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没有看错,郭敬明道歉了。
2020年12月31日零点,郭敬明在微博发文正式向作家庄羽道歉,他用“一个无法愈合的伤口”“年少轻狂的虚荣和抗拒”,来解释自己15年来为何不道歉。并表示,愿将《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以来线上线下的全部收益赔偿给庄羽,或捐之于慈善,福泽社会公益。
郭敬明道歉始末
如果是个不解内情的外国友人,乍一看到这么诚恳的道歉声明,想必定会感慨一句“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是,也有网友认为,郭敬明的道歉,其实是一种营销行为。
梳理整件事情的时间线——2020年12月21日晚,111位影视从业者就影视行业编剧抄袭的现象发表联名抵制声明,矛头直指郭敬明,那时正是郭敬明新片上映的前4天;25日,郭敬明导演新作《晴雅集》上映;截至30日零点,据微信公众号“电影票房”的统计,《晴雅集》已经累计了3.44亿元的票房;31日零点,郭敬明微博发文致歉庄羽。
至此,有网友想到,郭敬明的《晴雅集》靠综艺“S卡”、行业“敌视”、影片前期宣发,积攒的第一波营销热度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而作为春节前最金贵的元旦小长假转眼要来,《晴雅集》怎样才能再刷一波存在感呢?
从被公众熟知开始,郭敬明一直饱受争议。而所有争议的焦点,可以汇聚到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构成抄袭的时候,郭敬明爽快赔偿20万,却坚持不道歉。
此后,尽管编剧汪海林说,郭敬明在编剧行业里已经“社会性死亡”了,但郭敬明却一直借助他敏锐发达的商业头脑,在文娱产业活得“生龙活虎”。
在2020年这个魔幻年份的最后一天,郭敬明道歉了,他执行了15年前的法律裁决。事件的另一方——庄羽在今天的8时33分,通过微博接受了郭敬明的道歉,并表示同样愿将自己关于《圈里圈外》线上线下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同郭敬明的抄袭所得收益,合并成一个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郭敬明很快同意了这一提议。此事似乎就此画上了句点。
但10时44分,与郭敬明同样身陷“抄袭”泥淖的于正也发文为自己的行为向琼瑶道歉,琼瑶还未对此作出回应。
郭敬明的出版之路
本报10年前曾做过一期名为“郭敬明十年多棱镜或万花筒”的专题,彼时的他虽然已经深陷舆论漩涡,但并不妨碍“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的成立,担任该文化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郭敬明摇身从作家变成了出版人,凭借《最小说》《最漫画》等青春文学期刊火爆一时。
到2012年,郭敬明旗下的杂志发行量,比全国所有传统文学期刊的全部发行量加在一起还多。那是郭敬明出版事业的巅峰,不得不说,他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出版商。
事实上,说起新世纪以来,中国青春文学的发展,郭敬明绝对是一个绕不开的人物。自 《萌芽》1998年启动新概念作文大赛起,一大批80后作家被发掘出来,他们为出版业奉献了一个新的出版模块——青春文学,收获了大量读者。其中,最耀眼的一颗文学新星,当属两度获得大赛一等奖的郭敬明。
随后他的代表作《幻城》,仅在2003年的当年销量,便高达84万册,后来的小说《悲伤逆流成河》,一周时间销量突破百万册,他本人也很快登上中国作家富豪榜,在榜首的位置盘桓多年。

《幻城》2019年版/湖南文艺出版社、中南博集天卷
他创办工作室、开公司,网罗了苏小懒、落落、七堇年等一批青年作家,将之前的纯个人化生产,变成了具有品牌效应的系列产品批量生产,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青春文学产业链,并加强了这一类型的影视孵化和多元开发。
后来这位出版商转战电影圈,再度证明了他的商业运作能力,4部“小时代”,累计票房达21亿元,不光赚到钱,还捧红了一批明星。直到2016年《爵迹》票房遇冷,郭敬明才短暂地沉寂了一阵,据说当时他的身价估算已达10亿元。4年后他带着新作重回公众视野,继续高调出现在综艺上。
知识产权保护的路还有多长?
其实无论是小说抄袭,还是剧本抄袭,最终都要回归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面对郭敬明此刻的道歉,先知书店店长李治华认为,“郭敬明15年后为抄袭道歉,迟到的正义并非正义。”理由在于,15年来郭敬明们已然成为大赢家(未充分体现法律惩戒的效力),他现在的道歉行为并非是法律监管、对于私权利保护的结果(如果是,这个道歉不用拖延到今天)。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陈瑞华在《看的见的正义》中指出:“正义必须以看得到的方式实现……迟到的正义并非正义,当正义迟迟不到时,就会带来二次伤害”。
一句简单的“对不起”拖延了15年,或许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是,为何,它需要这么长的时间?
这源于长期以来,国内图书市场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漠。网络文学一直是“抄袭”“侵权”的重灾区。
目前,我国网络文学创作者超过千万人,其中签约作家70余万人,读者人数超过4.5亿。网络文学作品2600万部,已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龙头和源泉,全国电影电视剧游戏动漫的七八成来自于网络文学。规模的扩张必然带来既有问题的加重,作品与作品的高度相似,抄袭、洗稿屡禁不止、层出不穷,我们该如何加强著作权及其权利保护?
今年8月5日,最高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大幅缩短涉及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案件审理周期;在案件推定上,要充分运用推定规则,减轻权利人诉讼维权负担,合理推定当事人相关权利的存在,依据署名推定相关权利的归属,减轻权利人提交证据的负担,主张合法使用应当举证加以证明。
意见强调了网络空间、实体市场和新兴领域的权利保护,提出适应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领域的技术发展,积极回应司法保护新需求,处理好著作权客体的相对封闭性与权利的相对开放性的关系。
最后,意见提出加大虚假诉讼惩处,促进诚信诉讼机制完善,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严厉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有力打击投机性诉讼牟利行为。这表明,关于版权保护在法律层面的管控,将越来越趋于完善。
6月1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内容审核机制,强化内容把关职责”。
不久前,在中国作家协会的组织下,136位知名网络作家在上海发出《提升网络文学创作质量倡议书》,其主要内容包括: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加大现实题材创作力度,塑造新时代新人物新形象;提升文学素养,反对跟风写作;不以点击量和收入论英雄,倡导“降速、减量、提质”,加强精品化创作;推进网文出海,讲好中国故事……
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这场旷日持久的“反抄袭拉锯战”,在多方参与、多重利益捆绑、多种因素作用的推动下,暂时以一个“反剽窃基金”画上了句点。
在未来,我们希望这样突如其来的“跨年道歉”越来越少,让“反剽窃”不再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