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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出版史研究中的定位分析方法

2020-07-12 来源:《现代出版》
  【作 者】耿相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

  【摘 要】本文通过对出版要素和出版角色、出版意义和出版利益、出版路径和出版成果、出版目的和出版关联的重新定位,通过在四个层面上的两对关系的交叉定位,通过四个层面的相互之间因果关系和关联关系的定位,试图找到出版学和出版史研究中的新研究范式和新的研究方法论。

  【关键词】出版学;出版史;出版史方法论;定位分析法

  从某种意义上讲,出版史的研究深度和广度取决于我们对出版学的理解程度。众所周知,出版学首先由日本学者于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其时其后,韩国、英国、美国等国的学者也开始将其作为学科进行研究,中国的出版学研究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出版学研究已经蔚为大观。在对出版学研究范式、路径和方法的选择上,中、日、韩的学者偏重于“以学科为中心”,企图从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视角和视野构建出版学学科理论体系,而欧美学者更强调“以问题为中心”,试图从技术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视域和场景解决出版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然而,尽管东西方学者对出版学的研究已长达50年,但相较于新闻学和传播学,出版学的一些基本问题,诸如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学科性质、相关学科、研究范式、研究方法等至今尚未取得学科学术共同体的广泛共识。出版学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于出版学的理论框架和范畴体系,以及研究对象这个根本问题,学术共同体未能达成共识,导致不能准确把握出版活动的主体地位;对出版学的研究范围和内容缺乏准确的界定,对古今之变不能完全打通,对中外之别不能全景式对比研究;对出版的功能研究不全面,缺乏深入的系统的研究,仅仅用“两个效益”来概括,不能覆盖出版的整体意义和价值;出版学的研究方法缺乏主体性,过多地运用一般哲学方法和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而缺乏自己的独特的研究方法;出版学缺乏对出版活动因果关系的系统研究,未能处理好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对出版活动的内在规律不能历史性地把握,对出版成果不能多学科、多知识体系地把握。以上五个问题的长期存在,导致出版史研究也同步存在以上问题。解决出版史研究中的问题,首先应解决出版学研究中的问题。出版史研究方法论的范式突破,有赖于出版学研究范式的突破。毫无疑问,出版史是出版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从哪些角度去切入出版活动的研究,这一提问,关乎出版学的整体框架问题。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试图在重新思考出版学理论框架的基础上,提出出版史定位分析的研究方法,以就教于同道。所谓出版定位分析方法,就是将出版活动分为四个层次和对应关系,将出版要素和出版角色、出版意义和出版利益、出版路径和出版成果、出版目的和出版关联对应为经度纬度交叉关系,以此确定历史上的或者当下的出版活动内容,以此定位研究内容,以此作为研究路径,以此对某一国别某一时段的出版历史进行整体的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我之所以提出出版活动的四个层面的对应关系,主要目的是想以四对概念关系来覆盖古今中外的出版实践活动,出版角色借助出版要素通过不同路径创造了出版的意义和利益,这些意义和利益体现于出版成果中,而出版创造的目的、动因和动力源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联关系的理性的或者冲动的、经验的或者科学的、自然的或者数字化的揭示,这些揭示就是出版对象。通过对四对概念关系的定位,找到出版史(学)的研究范式的新定位。

  一、出版要素和出版角色

  “出版”一词是来自日语的借用汉字的新造词,在日文中出现的最早时间是1756年,写作“出板”,由此可见其与中国雕版具有紧密联系。随着西方活字印刷术的传入,19世纪日文中的“出板”逐渐改为“出版”。[1]1879年黄遵宪最早使用“出版”一词,其后梁启超在日本撰写的《自由书·叙言》中使用了“出版自由”一词,“出版”一词完成了蕴含东方和西方文化底色的汉语转换。[2]西文中拉丁文publicare一词的本义是“公于众”,这一具有传播精神实质的词汇被法语于1175年用作pubulier,其后又被英语publish所继承。[3]从词源的角度去理解,“出版”一词的本质是“公之于众”。进一步说,我们所理解的出版概念是:将一定的符号系统所承载的知识和思想复制于一定的载体材料上并加以传播的活动。出版活动正是出版学的研究对象。

  对于“出版”概念的回顾和界定有助于我们奠定出版学的基础。作为一项文化的或者商业的或者二者不能偏废的活动,出版活动必须具备基本的要素构成和完成活动的人,二者是不能分割的依存关系,是一种共同的统一关系。这是我们研究出版学和出版史的素材,是研究基础,是研究的出发点。只有将构成出版活动的要素和出版角色的内涵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揭示清楚之后,我们才能找到研究出版学和出版史的路径。

  我们认为,构成出版的基本要素有七个:符号系统、载体材料、复制技术、内容体系、组织业态、传播方式、生态环境。符号系统是出版赖以存在的先决条件。从符号的表征形式看,出版符号可分为语言文字符号系统和非语言文字符号系统。符号是事物的标志,是一种事物的代指,是携带意义的感知,是文字、代码、语言、指数的总称。美国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将符号系统分为图像、指数、记号三个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若干子系统,其中语言文字符号系统是最重要、最复杂的符号系统。语言文字符号系统长期以来是出版的基本表达方式,但随着照相摄影、无线电、电视、电子、计算机等技术的发明和广泛应用,非语言文字符号系统深度介入出版领域,图像、表情、姿势、动作越来越成为出版的新的表达方式,图像、音频、视频符号系统崛起并将成为计算机和互联网时代出版的主要方式。出版符号系统的演变,深刻地影响着出版产业的竞争格局,这是数字时代的重要特征。

  载体材料和复制技术决定了出版的呈现方式和发展速度,甚至也决定了传播方式和传播地理。载体材料的变化一直是出版史的研究课题之一,对出版物载体材料的关注反映了人们更倾向于直观感知。过去出版史对载体材料的研究多是粗线条的或者技术细节式的,对载体材料本身的文化意义和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涉足甚少,从传播学的角度偶有涉及但从出版学和出版社会学的角度却几乎一笔带过。载体材料与当时社会的生产力和科技水平有直接关系,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物质条件也有直接关系,石头、泥版、莎草、贝叶、竹简、缯帛等作为载体媒介,无一不与发生发明地的自然条件密切相关。纸作为载体材料长期居于统治地位,当下开始受到磁介质和光介质的严重挑战。长期以来,我们缺乏对载体材料变化在人类不同文明和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相关研究。过去,在出版史研究中,我们将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了对印刷技术和印刷史的研究。复制技术对人类文明的催化作用是巨大的。复制技术决定了出版物复本数量的多少,也决定了信息和知识的传播速度和地理空间。当信息、知识和思想作为一种话语权力体系时,它对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它所影响的不仅仅是人们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讲,它还屡屡改变了文明的发展历程和文明秩序,以及文化格局。尤其是在基于计算机、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新的复制技术出现后,人类文明已经处于深度变革中。对复制技术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尚在期待中。

  以信息、知识和思想为主体的内容体系是出版活动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缺少内容的出版活动是不存在的。内容是出版的对象,是出版的意义所在。与符号系统、载体材料和物理外观形式相对应,内容是出版物所承载的事物内在因素的总和,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实质或意义,是经验的总结和提炼,是经过加工的知识体系,是人类思想和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的精神所栖。内容是出版活动的核心,它决定了出版物的市场竞争力、长久生命力、持续影响力和文化传播力。内容创造因时代、国别、文化背景、性别身份等不同而不同。内容体系历来是出版史研究的重点,但从出版学的角度,对出版内容体系如何进行本学科的独特研究,还没有找到有效路径和合理解释,这是出版学的一个缺陷。

  出版活动的组织模式是实现出版目的的根本途径和有效工具。出版作为事业、产业和产品专业门类,它具有行业的边界和业务标准,同时出版作为企业也具有商业核算、赢利模式、运营模式、技术手段等与企业相联系的具体运营形态。简单地说,出版业态指的是以什么样的组织形式、采取什么样的技术手段、生产什么样的产品、以什么样的传播方式达到赢利和实现意义的目的。出版业态经历了多次变迁,从家庭作坊式、股份制公司到大型出版集团,其组织模式的变化不断适应读者需求和市场需求。信息时代的出版新业态,呈现出不同产业之间跨界整合和组合、不同媒介之间不断融合、企业内部价值链不断重组、外部产业不断侵入、信息和互联网技术改变产业流程等特点和特征,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企业、商业乃至产业的组织形态开始形成。关于数字化时代的出版学研究已经起步,但将出版业态进行通史式的研究还未见成果。

  出版物传播方式是出版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版物只有通过传播才能实现它的商业价值和阅读价值。所谓“公之于众”,“公”就是公布、传播、传递的意思,它是构成出版活动的基本要素。中国的业界和学界,习惯上将出版物传播理解为发行和发行渠道,发行学成为出版学的重要分支。学界对发行学的研究不亚于对出版史的研究,存在的问题是发行学属于微观出版学的范畴,发行或者说传播属于技术性的应用,缺乏对出版物传播进行系统的整体的理论研究和提升,尤其是当出版物脱离物理状态而成为数字网络之一部分后,发行是否仍然存在,传播式的交易是否还能占据主流,传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发生了转变,这些都要重新进行理论思考。

  出版作为一个行业,其社会化特征决定了它的生态环境受制于外部法律和内部行规,受制于国家的管理政策和市场秩序,受制于受众的教育程度和从业者的综合素质。出版无论是作为事业还是产业,也无论是公益还是商业,它都必须生存于国家的宏观环境和自身组织环境之中。出版法、出版管理条例、版权法或著作权法、国际和国家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和学会、专业研究和教育机构、会展和论坛,等等,都是构成出版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对于出版环境诸要素的研究,基本上是分散分割式的,大多停留于描述式的层面,只有极个别的带有理论性的探索,从整体上缺乏整合式的理论研究。

  如果我们将出版诸要素理解为纬线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将参与出版活动的各个角色确定为经线,出版只有在人的参与下它才能够成立,也只有人的参与和创造它才可以演变为活动,它才能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换言之,出版活动是人和出版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要素和人的经纬交叉而产生了出版事业和产业。因此,我们研究出版学和出版史不能离开出版角色。

  作者是出版活动的起点和基础。作者可概分为原创性作者和非原创性作者两种类型。作者是内容文本(信息、知识和思想)的创作者,是图像、音频和视频的创造者,是意义和利益的发起者,是次生文献的生产研究者,是原始文献的整理(编纂)者。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是出版得以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作者是出版产业的上游,但在出版产业链上作者往往是缺位的一环,因此绝大多数的出版学理论框架中,作者多数情况下是缺失的。作者与编辑是休戚相关的求同求异求和的关系,他们在面对共同的文本时往往因立场、角度的不同而产生观点的差异甚至矛盾,他们在冲突和互相欣赏中共生。我们可以将编辑分为技术型编辑与知识规划型编辑两种基本类型。编辑是内容的把关人,是内容策划和选题策划的创意人,是编辑技术的实施人,是实现出版意义与利益的组织人。大多数情况下,经过编辑加工过的并通过传播的文本才是出版物,未经过编辑加工的只能称为原始文献。编辑绝大多数是默默无闻的,只有为数甚少的天才编辑才被出版史家研究。编辑作为一个群体尽管被出版学所重视,并成为一个重要分支而成为学科的主体之一,但中国的编辑学忽视了编辑学者化和学者编辑化,对学者型编辑和编辑型学者几乎没有论及,这个缺陷导致的目前的偏重技能的编辑学教科书只能算是半部。

  出版商、复制商(印刷商)、发行商(书商)是出版活动的实施主体。三者在出版实践中,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出版商是出版风险的承担者,是出版产业的整合者,是出版产业链的中心枢纽,是出版资源的组织者,是出版意义和利益的创造者,是出版意义和利益实现路径的探索者。复制商是内容文本的复制者,是复制技术与材料技术的发明与应用者,是技术(工艺)与艺术结合的实现者,是精神性与物质性的统一者,是出版速度与效率的创造者。发行商是出版物的传播者,是意义与利益的实现者,是出版共同体的信息拥有者,是出版物市场和渠道的控制者,是流通领域的传递者。在出版历史上,三者的身份最早是合一的,其后随着出版生产力的提高,印刷商首先独立为一个系统;随着工业印刷的发展,出版商与书商分离,书商主导出版业的时代让位于出版商;而进入网络时代,出版商的主导地位将有可能被网络平台运营商所替代。三者是出版活动中必不可少的角色,但在数字化时代,三者的地位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挑战,各自的地位和作用仍然处于演化中。在出版史学者眼中,三者的地位均十分重要,研究三个实施主体的论著也颇为可观,但在出版学的理论框架中,出版活动中人的角色往往被出版业务所遮蔽,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学科的遗憾。

  读者是游离于出版产业链之外但却是出版业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读者是出版物的消费者,是出版意义的接受者和创造者,是出版利益的创造者,是文化与精神需求的提出者,是出版共同体的信息反馈者。读者是出版价值的最终实现者。读者在出版学的理论框架中往往被遗漏,作为出版内容的受众,其是最为出版学忽视的一个角色。作为受众,读者在传播学、阅读学,甚至图书馆学中更受重视。在出版史的研究中,读者也是一个被冷落的角色。

  我们认为,出版史研究范式的突破不能孤立地从出版历史学本身寻找路径,更有效的途径应是从出版学理论体系的突破上寻找新的参照坐标。我们要从过去的见物见事不见人的出版学中跳出来,要将出版中人的角色与构成出版的要素结合起来,并将它们纳入出版学的研究范畴,以此求得新的内容定位、研究定位、选题定位和方向定位。

  二、出版意义和出版利益

  简单地说,出版是由意义和利益两个共同体构成的。这一观点的提出源自对出版性质的再认识。早期的出版学者更多地强调“出版工作具有文化性质和商业性质的两重属性”[4],晚近的学者更偏重“出版的本质属性是出版的传播性”[5]。出版性质的双重属性又衍生出出版物的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两种属性,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两种效果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种效益的观点和论述。无论是一元的传播性,还是两元的双重性,我们认为均不能完全反映出版的自主性。因此,基于对出版业的长期观察和思考,我们提出出版的基本属性是意义和利益的联合共同体,试图将义、利视作经、纬两条线,从它们交叉的、不可分割的关联点、关系点、定位点分析、研究出版的内在规律。这一视角,我们认为有助于出版史研究范式的突破。

  出版和出版物具有精神性、思想性、文化性、政治性、革命性和意识形态性,也具有知识性、科学性、工具性、信息性,还具有大众性、教化性、娱乐性、传播性、商业性和获利性等。这些属性都可归结到出版的意义和利益中。意义的外延比精神与文化的概念更广,而利益的内涵并不局限于经济和商业利润。从出版的“公之于众”的定义而言,意义和利益是交织在一起的网状关系,将两者截然分开是有相当难度的。

  毫无疑问,出版的属性规定了出版和出版物的作用和功能,反之,出版的功能体现了出版本质属性的价值。因此,厘定出版功能是出版学理论的重要课题,也是出版史研究深入的一把钥匙。在此,我们试图将出版功能从出版的意义和利益两个层面展开。

  所谓意义,从传播学的角度而言,就是“人对自然和社会事物的认识,是人为对象事物赋予的含义,是人类以符号形式传递和交流的精神内容”,“人类在传播活动中交流的一切精神内容,包括意向、意思、意图、认识、知识、价值、观念等,都包括在意义的范畴之中”。[6]从历史学的角度而言,德国威廉·狄尔泰在《历史中的意义》中指出,意义是一种经验的连贯性的统一,是一些联系构成的系统,“它通过记忆要么把人们直接体验的东西,要么把人们通过移情体验过的东西结合起来”[7]。从哲学的角度而言,“意义体现了人与社会、自然、他人、自己的种种复杂交错的文化关系、历史关系、心理关系和实践关系”[8]。具体到出版学而言,我们认为意义存在于扮演出版角色的人,借助约定的符号系统,将经过自身体验或他人体验而总结的信息、知识和思想复制于载体材料之上并加以传播的出版活动和出版物中。出版活动和出版物赋予自然、社会和事物以新的意义,它们是意义的承担者。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将出版的意义共同体分为五个子系统,即出版的文化记录、存储、积累系统,文化传承系统,信息、知识和思想传播系统,教育教化系统,文化娱乐系统。

  出版意义共同体主要是针对出版活动而言的,出版与出版物具有紧密的联系,但不能将它们混为一体,正如我们不能将互联网称为互联网内容一样。文化记录、存储、积累系统主要由收集、记录、积累、整理分类标引数据和信息,由存储和检索应用数据和信息,由数据和信息生成知识和经验等子系统组成,这是出版的最原始的功能。出版的最早对象是数据和信息,是档案文献。数字化时代以来,最初的出版对象再次成为出版的大宗。出版对于文本文化数量增长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出版技术的进步有效推动了纸质书刊报、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物的增长。出版文化传承系统由出版活动本身和它创造的出版物两个子系统组成,出版诸要素和出版诸角色具有历史传承性,出版物也具有突破时间限制的传承性。出版创造了人类文化经典,出版延长了文本的生命,出版通过不断创新载体材料技术和复制技术而使知识不断迁徙和创新,出版创新成为延伸出版物生命的有效工具和途径。出版文化传播系统也同样由出版活动和出版物通过突破地域地理限制、语言限制、身份限制(民族、宗教、阶级、性别等)、媒介限制而实现出版中心的不断变迁和发展。出版的教育教化系统,由价值导向、思想教化、知识选择、知识传授等子系统组成。出版的教育功能分为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两种,显性是文本知识,隐性是思想教化。出版通过出版物以达到教育民众的目的,促成信息、知识和思想的传授,进行知识、价值和行为规范教育,促进民众掌握技能,提高素质与能力。出版通过严格的文本审核与管理,控制文本内容创作与生产,以文本内容为中心,进行社会控制;以选择信息与内容,控制信息与舆论,控制思想文本与传播;以控制进行教化,进行舆论引导、价值观引导、主流思想引导。出版的文化娱乐系统,由文学艺术出版物、主动型与被动型互联网阅读、出版审美、艺术活动等子系统组成。出版的娱乐功能具有不稳定性、社会性、个体性、专业性、享乐性、时代性、国际性等特点。出版的娱乐性主要体现于,从时间的角度看,可以使人在文本中产生时空的错位;从精神的角度出发,通过阅读或聆听虚构故事,在共鸣中获得精神愉悦和心理平衡;从心理的角度出发,阅读使人愉快和放松;从娱乐的结果来看,阅读使人得到启发;从娱乐的过程而言,对文学和艺术的消费,提高了人的审美能力和水平。

  系统的原意是由部分组成的整体或集合。出版系统可以定义为:相互关联的出版要素的集。出版体系与出版要素所构成的出版结构联系在一起,出版结构由出版体系的本质所规定,出版结构改变可以引起出版体系性质发生改变,出版结构也决定了出版体系所具有的特有功能。出版体系与出版要素之间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由出版的本质属性所决定,出版不仅具有意义性,也同时具有利益性。出版的“利益共同体”与其“意义共同体”共同构成出版的本质属性。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出版创造的利益主要由“五个利益系统”构成,即经济利益和利润分配系统,话语和权力系统,名望和权威系统,社会和社交影响力系统,角色自我价值实现系统。

  简单地说,利益是指人类用来满足自身欲望的一系列物质、精神的产品,它包括金钱、权势、色欲、情感、荣誉、名声、地位、主权等各种满足欲望的事物,它是由个人、集团(机构)或国家基于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宗教的、道德的等愿望需求而创造的。我们提议将“利益”引入出版和出版学领域,正是基于出版和出版物具有精神和物质双重属性而提出的。出版活动和其所创造的出版物不但能够满足个人、集团(机构)、国家的物质层面的财富需求,而且能满足精神层面的权力需求。我们认为,中国学者偏爱的“效益”概念是经济学范畴,但它不能覆盖出版的整体内涵,而“利益”概念属于社会学范畴,它更能反映出版的实况。说到底,出版活动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

  经济利益和利润分配系统是出版存在的基础,分个人、集团(机构)和国家三个层次,包括出版角色、出版产业链、资金投入与产业控制、经济利益分配等子系统。无论是个人行为还是国家行为,出版活动中始终存在资金投入、效益产出、风险控制和各角色利益分配的问题。构建合理的经济利益分配体系是出版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石,对这一课题应当更加深入研究。话语和权力系统始终是出版活动追求的重要目标,它由出版活动本身和出版物话语权两个子系统组成。出版活动本身的历史表明,出版自由和出版法律始终是并行的,价值导向和出版禁令始终是消长并存的。意识形态和话语权力体系旨在强化信息、知识、思想领导力、引领力和主动权,这在任何时代都是出版活动的最重要目的。出版的名望和权威系统是出版活动的动力所在,它包括出版名望和出版权威两个系统。出版名望主要是探讨出版行为和出版物如何帮助出版活动中的各个角色,尤其是作者建立广泛社会知名度的。出版权威主要研究出版和出版物在权威构建中的作用、实现自身权威的路径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它包括出版人自身,但更重要的是关照其出版物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出版的社会和社交影响力系统是出版活动和出版物的工具性标志,它通过对信息、知识和思想的控制而实现改变他人与社会的思想和行为的能力,它包括出版活动平台组织、出版物内容传播、非权力性影响等子系统。影响力和文化软实力越来越联系到一起,当出版的对象越来越信息化、碎片化、即时化、社交化时,出版的影响力越来越深入到社会的根部和秩序的重建领域。出版的角色自我价值实现系统是出版活动的终极目的,它是实现个人、集团(机构)和国家价值的重要途径,它包括出版角色个人价值实现、集团(机构)价值实现和国家价值实现三个子系统,其目的就是通过出版活动和出版物满足自己、他人和社会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出版的意义和利益是一体化和互相依存关系,犹如人的肉体和精神一样是并存共生关系,一切将两者对立的努力,我们认为都是徒劳的。追求意义和利益的统一,应是出版活动的方法论,这一方法论也可以成为出版学和出版史的定位分析方法论,它将拓展我们的研究视野。

  三、出版路径和出版成果

  既然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是出版活动及其规律,那么,在我们关注过出版要素和出版角色以及出版属性之后,就应当将视角移向实现出版的手段和路径上,移向出版活动所创造的产品上来。这一领域,传统出版史给予了一些关注,但概论性的出版学基本上忽略了这个领域,即便是出版史的研究,其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主要是:首先缺乏整体性,对出版路径的研究往往是孤立的个案研究或者是几个路径的分别研究,不能将其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理论性的规律性的思考;其次缺乏统一性,不能将出版路径和出版成果统一起来去寻找人们对出版规律的探索和认识;最后缺乏主体性,传统的出版学理论框架往往忽视出版物内容,出版物内容分类依赖于大学学科、图书馆学、目录学,出版物市场分类缺乏共识,出版业分类过于宽泛并很难达成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出版角色借助出版要素通过什么样的手段生产了什么样的产品,始终是出版活动的主干。只有将出版手段和出版成果结合起来综合地交叉研究,才能解释清楚出版活动的历史发展和基本规律。

  出版史的发展表明,无论是出版事业还是出版产业,也无论是个体、集团(机构)还是国家,凡是将出版作为一项活动持续经营的,都必须使用一定的出版手段以保持出版活动的成功。我们也可以将这些出版活动称为出版路径,概括起来主要有六条:资本化、技术化、规模化、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

  资本是出版业的经济基础。无论何种性质的出版活动,都必须使用资金和资本。“资本”的原意是本金和本钱,英文capital的含义是“主要财产”和“主要款项”。经济学家将资本视为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一种生产要素。资本具有增值性、运动性、扩张性、开放性、竞争性、多样性、主体性、时间性、风险性等特点,资本具有价值实现、价值分配、资源配置、激励约束、承担风险等功能。[9]出版资本也不例外,资本是刺激和制约出版活动的基本要素,资本也是推动出版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尤其是现代出版产业,借助资本市场越来越成为做强出版的重要手段。每一次出版技术的进步和创新均借助了资本的力量。出版物载体材料和复制技术与手段是出版活动中的大宗成本。尤其是进入机器工业时代,印刷机所占的资本越来越高。借助出版技术推动出版产业快速发展成为一代代出版人的共识。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也可以说,一部出版发展史也是一部出版技术进步史,出版始终是一个依赖技术的行业和产业。从出版的发展史而言,载体材料和复制技术影响了出版业的走向,当下的数字化、信息化、计算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云存储技术无一不深刻地改变着出版业的发展。技术化的出版和出版的技术化,已经数次引发了出版革命。我们不能不将出版技术史列为出版史的重要课题进行研究。

  追求利润和利益最大化是出版活动的重要目的。这一目标的设定,是人性使然,是资本使然。追求规模化,是商业出版的基本规律。无论是中国的雕版印刷术,还是西方的铅活字印刷术,它们的发展动力无一不来自追求复制复本数量的规模化。以电为动力的工业印刷机和计算机时代几乎没有边际成本的电子文档拷贝,将出版物复本的规模化一次次推向高峰。出版业组织从家庭作坊到股份制公司再到巨型出版集团,其演变的轨迹始终是追求出版商业的利润最大化和经营规模最大化。从出版物品种数量的变化看,每一次复制技术和出版组织的变革,都带来品种数量的巨大增长。与出版追求规模化同一逻辑的是出版的国际化趋势。出版是以语言文字为势力范围的,但追求利益和意义影响的动力促使出版业者不断努力突破语言的限制,探索不同的路径以求做大做强。目前,最有效的路径是国际化,主要是通过并购实现的。也有相当的数量是通过直接设立出版机构进行经营的,但大多数国家对外来出版活动进行了限制,因此,以版权交易为中心的全球化是行之有效的数量最为庞大的一种国际化方式。强势的语言成为国际通用语言之后,以其为基础的出版物实物出口也是全球大型出版集团国际化战略的一部分。以全球为市场是世界出版发达国家的基本策略。以全球为市场,出版企业必须打造自己的独有的独特的不断创新的始终处于竞争优势的核心竞争力,走专业化道路是最容易聚集出版资源和凝聚出版力量的。经过历代出版人的探索,出版的专业化逐渐形成共识,尤其是西方国际型的超级出版集团,基本上完成了专业化的改造,如培生集团成为全球最大的教育出版集团,励讯集团成为全球最大的专业出版集团,企鹅兰登集团成为全球最大的大众出版集团。出版专业化是一种趋势,这一趋势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如何演化的,这是出版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尤其是在并不专业化的中国,其研究更具现实意义。专业化越发达,越容易形成品牌。所谓品牌,美国市场营销协会的定义是:“品牌是一个名称、专有名词、标记、标志、设计,或是将上述综合,用于识别一个经销商或销售商的商品与服务,并使之与竞争者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10]作为商业的出版业,这一定义也同样适用。出版机构的品牌是一系列个性化标识的统一体,它是以标志性出版物为基本特征的,以稳定的长时段的专业品质和品位为形象的,以权威性的可信赖的内容为基础的。出版企业的品牌化已越来越成为市场竞争的最有力工具。对于出版品牌的研究,目前还没有上升到系统的理论的理性上。

  以上总结的出版业者所选择的出版路径,每一条都有相当数量的成功案例。过去出版史对路径的研究,关注案例多,进行综合分析少。同样,对出版业者所创造的出版物的研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关注宣传、营销、推广手段和案例多,对流通于市场的出版物内容综合研究少。出版业的核心是出版物,出版物的核心是内容,对出版物内容研究的忽视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出版学的不成熟。

  出版物和出版物内容分类问题,始终困扰着出版学教科书。20世纪的出版学教科书对出版物类型的分类十分复杂,标准颇多,如“按照内容、形态、作用、载体、时间等标准,一般分为六大类,即图书、报纸、杂志、音像、电子、微缩出版物”,按照信息符号分为文字、图像、摄影、乐谱、音像、多媒体等,按照物质载体分为纸质、胶卷、胶片、磁带、磁盘、光盘等,按照复制方法分为抄写本、印刷本、影印本、缩印本等,按照发行方式分为公开发行、内部发行、国内发行等,按照文种分为中文、外文、少数民族文字等。图书内容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为22个基本大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按“国际10进分类法”分为10大类(总类、哲学、宗教、社会科学、语言学、理论科学、应用科学、美术、文学、历史地理)。图书按照读者对象分为专业图书、学术著作、通俗读物、大众读物、科普读物、青年读物、少儿读物、妇女读物、老年读物等。图书按照著述方式又分为论著、翻译、编著、汇编、改写、注释等。[11]进入21世纪,有的出版学教科书将出版物的类型,按生产制作方式划分为印刷型、音像型、微缩型、数字型出版物,按出版价值划分为正式和非正式出版物,按出版性质划分为合法和非法出版物,按流通范围划分为公开出版物和内部出版物。[12]进入数字出版时代,对数字出版物的分类依然处于多维的状态,如按照出版物内容所属学科分为22大类;按照内容的表现形式分为单一媒体类和多媒体类;按照所载知识层次结构分为学术研究类、知识普及类、大众生活类、娱乐类和教育类;按照封装形式分为封装型和实时动态加载的网络型;按照阅读终端设备分为移动阅读类和非移动阅读类;按照信息传播载体分为移动阅读类产品、互联网产品、光盘产品;按照数字产品形态分为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等。[13]重点关注出版产业实践活动的行业报告,如《国际出版业发展报告》(2012)引用美国出版商协会的图书种类分为四大类:大众类、基础教育类、高等教育类和专业类,大众图书市场细分为成人图书、青少年图书、宗教图书,成人和青少年图书下又各细分为小说和非小说两类,专业类图书中又分出学术类图书一类,共细分为九类。《中国出版业发展报告》(2009—2010)将图书出版市场分为大众出版、专业出版、教育出版三大类,大众出版细分为文学艺术类、少儿读物类和图片其他类,专业出版下分为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技术两类,教育出版下分为中小学课本、教辅、大中专教材三类。

  从以上众说纷纭的分类,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学科的彷徨。一方面,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多世纪以来,因为各种复制和材料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重大发明被运用于出版业和制造出版物上来,造成了出版物形态的多样化,因而也导致了出版物的分类多样化;但从另一方面而言,我们也可以发现出版学理论缺乏对出版物和出版物内容的提炼,未能站在出版学的主体上对其进行宏观归类和总结,这是造成出版学与出版活动、与出版物市场、与出版业脱节的主要原因。我们呼吁出版学加强对出版物内容的理论研究,摆脱对其他学科的依赖,建立本学科的独有的分类体系,这是出版学科的痛点,也是一个难点。

  在出版商业化和产业化浪潮的推动下,出版的各种角色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追求利益的种种努力,往往以牺牲高品质意义内容为代价。出版业本身开始疏远对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把控,仅仅将出版物内容作为一种商业手段的倾向越来越明显,这一趋势让我们意识到了行业的危机,尤其是在数字化平台运营商越来越占据行业主导地位的今天。因此,强化对创造意义和利益的出版路径的研究,强化对出版物内容的研究,强化从出版史的角度将两者结合起来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出版目的和出版关联

  人类在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时期思维方式的主流是因果关系,在当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特征的信息文明时代,人们越来越将思维转向关联关系。出版业也不例外,写本、手工印本和工业印本时代,出版业的重心是出版物,作者创作文本是因,出版角色制作成出版物是果。但在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时代,数据、信息、知识和思想一并成为出版对象,并且其地位越来越重要。互联网的存在和几乎一切事物的数字化描述,去中心化成为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特征。作者被模糊化,产品已不再是中心,受众和用户的地位上升,万物互联、万事互联,人与事与物之间的关联越来越成为重要的生产力。出版角色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作者、出版人、用户(读者)之间的关联关系成为创造意义和利益的主要生产方式,关联关系的思维模式在出版业的地位不断被确立。出版的因果关系和出版的关联关系在当下越来越成为并行的或交织的新型关系。以前被出版学和出版史忽视的作者和读者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被提升为重要的研究课题,以往被出版学所重视的出版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也需要换一个思维方式和角度来重新审视。出版实践的剧烈变化势必引起出版学术的变化,出版学的重新定位关键在于确立本学科的主体地位,这也正是出版史所要转向的新的研究范式。

  说到底,出版学和出版史要回答: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方用什么语言创造了什么内容,什么人用什么手段组织制作了这些内容并加以传播,什么人接受了这些出版物并产生了什么效果。在传统的出版活动中,作者、出版人、读者和出版物是重要的环节,但目前的基础理论出版学却忽略了作者和读者的研究,对出版人也往往将其放在“出版人才队伍”中笼统而言,对出版物则将关注重点放在了制作和复制过程以及发行流通环节,而对出版物内容则多拒之学科门外。将作者和出版物内容研究抛给其所属学科研究,将读者抛给图书馆学和阅读学研究的态度和做法,导致出版学和出版史存在结构性的缺陷。因此,我们需要对出版学和出版史的研究范畴进行补丁式的重新定位。

  当代出版学和出版史首先要关注作者、出版商和读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对作者创作目的、出版商出版目的、读者阅读目的进行分类分层分级研究。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一部有关出版目的论的学术著作,对作者创作动机和动因、读者阅读动机和动因缺乏学理性、理论性、规律性的把握和研究,不能从心理学、文化史学、社会学等角度审视作者和读者的欲望和需求,对出版产业链上下游的失控性忽视必然导致出版实践活动中的诸多非理性行为,从而也导致出版史不能站在本学科的主体地位去进行个案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其实,每一个时代的每一种出版物必然存在一个创作动因。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而司马迁著《史记》,也是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14]。比汉代司马迁稍晚一个世纪的古罗马作家,“公元1世纪下半叶,文学写作成为积累财富的途径”,同时也是身为贵族等上层阶级的作家维持自己名誉的一种工具,“贵族逐渐把文学创作变成了与他们的职位、级别相联系的政治行为”[15]。印刷术发明之后,作者的创作动机也发生了变化,“它使得一些人利用著作来追求名声—如果不是财富的话—的兴趣和愿望越来越强烈”[16]。数字化时代,追求自由的网络化写作,作者的写作目的又被重新定位。对作者及作者创作目的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同时代出版活动的理解,由此也必然引发对出版目的的研究。出版目的不同于出版功能,也不同于目标。目标比较具体,目的比较抽象。功能往往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作用,而目的则通常是指行为主体根据自身需要,借助意识的观念的中介作用,达到预想的结果,目的贯穿于某种实践活动的始终。出版目的在出版实践活动中具有普遍性、统一性和终极性。目前的出版学教科书几乎没有直接讨论出版目的的,不少的教科书讨论和研究了出版工作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甚至基本任务,但方针、原则和任务不能等同于出版目的。还有的教科书和学术著作研究了出版自由,将实现出版自由作为出版发展的目的,认为“人类发展出版事业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实现和追求更大的出版自由”[17]。不过,出版自由实际上是一种状态,不能将其作为结果。比如,我们不能说某某书实现了出版自由。作为目的,我们更应当强调出版活动达到了什么境界和效果。目的具有预设性、预期性,影响出版目的实现的因素有很多,如出版文本的复杂程度,内容导向中的阶级性、思想性和意识形态属性,经济属性中的成本和风险,文化属性中的民族、宗教和价值取向,等等。同时,出版目的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总体而言,作者的创作目的和出版者的出版目的,大多时候是统一的,他们的共同目的是实现意义和利益的统一。

  1967年法国作家、思想家罗兰·巴特发表《作者之死》一文后,作者的中心地位发生动摇,读者创造阅读意义的观点开始风行。从以作者为中心转向以读者为中心是印刷工业走向顶峰之后的必然反动。到了互联网时代,读者完成了对文本和内容制高点的控制,作者与读者的互动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显著特征,读者的称呼正在向受众和用户转移,读者在出版产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尽管如此,读者和读者的阅读行为和目的依然没有得到出版学家和出版史家的重视。对读者阅读目的和需求不能准确地、理性地、科学地把握必然导致出版活动和目的的盲目化。从理论学术研究层面看,读者阅读目的研究的长期缺位,也必然造成出版学体系的不完整,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出版学家的重视。

  出版的关联关系不仅体现在出版角色之间,出版要素之间的关联也已经渗透到出版活动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出版业与其他行业产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已经深刻地改变了出版的自身面貌。将出版活动作为研究对象的出版学和出版史也必须随之而改变研究范式,这一改变是前所未有的,也许不是改变,更像是学科史的革命。其实,每一次的出版革命都是来自其他行业的,如纸的发明和印刷术的发明,再如蒸汽机和电力的使用,又如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运用于出版业,摧毁原有出版业态和出版秩序的均源于外部技术的革命。出版史当然要研究这种变革,出版理论当然也要创新理论体系以理解这种古今之变,尤其是还要打通中外和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出版学之所以成立,乃是因为出版作为物质和精神广泛存在于社会秩序之中,它缓慢地摧毁着旧秩序,也缓慢地建立着新秩序。出版物以其物质性和精神性改变着人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它以自身的不断适应生产力的生产方式改变着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出版以其自身的个性而独立存在,因此它需要一个独立的学科体系来解释出版生产力与出版生产关系是如何改变人类文明进程的。

  出版内部的关联关系、出版与外部行业产业的关联关系是出版学和出版史重要的研究领域。遗憾的是此方面的研究成果甚少,还有大量的处女地待开发。传统的出版学研究普遍将出版学和其他学科的关联关系作为必不可少的研究重点,几乎每一本理论出版学教科书都涉及了这一话题。需要反思的主要问题是,这些教科书主要强调相关基础学科给予出版学方法论上的指导,以及众多基础学科与出版研究交叉后形成新的研究领域乃至独立的子学科学术。换句话说,出版学大量借鉴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而缺乏本学科独立的研究方法,出版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形成了较多的属于出版学子、分交叉学科的现状让人颇为怀疑出版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体来说,出版学的研究方法分为哲学方法和一般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出版学提供了总体的科学方法论,唯物论和辩证法、辩证唯物历史观是出版学和出版史研究的基本方法。一般研究方法中传播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字学、美学、文献学、目录学、历史学、法学、统计学、数学、图书馆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均已为出版学和出版史研究所吸收,如对传播学中的“实证研究方法(调查研究法、数理统计法、自然观察法、控制实验法)、解释研究方法(推理预测法、个案研究法、解释描述法、符号学研究法、模式法)、批判研究方法(内容分析法、思辨比较法、反馈批判法)、移植科学方法(模糊数字法、耗散结构法、美学原理研究法、行为科学研究法)”则几乎照单全收,与传播学所不同的可能是,对于有些方法出版学还未来得及全部消化。[18]出版学和出版史自身的研究方法大多来自对出版活动、出版实践和出版实务的描述和总结,缺乏方法论层面的提炼和提升。建立出版学自身的方法论应是学科发展的迫切需求。因此,建立出版活动中的定位关系,以此建立出版学的范畴体系中的定位关系,并将定位分析方法作为出版学和出版史的方法论,也同样应当进入深入研究阶段。

  出版学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关系,已经取得不少成果。如出版美学、出版经济学、出版社会学、出版教育学、读者心理学、营销心理学、出版工艺学、出版管理学、出版文化学、出版编辑学、出版发行学、出版传播学、出版法学、出版政治学、出版信息学、出版史学等,均是出版学与相关学科交叉而形成的子学科或边缘学科。随着出版活动和实践的发展,随着出版内涵和外延的扩大,也随着其他相关学科的拓展,沿着交叉学科诞生的规律和学理逻辑,更多的与出版学相关的交叉学科也将随之诞生。在这里,我们如果沿着反向思维和关联关系思维的方向,如果站在相关学科的角度,未来将会诞生更多更新的交叉学科,如文学出版学、史学出版学、教育出版学、法学出版学、工程出版学、医学出版学、理学出版学、农学出版学等。同理,未来的出版史研究,将随着关联关系思维的应用,而迎来出版专题史的春天,如哲学著作出版史、经济学著作出版史、法学著作出版史、教育学著作出版史、文学文本出版史、历史学著作出版史、理学著作出版史、工学著作出版史、农学著作出版史、医学著作出版史、军事学著作出版史等。关联关系已不再是一种思维方法,更重要的是它将成为出版学和出版史的一种方法论,这一方法论的确立将会给出版学和出版史研究带来更多的想象空间和研究空间。

  五、结语

  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出版学还面临诸多问题。出版史的研究可以为出版学提供学术营养。反之,出版学的理论突破也会给出版史研究以指导。目前二者存在的共同问题是均缺乏独立的理论和方法上的主体性和方法论。本文努力的方向是,通过对出版要素和出版角色、出版意义和出版利益、出版路径和出版成果、出版目的和出版关联的重新定位,通过在四个层面上的两对关系的交叉定位,通过四个层面的相互之间因果关系和关联关系的定位,试图找到出版学和出版史研究中的新研究范式和新的研究方法论。这一努力,有可能是别开生面的。

  注释:

  [1]王益.“出版”再探源[J].出版发行研究,1999(6):8-9.

  [2]林穗芳.中外编辑出版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16.

  [3][12]张志强.现代出版学[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3:7,165-170.

  [4][11]袁亮.出版学概论[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113,90-91.

  [5]师曾志.现代出版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31.

  [6]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39.

  [7]狄尔泰.历史中的意义[M].艾彦,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13.

  [8]张汝伦.意义的研究[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2.

  [9]徐建华.现代出版业资本运营[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1-10.

  [10]汪秀英.品牌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3.

  [13]张立.数字出版学导论[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5:21-23.

  [14]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2735.

  [15]萨雷丝.古罗马人的阅读[M].张平,韩梅,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7-29.

  [16]芬克尔斯坦,麦克利里.书史导论[M].何朝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23.

  [17][18]李新祥.出版学核心:基于学科范式的范畴、方法与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0:28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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