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两个新规今起施行

2015-04-0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讯 4月1日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修订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正式施行。
 
  2014年9月5日,总局网站发布通知,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将本网站在播的境外影视剧信息于2015年3月31日前按规定报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登记,4月1日起,未经登记的境外影视剧不得播放。根据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规定,用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必须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2015年2月10日,总局发布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对于印刷企业未按《办法》规定承印内部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内部资料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宗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武汉市人民政府 | 中国期刊协会 |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报刊发行局 |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长江广电传媒集团 |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 知音传媒集团 | | 湖北中图长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决策信息网 | 湖北新闻出版广电传媒周

copyright(c) 2013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鄂ICP备19004605号-4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4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