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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出版过程中的主体解构以及版权保护

2020-08-11 来源:《新闻前哨》
  【作 者】刘娟:北广播电视台;吴利婷: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摘 要】自出版的概念最初源于西方,是作者绕开第三方出版商自主出书的一种模式。占据主要地位的网络出版物大都也没有ISBN号,不受著作权保护。本文首先厘清中国内地自出版的概念,然后剖析了中国内地自出版发展现状及过程中的主体解构,最后提出自出版发展要优势互补,传统出版社可以利用自身的内容优势和人才优势打造自出版平台,而网络平台也应积极寻求出版社的帮助,同时应解决新的业态中衍生的版权问题,推动中国内地自出版行业的繁荣发展。

  【关键词】中国内地自出版;主体解构;版权保护

  一、中国内地自出版的定义

  自出版这一概念起源于美国,关于自出版的定义,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学界并没有统一的界定。中国内地自出版是一个比较混乱的说法。很多国内外研究者称之为虚荣出版、网络文学出版、按需出版、自费出版。

  在自出版模式下,由于网络平台的兴起,传统出版社的参与度降低,作品的出版流程和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动,而且作者和传播者之间稳定的利益分成关系失衡。网络作家少的也能拿到35%的版税,多的甚至能够拿到70%的版税,这是在传统出版模式下很难达到的版权收益。

  二、中国内地自出版过程中主体解构

  传播学香农-韦弗模式提出了传播的路径是信息源-发射器-信道(噪音来源)-接收器-信息接受者。出版是传播的一种属性,此模式表现在出版的各个环节抽象出的模型是从作者-传播者-媒介-读者。相比较于传统出版,自出版新的环境中,作者群体、传播者、读者的角色和地位都发生了解构变化和地位失衡,具体表现如下:

  1.草根文化下创作主体和传播模式的解构

  草根革命较为推崇个性化的媒体文本,包括用户的原创内容,用户添加内容。传统出版中,作者属于精英阶层,有着和明星一样的光环,出版机构的门槛很高,编辑掌握着作品的采用权而网络文学的出现使得这一特权结构瓦解,用户不仅是读者也成为了信息的传播者,这种传播模式把香农一韦弗的线性传播模式,变成了环形传播模式。

  2.平台兴起中传播媒介的解构

  网络自出版平台有别于传统出版机构,后者担负着传播优秀文化,传承文化遗产的责任,而以销售电子版权盈利的网络平台主要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这势必导致商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不平衡。如今,由于大量资本的青睐,网络自出版行业百家争鸣,形成了以阅文、掌阅、阿里文学三足鼎立的多元格局。

  3.全民阅读中的读者分层

  随着自出版行业的繁荣发展,自出版作品的海量提供,整体用户数量不断增长。在全民阅读政策的号召下,自出版市场的阅读用户不再仅限于青少年或中青年,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群也在加入这个群体。笔者认为中国自出版主体解构存在以下新的特点:

  第一,作者有了更髙的话语权。在自出版中,作者参与度很高,具体表现在对作品的创作、装帧设计风格、定价、宣传、销售渠道、收益分成等方面。特别是网络文学的明星作家,如唐家三少,他掌握了作品的IP改编权,决定了IP开发的形式和种类,有时还涉及游戏周边和文创产品的开发,这一系列的权利使得作者的地位变得强势和重要。

  第二,平台“把关人”意识逐渐淡化。传统出版社的把关模式是“三审三校”,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高质量的出版内容。在网络自出版环境下,网站以取得授权的形式获得出版权,出版机构作为传播者话语权渐渐消退。自出版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用户的喜好,针对性地推荐阅读内容,把关人意识逐渐淡化。而平台作为收益30%版税的受益方,把自己定位成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社会责任意识也相对淡薄。

  第三,读者利益逐渐扩大。由于网络自出版作品的边际效益高,复制成本低,还可以通过流量发展注意力经济获得广告收益,所以一本大众读物的价格从几元到十几元人民币不等,还有免费章节供读者试读。读者的阅读成本大大降低。另外,在开放的网络平台上,作者创作过程中可以随时与读者保持互动,也让读者获得了更多的参与感。

  三、主体解构下的思考

  在流行IP开发的时代,作品的版权价值不易估量,传播者对于作品的邻接权和围绕合同签订产生的权益都出现新变化。因此,自出版过程下的主体解构带来了诸如资本运作下作品质量的把关,版权保护等问题。

  (一)作品的版式设计保护如何解决

  通过网络自出版平台发表的作品不具有全球唯一的国际标准书号,不能以出版物的身份在出版市场上进行交易。所以网络门岀版的版式保护问题存在很大的操控空间。

  1.网络自出版作者的版式设计保护应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有关规定

  我国对书刊号进行了严格控制,但是笔者认为应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标准对自出版中作者的版权给以一定程度的保护。

  2.网络自出版合同应明确作者的版式设计保护权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网络自出版要实现合法运营、良性发展,就应当把侧重点放在自出版合同的规范化上。对于作者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著作财产权应作岀合理合法的说明,并且明确约定作者的报酬,以及作者的报酬修改权。

  (二)作者面对侵权问题时势单力薄如何解决

  在网络自出版行业,越来越多的作者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抄袭。比如在亚马逊平台上,畅销书作家欧泊•卡鲁的言情小说系列《骑士斯蒂尔》被劳拉•哈内尔简单修改人物性别、书名后粗暴出版。这个案件最终以未披露的交易价格作结。我国国内也不乏这样的例子,《锦绣未央》被爆抄袭《庶女有毒》,还有大量“撞脸”的青春偶像剧,拥有相似的剧情。所以自出版作品无法像传统的出版物那样容易维护版权。笔者认为,作者要有较强的版权意识,网络自出版平台要在版权保护方面多投入资金和技术支持,遏制抄袭现象,严惩盗版现象,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三)自出版作品质量的良莠不齐如何解决

  一方面,网络平台要加强自身编校队伍的建设,对于专业数据库和图书的出版要组建专业的编辑团队。另一方面,还需要引导读者树立正确的作品观发挥好监督的作用。坚决拒绝质量低下,破坏精神文明建设,俗媚的作品。另外,除了自身建设和读者监督,制度建设也需要完善和加强,构建具有普适效用,加强对自出版活动的评估和审査,严厉打击危害身心健康,抄袭盗版触犯作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结语

  综上,未来中国内地自出版的发展趋势应该会呈现为两种趋势,一是传统出版社利用自身优势开通自出版平台,二是网络平台寻求传统出版社的书号合作。这样才能实现优势互补。运用现有法律框架内的理论创新,可以较好地处理网络自出版的版权保护问题,实现自出版与我国现有版权法律法规的创新融合。而加强自出版编校队伍审核机制的建设也有利于提高出版质量,促进我国出版业的良性发展,助力打造出版强国。

  参考文献:

  [1]宋嘉庚:《自出版管理问题研究》,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2]严娇:《数字化时代我国自出版的运营模式及盈利模式研究》,北京印刷学院2017年版

  [3]宋嘉庚:《基于中美对比视角的自出版核心概念研究》,《出版广角)2018年第1期

  [4]李唯梁:《自出版概念探析:基于社会分析的视角》,《现代出版)2016年第6期

  [5]刘蒙之:《美国图书出版业自出版现象初探》,《编辑之友》2012年第7期

  [6]刘文欣:《中国网络自出版现象考察》,《编辑学刊》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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