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出版融合是挑战也是机遇

2015-04-1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记者 章红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被业界称之为,为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任务、阐明了路径、提供了遵循。4月9日,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行的《指导意见》媒体通气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司长薛松岩就《指导意见》出台背景、亮点内容和将给新闻出版业带来的新机遇,中央文资办主任王家新就《指导意见》中涉及的有关财政政策,分别接受了《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的专访。
 
  《中国新闻出版报》:请问《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是怎样的?
 
  薛松岩:《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可从三方面概括:一是应势而为。本世纪初,出版业开启了以数字化项目为载体的转型升级战略,在出版业转型升级战略的持续推动下,大多数体制改革走在前列、具有创新意识的出版单位,在实践中对出版融合发展进行了初步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必须要看到严峻的形势,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重新定义了人们获取信息包括获取知识、获取能力的方式,给对传统出版带来全方位、深层次、颠覆性的冲击。怎样主动适应、主动调整、主动作为?出路就在推动传统出版发挥自身优势,拓展发展领域,延伸网络空间,实现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二是应时而动。出版业的责任和使命要求我们,必须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重要讲话为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将融合发展任务具体落实到出版业,转化为聚力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应运而生。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会同财政部,在开展出版融合发展大调研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研究、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指导意见》,上报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正式出台实施。
 
  《中国新闻出版报》:作为代表总局参与制定《指导意见》的一员,您认为《指导意见》的亮点在哪里?将给出版业带来哪些新机遇?
 
  薛松岩:《指导意见》指明了出版业融合方式和发展方向,明确了出版单位创新业务模式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政策保障的重要责任,突出在确保正确导向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比如在第一板块“总体要求”中,通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初步厘清出版融合发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重点发展方向、运行方式和阶段性发展目标,即重点明确向哪融合发展、融合发展什么。在第二板块“重点任务”中,除在加强重点平台建设、扩展内容传播渠道涉及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工作任务外,其余重点是推动以出版单位为主体,在内容、平台、渠道、技术、经营、管理以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方面的融合发展工作内容,即推动出版单位干什么、怎么干。在第三板块“政策措施”中,主要是政府部门为融合发展所提供政策支持、营造优良环境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即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做什么、怎么做。在第四板块“组织实施”中,就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任务措施落实提出了要求,即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组织什么、怎么组织。
 
  应该说,推动融合发展,既是出版业未来发展方向,也是出版业壮大自身的途径,既强调过程也强调结果,既要转变思维更要注重实践。目前,国内外推动出版融合发展尚没有形成一种成熟的范式,也没有完全适合于我们的经验可遵循,这对国内出版单位来说,既是挑战也是一个重大机遇。如果我们抓住机遇,始终坚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充分运用新技术,创新出版方式,提高出版效能,就很可能实现弯道超车,切实提高出版业的影响力传播力和竞争实力,实现出版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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