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出办函〔2015〕82号
各有关出版单位:
为加快推进专业化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有效聚集专业领域数字内容资源,推动国家知识服务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工作”。现将征集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经新闻出版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版单位,并已获得新闻出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2.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转型升级的推动工作,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的,将优先考虑。
3.申报单位在数字出版领域多次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将优先考虑。
(二)资产与经营状况
4.申报单位须全面完成转企,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5.申报单位须资产状况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保持持续盈利,净资产状况良好。
6.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发行码洋及利润情况较好。
(三)出版资源状况
7.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规模的内容资源储备,已出版过的图书(不计重印书、再版书,只按最新版计算)不少于5000种;出版过专业类百科、词典、年鉴的申报单位,将优先考虑。
8.申报单位应在申请试点领域具有代表性,内容资源在行业中具有明显领先优势并体现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传统出版市场占有率。
(四)规划与机构
9.申报单位应已制定较为健全、详细的数字出版规划及制度,并已有效实施。
10.申报单位应有较为健全的转型升级工作机构,设有数字出版(信息化)专门机构,配备数字出版(信息化)专职人员,并已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数字出版业务。
11.申报单位应重视标准化工作,并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
(五)人才队伍
12.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专业编辑、产品、技术、营销等多方面的人力资源,具有开展全流程的数字出版经验积累。50%以上的编辑人员应能够熟练使用信息化软件和数字出版平台处理稿件。
13.申报单位应具备对内容资源进行标引、加工及审校的能力和条件。对语义分析及建模技术、规模化资源与组织技术、云计算技术、数据挖掘和知识管理、知识组织、管理与呈现、基于大数据全样本的用户行为分析等新技术具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和应用能力。
14.申报单位在申请试点领域应具备国内领先、全面、权威的专家资源,并具有维护专家资源的长效机制。
(六)数字出版基础
15.申报单位应已完成数字化转型升级流程再造软硬件的部署,在资源建设、产品研发、知识服务等方面已进行探索,拥有较为成熟的数字出版产品。
16.申报单位在申请试点领域应具备一定规模的数字化资源储备。已建有数字化资源数据库,并有精准明确分销渠道,数据库资源条目数量在5万条以上。已完成结构化加工的图书不少于3000种,图片资源不少于1万张,音视频资源不少于100小时。
(七)其他要求
17.申报单位应承诺,能够按照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要求,与总局确定的试点工作具体组织单位建立对接机制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申报和认定程序
1.自愿申报。总局数字出版司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负责具体申报评审的组织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申报书》(详见附件),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2.资格初审。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将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初审后报数字出版司。
3.择优确定。数字出版司将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
三、对试点单位的支持
1.在相关项目申报中,优先推荐试点单位的专业化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对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的典型案例在行业内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3.对各试点单位的专业化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公益性成果产业化、关键核心技术应用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优先给予必要的政策或经费支持。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申报书》,并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总局数字出版司和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
联系人:康宝中
联系电话:010-83138707
电子邮箱:shuzihua2014@sina.com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路居路 97号,100073
联系人:李游
电话:13488654774
电子邮箱:cucyoyo@126.com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