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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确导向 提升作品质量推动网络文学健康有序发展

2015-04-03 来源:《中国出版》
 
  网络文学是依托互联网创作和传播文学作品的新形态,因其具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题材多元、传播广泛、消费便捷等特点,广受众多文学爱好者及青少年喜爱。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为2.94亿,较2013年年底增长1944万人,网民网络文学使用率为45.3%,可以说近一半网民都是网络文学的读者。从产业规模上看,2013年,网络文学收入规模达到46.3亿元,预计2015年将突破70亿元,网络文学已经成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网络文艺的重要类型。
 
  但同时应该看到,伴随网络文学快速发展,市场参与主体良莠不齐、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作品质量乏善可陈、侵权盗版屡打不绝、市场监管相对滞后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网络文学健康有序发展。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深刻分析了文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对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文艺新类型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这既是党和政府就文艺工作面对新历史起点的一次“总动员”,也吹响了今后一个时期开创文艺工作新局面的“总号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引导网络文学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集思广益的原则,在前期广泛调研基础上,于去年年底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坚持正确导向,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网络文学同其他文艺形式一样,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根本方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始终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网络文学应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价值与市场价值相统一,形成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生动局面,构建优势互补、良性竞争、有序发展的产业格局。《意见》明确提出了网络文学的发展目标,将通过积极的政策、有效的措施、有力的保障,在未来3至5年,推动网络文学创作导向更加健康,创作质量明显提升;使运营和服务的模式更加成熟,与图书影视、戏剧表演、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形成多层次、多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数字出版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在重点任务部署中,把坚持正确导向放在首要位置,把出版精品力作作为中心环节,突出强调了网络文学创作、编辑、传播等各环节坚持正确导向的重要性,着力引导网络文学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优秀作品。通过倡导创新精神、设立“网络文学精品工程”、支持网络文学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点出版工程项目、加大评奖表彰和宣传推广等多种手段,使网络文学更好地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
 
  《意见》把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作为基础工作,把健全编辑管理体系作为关键措施,把建立完善作品管理制度作为突破口,提出建立网络文学内容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支持网络文学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质量评估体系和控制机制;落实编辑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加强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快推动网络文学作品登记识别、标识申领、存储分类等作品管理技术标准研发,建立兼容性强、使用便捷的原创网络文学作品编目系统、版权信息系统和社会公示及查询系统。
 
  《意见》提出,推动内容投送平台建设,倡导对优秀原创网络文学作品进行全方位、多终端化开发利用及传播,打造开放式、综合性、多功能网络文学作品投送平台;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国有出版企业开展网络文学出版业务,尽快做大做强,扩大民营文化企业网络文学出版资质范围;开展对外交流,鼓励优秀网络文学作品走出去,鼓励网络文学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以技术、标准、产品、品牌、知识产权、服务等自身优势和特点参与国际竞争,使网络文学发展路径更加宽阔。
 
  二、健全实名注册制度,保障作者合法权益
 
  《意见》就网络文学的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措施,如提出把内容质量作为网络文学的生命线,完善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管理机制,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
 
  网络文学作者实名注册,原则是网站对发表作品的作者应实行实名注册和管理,即作者发表作品前,在网络文学网站后台注册时必须使用实名,要向网络文学网站提交真实身份信息。作者在网络文学网站前台发表文章时,仍然可以自愿使用网名、笔名。网络文学网站则负有对作者信息严格管理和保密的义务。这与传统文学出版署名要求并没有区别,作者向出版社提交作品时,也必须向出版社提交真实姓名等身份信息,出版社只有掌握了作者的真实信息后才会为之出版作品。这是引导和规范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必要和重要举措。
 
  事实上,2014年以来,我们在行业进行了大量调研,具有规模的绝大多数原创文学网站实际上已经采取了作者实名注册的内部管理办法,网络文学网站普遍认为,作者实名注册不仅是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必须,且已经具备良好的现实基础。
 
  网络文学作者实名注册是保障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只有真实的身份信息才可切实使作者在版权保护、支付稿酬、评优表彰等诸多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极大改善当前网络文学创作恶意抄袭模仿、肆意侵权盗版的现象。
 
  网络文学作者实名注册也是提高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网络文学存在数量大质量低,有“高原”缺“高峰”,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的突出问题,原因在于有的作者责任意识淡漠,认为在虚拟空间创作,可以随心所欲,信马由缰,少数作者更唯利是图,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致使有的网络文学作品充斥低级趣味。实名注册对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让网络作家在写作过程中多一些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恪守道德或者法律底线,自觉在网络文学中传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在守法的基础上进行有价值有意义的创作,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网络文学作者实名注册是规范企业管理的必要措施。企业在内部管理上必须建立明确、规范的流程,首先是对作者的管理和服务,实名注册既要求企业要履行核实作者身份信息的责任,也要求企业履行对身份信息严格管理和保密的义务,更要求企业要加强对作者的各项服务,包括合同、稿酬、版权开发等多方面都必须规范化。
 
  网络文学作者实名注册当然也是净化网络空间的重要手段。实名注册规范了网络文学作者的行为,加强了网络文学作品的监管力度,将为广大爱好网络文学的读者建设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三、遵循创作传播特点,加大规范扶持力度
 
  《意见》从开展网络文学评论引导、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版权保护、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人才培养、加强行业自律等7个方面阐述对网络文学的规范管理和扶持引导。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文学评论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的作用,遵循网络文学创作传播的规律和特点,综合作品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审美情趣、读者口碑,凝聚社会共识,逐步建立科学的网络文学作品评价体系,切实改变文学网站单纯追求点击率倾向;加大推动网络文学与新媒体的融合力度,支持网络文学企业加快相关环节技术研发应用及更新。
 
  针对网络文学盗版侵权时有发生、屡打不绝的痼疾,《意见》强调,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鼓励企业建立规范的版权资产登记、使用、流转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快网络文学作品版权保护技术及标准研发和运用,逐步形成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体系,同时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产业链各环节及社会公众树立和强化版权保护意识。
 
  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快推进网络出版监管属地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管理部门网络出版执法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利用网络文学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内容的打击力度,大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用户利益等行为,督促网络文学企业加强对签约、注册作者和自由撰稿人的规范化管理。此外,还将探索搭建数字化社会舆论监督的便捷通道,简化读者举报受理流程,引入公众参与监督的便捷途径。
 
  在政策扶持力度方面,《意见》提出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网络文学发展的扶持,有多重政策“利好”:一是加大对优质原创内容支持,推动设立“网络文学精品工程”,支持网络文学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点出版工程项目,在选题立项、作品生产、评选、评奖、表彰和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完善相关出版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重点扶持符合国家文化创新和精品生产、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网络文学出版产业项目研发,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的参与。三是积极推动网络文学出版等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把网络文学作为出版新形态争取国家财税政策的优惠。
 
  《意见》还提出加快人才培养,着力培养名作家、名编辑和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着力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良性互动机制,从而为网络文学繁荣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人才保障。《意见》也强调了加强行业自律,支持网络文学企业组建行业组织,研究新问题,交流新经验,加强产业链各环节间的充分沟通、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四、推动全版权开发运营,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当前,网络文学已经进入了全版权深度开发及运用的新阶段,网络文学成为与图书影视、戏剧表演、动漫游戏等相关产业的源头性内容资源。据不完全统计,2002~2014年中国网络文学转化为畅销纸质图书的有300多部,其中2013年、2014年网络文学作品实体出版数量大增,占总数的五成以上,《大江东去》《遍地狼烟》《蒙面之城》等优秀作品还获得了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老舍文学奖等国家级奖项。此外,2011~2014年网络文学共有161款作品的影视版权售出;2012~2014年有50多部转换为游戏产品。例如网络文学作品《步步惊心》实体出版码洋超过千万元人民币,被改编成影视剧热播,形成了过亿的产业链规模。
 
  网络文学的全版权运营已经成为业界共识与趋势,《意见》在发展目标中提出,要让网络文学与图书影视、戏剧表演、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形成多层次、多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在网络内容建设和文艺创新中发挥突出作用。网络文学网站应当积极探索版权运营模式,不断推进网络文学出版产业链延伸及良性运转,拓展版权在数字阅读、传统出版、影视改编、动漫游戏制作等多领域的深度开发和多重使用;总局也将积极支持优秀作品版权输出,实现网络文学作品走出去,拓展网络文学出版的海外市场,还将重点扶持符合国家文化创新和精品生产、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网络文学出版产业项目研发,鼓励对网络文学全版权的运营开发,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的参与,充分调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积极性,使网络文学产业做大做强。
 
  此外,《意见》对民营网络文学企业发展也给予了关注,提出了相应的积极政策。民营网络文学企业生长于市场,成熟于市场,在产品策划、资本运作、技术运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积累了经验,形成了优势,在网络文学快速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事实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一直在关注、支持、引导民营网络文学企业规范发展,2008年和2009年授予上海玄霆、北京中文在线两家民营企业网络文学出版试点资质,我们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工作。此次《意见》也指出,除鼓励拥有优质资源、创新能力强、市场化程度高的国有出版企业开展网络文学出版业务外,在国家许可范围内,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收购、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网络文学出版,对导向正确、主业突出、管理规范、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文化企业授予网络文学出版资质。下一步,总局将在确定完善各项评估指标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网络文学出版试点企业工作。
 
  应该说,《意见》反映了我们对网络文学阶段性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走向的基本判断,是一段时间内网络文学管理工作的“路线图”。《意见》印发后,我们将加快推进落实《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总局将持续推进民营网络文学出版试点资质授予工作;加快制定网络文学系列配套管理办法;探索网络文学作品实时审读阅评机制;集中力量研究制定网络文学作品数字内容标识;评选和推介主题健康、思想深刻、格调高雅、艺术精湛的网络文学原创作品;举办网络文学网站骨干编辑人员培训班;大力推动中国网络作家协会的组建工作等,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和促进网络文学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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