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讯 (记者田野)《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25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共6章33条,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2018年5月,宁夏将全民阅读立法工作列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今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将《条例》列为2020年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之一。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数字阅读服务平台,加强数字阅读设施建设,推动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卫星网络等现代化传播技术提供阅读服务,提升数字阅读服务能力,深化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融合发展。同时,还规定每年定期举办“塞上书香节”,每年4月23日所在的周为“宁夏读书周”。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留守儿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福利院儿童的阅读需求纳入未成年人阅读促进计划。根据残疾人的阅读需要,为残疾人提供符合其特点和需求的阅读服务,提供盲文出版物、有声读物、视频读物等阅读资源。
“《条例》的出台能够建立健全宁夏全民阅读工作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分配,标志着宁夏全民阅读工作已经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出版管理处副处长李莉说,《条例》明确了全民阅读的意义和原则、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对阅读开展、阅读服务、阅读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系统、全面地进行了规范,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符合宁夏全民阅读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