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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出版业数字化战略视角的“十四五”数字出版发展刍议

2021-01-20 来源:《科技与出版》
  【作 者】张新新: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地质出版社

  【摘 要】以出版业数字化战略视角,分析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两个方面,即出版产业数字化战略与出版事业数字化建设、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与作为独立业态的数字出版,探讨“三个关系”,即出版业数字化战略与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数字出版的关系,得出出版业数字化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的基本判断。“十四五”期间,数字出版的意识形态属性将更加凸显,数字出版将体现出产业体系智能化、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特质,数字出版的市场调节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将更加健全。

  【关键词】数字出版;“十四五”;数字化战略;智能出版;出版调控;网络意识形态;出版业;出版管理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建议》)的指导下,以及数字技术的驱动下,可以展望,未来5年,数字出版的意识形态属性将更加受到重视,出版产业的数字化战略、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将得以深入推进,数字出版向智能出版的演进升级将成为趋势,数字出版产业智能化将持续强化,数字出版治理现代化将深入推进,数字出版话语权将日渐增强,行业地位和国际影响力会不断提高。

  1 基本判断:出版业数字化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

  《“十四五”规划建议》共计六次提及“数字化”,分别是:“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加快数字化发展”中的“产业数字化”;“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以及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部分提出的“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和“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由此可知,“数字化”仍然是未来5年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任务。数字出版作为出版业的新兴业态和前沿领域,将在“十四五”期间以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方式发展。同时,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包含出版产业数字化战略,即数字出版产业数字化;而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包含出版事业的数字化考量,为数字出版公共服务、公益数字出版模式的落地实施提供了注脚和可能。出版业数字化战略与数字化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以及新兴出版业态密不可分,作为战略层面的出版业数字化可分为初级阶段、中级阶段、高级阶段和最终目标,如图1所示。



图1 作为系统工程的出版业数字化战略

  1.1 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两个方面

  “数字化”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影响着当今社会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将深入认识和运用“数字化”规律,这是数字出版得以长久存在、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因。出版业的数字化先后经历了试点示范、央企转型、整体转型、深化转型、融合发展5个阶段,正迈向深度融合、提质增效阶段。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实施,将深化出版业数字化发展理念,健全出版业数字化制度体系,出版业数字化实践将会更加丰富。

  作为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版业数字化包含出版产业数字化战略和出版事业数字化建设两个方面。同时,为更好地实施出版产业数字化战略,要正确处理传统出版的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这两个问题。

  1.1.1 出版产业数字化战略与出版事业数字化建设

  出版产业数字化战略可归纳为“在新一代数字科技支撑和引领下,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据赋能为主线,以价值释放和创造为核心,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全要素数字化转型、升级、重塑和再造的战略”。健全现代出版产业体系,离不开优质内容供给,离不开实施出版产业数字化战略,离不开新型出版企业、出版业态、出版消费模式、出版生态体系的发展。出版产业数字化先后经历了数字化转型升级阶段(2012—2017年)、融合发展阶段(2014—2019年)、深度融合阶段(2019年—至今),现已步入数字化战略阶段。

  出版事业数字化包含公益数字出版模式和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建设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益数字出版模式,即出版企业为践行社会责任、实现社会效益而进行的数字出版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和市场推广活动,如2020年疫情期间,200多家出版社免费开放数字资源,开启公益数字出版之旅;另一方面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建设,即以数字化的出版产品、出版服务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如数字农家书屋、卫星农家书屋、全民阅读、少数民族出版工程等。

  1.1.2 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与作为独立业态的数字出版

  目前,出版业存在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在发展理念、体制机制、生产流程、人员队伍、渠道建设等方面的“两张皮”“两股道”现象。《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将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作为两种独立的形态加以对待。由此,就出版产业数字化战略而言,要处理好两个方面。一方面,出版业数字化转型涉及策划、审校、印制、发行的全流程数字化,包含“3个层次、5个方面”的转型——编辑、编辑室、出版机构3个层次的转型,出版产品、技术、营销、流程、制度5个方面的转型[1]。另一方面,作为独立业态的数字出版。数字出版是指“以数字技术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进行传播的新型出版”[2]。数字出版产业是数字出版作为独立出版业态、出版形态的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数字出版仍将承担着推动转型、促进融合的重任,数字出版从业者仍将在理念、制度和实践层面,成为推动出版业数字化转型的排头兵和先锋队。传统、新兴两种出版的二元界分、二元并存状态将长期存在,直至出版机构完成从内容提供商向知识服务提供商的转变,届时,集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的要素、特征、功能于一身的新型出版业态将出现。

  1.2 出版业数字化战略与转型升级

  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是指“运用新技术,挖掘新业态,优化生产要素,重塑生产流程,强化网络空间话语权,协同推进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与事业提升。”[3]转型升级,萌芽于2012年,肇始于2013年,先后经历了:①基础设施数字化阶段(2013年),以《关于做好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通知》的发布为标志,旨在解决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软件配备、硬件购置和部分内容资源建设的问题;②资源数字化阶段(2014年),以《关于做好中央文化企业数字资源库建设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通知》的发布为标志,主要任务是开展数字资源管理,构建知识资源体系;③平台数字化阶段(2015年),以《关于做好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内容运营平台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通知》的发布为标志,主要任务是运营平台标准规范建设、数字内容产品研发以及行业级数字内容运营平台建设;④深化数字化转型升级阶段(2017年以后),主要任务包括优化软硬件装备、开展数据共享与应用、探索知识服务模式、持续开展创新和加快人才培养等。

  转型升级阶段还有两个重要调控政策。一是,2014年,发布了《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由试点转型步入整体转型,将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扩展到整个新闻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是,2017年,发布了《关于深化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其主要目标是推动新闻出版企业加快完成数字化转型升级,初步建成支撑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行业服务体系。

  出版业转型升级历经近10年的持续推进,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如“成本过高、资金储备不足”的“不能转”心态;“传统主业强大、组织模式不灵”的“不愿转”心理;“影响纸书销售、盈利模式不清晰”的“不敢转”心态;“战略不清、转型定位不明、战略定力不足”的“不善转”表现;以及在转型过程中的“人才储备不足、转型能力不强”的“不会转”结果。

  转型升级是一个有起点无终点的连续过程,出版业需要长期开展转型升级并将长期处于转型升级的过程之中。就出版业数字化战略而言,转型升级是实现数字化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抓手工程、起步阶段。而完整的数字化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设定、战略实施、战略评估,则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生态体系。

  参照其他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过程,转型升级之后的下一阶段该以“提质增效”来确定,分别是对内提高发展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对外进行效益量化,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出版业数字化之“提质增效”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其一,以内容为根本,以产品为核心,研发畅销型产品、长销型产品、工匠型产品,发挥工匠精神,打磨和锻造一系列数字出版精品,提升出版业的内在价值;其二,强化渠道建设,自建数字产品销售渠道,推动传统图书销售渠道转化,实现销售渠道融合,进而打通出版业数字化战略实施路径,切实解决数字出版的收入、效益问题,实现数字出版由价值到价格的转换,为数字化战略评估做好充分准备,直至最终形成出版业数字化战略闭环。

  1.3 出版业数字化战略与融合发展

  2020年12月21日,第十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在北京开幕。中宣部副部长张建春出席会议并作题为《大力实施数字化战略推动出版强国建设》的主旨讲话。张建春指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引领发展方向。把融合发展和数字出版产业作为一个主攻方向,作出系统规划部署,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扶优助强,坚持重点项目带动,推动出版业数字化水平在‘十四五’时期上一个大台阶。”[4]由此可知,融合发展、数字出版产业是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

  融合发展是一种状态,是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的融合,是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的融合,是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在内容、技术、平台、渠道、经营、管理、资本等层面的交融、互融、通融、共融的状态。自2014年起,一批关于媒体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调控政策先后出台,如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3月,《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2016年7月,《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发布;2019年8月,《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发布;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坚持正确方向、一体发展、移动优先、科学布局、改革创新,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流程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快融合步伐。

  推进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要牢牢把握基本问题和关键环节:以“全媒为本、导向为先、内容为王、技术为要、改革为重、人才为宝”[5];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内容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为本、技术为用,将先进内容与先进技术紧密结合;强化科技赋能,运用先进技术引领融合发展,推动“出版+人工智能”“出版+5G”“出版+区块链”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大力培养全媒体人才,充分释放人才活力,构建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关于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的关系,“转型升级是融合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融合发展是转型升级的目标和归宿。”[6]应该说,出版业只有实现了“3个层次、5个方面”的转型,才能加快推进融合发展。融合发展的两方是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而新兴出版的主要构成是数字出版,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的深度融合是出版业融合发展的核心要义。从实施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视角来看,数字化转型升级是初级阶段,融合发展是中级阶段,深度融合则是高级阶段。

  随着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深入推进,出版业融合发展也将从“相加”走到“相融”,再到“深融”阶段,从物理组合过渡到化学反应,从“你就是你,我就是我”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最终到达“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合二为一”状态。届时,将不会再有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之分,二者统一归属、演变成一种全新的出版形态。出版业整体都将呈现出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的状态:复合式人才、数字化流程、融合化产品、网络化渠道等。

  1.4 出版业数字化战略与数字出版

  出版业数字化战略是否等同于数字出版?答案非也。那么,出版业数字化战略和数字出版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区别与联系又在哪里?如前所述,大力实施出版业数字化战略,要把数字出版产业作为主攻方向之一。出版业数字化战略,一方面解决传统出版的数字化转型问题,另一方面解决数字出版发展问题,最终解决两种出版合二为一——“新出版”的问题。至此,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使命完成需要解决以下5个认知问题。

  其一,关于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的二元逻辑。首先,在提法上,按照逻辑关系,传统出版的提法应该对应“现代出版”或“新兴出版”,但是,传统出版往往与数字出版同时出现,并且作为二元关系的方式出现。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的对应大多出现在融合发展的语境中,以《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代表。那么,是否还有数字出版之外的新兴出版业态?答案是有的,以“图书+文创产品”形式最为典型,如镶嵌天然化石的图书——《走过大自然的痕迹——鱼化石》,“图书+大米”的米书等,这些图书属于新兴出版业态,但并非是基于数字技术的数字出版。不过,新兴出版的最主要构成是数字出版,这一代表着最新生产力、科技赋能力的出版新业态。其次,在实践中,目前绝大部分出版机构将数字出版视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一种与图书出版并行、并列的独立业态。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由此形成了一种二元并立关系,而这种并立关系恰恰造成了数字出版发展的滞后、缓慢,即便是先发展起来的数字出版业务,也会因这种二元对立逻辑所演化出来的过高期望、过分索取而陷入夭折或中断的结局。“十四五”时期,出版业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不再把数字出版部门作为先锋者、不再把数字出版部门作为独立业务部门,而是以数字化的理念、制度、实践对整个出版业进行再造和重塑,这或许才是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核心要义。出版业数字化是包含内容、技术、流程、渠道、人才、理念、制度等在内的全方位的数字化,也就是将新兴出版(数字出版)的理念、制度与实践与传统出版有机融合。最后,在角色上,出版业数字化战略实施过程中,数字出版构成了“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两极中的一极。数字出版是实施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主体性构成之一,数字出版作为一种独立的、重要的、显著的出版新业态还将长期存在并扮演重要角色。一方面,数字出版需按照提质增效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效益,增强行业话语权、学术话语权和国际话语权;另一方面,数字出版还肩负着引领、带动、支撑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的重任。

  其二,数字出版的长期性与生命力。一度有人质疑数字出版是否像历史上出现的其他出版形态一样盛极一时而又昙花一现,有人唱衰数字出版,有人离开了数字出版,甚至也有企业在实践中取消、调整、合并数字出版部门。但是,数字出版的长期发展与走向繁荣,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不因一种错误观念、一项短期行为、一个企业组织的改变而改变。从历史发展的规律来看,数字出版作为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吸收了积极、前瞻、正能量的因素,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能够不断壮大和发展。然而新事物的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甚至可能道路曲折、荆棘密布,不过,最终前途是光明的。例如,人工智能经历了70多年的发展才步入第三次浪潮;虚拟仿真从1989年概念的提出到今天成为社会热点也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历程;区块链技术成为社会热潮也历经了12年之久。从出版史的角度看,出版介质先后经历了简策、版牍、缣帛、纸张、唱片、磁带、光盘、互联网、智能终端等,其中某些介质从发明到普及用了很短时间,如“唱片用了30年的时间,磁带用了20年,互联网用了不到10年”。数字出版的介质主要是互联网和智能终端(如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这些介质在目前人类的日常生活中处于不可或缺的状态。综上,数字出版具有长期的生命力,将长期存在并繁荣发展。

  其三,项目驱动战略的重要性。作为财政调控重要手段的项目驱动与技术赋能是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两个重要引擎。项目驱动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传统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放眼未来,重点项目带动、扶优扶强的财政调控策略仍将在“十四五”期间的出版业数字化战略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以推动出版业数字化能够迈上一个新台阶。实践中,部分出版企业出于考核、绩效等方面的顾虑放弃项目申报,不积极主动争取项目支持,这种做法并不明智。在着眼宏观、注重绩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指引下,项目驱动将在出版业数字化战略布局、战略实施、资金保障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其四,传统书报刊数字化的话语权问题。据《2019—2020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统计,中国数字出版产值已逼近万亿规模,达到了9881.43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11.16%。而传统书报刊数字化收入由85.68亿元增长为89.08亿元,尽管保持了4.0%的增长幅度,但在数字出版整体收入占比却由1.03%下降为0.9%,不能不令人唏嘘。这里便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是传统出版业数字出版收入的提质增效问题。经历过转型升级阶段的出版业,应该在提质增效阶段花大力气、下大工夫,切实提高数字出版产品服务的收入水平和价值贡献度,因为这涉及出版业主阵地、主力军的话语权问题。国有数字出版企业“亟需创新产品形式、加速技术应用和强化渠道建设,进而奋起直追日新月异的数字出版新业态、新模式与新路径。”[8]值得欣慰的是,一批产值过千万元甚至过亿元的国有数字出版企业正在不断涌现,逐步改写数字出版的产业生态。与此同时,一批传统出版企业将错过数字出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数字出版的“吉光片羽”“优胜劣汰”效应将逐步显现。

  其五,智能出版是数字出版的未来出路。传统出版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在数字化战略实施过程中,将步入深度融合、提质增效的新阶段;而作为独立业态的数字出版,将步入数据化、智能化的发展新里程。“智能出版是数字出版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将智能化的数字技术应用于出版产业链的结果,是出版业内部流程和外部产品都呈现自动化、智能化特点的出版新模式、新阶段与新业态。”[9]智能出版的基本特征是:基于智能技术赋能,对内实现编印发流程同步化、协同化、一体化的智能化重塑和再造,对外提供AR出版、VR出版、“出版+5G”、“出版+区块链”等智能化产品和服务。

  综上所述,可得出一个基本判断:数字出版承担着引领出版业数字化的重任,还将在较长时间内存在,直至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形态合一,整个出版业呈现出数字化、数据化、智能化的特征。“十四五”期间,数字出版仍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产业数字化的结果,也是数字产业化的实现,是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话语体系将不断丰富,话语权将不断增强,两极分化效应将逐步加大。

  2 “十四五”数字出版的思考与展望

  “十四五”期间,数字出版将坚持以下发展原则:坚持根本制度,以导向为引领,促进双效统一;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形成发展新动能;以数字化为途径,以智能化为方向,谋求发展新优势;统筹市场和政府作用,坚持调控与调节互动,构筑发展新格局。微观层面,实施出版业数字化战略,将推动市场主体重塑,打造出一批新型出版企业;中观层面,通过产业层面的提质增效,将革新出版业新业态;宏观层面,通过新消费模式的推动,将逐步形成出版业数字化的生态链、生态圈。

  2.1 正确出版导向

  意识形态属性是数字出版的固有属性、天然属性、与生俱来的属性。

  步入“十四五”的数字出版,正确的政治方向、内容导向和价值取向是首要坚持。“导向问题是旗帜,是方向,是谋篇布局、举旗定向的根本问题。导向正确与否,是关系到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为什么人的本质性问题。”[10]

  《“十四五”规划建议》指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继《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以后,《“十四五”规划建议》再次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部分作出了明确规定,且作为该部分内容的第一句出现。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首要坚持,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关系我国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的重大制度创新”[11],标志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11]步入“十四五”的数字出版,坚持和巩固这一根本制度,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12],要坚持和巩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位,创新数字传播方式,加强对出版领域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落实和重大问题的战略研判。要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主管主办原则、属地管理原则,重点关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防范和化解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切实做到出版阵地守好筑牢、可管可控。

  步入“十四五”的数字出版,应发挥数字化优势,弘扬主旋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应多出一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品力作,赋予中华文化新内涵,创造中华文化新表达。近几年的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有声读物精品出版工程等就是很好的例证,入选的项目、产品“导向正确、内容优质、创新突出、双效俱佳”,体现了数字出版的新进展新成效,彰显了数字出版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满足群众新型阅读需求、推动出版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13]

  步入“十四五”的数字出版,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数字出版产品的新需求,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应坚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探索各有千秋的数字出版发展道路;应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面向历史,深度挖掘,推进内涵式发展;面向国际,促进双循环,推动外延式发展。

  步入“十四五”的数字出版,应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出版体制机制。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关系”,“正确处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与产业属性之间的关系”[14],应“坚守正确的效益观,切实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强化社会效益的刚性约束,不做市场的奴隶,不能唯利润而出版”[10]。不能让资本操纵舆论,不能让资本操控内容导向。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两种属性发生冲突或矛盾时,要做到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服从社会价值、产业属性服从意识形态属性。

  2.2 产业智能化

  走向“十四五”的数字出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在数字化的基础上,步入智能出版的发展新阶段。“所谓智能出版,是数字出版发展的高级阶段、第四阶段,是将智能化的数字技术应用于出版产业链的结果,是以智能化的数字技术作用于编辑、复制、加工、传播等环节的新型出版,是出版业内部流程和外部产品(服务)都呈现出自动化、自主化、智能化特点的出版新模式、新阶段与新业态。”[15]

  智能出版的未来场景是:健全市场调节,推动数字出版产业体系智能化,以出版深度融合为重点,以主题出版、精品出版、融合出版为主体,优化供给品质,提升科技含量,智能重塑和再造出版流程,创新智能产品服务形态,构建数字出版人才培养体系,加速5G、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技术在出版领域的市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应用。出版产业智能化体现在以下8个方面。

  (1)新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有了先进的理念引导,才有数字化转型成功、智能化发展见效的可能。要明确数字出版的战略定位,将出版业数字化视为战略方向,将数字出版视为战略主体。根据出版企业的体量、商业模式、人才储备、资金实力等实际情况,不同出版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数字出版发展模式,如部门制或公司制;同一出版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可以采取灵活的体制机制,如项目激励、协议薪酬、科研激励等,以不断推动数字出版的迭代式发展、跨越式发展。主业强的出版企业可致力于统筹图书出版与数字出版,做到二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主业不强的出版企业,不妨尝试将数字出版作为战略主攻方向,抓住出版业数字化战略机遇期。

  (2)新基建。

  要确立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新基建”实施路径。无论是宏观调控层面还是市场方面,都要高度重视出版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软硬件基础,建立健全支撑出版业数字化战略实施的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基础设施体系。可考虑重点构建出版企业数字化博物馆、出版企业营销智能化决策系统、出版业大数据应用和服务工程、智能阅读设备的研发和应用等。

  (3)新流程。

  从统筹两种业态、减少资源浪费的角度来考虑,正视并重视当前出版业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生产管理流程“两张皮、两股道”的问题,加大研发力度,应用纸质图书与电子书、条目数据、知识库等数字出版物一体化生产、协同化审校、同步化上线的智能出版生产管理平台。“十三五”期间,部分出版企业引进了一体化的ERP系统,但最终没有实现全流程贯通。如果一体化的图书ERP系统研发成功并大范围推广,将重塑整个出版业的发展格局。

  (4)新产品。

  纵观“十三五”的数字出版创新性产品,如AR出版物、VR出版物、出版大数据、知识库、智能营销机器人、智能教育机器人等已层出不穷。面向“十四五”,将会有更多的数字出版新产品涌现,如“出版+5G”产品、“出版+区块链”产品、“出版+AI”产品。从供给侧视角来看,出版机构将实行数字出版精品战略,产品将以“优质内容+先进技术”的形态呈现;从需求侧视角审视,读者、网民、社会公众对个性化、定制化、高标准、高品位的精神文化需求将更加旺盛,由此,数字出版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化趋势将不断加强,并推动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的中心由机构客户转向个人用户。

  (5)新技术。

  5G、区块链、人工智能三大数字技术赋能出版业,对数字技术原理的把握和出版产业应用场景的找寻将成为数字技术驱动出版智能化的重要内核。而数字技术应用所带来的负面性、安全问题将被更加重视,成为出版管理的难点,也是出版调控的重要考量。在目前新闻出版知识服务系列标准的基础上,“出版+技术”的标准化体系将得以进一步健全,逐步形成以智能出版为特质的标准规范矩阵。

  (6)新营销。

  当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由转型升级阶段迈向提质增效阶段时,数字出版营销的重要性立刻凸显,数字出版营销体系建设将步入常态化阶段。“营销能力建设是前提,是基础,是内功;数字出版营销策略选择是关键,是规律,是技巧;数字出版营销渠道构建是主体工程,是长策大略”[16]。同时,将会跃迁出许多营销新模式,如直播营销的创新性发展,智能机器人在图书新零售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基于大数据的出版业营销系统重塑等。随着营销手段的丰富、营销渠道的健全,数字出版盈利模式将实现由B2B模式向B2C模式的变迁,这将成为数字出版可持续发展、创新性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标志之一。

  (7)新人才。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全媒体时代的核心竞争力所在。高素质的数字出版人才建设,“不仅仅是出版业务能力建设,更应该进一步强化媒体融合、智慧出版、数字阅读背景下的思想政治建设。”[17]出版企业的决策层应具备数字化理念,适应数字化战略背景下的经营管理新变化。“媒体领导班子里如果还有一位专管新媒体的,做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如果还是两拨人,说明仍是‘两张皮’。现在看来,这个现象依然普遍存在。”[18]走向“十四五”的数字出版,应构建产学研一体化机制,打造全媒体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现代化人才,不断强化数字出版人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为出版业数字化战略实施、出版强国建设打造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堪当时代重任的新型人才队伍。

  (8)新智库。

  数字出版产业的智能化发展,一方面依托于智能化的数字技术赋能,将先进技术与优质内容紧密结合;另一方面需要借助专家智慧、智力资源的支撑,重视智库的“外脑”、第四部门的重要作用。迈向“十四五”,作为出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应进一步加强新型出版智库建设,支撑数字出版企业进行科学、民主、合理决策。“十三五”期间,建筑、农业、自然资源、知识产权等领域已涌现出一批新型智库产品,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数字出版产业应充分发挥科技型智库的技术赋能作用、高校智库的理论建构作用、官方智库的献言建策作用、企业智库的产业发展作用,深入研究新型智库的“成员管理机制、成果推广机制、资金筹募机制、旋转门机制和智库评价机制”[19]。

  2.3 治理现代化

  走向“十四五”的数字出版,应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优化宏观调控,推进数字出版治理体系现代化。数字出版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指数字出版调控在理念、制度和实践层面都融合了现代化色彩,使调控主体更加理性、多元,治理结构更加开放、科学,调控方式更加法治、民主。

  数字出版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容可包含:规划调控,尊重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律,坚持总量平衡、结构优化、调控适度和调控绩效的原则;财政调控,将主要依靠补贴资助的方式转向“事前补贴与事后褒奖相结合”的调控方式;安全调控,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加强互联网内容生态治理,推动全媒体传播在安全和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税收调控,探索建立推动数字出版发展的税收调控优惠政策体系;标准规范调控,进一步丰富和健全智能出版标准体系。

  (1)集中统一领导与调控主体多元化。

  出版治理主体也称出版调控主体,从1949年起,中国出版管理先后经历了党政合一到党政分开再到党政合一的变迁。“十三五”时期,“我国出版管理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就是重新建立了党政合一的管理体制”[20],“实现了从‘管出版’向‘服务出版’的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一方面强化了出版导向的宏观控制,另一方面释放了企业自主经营的积极性”。[21]步入“十四五”,数字出版调控呈现出集中统一领导、调控主体立体化、调控举措多元化的态势,各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①党委宣传部门。2019年6月29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了宣传部门承担的16项工作职责,其中,与数字出版密切相关的有:“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统筹协调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等等。[22]②新闻出版部门。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至此,“党统一管理出版活动、党政一体的出版管理体制正式确立。”[20]③财政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在中央层面主要由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相关工作。在地方层面,财政调控工作由地方的财政部门负责。于数字出版而言,财政部门主要采取相应的财政项目、国资预算、转移支付等财政调控举措,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版产业数字化战略的推进和落实。④网信部门。2018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就数字出版而言,网信部门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领域业务布局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等。网信部门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文化安全等安全调控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属于安全调控权的行使主体。

  (2)规划调控。

  规划调控主要具有“预测引导、政策协调、宏观调控”[23]3个方面的功能。《“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文化强国、社会文明程度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等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与数字出版息息相关,对数字出版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严标准;“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两个重要方向涵盖主题出版、精品出版、融合出版等重要出版领域,对新型出版企业、新型数字出版业态、新型数字消费模式等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的数字出版的“十四五”规划正在起草过程中,将对数字出版的发展起到举旗定向、谋篇布局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出版业数字化战略将与融合战略、精品战略、网信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有机协调、同频共振,分别在不同层次、不同方面、不同领域指引数字出版实现创新性发展、高质量发展。

  (3)财政调控。

  “十四五”时期,数字出版财政调控将呈现3个方面的趋势。其一,“调控效益”原则将得到强化。不断注重调控绩效,无论是调控单体数字出版企业的效益,抑或是调控整个数字出版产业效益。在“过紧日子”的大背景下,对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的要求将更加严格,绩效管理将全面推进,财政调控的提质增效将更加显现。其二,调控方式更丰富。项目补贴将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多种调控举措并用,以助力出版业数字化战略实施、数字出版高质量发展实现预期效果。其三,调控程度更合理。遵循“退后一步、站高一层”的原则,在尊重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扶优助强、着眼点放在产业层面,不只注重对单体项目的考核,更加注重对企业整体、产业整体的考核。

  (4)安全调控。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科技安全、网络安全和文化安全为重点,全面提升数字出版领域的安全调控能力。一直以来,数字出版直面互联网这个意识形态前沿阵地,而在高度重视产业发展的同时,需要更加关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网络意识形态问题。2019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使全媒体传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数字出版要防范技术应用所带来的隐私泄露、舆论绑架等安全隐患和负面效应;要强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严禁触碰红线,坚决抵制不良信息内容的传播,形成良好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格局;要关注威胁文化健康发展的隐形因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自觉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不断提升数字出版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守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能力和实力。

  (5)标准规范调控。

  坚持高质量发展的路线,持续加强数字出版领域标准的研制和宣贯。进一步建立健全数字出版标准体系,形成以智能出版为核心的标准矩阵,一方面,继续研制技术赋能出版的标准;另一方面,适时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升格,将关涉重要领域、重大价值、重点问题的标准逐步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以充分发挥标准规范的引导、规制、定向作用,不断提升数字出版标准的话语权,丰富出版业数字化标准体系。

  (6)税收调控。

  如何解决数字出版企业税收问题,争取出台更多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将成为出版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防止垄断组织、垄断行为对数字出版市场的不良影响,将成为数字出版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挑战。

  3 结语

  面向“十四五”,在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指引下,无论是“按照市场决定性机制形成的包含数字出版产品体系、技术体系、营销体系、人才建设体系、制度体系等在内的”市场调节体系[24],还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包含计划调控、财政调控、税收调控、投资调控、价格调控等多种调控手段在内的”宏观调控体系[8],都将被赋予新的内涵,获得新的发展机遇,从而实现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良性互动、交相辉映。

  美国诗人摩尔说过:“胜利不会向我走来,我必须自己走向胜利。”数字出版共同体需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充分发挥内容产业优势,把握现代出版技术原理,探索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持续推进数字出版的市场化运营和产业化发展,在转型升级的基础上,切实做到提质增效,才能实现数字出版在智能时代的创新发展、高质发展、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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