阶级革命家以坚决捍卫、宣传《共产党宣言》作为党性的标志,创办无产阶级报刊,以此为新闻舆论阵地,积极开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列宁通过派遣俄共(布)和共产国际代表来华传播和实践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直接地将其“办报建党”思想植入到中国革命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各地早期组织采取“创办报刊,发表文章”等方式,积极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践行列宁的“办报建党”思想,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立了新闻舆论工作从一开始就是党的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党的中心环节。这不仅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而且促使马克思列宁主义新闻舆论工作的党性原则在中国生根发芽。党的一大、二大相继召开,中国共产党诞生并完成了党的创建工作,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逐步确立起来,塑造了“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等方针雏形,奠定了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的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历代主要领导人都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的党性原则,习近平同志就此多次作出过重要论述。

  因此,回望中国共产党百年新闻事业史,寻根溯源,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原则的确立过程,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将党性原则与中国共产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始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正因为党性原则的确立,不仅使得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从诞生开始就注入红色文化的革命基因与血脉,而且使得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成为中国共产党百年新闻舆论工作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推进中国共产党百年新闻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向世界,谱写了世界无产阶级新闻事业史上最壮丽的篇章。在中国共产党百年新闻事业发展中,党性演化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灵魂,党性原则成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根本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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