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举行成立大会,来自传统出版、数字出版以及新兴内容行业的26家发起单位共商版权事宜。人民教育出版社(简称“人教社”)副社长、人教数字出版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刚在“融合推动出版迈向更快更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演讲中表示,未来出版业务必要走融合创新的道路,但怎样融合、融合到什么程度、如何创新等都需要进一步思索和探讨。
版权不仅是人类所创造知识的产权体现,也是内容产业的核心关注点。500多年间,出版业因印制技术的变革而不断进步。不过这些技术并没有彻底改变承载内容的物理形态,也没有对出版业的产业格局形成非常大的影响。但从上世纪末以来,信息技术前所未有地改变了出版业,催生了基于数字技术加工内容和通过互联网传播的数字出版新业态,形成了新的数字出版产业格局。
数字出版业态之“新”
作为一种新业态,数字出版具有许多新特点。从产业角度而言,新技术不仅影响着出版业的格局,也影响着出版业的版权关系。
首先是内容和技术的新关系。传统出版中,技术基本上是作为一种内容呈现的加工手段,技术和内容是可分离的。数字出版则不一样,技术和内容成为不可分割的一对要素,技术甚至成了内容的一部分,且随着AR、VR、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不断涌现,出版内容的形式和呈现方式持续变革。
其次是数字出版业态的新属性。传统出版物表现为有形的物理实体,所以其关键词是复制,是对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有形内容载体的复制,产业属性是制造业。数字出版则不同,内容是依托储存技术来保存,并通过网络传播的。出版者与使用者形成了新的内容供应关系,所以数字出版的关键词变成了复用,产业属性也由制造业变成了服务业。
最后是新的产业链关系。传统出版的产业链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基本为“编、印、发”几个环节。数字出版则引入了新角色,产业链包含了内容、技术、平台、运营商、硬件等,这些新角色的关系如何有效运转,还在磨合之中。
数字出版内容使用的变化
出版业是为人类制造精神食粮的,我们更需要从读者、用户的角度来认识数字出版的新变化。
一方面,用户与内容获取的新关系。在传统出版时代,读者购买了一本书之后便拥有了特定内容,不仅获得了享受特定内容的权利,还拥有了承载内容的物理实体,也就是说他对特定内容的使用有效可控。数字出版则不一样,由于内容是通过网络传播的,提供给用户的只是享受特定内容的权利,而且这个权利通常是有限制的。读者一旦使用,就离不开了,这也充分体现了数字出版的服务性要求。
另一方面,用户使用内容的新拓展和新体验。传统出版提供的内容往往是固定的、单向的,数字出版不仅可以提供内容本体,还能提供更多的知识服务。数字产品集成了各类媒介素材和数字化工具,用户不仅可以通过数字化终端更方便地使用这些海量内容资源,还可以利用数字化功能和工具实现互动,甚至实现不同用户之间的交流。用户消费内容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从而产生了数字经济的多种新商业模式。
当然,数字出版本质上是出版,优质的内容永远是最重要的。数字出版的出现并不完全意味着以纸质图书为代表的传统出版的没落,因为不同形态的出版物各有特点和功能,用户的需求永远是多样的。我们应该看到在信息技术作用下,内容呈现的新变化、优质内容产品的新特点以及用户的新需求,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注重版权的传播和保护。
教育出版如何实现融合创新?
当下,出版业越来越意识到,未来必须通过融合创新实现新的发展。但是融合什么?怎样融合?融合到什么程度?如何创新?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思索和探讨。
人教社是从事教育出版的,是为教育服务的。我认为,教育出版的未来发展可以从4个方面实现融合创新:第一,数字和创作出版的融合,这种融合不只限于内容层面,也可以是市场渠道及服务层面的融合。第二,新兴产业链的融合,目前在这方面谈的更多的可能是内容和技术的融合,实际上还包含数字出版产业链条上的几个节点,包括内容技术平台运营、硬件等等,只有融合合作才能实现整个产业的良性发展。第三,与资本的融合,传统出版因为资金投入不大,过去对资本融合重视不够,实际上,资本层面的融合不仅仅是资金关系,通过资本融合还可以吸收外部的优势技术和先进的经管理念。第四,与教育教学应用的融合,这是最根本的一条,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人教社主要服务基础教育,必须坚持数字产品和服务与教育教学应用相融合,只有做到这一点,才可能产生新的、比传统出版更大的价值,也才能推动出版实现可持续、更快、更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