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信息

引进翻译出版外国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1-03-31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关键词 翻译 图书 引进

  ○王慧荣(中国金融出版社)

  以图书为载体、出版为桥梁,能更好地推动我国与世界各国文明对话和交流互鉴。近年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更加频繁,图书版权贸易逐年稳步发展,翻译出版外国优秀图书已经成为各图书出版社业务中的重要部分。然而,在引进翻译出版外国图书的过程中,有几点值得关注。

  谨慎通读原书,做好选题论证是前提。编辑在决定引进版权图书前,必须谨慎通读全书,进行严格的选题论证,考量全书内容是否适合在我国出版。

  以经济金融类出版社为例,随着我国的经济金融政策对全球的影响越来越大,国外经济金融类图书中,难免会存在一些对我国经济金融政策的叙述或评价,编辑需要准确判断叙述内容是否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相关评价是否客观中肯,以及相关价值取向是否正确。切勿在只看到书名和目录的情况下,盲目引进版权图书,导致在后续的翻译出版中陷入被动。这需要编辑在日常工作中,关注国家政策和方针,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

  确认权利归属,取得无瑕疵的授权是关键。图书选题论证通过后,下一步就是取得权利人授权。此时需要审读原版书的版权页,查看版权标识后显示的权利人和版权声明内容。若权利人情况比较清晰,则取得相应授权即可。若权利人涉及多方,或存在层层嵌套的公司关系,则应务必取得环环相扣的、没有瑕疵的授权。如果取得的授权不完善,则有可能面临被权利人诉讼侵权的风险。

  例如,某外版图书由甲出版社出版,但版权页版权标识后显示的权利人为乙公司,若版权页无其他信息显示乙公司与甲出版社的附属关系,则仅取得甲出版社的授权是不够的;此时需要获得足以证明甲出版社有权代表乙公司进行授权的书面文件。

  善于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身。在这一环节,要善于运用合同条款争取有利条件。

  首先是合同有效期,原则上应该是越长越好,翻译出版时间一般为18——24个月,引进方应充分估计翻译时间和编辑出版印制时间,若有困难,应在合同谈判环节与权利人进行充分沟通。

  其次是关于一些不适合在我国出版的内容的约定。虽然一般外方权利人会要求忠实、准确地进行翻译,且在未经权利人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对原文进行修改、增加和删减;但是引进方仍然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引进方根据本国法律法规和实践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适当删除的权利,做到对自身的提前保护。最后,在授权费支付方面,应谨慎注意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时间。

  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制作出版。授权合同签订后,出版社应严格按照合同翻译出版图书。

  首先,寻找合格的译者对图书进行翻译,并与译者签订翻译合同,规定译者的交稿时间,避免因译者延误交稿而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出版,造成违约。其次,编辑在对译稿进行编辑校对的过程中,应对照外文原文,忠实、准确地编辑出版。

  再次,按照授权合同的规定进行封面、扉页、版权页等的制作,在权利人要求的情况下,还需经过其审核后才可印刷,或者在封面粘贴防伪标签等。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出版的图书,可能会面临须向权利人支付罚金或将已出版的图书重新召回印刷的风险。最后,向权利人寄送翻译样书,并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时支付应付版税。

  综上所述,因引进翻译出版外国图书涉及出版物进出口贸易,且属于知识产权进出口贸易,与出版国内图书相比会有较多额外环节和不同之处,编辑应对其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和风险点心中有数,妥善处理,推出更多精品好书,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武汉市人民政府 | 中国期刊协会 |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报刊发行局 |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长江广电传媒集团 |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 知音传媒集团 | | 湖北中图长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决策信息网 | 湖北新闻出版广电传媒周

copyright(c) 2013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鄂ICP备19004605号-4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4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