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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交易秩序立法势在必行

2021-03-1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赵强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龚曙光建议,以立法方式制定图书交易规则,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以维护图书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出版业和谐共生与健康发展。(3月12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笔者注意到,和龚曙光的这个建议类似的议案提案建议,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时有所见。众所周知,图书价格的无序竞争,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价格问题,也不是一个机构或者少数单位的个案,而是关系到出版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可以说,在这场价格的博弈中没有赢家,这种恶性竞争极大地损害整个出版业的高质量发展。

  早在2010年1月8日,中国版协、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曾联合发布了国内出版业第一部名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行业规范,然而这部被称为“图书禁折令”的《规则》颁布不久,就因“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等理由而夭折。当时不同意见集中在《规则》的第22条、第23条,即“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销售”和“优惠促销不得低于定价的85%”。现在看来,这两条都切中图书交易的要害,如果能一直实行,如今的图书市场秩序会好很多。

  图书是特殊商品,不能按照一般的商品来对待,更不能以试图讨好市场、讨好读者的近乎“自杀式”价格来出售。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出版业至今还在饱受新书低折扣带来的困扰。如很多实体书店,虽然有政府的一定资金支持,却无法同电商的低折扣竞争,从而倒闭。根据2021年1月北京开卷公司发布的《2020中国图书零售市场报告》,2020年中国图书零售市场码洋规模为970.8亿元,其中电商渠道的码洋规模为767.2亿元,占据近80%的市场份额。电商在图书销售中占据如此大的市场份额,使得实体书店在读者和市场中进一步丧失了话语权。这个报告的另一组数据同样引起笔者的注意,那就是2020年网店渠道售价折扣为六折,满减活动及促销频率几乎覆盖全年。相比之下,实体店渠道的平均销售折扣基本保持在九折左右。由此带来的问题就是,很多读者到实体书店看书并不买书,然后到网店下单。

  事实上,在去年开始的图书直播热潮中,一些出版机构和书店都是挥泪大甩卖,有的新书折扣低至三五折。这样的折扣下销售方还有无盈利空间,人们可想而知。

  因此,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图书交易规则势在必行。这不但是出版业发展的现实呼唤,也是推进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有资料显示,不少国家规定,图书在出版后6个月到2年内只能在书展、读书日等特定时日,面向学校、图书馆等公共机构打折销售,且折扣率须在5%至20%之间。在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奥地利、阿根廷、韩国等国家,违反价格法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见,给新书销售价格进行立法限制,是让图书回归特殊商品的需要,也是很多国家的既行做法。

  笔者认为,出版业的良性发展,需要给失控的折扣战套上制度的笼子。否则,出版机构无法凝心聚力打造精品,实体书店无法给读者提供更精准的优质服务,最终图书市场上会出现“劣币驱除良币”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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