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编辑部
最近,出版业似乎并不平静。先是有童书编辑撰文分享打盗经历,后有《平安经》乌龙出版,之后微博曝光麦芒抄袭《莎士比亚悲剧集》朱生豪版译文的事件再次引发行业关注。在本报此前的采访中,也有多位出版人表示,尽管频繁遇到上述种种情况,却都由于维权太难,只好“忍气吞声”。但从行业长远发展来看,无论结果如何都应该勇于维权与曝光不法行为。
抄袭问题屡禁不止
8月15日,@桃花岛的少年在微博上曝光麦芒抄袭《莎士比亚悲剧集》朱生豪版译文,而后网友先扒出麦芒一人“翻译”了诸多名著,且这些作品均出自天津人民出版社。又顺着@桃花岛的少年提供的线索发现杨风帆和羊清露两位“译者”各翻译了几十本著作,“英译汉”的麦芒、“俄译汉”的羊清露、“法译汉”的杨风帆均在短时间内“翻译了”数10部名著,不得不让人怀疑这3位“译者”是真实存在的吗?
其实,去年北京豆瓣书店主理人卿松在接受GQ杂志采访时就明确指出,由麦芒、杨风帆、羊清露3人翻译的作品均为“洗版”。这些书通常会流入馆配或商超渠道。目前,澎湃新闻、界面新闻和做书等媒体都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据了解,天津人民社正在和合作方调查核实此事。
抄袭、洗版现象的不断出现,反映出当前国内从业者的版权意识十分薄弱,著作权保护方面也缺乏健全的机制体制。对读者而言,买书时很难像上文提到的微博博主一样分辨“洗版”图书。从出版社方面来看,对于合作方的把关不严,导致劣质图书危害市场和读者,是洗版、盗版问题的症结所在。
除内容抄袭外,封面抄袭现象也时有发生。本报记者曾听说,一位设计师给A出版社设计了一款图书封面,之后B出版社看上了这个封面,直接邀请该设计师仿照A出版社的封面为B社的图书做设计。在这个案例中,设计师是否能按照相同或类似的风格为B出版社设计封面?其中是否存在侵权问题?如果仅凭个人或出版社的“自觉”,而没有相关规定其实很难约束。
盗版问题层出不穷
7月,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将社内图书被盗版的事情公之于众。事情原委是该社编辑在网上看到了8块钱包邮的《来喝水吧》和《萝卜回来了》,经过一番调查发现,除了这两本书之外,教育部推荐书目中适合小学1——2年级阅读的14本书全部被盗版。于是,这位编辑将单本和套装书购入,准备投诉举报。然而,编辑在淘宝上举报盗版店铺后,没有等来盗版店铺关店的喜讯,却收到淘宝官方邮件告知其淘宝和旺旺账号被终身封号。于是,他致电淘宝的人工客服表明自己的编辑身份和举报缘由,客服却表示难以解决这一问题。此后,编辑开始了与淘宝客服的漫长交涉,索性最终结果是好的,编辑的淘宝和旺旺账号被恢复,且由其发起的40余个盗版链接都被判定为“投诉审核通过”,商品已下架。
实际上,图书盗版一直是行业顽疾。2019年12月,育儿类大号“憨爸在美国”发布了一篇控诉其《硅谷工程师爸爸的剑桥英语课》遭遇盗版的推文,先不说结果如何,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读者的反应,很多读者留言表示可以理解盗版书的存在。今年1月,“荒野求生”系列图书盗版案公开宣判。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正式下发刑事判决书:天津爱必喜印务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在无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的情况下,非法印刷接力出版社出版的“荒野求生”系列图书26003册以及其他图书8699册,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719949元。天津爱必喜印务有限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共处罚款12万元;被告人最高处罚金7万元,执行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可以说,盗版问题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监管部门惩罚力度不够,没有对盗版商形成“致命打击”;二是读者版权意识不强,很多读者都对盗版书抱有无所谓的态度,这为盗版书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平安经》不“平安”
7月,一本名为《平安经》的书火了,该书作者是时任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的贺电,内容均以“XXX平安”造句。该书封面显示,由人民出版社(简称“人民社”)和群众出版社(简称“群众社”)出版。7月28日,人民社发布官方消息称,从未出版《平安经》一书,也从未同意与任何单位联合出版该书。7月30日,群众社发布通报称,该社出版的《平安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7月31日,吉林省委决定,免去贺电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职务。目前,该书已经从各大电商平台下架。
虽然出版社和作者都受到了相应的查处,但这样一本“口水书”是如何出版的?该书在出版时是否经过了严格的出版审批流程?《平安经》一书定价为299元,这样的定价是否虚高?这些问题显然还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重复授权问题引争议
6月,作家郑渊洁在微博曝光了某出版机构的重复授权问题:该机构本想将郑渊洁的部分作品收录进文库,并以告知的形式通知了郑渊洁,但郑渊洁并未同意授权。于是,该机构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向文库编委会主任致歉。
郑渊洁在微博表示,对于自己不授权却向他人致歉一事表示不解。同时他也提出,从法律层面上看,该文库的出版不仅需要作者授权,还需取得该作品在授权期内原出版社的许可。如果未取得原出版社的许可便是侵犯了原出版社的权益,也属于“变相盗版”。
盗版、洗版、重复授权等书业顽疾,各位同仁都曾耳闻,亦或亲身经历,要想解决问题,或许还是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和加大惩罚力度;读者也应不断提高版权意识,做到不看盗版书、不买盗版书;出版社更应该严于律己,在出版过程中强调精品意识、工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