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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能成为百万富翁吗?一位从业30年编辑的自白

2020-09-07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 刘鑫
  编者按:作为文字编辑,你是不是同样有一种“看见文字就想校对”的职业病?有没有遇到过“一逗到底”的作者?遇见不配合修改稿件的作者是不是也常常犯难?看看一位做了30年文字编辑的“老前辈”有何对策!

  选题、策划、组稿、编校、装帧设计、文案写作,甚至还要精通宣传营销,是不是有时候你也会自我疑惑:我到底是一名编辑,还是一名产品经理?

  时代对于编辑的能力要求越来越多元化,但不管工作内容怎样变化,文字编校能力始终是编辑最重要的基本功。最近,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新书,“一位文字编辑的自我修养”是本书的主要内容,此书曾登上美国亚马逊书店、《纽约时报》等多个畅销书排行榜,深受读者喜爱。

  《逗号女王的自白——编辑的自我修养》,重庆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

  这本书的作者玛丽•诺里斯,是一位在老牌严肃杂志《纽约客》工作30多年的“文字编辑”,以英文修辞水平高超,审读句子明察秋毫闻名;书名“逗号女王”取自她在纽约客官网上幽默解读文法疑难的专栏。

  编辑从业者在书中看到了自己,而外行朋友在书中看到了自己的偏见。

  编辑职业被误解的日常

  对于出版业来说,“文字编辑”与“百万富翁”一词可能八竿子也打不着。但在本书的后记里,诺里斯讲述了她同事的故事,同为《纽约客》文字编辑的露•伯克,在退休时成为了一位坐拥百万美元的文字编辑。这是不是一件很令行业同仁欣慰的事情?

  除了收入水平,编辑的工作内容也鲜少被外人理解:“外人有时会认为,我们文字编辑总想扭转乾坤、恣意修改文章。文字编辑的形象不外乎是一个严格追求行文一致的人,一个喜欢挑别人毛病的卑鄙小人,一个在出版业刚起步、急于表现自己的无名小卒。或者,充其量是一个满腹苦水、失意受挫的人,本想当作家却不幸身陷琐碎的文字工作,只能扶持其他作家的事业。”但她话锋一转,“这些角色我好像都充当过。”

  在这本书的第二章,诺里斯用一种自嘲的方式,为广大编辑同仁“正名”了。事实上她足够坦诚,刚进入《纽约客》作为清样校对员时,她就在某年的圣诞节购物专栏里揪出一个大错,作者写到自己采购主食,清单袋里有糖和“花”(flower),诺里斯在旁边打了个问号,猜想作者是不是想写“flour”(面粉)。后来她得到了公司内部的感谢短笺。“急于表现自己的无名小卒”,确实“实至名归”。

  也许是与生俱来的文字敏感,也许是职业使然的副作用,诺里斯有些郁闷地写道:“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法为了消遣而阅读。一看到文字,我就不由自主地开始审校。”这使得很多人都“害怕”文字编辑,诺里斯在书中讲了她的亲身经历:“不久前,有个年轻的助理编辑第一次来《纽约客》参观时,站在我的办公室门口等人介绍,一听说我是文字编辑,她便惊退一步,好像我会用烧红的连字号戳她,或是逼她吃下一斤逗号。我想说,别紧张。我没有纠正别人说话或写文章的习惯,除非要出书、受人所托或有钱可赚。”

  长期与文字打交道,文字在编辑们眼里就不仅仅是朴素抽象的表意符号,而更像是一个个穿着考究、搭配得当的生命体。东海西海,心理攸同,中文如此,西文亦然。“拼写是单词的衣着和外在表征。”诺里斯在这本书中这样写道。她认为一位编辑的自我修养,应该表现为对“美形主义”的向往。这种美好印象,正是建立在正确拼写的基础上;作为文字工作者,拼写错误有损其本人的威信。如果连“黏性”和“粘性”都分不清楚,我们的中文编辑大约也是要面壁的。但或许正是因为此类文字洁癖或职业病泄露于外,导致文字编辑们在外人眼中往往造成一种刻板印象。

  这本书就是在这样一种调侃与“对抗”中,完成了一位资深文字编辑对于本职工作的情感表达。

  不要忽视任何一个“逗号”

  在一本书中,标点符号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既有利于区分文本信息的主次,又能避免句子产生歧义。但“有些作家很有才华,题材也吸引人,对拼写和标点却马虎大意,让人无法保持专注”,对此诺里斯深有体会,她在书中结合个人经验,依次讲解了逗号、连字符、破折号、分号、冒号以及撇号的正确用法。比如在第五章《逗号,逗号,变变变》中,她就向读者分享了编校过程中关于英文逗号的使用困境。

  大约在1490年,威尼斯印刷商阿尔多•马努齐奥发明了用来切分句子的逗号,但随着它的广泛使用,很快就出现了持不同意见的两个学派:一派主张即兴发挥,用逗号表示停顿,如同音乐中力度的变化,并且很适合朗读时候呼吸换气,诺里斯在书中着重举出狄更斯做例子,因为这位享誉世界的作家“在世时就以举办个人作品朗诵会而闻名。”由于对逗号的使用过于随意,他句子中的主谓宾,经常被逗号粗暴地分割开,以至于让身为职业文字编辑的诺里斯“读不到两页,就会遇到这样的句子而被迫停下来”“忍不住想修改”,觉得“这些触目惊心的逗号是不合规范的”;另一派则主张运用逗号来凸显深层结构以阐明句意。

  诺里斯更倾向于后者,至于如何确定一个句子中逗号是否应该删去,她说只要“去掉逗号之间的这个短语或从句,看句子是否依然成立”即可。她并不否认逗号能增添句子的活力。曾有一位读者自以为对她胃口,来信一封,指责《华盛顿邮报》一位资深编辑某文章开篇句子使用的逗号多余:“20世纪70年代,我在布朗克斯区的霍瑞斯曼读高中时,学生都很喜欢老师们独具特色的教学风格。”

  “我不认为哪个逗号可以删掉。”她在书中写道,作者只读过一所高中,一所独一无二的私立中学,它恰好位于布朗克斯区,而他就读的时间是20世纪70年代。“这些原本平淡的信息,放在这篇讲述师生情谊的文章中,显得格外有趣。”这是一位编辑的修养,总是以最冷静的专业态度评判她所看到的文字,并准确觉察出每一个句子中最微妙的逻辑层次关系。

  但是“一逗到底”的行为,是每一位编辑都无法容忍的。关于这一点,她举出英国作家麦克尤恩做例子:有一次别人问麦克尤恩,在其过往的作品中,有没有什么地方想修改的?结果麦克尤恩坦言“想把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里的一些逗号删掉。”对此,言辞刻薄的诺里斯表示,自己找不到麦克尤恩早期的短篇小说集了,“也许正因为这些逗号被禁了吧。”

  她借势提出一条无可争辩的标点法则:不是最好加句号,而是必须加句号。句尾的句号表示停顿,提示新一句话的开始;不用句号,就成了为人不齿的“连写句”。当然,凡事总有例外,假如一位一流作家故意用快车式的句子营造急迫的叙事效果,那么也要另当别论。总之,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编辑,“至少试着在过度作为和不作为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是诺里斯给所有编辑同仁的忠告。

  遇到拒绝修改的作者怎么办?

  作者和编辑在改稿方面存在矛盾,编辑常常会碰到拒绝修改的作者,诺里斯认为,“优秀的作家都有自己的写作风格,且有正当的理由。如果你把他们的作品乱改一通,把一个不太寻常的用法改成惯常用法、删掉一个逗号、将作者刻意模糊的内容明晰化,并视之为己任,你就是在帮倒忙。”

  说到底,二者的矛盾是因为作者对编辑的工作标准缺乏了解,所以造成了误解。诺里斯在书中尽可能站在作者们的立场上进行分析:“作家们也许以为,我们拘泥于条条框框,并套用在他们文章上,使之符合某种标准。其实我们也常常不插手、不干预、允许破例……”文字编辑的许多修改意见也很主观,至于这些意见是否贯彻执行,还得看作者的用意,“要加以诠释,而不能机械判断。”

  同时,诺里斯在书中也提到了她的应对之策:“如果告诉作者,他要么改了重写,要么说不觉得有错。所以,看来还有第三个选择:什么都不改。”可改可不改则不改,这是编辑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箴言,也许,这个工作态度也是被广大作者先生们“逼”出来。编辑很尽职地把疑问传达给作者,作者却拒绝修改,还说:“我觉得这家伙知道的不会比我多。”这句话是很容易让一位编辑陷入绝望的。

  所以作者与编辑应加强沟通。诺里斯在阅读詹姆斯•索特的作品,而发现四个多余的逗号时,曾主动去信询问这位“对语言如此敏感”的作家是如何使用逗号的,因为她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对逗号的判断力”了。结果对方很认真友好地作了回信:“有时,我不会管逗号使用规则……如有必要,标点能增强句子的音乐性和节奏感。当然,这是不被允许的,得自作主张。”

  这个颇为幽默的回答,令诺里斯哭笑不得。毕竟“当一位不是诗人的作家用节奏感为自己辩解,编辑们往往面面相觑。”但在詹姆斯•索特详细说明了她去信中提及的每个句子中逗号使用的依据时,诺里斯表示对他“心存感激”。

  她在书中这样形容作者与编辑的关系:“依我的经验,真正伟大的作家享受编辑的过程。他们会斟酌编辑提出的问题,无论是接受还是拒绝,都有充分的理由,而不会存有戒心。毕竟作品出版前先让编辑过目,为的就是测试普通读者的反应。就好比出门前要确认领口的标签有没有露出来,当然,除非你故意把衣服穿反。”

  事实上,也并不是所有作者的稿子都让编辑大呼头疼,有些作家本身写作就非常考究,一些精雕细琢的散文发过来,“让我不敢相信自己还能领着工资来读这样的佳作!”我们通过这句话,不难感受到诺里斯的欣慰之情。或许“欣慰”一词都嫌太克制了,因为她“陶醉其中,超脱于编辑办公室之上。读到这么完美的手稿,很难对要修改之处时刻保持警惕,但是如果有所疏漏,也不能以此为借口。”由此我们看到,作者的一篇严谨优美的文章,许是会让一位资深编辑失态在工作岗位上的!

  要而言之,作者与编辑,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善意的沟通关系。也许“得到”APP的沟通经验更值得各位编辑借鉴:当讲师们把写好的讲课稿发给编辑看,首先编辑一般会不吝赞美之词,“您这次的稿子实在是太棒了!写的特别好!”然后切入正题,“但如果一定要我鸡蛋里挑骨头的话,有如下99条修改意见……”

  于是我们回到诺里斯在《逗号女王的自白——编辑的自我修养》这本书扉页,开宗明义写下的话:“当然,纠正别人的错误时,请务必怀着善意,希望后世作家纠正我的时,也能友善待我。”我猜此举,大概是因为曾经身为文字编辑的诺里斯,如今也是一位出书的、供人“挑错”的作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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