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邹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 《临床儿科杂志》编辑部
【摘 要】[目的] 分析医学期刊论文来稿中的可疑“枪手”论文的明显特征,以提高编辑审查意识。[方法] 通过文献查阅、案例汇总等方法,从作者署名、稿件内容、撰写形式等方面总结“枪手”论文的特征。[结果] 随着各类中英文反剽窃软件的普及,论文剽窃现象有所减少,而“枪手”论文却与剽窃呈此消彼长之势。编辑可以通过作者署名,稿件内容,稿件类型,字体、格式这4个相关问题中寻找“枪手”论文的线索并加以识别。[结论] “枪手”论文相对剽窃而来的论文更隐蔽,很难通过工具发现,主要依靠编辑同行在编辑工作中加强对可疑稿件的审核。期待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对代笔论文交易链的打击,净化学术环境。
【关键词】剽窃;代笔;学术不端;医学期刊
随着近年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国家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大幅增长。根据《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1],我国科研经费的投入总量超过1.3万亿元,超过英、法、德、日,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第二的科技经费投入大国。科研经费投入的大增,必然带来科研产出的提高,而论文是科研产出的主要形式。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发布的《2018年科学与工程指标》[2]显示,2016年中国研究者发表且被Scopus数据库收录的学术论文达42.6万篇,首次超过美国(40.9万篇),成为全球第一。
大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问题。2010年,张月红教授发现《浙江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的英文来稿中有31%的论文有剽窃现象[3]。中文期刊的来稿也经常存在严重的剽窃问题,促使中国知网等公司开发了学术不端检测系统[4],为期刊编辑防范学术论文的剽窃提供了有力工具。随着各种中英文反剽窃软件的普及,2019年Learned Publishing的主编Smart针对作者剽窃问题对全球各行业编辑进行调查,发现目前的论文剽窃问题并没有想象中的严重[5]。然而,学术不端不仅有剽窃这一种形式。2013年,美国知名记者Hvistendahl[6]深度报道了中国学术出版的乱象,发现很多稿件是作者从第三方公司购买的“枪手”论文。笔者所在的团队曾对国内医学“枪手”论文问题进行调查,发现约3%的医务人员曾购买过“枪手”论文[7]。目前看来,剽窃和购买“枪手”论文似乎呈此消彼长之势。王景周[8]对第三方公司有偿帮助作者代写代投的利益链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编辑应加强对代投来稿的甄别。学术论文的代写代投泛滥,对于遏制这一现象期刊编辑责无旁贷。张海燕等[9]提出要加强作者基本信息的审查;关珠珠等[10]提出,编辑要加强初审,识别“枪手”论文。但是,目前的识别方法主要是利用中国知网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或者是根据来稿作者的注册信息进行分析。随着第三方公司与期刊编辑之间的“斗智斗勇”,许多来稿已不能只凭计算机软件或在采编系统信息中进行核对就能被发现了。本文主要从日常来稿审查工作中发现的可疑来稿中寻找一些线索并加以分析,以帮助期刊编辑判断来稿是否为“枪手”论文。
1 作者署名相关
1.1 可疑的单一作者署名
与通常只有一位作者的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研究相比,大多数现代科学的研究,特别是原创性研究,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通常需要由多位作者合作完成,甚至需要多个学科、多个中心的团队共同参与[11]。因此,越来越多的期刊要求投稿时列举合著者中每一位作者的贡献[12,13]。对于医学期刊编辑来说,如果收到一篇只有一位作者的原创论文,其会感到很奇怪,因为很难想象一个人可以完成如此多的研究工作。有的单一署名作者还同时投了多篇论文,甚至多篇论文的研究领域并不一致,分属于不同的学科/亚学科。这时,编辑需要加强审查。
1.2 要求更改作者署名
根据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的指南,在论文正式发表之前,通信作者可以向期刊申请更改署名作者(包括添加/删除某一名作者)[14-15]。笔者曾经处理过一个案例,在论文录用后,临近发表前,通信作者要求更换所有作者。这篇论文的原通信作者及其他3名合著者均在浙江省某医院,而他要求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作者更换为安徽省一家医院的4名其他作者。在请作者提供改变作者署名的原因时,原通信作者承认和新的通信作者曾经是大学同学,属于“互相帮助”。此现象非国内特有,据“撤稿观察”网站披露的数据,有一家俄罗斯公司已出售上万篇学术论文,其方法主要是在论文被期刊录用后更改第一作者[16],这就是“巧妙”地利用了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的指南中认可通信作者可以提出更改作者署名这一规则。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的指南对通信作者有详细的规定[17],但对第一作者的规定很少,这也许是很多人利用这一漏洞修改第一作者的原因。因此,编辑在遇到更改作者署名时需要谨慎处理。
2 稿件内容相关
2.1 可疑的病例资料
医学期刊收到的来稿中,有的病例资料的收集截止日期是投稿前几天,更有甚者比如随访类研究,病例收集截止日期加上随访时长还是未来几天的。一般情况下,研究者很难在几天内就能将病例资料整理成文,更不可能预测病例临床转归数据。而且,综合看来,这种论文的学术质量普遍偏低。
有的来稿中收集到的患者例数很多,然而,事实上这种疾病的发病率并不高,且该研究并非是一项多中心的研究。而该来稿论文中的病例数可能已经远远超过了一家三级医院优势学科所能收集到的病例。因此,很难想象该作者是如何完成这项研究的。
一些非三级医院作者的来稿中,研究内容并不符合该机构的医疗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定位是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服务,可能还会提供一些外科门诊小手术等简单的治疗。然而,一篇来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者的稿件中却研究了一个需要团队操作的腹腔镜手术,而且该手术已被国家禁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因此编辑有必要去核实该院的相关资质。再如,笔者曾收到一篇论文,其资料显示该临床试验在一个县区级医院进行的,但是当笔者索要相关资料时发现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和药物临床试验办公室[18]尚未建立。该文作者甚至致电笔者,希望提供伦理委员会的批文模板,这明显已经违反了临床试验先申报后实施的研究过程。
2.2 完美的基线和随访资料
通常在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中,研究者采用随机数字表法选择研究对象,比如100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干预组和对照组),然后进行随访。这里如果存在如下疑点,编辑需要提高警惕。(1)所谓的随机分组,并非是平均分组,有很大的比例是不均匀分配的,而作者描述的干预组和对照组却为50例 vs. 50例;(2)选取符合纳入和排除标准的研究对象,没有设立剔除标准,造成最终纳入的研究对象干预组vs.对照组还是50例vs. 50例;(3)对于前瞻性设计的研究,研究者并不能完美地预测后续的疾病进展,在对研究对象进行随访时,病例的死亡或失访不可避免,但论文的最终研究结果中研究对象干预组vs.对照组还是50例vs. 50例。一项前瞻性的研究,从研究对象的纳入,到最后的疾病转归,数据完整,未发生1例病例丢失,这是难以想象的。CONSORT指南指出,对于研究对象的纳入、分配、随访和数据分析等阶段的进展,需要提供流程图,以示各个阶段病例流失的情况[19]。
还有一种回顾性研究,对临床工作进行总结与分析,可能会纳入大量病例,这属于真实世界的研究。观察组和对照组的病例数可能不会很均衡,很少会出现1…1的情况;病例数也很少会出现整十数(10的倍数)。当作者描述纳入的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例数呈1…1和/或均为整十数时,编辑需要提高警惕。
2.3 完美的统计分析
对于医学期刊来说,编辑更偏向于发表具有阳性结果的论文[20]。阳性结果的论文也更容易被更好的期刊接收[21,22]。“P<0.05”也就成为了大多数研究者追求的目标。然而,当一项研究中所有P值都<0.05时,编辑需要提高警惕,因为“枪手”论文可能会修改P值以达到通过同行评议的目的。
医学编辑需要学习一些医学统计学的知识,以提高鉴别的能力。如单因素分析中的t检验,可以通过统计学教材后的附表——t界值表,根据作者提供的t值、P值和自由度进行核对。在进行双侧检验时,如果P<0.05,则t的绝对值一般>1.96(自由度越小,t的绝对值越大);如果P>0.05,则t的绝对值一般<1.96(自由度越小,t的绝对值略有增大)。如在卡方检验中,采用四格表法,一般作者都会提供四格表中的数据,可以直接将其应用到卡方计算公式人工计算核对χ2值和P值。如在多因素分析中的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论文中列出的回归方程变量的P值<0.05时,编辑有必要去核对95%CI值是否包含1。对于读者来说,95%CI是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可以了解治疗效果的方向和大小[23]。而对于“枪手”来说,可能只关心修改后的P值能否通过审稿。对于这类有疑点的论文,编辑有必要联系作者,要求其提供原始数据以便进行审核。在实际编辑工作中还会碰到许多来稿只有P值,没有提供相应的统计量,这是没有任何科学指导意义的,可以直接拒稿。
3 稿件类型相关
3.1 meta分析类论文
从循证医学角度,meta分析是对大量已发表的高质量文献进行的分析,被认为具有最高的循证等级[24]。自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循证医学中心成立以来,meta分析受到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2015年在PubMed上可检索到的中国学者发表的meta分析论文数量已超过美国,排名世界第一[25]。经过20多年的发展,掌握这类研究方法的人越来越多;由于这类研究不需要收集临床资料,任何人都可以开展,而且论文可以任意转手,不需要通过伦理方面的审查。因此,呼吁国内的医学期刊尽快建立meta分析论文注册制,只有在系统评价国际化前瞻性注册数据库(PROSPERO,https://www.crd.york.ac.uk/prospero/)注册过的选题才能发表。吴洋[26]提出,要加强对meta分析类来稿的审查。编辑在对来稿进行审查时,通过核对注册作者和来稿作者是否一致,可在一定程度上杜绝meta分析成为“枪手”们生产论文的工具。
3.2 药物经济学评价类论文
药物经济学研究如成本-效果分析(Cost-Effectiveness Analysis,CEA),通常是基于一项已完成的临床试验数据的再分析(也有基于已报道文献数据的再分析)。当一种新的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有效性好于/接近于原有药物,需要再进一步比较该新药是否具有经济性。国际上已有多个指南规范该类论文的写作[27,28]。然而笔者所在编辑部经常收到这类论文,它们似乎采用了同一个精简的模板:使用两种药物治疗的患者,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经四格表卡方检验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然后计算药物的成本、成本效果比(C/E);最后进行灵敏度分析,即当新药物的价格降低了15%和/或10%,计算增量成本效果比。有了这么一个精简模板,随便一个药物,如果捏造一下纳入治疗的患者数量及治疗后有效和无效的病例数量,便可以套用了。如果再仔细推敲采用这类模板撰写的论文,可发现它们存在的一些疑点:(1)没有交代该研究是如何开展的,数据从何而来,没有交代是否基于某项临床试验。(2)没有对患者进行随访,没有描述患者不同的临床转归,真正的临床试验不可能只有治疗有效和无效两个评价结果。(3)在成本的计算中,只有药物一种成本,没有考虑药物使用后不良反应带来的治疗成本。成本有多种组成,可以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也可以分为直接医疗费用成本、患者支出成本、医疗保险成本。(4)没有交代新的药物所涉及到公司利益,没有披露潜在的利益冲突,不能排除是药品公司的代笔论文。
实际上,建立一个好的决策分析模型是形成一篇优秀的药物经济学评价论文的基础[29]。卫生经济评价报告标准共识(Consolidated Health Economic Evaluation Reporting Standards,CHEERS)清单[21]中也明确指出,需要描述使用具体决策分析模型的理由,并强烈建议使用图形结构呈现。通过决策分析模型,可以了解患者的随访及治疗转归、各个节点成本的计算等。编辑在对该类来稿进行审查时,须确认该经济学评价的研究背景,是否合理使用了决策分析模型,是否有药厂的身影,有没有潜在的利益冲突。
4 其他字体、格式相关
收到的若干篇论文具有相似的写作风格,有时甚至有相同的错别字,如均数±标准差( x−±s),有的论文中会显示为(χ±s)或( χ−±s)。在Word中,希文符号的添加并不是很方便,每一位医生的医学生学业生涯中,统计学是必修课,不管掌握得如何,他/她只会偷懒写成(x±s),而不会费劲地去找一个希文字符来代替。
收到的论文排版合理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是里面会有一些类似期刊审稿人或编辑评审语句,既然录用了为何又改投他刊?不排除为了更改作者署名从其他期刊撤稿后,更换期刊投稿。
收到的论文中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在文中出现的计量单位用了其他特殊字体(如红色字体)表示,或者收集的病例数是修改后的特殊字体。都有可能是更换过作者或修改过病例数的“枪手”论文。
5 思考与展望
尽管国家相关部门针对学术论文接二连三地发布了各种规范、规定[30,31],但仅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作者的作用;而对于第三方代写公司,国内并无任何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在各种社交平台、电商平台、搜索引擎上,代笔广告猖獗[32]。近年来,中国学者在英文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撤稿的事件频发[33],特别是生物医学领域。2008—2018年英文期刊撤销的中国医学论文数量已位居第二,仅次于美国[34];而中文期刊撤销的论文无论是数量还是比例,均明显低于英文期刊[35]。这并不代表中文期刊学术环境优于英文期刊,恰恰相反,撤稿率低是因为中文期刊对学术不端的认识不足。
早在1997年由多家国际知名期刊编辑联合成立了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旨在净化学术期刊出版环境。英文期刊编辑在对论文的审查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提交COPE,由COPE负责对论文进行进一步审查。而国内缺少类似组织,编辑即使发现了可疑的稿件,但由于不是作者的上级主管,没有权限作进一步调查。在源头,作者发表论文的需求旺盛;在终端,编辑认知不足,审查能力羸弱,更没有相关组织支持;在过程中,又有第三方代写公司的大肆宣传催化,让“枪手”论文代写、代投形成了一个庞大市场。希望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强学者的思想道德建设;同时,建议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对猖獗的论文贩卖现象进行严厉的打击。只有在多部门联合支持下,才能有效切断地下论文交易链。
6 结语
由于笔者接触的稿件有限,本研究只列举了一些可疑的案例,更多的可疑案例有待同行分享。对于医学期刊,笔者建议参照ICMJE推荐规范,加强对来稿的临床试验注册审核、系统评价注册审核、临床试验数据共享审核、科研伦理的审核,加强对论文其他可疑特征的关注,预防“枪手”论文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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