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夏德元、刘博: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摘 要】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深刻改变了出版生态,也对编辑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出了新要求。智能技术在传播领域的深度应用,在为提高出版生产力提供基础的同时也改变了出版领域的生产关系。传统作者、编辑、读者之间的明确界限已经被打破,存在于三者之间的角色张力正在改写。“电子媒介人”的崛起,对既有的编辑素养带来新命题,也为编辑职业素养的提升带来新的启示。智能媒体时代传播格局变迁所带来的出版领域生产关系的变革,为编辑素养赋予全新内涵的同时也使我们对编辑行为的社会文化价值进行反思。
【关键词】智能媒体;编辑角色;编辑素养;人工智能
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证明,技术创新——劳动工具亦即传播媒介的改进,始终是推动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借由与科学技术发展几乎同步的媒介革新,人类的传播天性不断得到释放,传播的能力逐渐增强,传播的深度和广度日益拓展。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深度应用,带来一个全新的智能媒体时代,媒体的智能化消弭了传媒业的固有边界,不断重塑传媒业的生态。智能媒体技术的应用,必将为出版业注入新的生产力,改变原有的出版生产流程,再造出版的商业模式并将持续重塑出版业态,出版领域的生产关系也将随之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在出版领域新的生产关系中,知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正在发生“翻转”,因此出版人的角色必须重新定位,编辑人员的职业素养也面临重塑。
一、智能媒体时代出版领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革
智能媒体是指将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虚拟现实、人机交互等新技术运用于智能化的内容生产,并具有自我学习能力的媒体形态。智能媒体时代对出版业生产逻辑的挑战,至少在以下两方面带来了积极的转变。
(一)知识生产权力的让渡与出版生产力的全面增强
谁来出版?谁能出版?出版什么?权力运作是出版这一知识生产实践的核心逻辑,理解智能媒体时代出版业的变革,就必须对智能媒体时代的权力逻辑展开讨论。传统出版业中,科技成果与文化产出背后的资本逻辑是决定权力分配的关键;智能媒体的运用,旨在让技术成为人体的延伸,并逐渐朝着人机交互、人机融合的方向发展。智能媒体时代,出版业的主体不再局限于人,生产的权力借由技术的创新逐渐向多元化、虚拟性的机器让渡,人与技术的关系不能再单纯被视作使用与满足的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型人机协作关系。就新闻业而言,智能媒体的深度应用在新闻源采集、新闻业务操作、新闻内容呈现、新闻互动形式、事实核查手段五个维度重构了新闻采编业务[1],自动化新闻将记者从机械工作中解放出来,带来专业技能与职业分工的改变[2]。从当下新华社、美联社等专业的媒介机构使用机器人进行新闻写作、播报来看,机器化的内容生产会朝着常态化的方向发展;智能机器等新生产主体的引入在稀释了传统新闻出版人的主体权力的同时,也大大提升了新闻出版业的生产力即内容生产、内容分发与内容消费能力。
传统的出版业主要依靠“人力”实现信息采集、资源整合、内容编辑、信息分发,这是一个需要时间的单向线性的出版流程,编辑人员注重出版物质量的把关却无法适应受众对信息传播速度的需求。智能媒体时代内容生产、内容分发、内容消费三者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相互渗透、相互驱动[3],这也将颠覆原有的出版流程,提升出版的质量与效率。人机融合通过智能媒体终端实现了个人位置、网购行为、社交偏好、兴趣爱好等信息的大数据收集,扩大了出版领域的信息采集源。基于大数据的信息生产,依靠智能化算法找准用户的兴趣点,能实现出版主题与内容的智能化挖掘,缩短编辑的出版策划时间,这使得为兴趣化社群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成为现实。从出版的需求端入手,注重智能媒体人机交互对用户自主性的提升,提供多向、互动的定制化信息内容,通过智能技术,越来越多的出版者从产品提供商转变为信息服务商。依靠智能技术增强信息的核查与判断力,可实现技术层面的智能把关,大大缩减编辑的烦琐性工作,延长创造性工作的时间,从而有望实现价值创造与意义诠释能力的提升[4]。
(二)电子媒介人的崛起与出版业生产关系的重构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电子媒介的普及,造就了一个媒介化社会。在媒介化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拥有各种电子媒介,具备随时发布和接受电子信息的便利,成为媒介化社会电子网络节点和信息传播主体[5],笔者将这一新的传受合体定义为“电子媒介人”。电子媒介人的崛起,从根本上改变了信息传播和知识生产相关产业的格局。进入智能媒体时代,技术与人紧密结合,每个人都将作为电子媒介人而成为自己的出版人。这就意味着,随着电子媒介人自主性与个体性地位的提升,掌握并熟稔智能化技术开始成为出版权力分配的重要因素。
例如,有影响力的用户熟练使用喜马拉雅媒体平台开通运营账号,实现有声出版,透过巨大的粉丝数量折射出的影响力甚至不亚于一个传统的出版机构。在这里,技术是出版权力的代言人,资本实力雄厚的出版机构的高位权力被智媒化技术带来的个体地位的提升所消解。这足以说明智能媒体时代出版业的场域结构与话语权分配发生了嬗变,人与媒介、人与技术、人与机构之间呈现一种新的协作关系。
出版工作的重要目标是传承人类社会文明,适应社会发展变化,提供优质内容产品,不断满足人们的精神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传统出版是以过去为坐标系规训当下的日常生活状态,并不断对未来提出期许,是一种以过去为中心的生产逻辑,其生产关系也是按照这样的逻辑进行建构。智能媒体时代出版的生产逻辑则呈现新的特征——智能化技术的出现是社会创新的结果,这种创新的内在驱动力是当下和未来的市场需求。智能化技术嵌入出版业,出版的生产逻辑从以过去为中心转向以现在和未来为中心,其生产关系也必须作适应新技术条件下新的生产逻辑的调适。
人人都是自己的出版人,人人也都是自己的营销者。智能媒体技术的深度应用,的确为出版业带来了一场深刻的供给侧改革,把握受众的自主性、不断提升出版业的创新性,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内容产品是出版营销的关键逻辑,也应该成为编辑人员工作的着力点。从传统出版的经典模式到数字出版层出不穷的新模式,出版模式的快速更新反映了出版业对内容需求市场的精准把握和对传播效果的极致追求。出版者与用户之间以及用户与用户之间的即时有效互动,造就了出版领域的一系列传播奇观[6]。一篇微博下可能会出现数百万条留言评论;一篇精心策划的公众号文章,可能获得上千万的阅读量;一门网络课程可以有数十万人付费学习;一本尚待出版的图书可能在几分钟之内收到数万用户的订单……这种出版史上前所未见的盛况,彻底颠覆了固有的出版理念,也是出版生产关系发生革命性变化的表征。
二、智能媒体时代编辑角色重塑与编辑职业素养的新内涵
在智能媒体时代,智能化技术的深度应用使去组织化、去中心化的内容生产成为一种潮流,传播格局变迁带来的出版领域生产关系的变革,赋予编辑素养全新的内涵。过去有关编辑职业素养的理论和研究成果已经无法详尽解释今天的编辑实践,更难以指导编辑职业的未来发展。根据前文关于出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变革和编辑角色重构的论述,智能媒体时代编辑的职业素养至少应包括以下新的内容。
(一)满足智能媒体需要的创新思维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编辑人员的出版思维决定着内容生产的方向、策划的主题、市场的把握与社会价值的创造,思维创新是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无论是数字时代要求的数字化思维还是媒介融合时代呼唤的互联网思维,乃至泛娱乐环境下的流量思维,各种思维的本质诉求都是与时代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智能媒体时代同样也需要编辑人员开拓新的思维,从以下几个视角进行思维创新。
首先是技术视角。这是一个脱实向虚的时代,智能媒体技术不断强化着人类虚拟化生存的氛围,同时也给人们的心理和生理带来巨大的冲击。如何平衡现实与虚拟的关系,构建一种现实与虚拟和谐共生、平滑切换的媒体环境,是摆在编辑出版人员面前的新课题。同样,智能媒体时代应用广泛的智能化算法在提供信息便利的同时,也极易带来“信息茧房”与“过滤气泡”等问题,消除算法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编辑人员将把关的范围从单纯的内容层面延伸到技术层面,如何善用技术、创新技术成为编辑把关的新内容。
其次是多元化视角。智能媒体时代对个体能动性的激活、对低位权力人员的赋权为人机协作环境下的内容和形式创新带来多元化视角。普通大众利用智能化技术实现的海量内容创作,拓宽了编辑素材的来源;草根化平民化的网络用户利用智能化技术获得智能媒体时代生产、分发与消费的入场券,促使专业化、精英化的出版视角向草根化平民化转变。此外,全球化与本土化的交织、外来文化的冲击与接轨世界的需要,要求编辑人员熟悉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打造符合多元文化中不同受众需求的精品内容。
最后是共同体视角。庞大的国际互联网开放环境使得当今世界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构建出版命运共同体也已经成为出版业发展的一种客观要求。出版业的生存发展,从而编辑人员的生存发展,都必须首先在出版命运共同体中实现;在媒介融合日益深入的今天,出版业的生存发展,从而编辑人员的生存发展更加仰赖互联网这个虚拟命运共同体的生态。因此,是否具备共同体的意识,能否在虚拟命运共同体中找到自己的生态位,就成为关系到出版从业者尤其是编辑人员生存发展的大问题。
(二)信息冗余时代的内容整合与价值发现能力
进入后现代社会,以娱乐消费为功能和价值的大众文化,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平面化、表层化、破碎化、同一化、庸俗化[7]。智能媒体时代,大众文化的这些特征不会减少,反而会通过人机融合进一步扩大凸显,原因是智能技术让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界限模糊,草根大众进入网络空间的门槛降低。而他们的媒介素养参差不齐,总体上并不能自动适应智能媒体时代的内容消费需求,无秩序、无方向的生产、分发、消费行为释放了民众旺盛的传播欲望,也虚耗了他们大量宝贵的时间。碎片化、海量化、匿名性、多样性的信息充斥线上线下的空间。
(三)呼应认知转向的视觉传播能力和审美素养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内容消费的一个全新的读图时代正如期而至。读图时代的到来,对仅仅习惯于文字信息加工的传统新闻出版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但是站在人类文明发展史的高度来看,这样的冲击却未必是坏事。
智能媒体时代大众的视觉需求从图像转向影音,短视频重塑了大众的视觉体验,成为新视觉生产力的“转基因”,也会成为常态的视频消费方式[9]。短视频的普及,也促进了新兴出版业的繁荣,“出版+短视频”的有机结合日益成为出版学界与业界关注的重点。站在短视频的风口上,必须紧扣短视频短平快的特点,熟知大众面对浩如烟海的信息时所采取的浏览策略与价值获取模式。作为电子媒介人的编辑人员要善于制作具有审美水准、具备视觉感官刺激、适应短视频媒介环境中传播、接受的主题内容,并利用短视频平台的智能算法,依靠优质的内容产出吸引粉丝形成兴趣化社群,在双向的有效互动中提升知识传播的质量。
(四)重视平衡、主动作为的权利意识
智能媒体时代出版业的权利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迁,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和权利分配格局的重构,呼唤编辑人员更新权利观念。譬如,在抖音短视频平台的音乐传播创新中,音乐类短视频的版权界定、侵权监管以及授权使用等问题都值得关注[10]。在内容生产主体不仅局限于人而且已经向部分人工智能让渡的情况下,要确保出版的传播实践活动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框架内运行,编辑人员必须具备新的权利意识。
首先,编辑应关注著作权的相关知识。在社交媒体环境中,不仅著作权的基础概念,以及著作权本体、客体和主体的内涵和外延会发生较大的变化,而且著作权的基本制度也需要再认识和重新调整[11]。智能技术激发个体的自主性与参与热情,内容的生产和传播不再是某些人的专属权利,普通大众也能轻松实现发表作品的梦想。
其次,编辑应重视邻接权。内容生产的主体已经不再局限于人,人工智能也参与到内容产品的创作中。人工智能成果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虽然目前仍存在争议,但作为邻接权客体,其与邻接权制度的设置目的与价值追求相契合的特性,则是确定无疑的[12]。因此,邻接权在智能媒体时代的应用尤其值得编辑关注。著作权关注作品本身,旨在激励作者创作,邻接权更关注作品的传播者权。优质的内容不仅倾注了作者的辛勤劳动,也离不开不同传播者为其生产、分发、消费所作的努力。正是由于传播者对于邻接权的使用,内容产品才会在市场中实现其商业价值。
最后,编辑应尊重和保障作者的被遗忘权。被遗忘权起始于欧盟的权利案,指对那些“过时的、不充分的或者过时不再相关”的信息的删除权利。被遗忘权的内容集中在个人隐私的层面,智能媒体时代让记住一切成为真命题,信息的删除与再生的成本较低,真正的被遗忘是极有难度的。智能媒体时代信息内容冗杂多样,质量更是参差不齐;垂直细分的多样化市场也催生了许多违背公序良俗的视频内容。处于生产权力高位的媒介机构编辑人员在面对内容中的反面案例时应采取较为审慎的态度,案例中有道德瑕疵的当事人可能在改过自新后仍然会因为网络痕迹无法消除而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受到与其过错责任极不相称的道德审判乃至网络暴力的摧残。智能化技术由此展现出负向的一面,编辑有责任以自己的专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这种负面效应。
三、关于编辑社会责任意识与角色价值的反思
智能媒体时代的出版变革和编辑角色的重构使人们对编辑行为的社会文化价值进行反思。民众传播的兴起,挤压了传媒机构的话语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新闻出版编辑人员的责任意识,并造成了他们的心理失衡。这种状况正是导致新闻媒体责任意识淡薄和出版物质量滑坡的重要原因之一。
传播是人的天性。由于社会协作和分工的需要,职业编辑人比普通民众享有更大的传播便利,履行更多的公共传播职能,因而也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作为专业编辑,必须清醒认知信息和知识传播的社会效果,并自觉按照以社会效益为重的原则做好信息中介的工作。
编辑是内容质量的责任人,也应该是传播效果的责任人。但是,智能媒体时代的网络用户作为传受合体,与以往的信息受众或内容消费者完全不同,他们已经可以借助空前发达的移动通信工具和软件,具备随时发布任何信息和内容的便利,包括对职业出版人编辑过的信息内容的评论、改编、加工、解构、传播的便利。从这个意义上,每一个电子媒介人都是自己的出版人,从而对职业编辑的专业传播产生巨大的干扰,甚至使得职业编辑很多时候无法完全正当地为自己编辑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不仅如此,智能媒体时代信息的海量性与编辑人员精力的有限性构成一对矛盾,不断挤压编辑人员内容把关的空间,不可避免地造成一部分编辑的职业倦怠,这样的局面无疑是值得人们警惕的。职业编辑应调整心态,找准定位,自觉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更好履行社会职责,这是每一个编辑人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义务。
注释:
[1]潘曙雅,张璇.智媒时代新闻采编业务的重构.新闻与写作,2018(4).
[2]许向东,郭萌萌.智媒时代的新闻生产:自动化新闻的实践与思考.国际新闻界,2017(5).
[3]彭兰.智能时代的新内容革命.国际新闻界,2018(6).
[4]夏德元.媒体融合时代新闻出版业的互联网思维与编辑素养提升.新闻爱好者,2016(5).
[5]夏德元.电子媒介人的崛起:社会的媒介化及人与媒介关系的嬗变.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63.
[6]夏德元.智能媒体时代的阅读革命与编辑出版创新:兼论人与智能机器的共同未来.现代出版,2020(4).
[7]陈更海.网络时代的大众文化.文艺理论与批评,2008(4).
[8]彭兰.增强与克制:智媒时代的新生产力.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4).
[9]彭兰.短视频:视频生产力的“转基因”与再培育.新闻界,2019(1).
[10]刘博,夏德元.“抖音”短视频中的音乐传播创新:基于示能性理论的视角.新闻爱好者,2019(6).
[11]朱鸿军,彭桂兵.社交媒体空间的著作权:西方的研究视角.现代出版,2020(4).
[12]陶乾.论著作权法对人工智能生成成果的保护:作为邻接权的数据处理者权之证立.法学,2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