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信息

个人专著出版常识性问题探析

2020-11-21 来源:《新闻前哨》
  【作 者】方静、李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楚天书局

  【摘 要】本文从主题、内容与出版三方面探析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出版新需求的常识性问题,认为新时代出版政策进一步收紧的环境下,个人专著的出版,主题确定需符合时代主旋律,内容甄选需雅俗共赏,出版流程需更严谨规范。

  【关键词】个人专著;出版;主题;内容;审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广大人民在精神文化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精神文化的追求,细化在出版领域,表现为个人出版专著已成为一项新的需求。在此,拟就个人专著出版常识性问题展开探究,以资参考。

  一、主题:符合时代主旋律

  2020年4月28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中国网民规模为9.04亿,全年新增网民7508万,互联网规模为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4.5%。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技术的不断普及,人人拥有麦克风,人人拥有发声渠道已成常态,这种常态极大地丰富了个人专著的稿件来源与内容。个人专著如何确定主题,主题如何展开,值得商榷。从出版行业规范来探析,最重要的原则即专著主题需符合时代主旋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以正向内容为主,积极展现个人正面形象和思想,弘扬主旋律,彰显真善美。

  (一)选材富有正能量

  个人专著类书稿,主要分为学术著作类和文学艺术综合类。学术著作类题材明晰,主要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评论等文章,内容已经过一次把关,选材毋庸置疑,符合出版要求。值得探讨的主要是文学艺术综合类个人专著,在选材方面需要谨慎对待,不可盲目凑字数,更不可凭主观喜好任意组稿。特别是个人专著选材不可毫无禁忌。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的权利。公民享有这些政治权利,但并不意味着享受权利时是无条件地享受,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需要遵循一些常识性规范。因而,个人专著类作者若计划公开出版个人专著,需提前了解相关出版规范,合理选材,严守政治关。

  (二)稿件需“双效”兼备

  随着微博、微信、博客等媒介平台的发展,文字发表渠道越来越多,但是微博文章、微信公众号软文、博客文章等不完全等同于公开出版物。现实情况中,不少网络大V有大量的文字作品,也吸引了许多粉丝,有很高的浏览量。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此类稿件具备经济价值,在发行包销上具备一定的优势,但是此类稿件不一定能通过选题论证。图书不同于一般商品,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注重社会效益。继普通刊物整改后,中宣部再度重拳出击,严控出版质量,2020年全国出版社书号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次缩减15%至30%,这意味着个人专著的选材会更为严苛,选题论证要求更为严格。作者若有意出版个人专著,可提前自行衡量好“双效”价值,以免走弯路或者前功尽弃。

  二、内容:雅俗共赏

  图书属于意识形态领域,国家对图书内容的把关和审查是重中之重。自2017年10月开始,国家开始逐步管控图书的出版数量,进而严控质量关,即书稿内容的质量。不同于以前,书号不受限制,只要符合出版要求,申报多少都能审批下来。如今随着出版政策收紧,出版图书已成为优中选优的事情。国家也致力改变我国出版物“有髙原无高峰”的状况,力求多出版一些“高峰式”出版物。全国五百多家出版单位也在努力甄选精品内容出版,将打造精品出版物作为长远发展目标。

  (一)突出个人特色

  在知识不断进化并不断更新的时代,海量人群具备创作能力,能创作出诸多文字或图片作品,但这是否意味着每一个能创作或者写作的人都能出版个人专著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出版物属于文化结晶。既然是结晶,必然需要筛选和过滤,最终沉淀的精华才可称为“结晶”。因而,作者在计划出版个人专著前,应审慎选材和创作。如果是学术类著作,可择优组稿,选择那些主题具有特色且具备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的稿件。如果是文学艺术类作品,需要符合主流艺术价值观并且经得起时间检验。文学艺术类作品的出版承载着传承文学艺术价值的使命,其留存时间长,特色和价值不可或缺。

  (二)具有典型性

  互联网的普及,海量信息的蓬勃发展,为人类提供了许多选择,但是海量信息蓬勃发展的背后也产生诸多问题,例如信息同质化、重复化、低俗化等。个人在准备出版专著时,需要通盘考量自己作品的典型性。在汗牛充栋的出版物中,如何让自己的著作脱颖而出,典型性是其出新出彩的路径之一。例如,编辑审校的个人学术专著《市场竞逐与时代守望》,作者是知名传媒人,其作品集本身就具有典型的新闻价值,既能指导实践,又可形成理论规范,社会效益可期。

  三、出版:审校符合规范

  图书出版具有严格的出版审校流程。通常来说,编辑收到一本书稿,需要了解稿件整体情况,然后上报编辑部和出版单位领导层进行选题论证。通过选题论证后,签订出版合同,报送所在地的省级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后再由省级部门统一报送国家新闻广电出版总局,总局再统一核发书号和CIP数据。与此同时,正式的三审三校和制作流程逐步展开,后续打印样书,蓝样质检,制作文件付梓,收发成品图书等,这样一本书才算完整地走完了编辑出版流程。在出版流程中,有诸多规范需要遵循。

  (一)尊重原创和知识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且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条规定在出版领域是一条重要遵循。出版专著对内容有重复率的要求。通常情况下,一本书稿若重复率超过40%至60%就属于不合格的投稿,涉及侵权问题,可能会面临无法出版的问题。近年来出版社对专著出版的内容开始严格管控起来,很多地方都出台了专著的査重机制,这对出版专著带来了很大冲击。2020年5月28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对侵权问题做了阐释和规定,对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直接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这些规定表明,个人专著出版,应尊重原创,尊重知识版权,让真正的创造者受益,让弄虚作假者无处遁形。

  (二)严把审校质量关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刷四项,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其中,第五条规定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的判定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依据。图书质量该如何把关,具体有哪些细节,在此以即将付梓出版的《市场竞逐与时代守望》为例,展开探析。

  1.全书体例统一

  一本新闻类学术专著,内容大都是新闻学术论文。从经验主义角度考量,编辑会认为书稿都是已经发表的文章,质量应该较高,审校工作相对轻松。事实上,单篇论文已经公开发表在期刊上,历经编辑审校,确实没有大的质量问题。但是一旦多篇论文组成一本书稿,其细节问题就显现了。不同期刊论文的体裁和格式各有差异,甚至简单的几级标题都有不同形式。例如,楚天书局在处理这本个人新闻学术专著,标题之下有的稿件一级、二级、三级没有标注序号,有的一级、二级、三级标题均标注了序号,此时就要规范统一,全部标注序号或者不标注序号。而且,标注序号也有规范,应当是一级“一、”,二级“(一)”,三级“1.”。在审校稿件稿件中,有把三级标题标注为“(1)”,这是不规范甚至是错误序号标注。

  2.专有名词、媒体名称等规范使用

  在此本新闻学术书稿中,存在大量专有名词、报纸媒体名称、栏目名称、媒体人专有称呼等。按照规范审校稿件,这些专有名词需要使用双引号,媒体报纸名称需要使用书名号,且报纸媒体名称尽量不写简称,以免不太熟悉的读者不了解其简称具体指代或者与别的简称混淆。当然也有特例,如一个媒体报刊名称在具体语境下不单指报刊名称,而是指新闻单位时,不需要加书名号。

  3.时间、地点、人名等信息准确

  对于已经发表过的论文,在当时语境下,可以看出期刊发行日期,使用“今年”“去年”“明年”“我省”或人物单名不带姓等均无大碍。在当时语境下,这些信息具有广泛公知性,不会造成误解或者歧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10年以上,“今年”具体指何年,就容易让人费解。针对此类问题需重新加工书稿,核查出明确的时间、地点、完整人名等信息,这样才会提高书稿的精确度,不至于事后再做核查工作。

  4.汉字数字、阿拉伯数字使用视具体情况而定

  审校加工书稿过程中,汉字数字与阿拉伯数字使用情形时常让编辑们头疼不已。有时需要使用汉字数字,有时需要使用阿拉伯数字,具体有没有有规范呢?答案是肯定的,数字使用也有一定规范。通常情况下,书稿内力求简洁,多使用简化的阿拉伯数字,基本是需要全书统一,但有下列情况,需使用汉字数字。例如,公文中作为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词素、约定俗成的部队番号、特定事件名称、概数和相近约数、标题涉及数字时等情况,均需使用汉字数字。

  5.标点符号规范使用

  一本书稿,如不仔细审校,可能很难注意到标点符号问题。实际上,标点符号有诸多细节问题需要注意,标号和点号都有规范的使用场合。例如,在审校这本新闻类个人专著时,就出现一些标点符号的使用问题。如“一方面”“另一方面”“同时”“目前”等短语后需要加逗号表示停顿,而且有些提示性话语之后的停顿,应当用胃号,不能误用逗号。在标题之中或者末尾尽量不加标点符号,确实有特例情况,特别处理。省略号之后尽量不再使用标点符号,句号或者问号在引号之内还是之外,都有具体讲究。

  6.时间、时态需符合具体语境

  任何一本书稿,其内容无论是直接表达还是间接表达,都会涉及时间和时态问题。这就需要图书编辑在审校过程中,集中注意力,认真研读,分析当时当下语境。如果是表示过去时间发生的事件,需要借助一些过去时态的介词加以明晰;若是表示将来发生的事情,就需要用将来时态词加以说明。过去已发生,已经脱离当前语境,还要进行加工处理。英文出版物在时态方面更为复杂,涉及32种时态,而汉文时态相对简单,主要分为过去时态和将来时态,编辑在审稿中不可忽略时间、时态问题。

  7.通用字有不通用特例

  一本图书在三审三校过程中,时常遇到通用字问题,这也是《现代汉语词典》不断更新版本的原因之一。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文字更是浩如烟海,如何准确区分通用字的不通用特例,需要靠编辑们不断学习,多多积累。例如,在审校一本新闻类学术专著,里面多次出现“版块”和“板块”二词,到底使用哪一个更为准确?二者能否通用?编辑通过查阅《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和第7版,居然出现不同的解释。通过反复推敲,确认在此书特例情况中表示报刊、节目等时,要以《现代汉语同典》最新版解释为准,使用“版块”。

  8.旧表达以新通用规定为准

  文化在不断发展,语言也在不断更新迭代。新时代语境下,有一些新的编辑行业规范陆续公布。诸如“新中国”“建国”“解放前”等表述,都要根据新华社公布的新规范加以更正,均需要表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一些以前是特例,需要加引号的专有名词,如全国两会,表达也出现新的变化。以前对两会都需要加双引号表示特指,后来随着两会概念越来越普及,它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词语,大部分读者均能明白其简称的指代内容,因而不再需要使用双引号,也不必特指强调。迈入新时代,有些内容和意识都在发生新变化,唯有与时倶进,方能永葆活力。

  结语

  物质生活不断丰富,文化需求愈发强烈,个人专著出版已成为新时代除一些专家学者外不少普通大众的新需求。这是在纸媒不断受新媒体冲击形势下显现出来的一种新现象。这种现象也恰好印证海量信息背后精品信息的漏斗效应,那些经得起时间和读者考验的内容和作品更具有留存价值,这也呼应了内容为王的发展趋势。个人出版专著,需要了解最新出版规定,在主题确定上符合主旋律;在内容甄选上做到雅俗共赏;在出版流程中遵循更严格的出版规范。做好以上工作,敬畏文字,精心打磨,出版单位与作者定能合力推出精品力作。

  参考文献:

  [1]黎洪波、利来友:《图书编辑校对实用手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2]湖北日报社:《传媒人语言文字实用手册》,中国和平出版社2018年版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武汉市人民政府 | 中国期刊协会 |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报刊发行局 |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长江广电传媒集团 |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 知音传媒集团 | | 湖北中图长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决策信息网 | 湖北新闻出版广电传媒周

copyright(c) 2013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鄂ICP备19004605号-4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4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