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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逻辑与进路

2020-12-15 来源:《现代出版》
  【作 者】刘永红:人民出版社

  【摘 要】学术著作出版是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面临的时代课题。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需要遵循内容逻辑、规范逻辑与评价逻辑。相应地,这三种逻辑为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内容进路、规范进路以及评价进路三种进路。

  【关键词】学术著作;学术出版;高质量发展;出版逻辑;出版进路

  学术著作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囊括了人类前沿理论研究成果,闪耀着人类伟大思想的光芒,常常能够带来社会重大变革与思想伟大变迁,也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与民族的思想深度、理论高度以及精神向度。学术著作出版按照一定的选择标准遴选出优秀的学术成果,经过编辑加工、复制传播等出版流程,学术著作中所蕴含的思想与知识能够嘉惠社会,改变民众的观念并指导其行动,最终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学术著作出版对于任何一个国家与民族的发展都具有根本性的推动作用。进入新时代,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面临着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课题。笔者结合问卷调查数据[1],尝试梳理中国学术著作出版的逻辑,探讨中国学术著作出版的进路。

  一、基本概念

  (一)学术著作

  所谓学术著作,指的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专业工作者或者研究者,对某一学科或某一知识领域,经过较专门、较系统、较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撰写而成,或在理论上有创新见解,或在实践中有新的发明,或具有重要的文化积累价值的研究型著作。[2]学术著作具有理论性、创新性、专门性、系统性、价值性、规范性六个特征。本文所称学术著作,其内涵大于学术专著,小于学术图书。

  (二)学术著作出版

  学术著作出版,是指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专业工作者或者研究者经过较专门、较系统、较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撰写而成,对某一学科或某一知识领域具有创新见解或重大发明或重要文化积累价值的学术成果专著、基础理论研究著作以及应用技术著作,按照一定的学术规范进行编辑加工、复制并向公众公开发行,以推动学术思想交流与学术成果传播的一种学术出版活动。[3]学术著作出版是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学术成果的展示、传播与交流,能够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专业工作者或者研究者们深入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能够促进某一学科或者知识领域的知识积累与发展壮大;能够促进人类伟大思想与重要学术成果的广泛传播与社会共享,不断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可以说,做好学术著作出版意义极其重大。

  (三)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高质量发展同样是新时代我国出版业发展面临的时代课题。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意味着学术著作出版应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提高学术著作的学术质量与学术水平,大力降低学术著作的品种数,逐步提高学术著作的单品种印数和重印率。为此,学术著作出版必须实施精品战略,切实做到提质增效。

  二、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的逻辑

  中国学术著作出版是出版界与学术界亲密合作的途径与领域,也是紧密联系学术界与出版界的桥梁与纽带。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既要遵循出版活动的内容逻辑,也要遵守学术研究的规范逻辑与评价逻辑。

  (一)内容逻辑

  出版行业属于内容产业。“内容为王”是对出版行业本质特征的最精准概括。出版行业的主要职责与任务就是将人类所创造的知识内容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精心选择、编辑加工、规模复制并广泛传播。出版行业传递知识、传承文明,即是对内容逻辑的践行。20世纪70年代,曾经担任过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社长的小赫伯特·S.贝利在《图书出版的艺术和科学》一书中提出,出版社并不因它经营管理的才能出名,而是因为它所出版的书出名。这句话强调的是,出版社应该努力出版具有优质内容的好书,并将其作为孜孜不倦的价值追求。

  由于“对某一学科或某一知识领域具有创新见解或重大发明或重要文化积累价值”,通常来讲,学术著作的内容涵盖的学科知识领域非常宽泛,内容体系最为完备,内容专业性很强,内容的科学性与原创性要求最高,因而学术著作内容的知识含量也是最高的。

  学术著作出版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内容逻辑,即不断追求学术著作出版内容的学术性、科学性与原创性。

  (二)规范逻辑

  出版行业是具有较高规范性与标准化要求的行业。出版行业正常有序的运转需要有一整套完备的出版规范去支撑。唯如此,出版行业才能将作者的个人知识通过精心遴选、编辑加工、规模复制与广泛传播,让最广泛的读者能够有机会去接触和阅读这些已经变成全社会规范性知识的内容。

  出版行业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包括宏观层面的《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中观层面的《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以及微观层面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等等。

  学术著作出版涉及出版行业与学术研究领域,因此学术著作出版除了要严格遵守出版行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之外,还要遵守学术规范。加强学术规范,对于学者提高治学的严谨性与规范性,提升学术界创造能力与创新能力,实现我国学术界与国际学术界、学术出版与国际学术出版之间的交流对话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学术著作出版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规范逻辑,即不断追求学术著作出版形式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最大程度保证学术研究的严谨性、规范性与国际化。

  (三)评价逻辑

  出版行业对人类知识和文明的传递与传承,首先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挑选知识内容,挑选的过程其实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与观念对既有知识内容进行评价的过程。从知识内容的选择到出版物形式的选定,可以说,在出版行业的实践中,评价逻辑无处不在。

  学术著作出版同样需要遵守并践行评价逻辑。“理论性是学术著作区别于一般图书的显著标志”“创新性是学术著作区别于一般学术图书的重要标志”,[4]因而学术著作出版践行评价逻辑,首先必须把好选题评审关,遴选出具有较高理论性与创新性的学术著作。选题评审是学术著作出版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最关键的一道关口,这一关就是出版评价关,它决定了什么样的书稿可以进入出版环节,什么样的书稿不可以进入出版环节。学术著作出版的景观即是由通过这一道关口的众多书稿组成的。学术著作出版践行评价逻辑,还必须做好学术著作出版之后的成果评价。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5]。成果评价是对学术著作出版更广泛更全面更权威的综合评价。

  学术著作出版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评价逻辑,既要依靠评价者的专业素养与学术情怀,客观公正、高度负责、认真审慎地评审每一部书稿,努力做到既没有遗珠之憾,也没有滥竽充数之作;也要努力建立完善、权威、科学、合理的中国学术著作评价机制。

  三、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的进路

  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不仅要遵循出版活动的内容逻辑,还要遵守学术研究的规范逻辑与评价逻辑。这三种逻辑为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内容进路、规范进路以及评价进路。

  (一)内容进路:选题评审严把学术著作出版内容关

  学术著作出版的核心关键词是学术。在坚持“双百”方针、“二为”方向和“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前提下,学术著作出版质量的衡量标准,突出地体现在学术著作内容的学术质量与学术水平上。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著作,首先体现在学术著作内容的学术性、科学性与原创性方面。学术著作出版的高质量发展,意味着必须提高学术著作内容的学术质量与学术水平,而要提高学术著作内容的质量与水平,关键在于选题评审环节。因此,从内容进路层面来讲,通过选题评审严把学术著作出版内容关,是实现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路径。

  1.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选题评审问题审视

  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选题评审问题主要体现在选题评审机制完备程度、选题评审机构人员组成情况、是否邀请社外同行专家评审、学术著作编辑人员学历/经历、学术著作编辑人员考核指标、是否出版学术质量欠佳但有出版资助或者学术价值较高但经济效益欠佳的学术著作、对目前学术著作的学术水平总体满意度等方面。笔者结合问卷调查数据来分别加以说明。

  在学术著作出版选题评审机制完备程度方面,认为完善的占了72.9%,认为有待完善的占了24.6%,认为不完善的占了2.5%。可见,学术著作出版选题评审机制尚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在学术著作出版选题评审机构人员组成方面,社内人员占31.4%,社内人员为主、社外专家为辅占65.3%,其他占3.3%。在是否邀请社外同行专家评审方面,偶尔会请的占63.1%,经常请的占30.3%,从来不请的占6.6%。可见,出版行业在学术著作出版选题评审环节尚没有充分借力社外同行专家。在学术著作编辑人员学历/经历方面,本科占10.7%,硕士占94.3%,博士占12.3%,博士后占0.8%。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学术著作编辑人员绝大部分是硕士,与学术著作出版的重要性与特殊性相比,博士占比有待提高。在学术著作编辑人员考核指标方面,图书获奖占67.2%,发稿字数占56.6%,图书“走出去”占35.2%,码洋占23.8%,回款占5.7%,其他占8.2%。这说明,在学术著作出版方面,编辑人员的考核应该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方面。在被问及是否出版学术质量欠佳但有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时,不会出版的占72.1%,会出版的占27.9%;而在被问及是否出版学术价值较高但经济效益欠佳的学术著作时,会出版的占96.7%,不会出版的占3.3%。由此可见,学术价值是学术著作出版的重要考量因素,经济效益也会被适当考虑。在对目前市场上学术著作的学术水平总体满意度方面,一般的占79.2%,不满意的占11.7%,满意的仅占9.1%,非常满意的为0。可见,我国学术著作学术水平总体满意度偏低。一方面,这充分说明我国学术著作出版选题评审在学术质量与学术水平方面把关不严;另一方面,这一组数字也有力地说明了中国学术著作出版应该高度警醒,必须奋起直追,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审视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选题评审问题可以发现,伴随着出版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与产业化发展进程,很多学术著作出版机构放松了对选题评审环节的把关,致使“萝卜快了不洗泥”,出版了不少“不差钱”却“差了学术”的平庸的学术著作,造成我国学术著作学术水平总体满意度偏低的尴尬局面。这是学术著作出版本身的特殊性造成的。学术著作出版由于内容非常专业,读者面比较狭窄,市场销量通常比较小,87.7%的学术著作起印数在2000册以下,仅有2.5%的学术著作起印数超过3000册,学术著作出版的盈利比较低,甚至大部分是要亏本的。在学术著作出版存在的主要困难中,出版经费不足的占了63.9%,认为学术著作出版可以收取出版资助的占了96.8%。然而,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和科研事业的蓬勃发展,科研课题经费与单位科研经费比较充足,大量的科研课题有了出版学术著作、助力课题结项的诉求,同时也具备了经济上的可能性。学术著作出版机构与科研课题承担者一拍即合,实现了“双赢”。实际上,从学术著作出版实践来看,在当前出版的学术著作中,为课题结项而出版的学术著作的比例居高不下。从某种意义上讲,学术著作出版的经济效益主要是由科研经费、出版基金等支撑起来的。问卷调查显示,在学术著作出版机构经济效益状况中,赢利的占40.2%,持平的占38.5%,亏本的占21.3%。由此可见,我国学术著作学术水平总体满意度偏低,主要是我们的学术著作选题评审环节出了问题。选题评审环节没有准确把握好书稿的学术质量与学术水平,或者虽然准确把握了书稿的学术水平但没能彻底做到以学术质量作为是否出版的标准,导致出版的学术著作学术质量良莠不齐。

  2.建立完善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选题评审机制

  学术著作出版选题评审环节是对学者创作的学术著作书稿的学术质量与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定性评价,按照一定的出版标准来判断其是否可以出版,并面向公众进行社会化传播的关键评价过程。学术著作选题评审环节应该切实承担起褒贬学术的重任,让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佳作不被埋没、丢弃,让低质量低水平的平庸之作没有滥竽充数的机会。学术著作选题评审风险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知识不足”导致学术著作出版机构无法辨别书稿的学术水平高低,另一个方面是“财力不足”致使学术著作出版机构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下脚跟而甘愿“为五斗米折腰”。

  完善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选题评审机制,可以着眼于解决“知识不足”与“财力不足”这两方面的难题。

  解决“知识不足”问题,可以调整选题评审机构人员的组成配备,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的把关作用。所谓“术业有专攻”,可以考虑建立各个学科的学术著作评审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在把关学术著作书稿学术水平方面的作用。这个学术共同体主要指的是各个学科专业的国家一级学会及其下属各二级分会的同行评审专家,其作用主要在于通过不少于两位专家的公开、公正、公允的同行专家评审,对书稿的专业性、学术性以及科学性进行鉴定,把握好书稿的学术质量与学术水平。具体来讲,每一家学术著作出版机构都应该建立自己的同行评审专家数据库,每一部书稿都应该提请至少两位相关专业领域或者学科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匿名评审的结果将作为是否可以出版的主要判断依据。若两位同行专家评审意见一致,则评审意见将直接作为是否出版的主要依据;若两位同行专家评审意见不一致,则需要提请第三位同行评审专家审读书稿,最终是否出版将主要依据三位同行专家中多数专家的评审意见。为了避免“术业有专攻”“隔行如隔山”所带来的学术著作评审人员“知识不足”的局限,可以考虑采取同行专家评审书稿,这样可以更快、更好、更专业地判断书稿的学术价值与学术水平,将学术著作编辑从繁重的书稿审读工作中解放出来,更好地扮演学术著作出版组织者与服务者的角色,更好地从出版规范角度为学术著作出版做好服务工作。

  每一部优秀学术著作的顺利出版,都是作者、评审者、编者等人共同劳作的产物,凝聚着他们的心血与精力。在学术著作出版实践中,我们习惯于给作者和编者分别署名,而很少会考虑评审者的署名问题。实际上,每一部学术著作都应该在图书的醒目位置署上同行评审专家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并附上评语。这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实际上,评语一方面是对书稿内容的学术鉴定,另一方面也可作为学术著作营销的专家推荐语。

  解决“财力不足”问题,可以调整出版资助和出版经费的来源与投入。现行的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出版经费通常来源于科研课题经费,即科研课题经费中预先开列了出版经费项目。这些出版经费通常是专款专项专用的。在学术著作出版实践中,也有不少优秀的学术著作苦于没有出版资助和经费而无法出版。对于这类学术著作,可以考虑在国家层面,或者由各个学术著作出版机构设立相关的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更好地资助该类学术著作的出版。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既可以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也可以接受社会捐赠等。

  (二)规范进路:出版规范提升学术著作出版标准化与国际化

  如前所述,出版行业是高度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行业,学术著作出版更是如此,学术著作的写作生产、编辑加工、规模复制以及广泛传播,都需要一套完整的学术写作和编辑出版的规范。学术著作出版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既是从事学术研究的必要,也是学术著作出版的需要。从规范进路层面来讲,通过学术著作出版规范提升学术著作出版的标准化与国际化,是实现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1.中国学术著作出版规范问题审视

  中国学术著作出版规范问题主要体现在是否要求对学术著作书稿查重、查重率如何,学术著作出版机构如何处理书稿中存在的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术著作是否要求必须有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书稿中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存在什么问题等方面。笔者同样结合问卷调查数据来分别加以说明。

  查重是学术出版界通行的用来判别学术创作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现象的最直接的手段。问卷调查显示,在学术著作出版时是否要求对学术著作书稿查重方面,查重的占76.9%,不查重的占23.1%;在对学术著作书稿查重的出版机构中,要求查重率不得高于15%的占38.9%,要求查重率不得高于20%的占28.9%,要求查重率不得高于25%的占32.2%。可见,对学术著作出版进行查重尚未成为学术著作出版机构的一致认识与共同行动。在查重方面,学术著作显然没有学术期刊做得规范。针对学术著作书稿中存在的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现象,学术著作出版机构通常的处理方式中,发回修改的占28.9%,尊重作者意见的占0.8%,不予出版的占80.2%,通告处理的占0.8%。在学术著作是否要求必须有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方面,要求的占81.1%,不要求的占14.8%,无所谓的占3.3%,不清楚的占0.8%。这说明,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学术出版规范开始受到大部分出版机构的重视,但是还没有成为所有出版机构的统一认识与共同实践。在要求必须具有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出版形式规范的学术出版机构中,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不规范的占95.1%,不完整的占72.1%,不真实的占21.3%,不准确的占0.8%。就索引来看,武汉大学的一位教授曾经做过研究: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学术著作索引的比例是23%—32%(联合国平均水平是23%),20世纪60年代这个比例还能维持在百分之十几,而现在却达不到3%。[6]由此可见,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必须强化规范,真正为学术研究与学术出版服务,而不能流于形式。问卷显示,在学术著作出版实践中,规范性已经成为学术著作出版的标准之一,占54.1%。未来的学术著作出版一定要在学术出版规范方面有所作为。

  2.建立完善中国学术著作出版规范机制

  学术著作出版规范是对学者创作的学术著作书稿进行学术规范方面的量化审核与定量评价,从而判别学术著作的原创程度,从技术角度来判断书稿是否符合出版标准。这在学术期刊界是通行做法。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提高学术研究与学术出版的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是中国学术界、学术出版界与国际同行接轨和交流的必要。

  第一,建立完善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可以引导学术研究的规范化与国际化。学术著作出版环节是学术著作成果由私人领域进入社会化传播的关键环节。学术著作出版环节除了评审学术著作内容的学术质量与学术水平外,也要审查学术著作的出版规范情况。学术著作出版环节对学术质量、学术水平和出版规范的重视与强调,能够很好地引导学术研究的努力方向。很多学术期刊或者学术著作出版机构经常发布一些选题组稿启事或者书稿征稿启事,也会定期发布自己的学术论文学术规范或者学术著作写作规范,这些就是从学术内容质量和出版规范角度引导学术界的创作与研究。

  第二,建立中国学术出版规范手册。目前,中国的学术出版界缺乏一套完整、权威、科学的学术出版规范手册。学术出版包括学术期刊出版和学术著作出版两大部分。

  就学术期刊出版来讲,2014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46号),明确要求要“遵守学术出版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学术期刊刊发学术论文、文献的摘要、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等要完备准确;期刊内容、编校、装帧设计、印制质量须符合《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试行)、《科学技术期刊质量要求》等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但是,由于缺乏权威、统一的学术期刊出版规范,在学术期刊出版实践中,各家学术期刊甚至同一学科领域的学术期刊之间所遵循的出版规范都有一些差异,降低了学术研究的严谨性,不利于学术期刊的出版与传播,也让学术研究者倍感迷茫,给论文投稿带来极大的不便。

  就学术著作出版来讲,2012年9月,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新出政发[2012]11号),对学术著作的出版作了相应的规定与指导。一些学术出版机构,例如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浙江大学出版社、三联书店、社科文献出版社等,都相继出台了自己的“学术著作写作与出版规范”。由于缺乏权威、统一的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各家学术著作出版机构只能纷纷推出自己制定的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形成了各自为战的局面。

  因此,我们亟待建立中国学术出版规范手册,打破学术期刊出版与学术著作出版之间的学术规范鸿沟与壁垒,让学术期刊出版和学术著作出版拥有一套完整、权威、科学、通用的学术规范手册,不断壮大学术出版事业。一些西方国家在学术出版规范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例子。早在1906年,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就出版了《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初版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编辑们撰写,而后其不仅成为出版发行业内常用的标准,也成为世界英文写作的经典标准和风格,被誉为英语“写作、编辑与出版的‘百科全书’”。百余年来,《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经过不断修订与升级,2017年9月已经出版到第17版,内容分为出版流程(The Publishing Process)、格式与用法(Style and Usage)、引文和索引(Source Citations and Indexes)三个部分,共计16章,囊括了写作、编辑与出版的方方面面,既能够解决作者在写作中面临的诸多细节问题,也可以为出版行业工作者提供系统、专业且提纲挈领的宏观指导,已经成为各出版社和学术杂志对稿件要求最常用的标准。此外,美国学术界、出版界还出台了诸多其他规范。

  (三)评价进路:学术著作评价引领学术著作出版

  学术著作评价是一项针对已经出版的学术著作进行综合评价的环节与活动,包括学术著作内容与学术规范等方面。学术著作评价不仅可以从学术价值、学术取向与学术规范方面引领学术研究活动,而且能够从出版价值、出版旨趣、出版导向方面引导学术出版活动,还可以为广大读者选购优秀学术著作提供专业参考与有益指导。从评价进路层面来讲,通过学术著作评价引领学术著作出版,是实现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

  1.中国学术著作评价问题审视

  第一,学术著作评价缺乏权威、统一、科学的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当前,学术界普遍存在着片面重视成果评价的倾向,即把学术评价仅仅看成是针对已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者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而进行的一种评价活动。实际上,这种观点与做法是有失公允的。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学术评价其实早已经前置到书稿的选题论证环节了,我们姑且称之为出版(选题)评价。在学术评价领域,出版评价常常被视为一项出版专业活动,在学术评价过程中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与影响,似乎游离于学术评价范围之外。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普遍现象与客观事实。实际上,一项完整的学术评价活动,应该包括出版(选题)评价与成果评价这两个过程与环节,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关于出版(选题)评价,前文内容进路部分已经有所论述,此处仅对学术著作成果评价进行论述。

  学术著作出版通过选题评审环节甄别书稿的学术内容与学术质量,也就是出版(选题)评价,这是学术评价的起点与基础。经过编辑人员专业的编辑加工、作者的再修改再打磨,最终出版的学术著作还要接受学术著作成果评价。相比于出版(选题)评价,学术著作成果评价更为广泛、全面、严格,成果评价是学术评价的终点与结果。目前我国学术评价活动主要集中在学术期刊出版方面,且已经形成了一套基本成熟的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但学术著作成果评价缺乏一套权威且有公信力的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严重阻碍了学术著作出版活动,不利于优秀学术著作的传播与推广,影响了学术著作出版的权威性、神圣性。做好学术著作评价意义重大,建立学术著作出版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迫在眉睫。

  第二,学术著作评价结果的公信力有待提高。目前的学术著作评价主体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例如教育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地方社科联、各个行业协会等;二是学术共同体,例如中国新闻史学会、中国政治学会及其二级分会等;三是学术著作出版机构,例如许多出版社每年都会评选出本社出版的年度十大学术著作等;四是读者,例如豆瓣、当当、京东网络销售排行榜、在线读者评价、读者口碑评价等。不同评价主体由于评价目的不同,其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有些差异,因而所做出的学术著作评价结果往往存在较大差异,相互之间的认可度并不高。整体上看,大部分的学术著作评价属于一家之言,各自为战,各说各话,互认度较低,致使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学术著作评价应该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的评价作用,但在学术著作评价实践中,很多学科专业的国家一级学会等学术共同体在评选优秀成果奖时,往往主要热衷于评选优秀学术论文。

  2.建立完善中国学术著作评价机制

  学术著作评价具有正向激励的积极作用,我们应该建立完善中国学术著作评价机制,更好地发挥学术著作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学术著作评价机制建设涉及评价主体、评价目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以及评价领域等方方面面。面向未来,我们应该建立完善多元化的中国学术著作评价机制。

  第一,中国学术著作评价主体、评价目的多元化。不同的评价主体对学术著作价值的认知度和关注点是有差异的,多元化的学术著作评价主体必然会产生评价目的的多元化。学术著作评价应充分发挥多元化评价主体的作用。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更关注学术著作的导向、品位,发挥导向评价作用;学术共同体更关注学术著作的内容价值与学术价值,发挥专业评价作用;学术著作出版机构更关注学术著作的出版价值,发挥出版评价作用;读者更关注学术著作的使用价值,发挥终端评价作用。

  第二,中国学术著作评价标准多维化。学术著作评价是一个综合性、全方位的学术评价,覆盖了思想导向性、内容科学性、学术规范性等方方面面。因此,学术著作评价标准应该是多维化的。问卷调查显示,学术出版机构出版学术著作遵循着一系列标准,学术性占94.3%,原创性占86.9%,政治性占80.3%,社会效益占72.1%,思想性占64.8%,科学性占63.1%,规范性占54.1%,经济效益占37.7%,作者名气占36.9%。实际上,学术著作评价标准远不止这些。学术著作“走出去”、获奖项目、发行量等都应该作为评价标准。坚持评价标准多维化,才能真正实现对学术著作全方位、多角度的客观评价。

  第三,中国学术著作评价方法多样化。南京大学叶继元教授及其团队曾对全国范围的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展开有关成果评价看法的调查,调查对象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共发出调查问卷110份,回收问卷109份,有效问卷101份。统计结果表明,45%的专家支持对成果采用专家定性评价方法;35%的专家支持通过同行引用情况进行评价;27.5%的专家认为目前的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应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9%的专家支持以定量为主的评价;58%的专家认为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应该定性定量相结合,但要根据不同情况以定性或定量为主,并根据各指标的权重来测量。[7]2010年,叶继元教授提出的“全评价”体系对学术著作评价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全评价”体系包括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及指标、评价制度六大要素和形式评价、内容评价、效用评价三大维度。其中,学术图书质量评价要回归以学术共同体为主体的评价,引文等计量评价可以作为适当补充和校验,基于实践与时间(历史)的效应评价才是最有意义的评价。[8]

  实际上,学术著作评价从根本上来讲是对学术著作内容的学术质量与学术水平所做的评价,基于学术共同体评价的内容评价是最主要的方面和维度,而判断学术著作内容的好与坏需要采用专家定性评价,测度学术著作内容好与坏的程度则需要采用定量评价。

  基于引文等形式评价的文献计量评价虽然只是作为学术著作评价的适当补充与校验,但也是必不可少的。文献计量评价目前主要被学术期刊论文评价所采纳,因为学术期刊论文的引用率、下载量很方便获取;而学术著作的引用率、下载量却很难甚至无从统计。由于同一作者同一主题的学术著作与学术期刊论文通常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因此可以将学术著作评价与学术期刊论文评价结合起来,即在评价某位学者的学术著作时,可以重点参考一下该学者发表的与学术著作相关的学术论文的引用率、下载量。

  基于实践与时间(历史)的效应评价能够最为全面、最为客观、最为准确地反映学术著作的学术质量与学术水平。但是,这种评价时间跨度太长,牵扯的精力太大,很难保证评价的延续性,它不是“疾风知劲草”式的评价方式,而是“路遥知马力”式的评价方式。理论上讲,这种效应评价是最有价值的,也是最应该保留并发挥出应有价值的评价方法。在实践中,我们可以为参与评价的学术著作设定一个具有一定梯度的出版时间段,比如5年、10年、15年。基于实践与时间(历史)的效应评价是对基于学术共同体评价的内容评价的一种校正。这种学术著作评价既是一种对学术著作价值的历史审视,也是一种对学术著作出版情况的阶段审视。

  第四,中国学术著作评价领域学科化,即实施分类评价。所谓评价,就是评定价值高低。对于学术著作评价来讲,评价是手段,评优是最终目的。评价、评优的前提是被评价对象具有可比性和能比性。就学术著作评价来说,学术著作分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各个学科领域由于历史与现实的种种原因,发展状况差异很大,因此中国学术著作评价应该充分考虑各个学科领域的不同情况,按照学科专业实施分类评价。当然,影响力较大、发展较好的学科领域,产生的优秀学术著作成果可以比一般的学科领域多一些。例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就考虑到学科差异,按照学科类别评价学术著作。

  综上所述,中国学术著作出版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遵循自身的逻辑与进路。理性的逻辑与科学的进路能够保证中国学术著作出版的高质量发展。我们期盼学术界和出版界共襄盛举,同谋中国学术著作出版高质量发展的宏图伟业。

  注释:

  [1]自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历经9个月的时间,笔者面向124家出版社发放了调查问卷,共回收124份调查问卷,其中2份问卷无效,回收的有效问卷共122份。从样本选取比例来看,全国共有图书出版单位582家(数据来自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所选取的122家出版单位占全国图书出版单位的21%。从样本类别来看,大学出版社有38家,占31.2%;专业出版社有41家,占33.6%;综合出版社有43家,占35.2%。从地域分布来看,问卷涵盖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省、浙江省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问卷调查所选取的样本能够较全面地反映中国学术著作出版的基本情况。

  [2][3][4]刘永红.学术著作出版相关概念研究综述[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9(4):210,211,211.

  [5]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2016-05-17)[2019-10-20].http://www.cqjy.com/Item/6106.aspx.

  [6]刘彬.中国需要自己的《芝加哥手册》[N].光明日报,2012-09-11(14).

  [7][8]叶继元.中文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图书质量评价体系再探讨[J].现代出版,2020(5):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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