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讯 (记者黄琳)3月1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跨境贸易法庭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跨境销售非法出版物案例。
根据案情显示,原告陈某系某跨境电商平台入驻商家,其在平台以“代购”为名从事境外出版物的发行销售活动。平台在定期排查违禁商品信息时,发现原告在平台发布代购境外出版物的商品和服务信息,遂依据平台规则“商家不得在平台发布境外出版物代购类商品或服务”,对原告进行了店铺扣分和商品下架的处罚。
原告认为,平台的案涉规则缺乏上位法依据,是对平台内经营者不合理的限制,该平台规则无效,平台方依据该规则做出的处罚违反法律,因此请求撤销平台做出的处罚措施。经查明,原告陈某在境外购得图书、音像制品,以个人自用申报通关后携带入境,在平台发布代购信息对外进行销售。
法院经审理认为,平台规则对从事代购、发行销售境外出版物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制,系基于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对于个人行邮、携带境外出版物类制品入境的行为作出限制性、禁止性规定而制定的,网络交易用户双方对于此类境外出版物的内容是否具备合法入境条件欠缺识别能力,易引发关检中的非法物品罚没、入境后的非法物品传播等行政监管风险,故平台据此制定相关平台规则,禁止在平台发布境外出版物代购类商品或服务信息,禁止在平台从事境外出版物的代购、发行销售活动,属于平台履行协助监管义务的措施,不属于对平台内经营的不合理限制,该规则合法有效,遂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是首个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入驻商家经营者之间形成的条款区分为服务性条款与管理性条款的案件。对于平台与商家双方形成的管理性条款,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自我监管的形式,同时也是保障平台合法有序经营的必要措施,尤其是境外出版物等国家严格管控的商品,网络交易用户双方对此类出版物的内容是否具备合法入境条件的判断能力不强,因此更需要平台经营者积极履行协助监管义务,以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本案的处理,杭州互联网法院充分表达出对跨境电商平台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规则的引导,通过支持跨境电商平台自我监管从而支持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环境的净化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