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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核心期刊反思我国学术评价体系

2014-03-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在线

  【核心提示】核心期刊之所以存在是始于学术评价的需要,这一需要在学术论文出版体系的运行逻辑中得以体现,具体体现在科研机构、学术出版机构和科研人员这三个学术论文的利益相关者。

 

  核心期刊之所以存在是始于学术评价的需要,这一需要在学术论文出版体系的运行逻辑中得以体现,具体体现在科研机构、学术出版机构和科研人员这三个学术论文的利益相关者。

  核心期刊的运行逻辑

  科研机构、学术出版机构和科研人员作为学术论文的利益相关者,是理性主体,他们的行动逻辑内含了各自社会表现的合理性。科研机构出于学术认同要求科研人员发表学术论文,这对科研人员来说是学术压力,导致科研人员对核心期刊趋之若鹜。

  从学术影响力来说,学术出版机构和科研机构都是想向核心期刊靠拢的,因为核心期刊就是学术质量的某种标杆。就科研人员而言,除了科研机构本身的学术压力,科研人员本身也希望其研究成果能够被核心期刊刊载。在整个学术论文出版的逻辑中,核心期刊一直处于中心,学术出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均指向核心期刊,核心期刊自然就成为众矢之的。

  从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出版的运行逻辑中不难看到学术论文的利益相关者已经深深嵌入逻辑运行中,三者缺一不可,也难以从当前的运行轨迹中脱离出来。当前核心期刊的乱象自然难以轻易解决,或者说,要解决乱象实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核心期刊评价体系下的异变

  核心期刊一旦评定,科研人员、科研机构与学术出版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就发生了异变。这些异变体现在四个方面,是导致当前核心期刊呈现乱象的根源。

  第一, 我国科研人员队伍的不断扩大,使得核心期刊学术论文的需求量不断加大,而核心期刊数目却呈现缩小之势,核心期刊论文供求关系不平衡使得科研人员不得不通过多种手段来达到核心期刊论文发表的目的。在人情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双重形势之下,人情稿和金钱稿屡见不鲜。

  第二,非核心期刊致力于成为核心期刊,需要优秀的论文,为提高本期刊的影响力,它们人为地添加本期刊发表论文作为引文文献,或者伪造项目,使得期刊出现高影响因子却仍然低质量的局面。另外,核心期刊要维持自身的经营和管理,还需要大量的专家外审费、出版印刷费等费用,版面费自然成为一个很好的噱头,尤其是在收取版面费已经成为业内潜规则的当下。

  第三,学术科研机构要标榜自身的学术质量,就需要一定的学术认同标准。当前,多数高校均有明文规定要求在岗教师发表学术论文作为学术任务。鼓励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措施每一个高校科研工作者都深有体会,甚至有一些著名高校,要求在校研究生、博士生只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才能毕业,这更加剧了核心期刊论文的供需紧张。那些学术科研机构主办的核心期刊,更成为本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便捷通道,使得学术论文出版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化,对内部人员要求较低,对外部人员要求奇高。

  第四,非法中介机构介入学术出版,使得核心期刊论文的质量更加得不到保证,学术出版更加混乱。供需一旦出现,市场便开始介入。学术出版中介机构大量产生,使得学术出版融入更多的经济因素。很多网络论文投稿平台出现,例如万方、知网等只是作为搜集征稿信息,提供投稿渠道等平台无可厚非。但是在网络上活跃有不少非法中介机构,声称支付一定额度的中介费就可以在核心期刊上百分之百地发表,也有提供论文润色的服务,甚至还有代写代发的服务。这些中介机构敢如此声称,说明核心期刊本身是存在一定漏洞的。

  对我国学术评价体系的反思与意见

  要改变当前学术评价体系,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提高核心期刊评价标准化。核心期刊是学术评价的需要,要使核心期刊把控学术论文质量,就需要核心期刊评价体系甄别低质量的学术论文,严格监控学术出版机构,尤其是核心期刊的出版过程。其次,多数高校的科研人员同时也是教师,适当减轻他们的科研压力,不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作为他们考核的唯一标准,适当减少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出版需求,也可以让核心期刊不再成为众矢之的,同时也将引导学术评价多元化。再次,规范学术出版,不仅仅是减少乃至杜绝人情稿、金钱稿,更要对学术造假、非法学术出版中介机构、学术不规范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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