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魏玉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儿童阅读工作,面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基础薄弱、教育水平不高、识字率低下的社会背景,党和政府迎难而上,发挥新制度的优势,组织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统一中小学教科书及教学参考书的编辑出版发行;提高儿童读物的编写与出版能力;对书刊、连环图画书租赁市场进行治理,净化儿童阅读外部环境;对反动、淫秽、荒诞的书刊图画进行处理;建设儿童阅读基础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阅读活动……通过采取多方面的措施,逐步扭转了儿童阅读的困境,推动儿童阅读工作迎来了新的高峰。
【关键词】儿童阅读;新中国;教科书;儿童读物;阅读设施;阅读活动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儿童也是父母的希望、家庭的寄托。给儿童提供什么样的出版物,让儿童读什么样的书,关系到儿童的未来发展,也直接关系到为国家培养什么样的接班人。
关于儿童阅读问题,我们的先人很早就有许多精辟的论述,如南北朝时期的文学家、教育家颜之推,一生著述颇丰,其中《颜氏家训》对后世的影响巨大,《颜氏家训》20篇,单设勉学一篇,倡导读书,其中关于儿童读书的重要性,有专门论述: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幼而学者,如日出之光。老而学者,如秉烛夜行,犹贤乎瞑目而无见者也。宋代的理学大家朱熹不仅对读书的方法有很好的归纳总结,而且对儿童读书也有详细的要求,他在《童蒙须知》这本早期的儿童读物中,设有一节谈儿童的读书写字,提出“三到”的读书法,即心到、眼到、口到,等等。
古人对儿童阅读重要性的见解多是从个人修身层面说的,是为小我服务的。但是儿童阅读不仅仅是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的需要,而是有更为宏伟的意义。儿童阅读对于个人来说,是增长学识才干,提高文化修养,为个人成长与发展奠定根基的事;对于家庭来说,则是继承与弘扬祖业,改变家庭命运的重要条件;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儿童阅读则是培养未来人才的大问题,是价值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的基础。所以仅仅从个人成长的角度看待儿童阅读是远远不够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儿童阅读工作,多措并举推动儿童阅读。但是刚刚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站起来的新中国,刚刚从连年战争中解放出来的新社会,经济基础薄弱,教育水平不高,识字率低下,因此儿童阅读工作面临新的严峻形势与挑战。
一是儿童数量急剧增加,入学人数快速增长。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多年的战争,儿童的生存都难以保障,更遑论教育、学习与阅读了。新中国成立以后,伴随着社会稳定、经济恢复、医疗条件改善等多方面因素,人口的自然增长率逐年上升,1949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1952年提高到20%,到1965年更增长到28%。[1]儿童数量快速增加,1953年,全国0—14岁少年儿童20584万人(其中7—14岁儿童8884万人),到1964年,增长到28067万人(其中7—14岁儿童14525万人);伴随着儿童数量的增长,中小学校的数量也相应增加,1952年全国有初级中学3117所,小学526964所,此后中小学校不仅数量增加,还新办了职业中学这一新的类别,到1965年全国中学增加到15087所,职业中学3715所,小学668318所。同时在校的中小学生人数增加,1952年,全国小学在校生人数5110万人,初中生223万人,1965年全国小学在校生人数11620.9万人,初中生803万人,职业中学443.3万人。除中小学生外,幼儿园在园人数也从1952年的42万人增加到1965年的171.3万人。[2]剧增的儿童、剧增的在校(在园)生,不仅对学校、教师等教育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为孩子们提供阅读服务的书刊出版发行、图书馆等工作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是儿童阅读需求的增加与阅读兴趣的改变。阅读需求的增加是伴随着儿童数量的增长及每个人阅读数量的增加逐渐出现的,阅读数量需求的增长比较容易满足,通过提高出版印刷发行能力,可以在相对短的时间内调节供给,但是阅读兴趣、阅读意愿的改变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问题。新中国的建立是一场改天换地的革命,国家制度重建,文化重建,价值观重建,意识形态重建,在这个过程当中,旧中国创作的许多儿童读物,不能或基本不能适应新社会的要求,与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目标相去甚远,符合新文化新时代要求的儿童出版物的创作、出版又没有及时予以满足。因此,对儿童读物内容创新的要求,比对出版物数量增长的要求更为迫切,实现的难度更高。
对儿童读物内容的重建可以分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是教科书体系的重建。教科书是儿童阅读的基本产品,也可以说是“主食”,新中国成立后陆续实现了中小学教科书的统一编写、统一定价、统一供应等,基本做到了课前到书的要求,稳定了“主食”供应。另一方面是加强对一般读物的创作。一般读物或课外书,是儿童阅读的“副食”,但是“副食”供给方面问题最多,无论是内容与主题,还是数量与形式,都跟不上新社会的需求。
三是儿童阅读的公共服务设施匮乏。1949年全国公共图书馆只有55家,到1965年发展到562家,专门的儿童图书馆没有。1952年12月,在上海成立新中国第一家专业少儿出版社——少年儿童出版社。1950年全国出版的少儿读物仅有466种,总印数573万余册,其中种数的70%、印数的59%是由私营出版社出版的。当时全国6岁至15岁的少年儿童约1亿多,平均17个少年儿童读者才有1册少儿读物,呈现一种严重的缺书少刊的书荒现象。[3]
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儿童阅读所面对的背景。这也是儿童阅读的基础。面对儿童阅读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党和政府迎难而上,发挥新制度的优势,组织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逐步扭转了儿童阅读的困境,推动儿童阅读工作迎来了新的高峰。
一、统一中小学教科书及教学参考书的编辑出版发行,确保儿童阅读的“主食”供应
党中央对中小学教科书问题高度重视,提早谋划,在新中国成立前,伴随着解放战争的快速推进,党中央对于解放区中小学教科书供应就提出具体的要求。1948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对新区出版事业的政策的暂行规定》,提出对于民营及非全部官僚资本所经营的书店,不接收,仍准继续营业,如出版教科书者,则劝告他们自行停售党义公民等教科书,及自己修改有关政治的教科书(如历史)。[4]紧接着,1949年1月7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宣传部也对教科书出版工作提出要求:保证供应干部学习用书及中小学课本。春季开学前各区书店应突击翻印课本,以保证本区供应。[5]为保障教科书的统一供应,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成立教科书编审、出版机构,统一管理中小学教科书的编审与出版工作
1949年5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教科书编审委员会,负责修订或重新编定教科书。叶圣陶任主任委员,周建人、胡绳任副主任委员,叶蠖生、金灿然等为委员。[6]华北教科书编审委员会虽名为“华北”,其实是在中央政府没有成立前履行中央对教科书管理的职责。华北人民政府于1948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精神成立,它“一方面履行着中央人民政府的部分职能,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支援全国解放战争;一方面要为组建中央人民政府进行尝试和准备,尤其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做组织上的准备。1949年10月27日,华北人民政府撤销后,中央人民政府的许多机构,都是以华北人民政府所属有关机构建立起来的”[7]。事实也确实如此,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成立会议记录记载:“虽然我们今天才开始正式办公,但出版总署的工作,却不是今天才开始的。在这以前有三个部分的工作,一是教科书编审委员会,一是中共中央领导下的出版委员会,一是新华书店编辑部,三个部分合起来组成了今天的出版总署。”[8]
出版总署成立以后,在内部设立了编审局,负责学校教科书及通俗读物、时事读物的编审工作,由副署长叶圣陶兼任局长,副署长周建人、办公厅主任胡绳任副局长,其编制数量仅次于出版局,由此可见编译局的重要性不一般。1950年12月,随着人民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成立,出版总署编审局的业务一分为三,“一部分作了人民出版社的编辑部,一部分作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编辑部,另外一部分改成了图书期刊司”[9],特别是人民教育出版社(1950年12月1日成立),担负起了全国中小学教科书编辑出版的责任,实现了对中小学教科书的统一编写与出版工作。
2.逐步统一中小学教科书及教学参考书的版本
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来得太快了,“原来预计,从一九四六年七月起,大约需要五年左右时间,便可能从根本上打倒国民党反动政府。现在(1948.11)看来,只需从现时起,再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就可能将国民党反动政府从根本上打倒了”[10]。胜利来得太快,使得我们的许多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包括全国中小学教科书的供应。1949年2月,刚刚成立的出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讨论了教科书出版问题,会议决议:初小二、四、六(册)国语拟暂用国民党课本;初小第八、高小二、四册国语暂采用开明本;初高小算术、自然以及初中自然科学用书,都暂用国民党旧课本。[11]与此同时,新编课本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华北的教科书编审会是作为中央政府的教科书编审机构的基础而成立的,惟因成立不久,人力不够,尚未能够提供整套的新教科书,但他们据原有的本子重编修订的《高小国语》一、三册,《高小历史》《高小地理》……都是比较合用的,现均在排印中,可由出版委员会以纸版(只送西北局、华中局、上海三地)或样书给你们,以便翻印”。[12]1949年10月19日,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在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特别提出:“教科书要由国家办,因为必须如此,教科书的内容才能符合国家政策,而且技术上可能印刷的好些,价钱也便宜些,发行业免得浪费。”[13]
1951年4月和1952年7月,出版总署、教育部联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教科书出版工作会议,提出了“调整生产,准时出版,及时供应”的目标。在1952年7月召开的第二届全国教科书出版会议上提出,为加强教育行政、出版行政、出版、发行单位四个方面的彼此了解,建议成立教科书出版发行委员会,同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复函教育部、出版总署,同意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成立教科书出版发行委员会,协调解决教科书版本与出版发行之间的问题。在教育部门与出版部门及出版发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1952年,“版本的统一,已经做到,今年秋季更要做到全国版本的统一。书价的统一也做到了”。从1951年秋季到1952年春季,人民教育出版社供应的小学教科书24500万册,中学教科书1670万册。同1949年秋季及1950年春季总数比较,已经超过了10倍。[14]
在统一中小学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时,对于教辅材料的编写出版也加强管理。1954年7月,出版总署、教育部就中小学、师范院校、幼儿园教材、教学参考书等的出版发出指示,指出近一二年来,某些私营出版社,特别是上海的某些私营出版社,大量粗制滥造地出版了一些所谓的“教材”和一些所谓供中小学生用的“教学参考书”,在广大中小学教师和学生中散播,产生了很坏的后果,不利于国民教育的建设。这些教科书或内容陈旧,或有严重的错误,对很多问题作出了很片面的或错误的解释。为此,两部门规定:中小学课本和依据现行中小学课本内容和进度进行解答、注释和提供教学方法的教学参考书,一律由国营出版社出版。[15]
二、提高儿童读物的编写与出版能力,为儿童提供营养丰富、品种多样的“副食”
宋庆龄曾经说过:儿童的课外阅读活动是一个重要的思想阵地。为了使我们的下一代能够沿着党指出的方向健康地成长,不但要大量创作和出版革命的儿童读物,还要加强儿童阅读的指导工作。教师和家长都要重视儿童阅读的指导,把课外读物认为是“闲书”,不准儿童阅读是不对的;放任自流,让儿童没有指导地乱读,也是不对的。指导儿童用正确的观点选择和阅读课外读物,乃是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16]
1.加强对儿童读物编写、出版的领导,解决儿童读物奇缺的问题
虽然各方面都重视儿童读物的出版工作,但是由于出版、印刷、发行能力所限,而首要保障的是教科书的供给,因此对于其他儿童读物的供给则相对不足。早在1950年6月,政务院副总理、中央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郭沫若就指出:少年儿童在精神食粮方面可以说是处在饥饿与半饥饿状态中。不论儿歌、童话、故事、小说、音乐、绘画、电影、戏剧、舞蹈、玩具都是少得可怜。就在这些很少作品当中,也还有着不少问题(如市场上流行的“小人书”)。俗语说:“饥不择食。”精神食粮也是这样。在少年儿童读物很缺乏的时候,对不良作品就不能采取过严的办法,除非问题极大的才取缔。就像物质食粮不够时吃树皮草根一样,虽然这是不卫生的,缺乏营养,但总比饿死好些。所以今天我们作家们或是少年儿童工作者必需多多创作以少年儿童为对象的好的文学艺术作品,以优胜劣败的形势来淘汰那些不良的作品,解救少年儿童精神上的饥饿。今天,我们在物质食粮上已提出“不准让一个灾民饿死”的口号,在少年儿童工作上也一样,要提出不准让一个少年儿童在精神上“饿死”,我们要努力培养他们有正确的思想与高尚的情操。[17]
1953年9月,中宣部召开会议,讨论改善儿童读物出版的问题,中宣部秘书长熊复主持会议,楼适夷、易定山、朱语今、张天翼、赵树理、金灿然等出版界、文艺界许多人出席会议,会议认为:国营及公私合营出版社出版的儿童读物太少,从1950年至1953年,国营及公私合营出版社出版的儿童读物品种占27.56%,印数占53.22%,私营出版社出版的品种占72.44%,印数占46.78%,而私营出版社投机与粗制滥造现象严重。会议提出将来儿童读物由教育部来管,要求文协(文艺界协会)、青年团中央、出版总署等分别从各种的职责加强儿童读物创作、出版发行等。[18]1953年9月20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少年儿童部副部长刘祖荣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青年团的组织要认真指导儿童阅读文艺书籍》的文章,提出:“多数团的组织对少年儿童的阅读书籍的情况是了解不多,领导不够的。这个工作,也没有引起广大学校和少年先锋队组织的足够重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没有设法引起儿童阅读文艺书籍的兴趣,没有去指导儿童阅读,也没有设法使已出版的大量好书供应到儿童手里,这就等于放弃了对儿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力武器,因此也就无法与坏书的影响进行斗争。”[19]时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胡克实在1954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少年儿童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也说:“目前儿童的文化饥荒非常严重,不少儿童在书摊上租阅神怪、迷信、黄色的书籍,大大影响了儿童的思想品质与学习纪律。青年团组织除了要办好儿童报刊以外,还应当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各有关部门以及出版机关加强联系,推动和帮助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为儿童创作更多更好的儿童文艺和科学作品,推动和帮助出版机关为儿童出版更多更好的儿童读物。”[20]
儿童读物编写、出版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不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也引起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关注。1955年8月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一办公室编印的《情况简报》第334期(其内容摘自团的情况第100期),刊登了《儿童读物奇缺,有关部门重视不够》的材料,毛泽东在《简报》的材料旁边批示:“书少”“无人编”“太贵”,并于8月4日将这份简报批给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国务院第二办公室主任林枫:“此事请你重视,邀些有关的同志谈一下,设法解决。”[21]在毛泽东批示的推动下,1955年8月15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给中共中央写了一个《关于当前少年儿童读物奇缺问题向中央的报告》,[22]报告肯定了近两年儿童读物出版工作的成就之后说:“儿童读物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儿童读物奇缺,种类、数量、质量均远远不能满足儿童的需要,儿童普遍反映:‘没有书看’,‘有钱买不到书’。”
报告说,全国6岁至15岁的少年儿童约近1.2亿人,其中约7000万识字的少年儿童是极需要看书的。但是1954年的儿童读物印数只有1369万册,大约5个人才有一册。报告特别指出,孩子们最喜欢的文艺创作少,知识性的读物更少,中、低年级的读物少,学前儿童阅读更少。由于儿童读物少,儿童“饥不择食”,有的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勇敢》(1954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苏联作家薇拉·凯特玲斯卡雅写的,描写苏联共青团员在共青城生活工作的小说),甚至有的读《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还有许多儿童到书摊上借阅淫秽色情小说和荒诞的武侠图书。
报告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四条建议:
一是大力繁荣儿童文学创作。建议作家协会会同教育部、文化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儿童文学创作工作会。
二是加强儿童读物的出版力量。在北京创办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建议江苏、浙江、山东、河北、内蒙、四川、云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南、辽宁、黑龙江、陕西、新疆等省区的人民出版社设立儿童读物编辑室。
三是加强儿童读物的发行与宣传工作。包括书店主动向学校、家长、儿童推荐新书,中央和地方报刊对重要儿童读物进行宣传介绍等。
四是增设儿童的阅读场所。除学校应经常添置儿童读物外,有条件的城市乡镇都应建立儿童图书馆,各地的文化馆、图书馆及工矿企业的俱乐部应附设儿童阅览室,大城市的里弄委员会亦可设立小型的儿童阅览室等。
中共中央对共青团中央的报告高度重视与赞同,向各省市区党委及中央有关部门转发了报告,并提出,“中央认为少年儿童读物缺乏的问题是应该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的”,要求中央宣传部及地方党委宣传部领导和督促教育、文化部门,文艺团体、科学团体及各出版发行机构与共青团组织,在今后数年内积极地、有计划地改善少年儿童读物的编写、翻译、出版和发行工作。
1955年9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大量创作、出版、发行少年儿童读物》的社论,提出:优良的少年儿童读物是向少年儿童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的有力工具。要求作家们、编辑们、出版发行工作者们更多地注意少年儿童读物的创造、出版和发行工作。
1955年10月5日,文化部党组给中共中央写报告,汇报少儿读物出版情况,并提出了改进少儿读物出版的四条措施。一是大力增加少儿读物的品种和印数。计划在今后的两年中,使少年儿童读物(包括连环画在内)的新出版的种数逐年增加25%,初重版印数逐年增加20%。为了鼓励少年儿童读物的创作,拟提高少年儿童读物的稿酬,从每千字的5——15元提高至10——30元。二是增强少年儿童出版力量。除成立中央级的少年儿童出版社外,北京的少年儿童出版社也于今年筹备。人民美术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通俗读物出版社、音乐出版社和上海新美术出版社也应加强少年儿童读物出版。三是改进少儿读物的用纸和印刷质量,降低少儿读物定价。为照顾少年儿童读物印刷的需要,供给较好的进口印刷纸。同时从1956年起,将铅印少年儿童读物每印张定价降低为5分(比原定价降低25%),彩印儿童图画每印张定价降低为7分5厘(比原定价降低25%)。四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少儿读物的发行工作。加紧教育发行工作人员认识发行少年儿童读物的政治意义,改善服务态度。同时要求新华书店总店、各发行所、大城市的销售店应逐步设立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少年儿童读物发行的指导工作,指导各地宣传推广少年儿童读物。[23]
为了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少年儿童读物出版发行的指示,1956年4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指导中小学生阅读少年儿童读物的指示》,提出:在教育部“小学教学计划”中规定小学三年级以上,在语文教学每两周内应当有一教时指导学生阅读少年儿童读物,并就开展小学生阅读指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慎重选购少年儿童读物,由教育部、团中央联合拟定了一个少年儿童读物的书目。二是加强少年儿童读物阅读的指导。利用介绍、叙述、讨论、考查等方式考核学生的阅读成绩。通过设立全校性的儿童图书馆、班级的图书角、各种课外活动等组织和引导学生课外阅读。三是多方筹措少年儿童读物购置费和广辟图书来源,包括依靠家长、学生、农业生产合作社等为学校购置少年儿童读物。四是加强领导,防止偏差。[24]
1960年2月,文化部党组与共青团中央再次就儿童读物问题给中共中央写了报告,报告提出:儿童读物“成绩很大,是少儿读物的主要方面。但是在课外读物和连环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急待解决”[25]。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少年的社会政治读物以及自然科学读物缺乏;二是出版了一些宣扬资产阶级思想的有害的课外读物及连环画;三是少年儿童文学读物的题材比较狭窄,许多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不够高;四是小学中、低年级的课外读物太少,学龄前儿童的画册也不多。针对存在的问题,报告也提出四条建议,即:一是坚持政治挂帅,尽快建立一支强大的工人阶级少年儿童读物的创作和编辑队伍,这是发展少年儿童读物创作的一个重要关键;二是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大力提高质量,适当发展数量;三是有计划地改善纸张质量,逐步做到少年儿童读物,首先是中小学教科书全部使用好纸;四是做好少年儿童读物的农村发行工作,是目前当务之急。
对于文化部党组与共青团中央的报告,中央批转给了各省市区及中央各部委党组:“中央要求各省市区党委和中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于这项工作的领导,尽快地发展少年儿童读物的创作和编辑队伍用整风的方法认真地批判创作和编辑工作中的资产阶级观点,提高少年儿童读物的质量”。
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中央两次批转关于儿童读物的报告,并就此作出批示,足见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全局性。中央的重视,以及各部门各地方的积极落实,为改变儿童出版物匮乏、质量不高的局面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使儿童读物的创作、出版发行、阅读呈现出新貌。
2.建立儿童读物出版机构,加强儿童读物出版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加强儿童书刊的出版工作,提高儿童读物的供给能力,为孩子们提供更多更好的课外读物,中央及地方陆续创办了一些儿童报刊,如全国性的队报——《中国少年报》和《中学生》《新少年报》《好孩子》《红领巾》等儿童报刊。截止到1954年,全国共有儿童报纸3种,儿童刊物8种。其中《中国少年报》销行百余万份,其他几种报刊发行数量共有70余万份。它们受到少年儿童的热烈欢迎,成为教育少年儿童的有力工具。[26]儿童图书编辑出版方面,在1953年1月新中国第一家专门为少年儿童读者服务的少年儿童出版社在上海市成立前,承担儿童读物编辑出版工作的主要是中国青年出版社,从1949到1954年第一季度,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儿童读物115种,共印行了500多万册。[27]同时也发动其他出版社出版儿童读物,从1950年到1954年当中,就出版了新的儿童读物约2800多种(连环画未计在内),发行约5700万册。[28]1953年,少年儿童出版社成立以后,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已出新书287种,修订重版书228种,发行了约2600万册,许多书都能获得广大少年儿童的喜爱,有些书籍的销数达10万册以上。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小朋友》半月刊,每期发行已达17万多份;《少年文艺》月刊每期发行达13万多份。[29]
为了落实1955年8月中央批转文件的精神,团中央决定在北京成立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由李庚负责筹备工作。从1955年底开始,一面筹备,一面出书,并确定以1956年6月1日为建社日。团中央任命叶至善为社长兼总编辑。[30]从而形成了南北两个专业儿童读物出版社的格局。
到1960年,除2家专业儿童读物出版社外,还有16种少年报刊,12种连环画。儿童读物出版力量更加强大。
3.逐年提高儿童读物的出版数量与品种,儿童阅读出版一派繁荣景象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和政府的政策引导与支持下,儿童出版物品种与印数也逐年提高,一些儿童读物单品种印刷数量也有很大发展。如孙幼军的《小布头奇遇记》累计印刷83万册,徐光耀的《小兵张嘎》累计印刷53万册,林汉达的《战国故事》《春秋故事》都超过200万册、《西汉故事》达到172万册,连环画《雷锋小时候的故事》181万册、《雷锋叔叔的故事》174万册。其中《为革命而生为革命而死——王杰日记摘录》累计印刷1085万册,《铁道游击队》连环画(1——10)累计印数3651万册。[31]等等。
表11950—1965年全国少年儿童读物出版统计表[32
在品种增加的同时,少年儿童出版物类型不断丰富。儿童出版物从内容划分,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无所不包;从年龄阶段划分,有面向低幼的,有面向儿童的,有面向青少年的;从表现形式上划分,有纯文字的,也有图文结合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连环画,在五六十年代曾经风靡一时,成为许多人永不能忘的记忆,也是那一代人特有的阅读启蒙读物。连环画,也称为“小人书”,是独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出版物,它既可以满足少年儿童的阅读需求,也为识字较少的成年人所欢迎,是通俗而具有群众性的艺术形式之一,所以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就开始流行,[33]但是因为诸多因素的限制,其发展良莠不齐。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之下,很快就迎来了第一个“鼎盛”时期。[34]其形成可以归结为几个方面的力量拧成一股绳。一是政府对连环画出版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1950年,文化部艺术局成立了大众图画出版社,专门出版连环画、年画等大众读物,随后成立的人民美术出版社(1951)和华东人民美术出版社(1952)也成立了连环画编辑室,专门从事连环画的编辑出版工作。[35]二是新老画家创作连环画的热情前所未有,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连环画,[36]如刘继卣(《大闹天宫》《鸡毛信》等)、程十发(《葡萄熟了的时候》《列宁的故事》等)、华三川(《交通站的故事》《白毛女》《“虎王”坦克的秘密》等)、罗盘(《草上飞》《董存瑞》等)、贺友直(《山乡巨变》《朝阳沟》《杨根思》等)等一批著名的画家投身连环画的创作,为读者奉献了具有极高艺术价值的“小人书”。三是新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故事资源,好的连环画不仅要有好的画家,还要有好的故事,除了传统的四大名著以及传统故事以外,新中国成立前后创作的文学作品,也成为连环画创作的故事资源,如《白毛女》《李双双》《渡江侦察记》《铁道游击队》《红岩》等,这些具有时代气息的故事,反映革命战争、体现革命精神的故事,也是连环画受到读者追捧的重要因素。四是新的社会改造运动、新的英雄模范也为连环画提供了新素材,如围绕广泛开展的识字运动,出版了《速成识字辅助读物》等,围绕新婚姻法实施,出版了《斗争得来的美满婚姻》《婚姻法解放了杜二妮》等,围绕抗美援朝出版了《不朽的国际主义战士罗盛教同志》《黄继光》等。
除连环画外,儿童文学是广受读者喜爱的另一种出版物。有人把“文革”前17年称为儿童文学发展的“黄金时代”[37],主要的标志是“三批”,即:“一批是1949年前甚至是‘五四’时期就从事儿童文学创作且已取得相当成就的作家,他们在1949年以后依然满怀信心和热情为孩子们写作。”这一批的代表性人物如叶圣陶,他在中断小说写作11年后,于1954年写出了短篇小说《友谊》,这是他写的最后一篇短篇小说,也是他在新中国成立后写的唯一一篇小说。[38]如1957年1月,冰心应《中国少年报》之约,写了一篇题为《小橘灯》的散文。散文于1957年1月31日在《中国少年报》发表。如张天翼的《宝葫芦的秘密》在1958年首次出版以后,好评如潮,不断再版,并改编成电影,等等。“一批是在新的环境下脱颖而出的新人,他们沐浴着新社会的阳光,怀着满腔热情为孩子创作。”如徐光耀的《小兵张嘎》,彭文席的《小马过河》,方慧珍、盛璐德的《小蝌蚪找妈妈》等,成为历史的名篇。“第三批就是一些从事成人文学创作的作家,他们也顺应时代的潮流,为孩子们写出了不少佳作。”如浩然写出了《大肚子蝈蝈》,阮章竞创作了《金色的海螺》等。直到今天,当年创作的许多儿童文学读物仍然受到孩子们的喜爱,是新时代儿童阅读的精品。
除了儿童文学、连环画外,其他儿童读物的出版也呈现前所未有的盛况,出版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儿童读物,如林汉达的《战国故事》《春秋故事》《西汉故事》等历史故事系列,如刘吼一的《算的快》、梁恒心的《浮力的故事》等科普类图书等。
三、对书刊、连环图画书租赁市场进行治理,净化儿童阅读外部环境
新中国成立初期,图书租赁市场发达,特别是儿童读物,更是租赁市场的主角,“仅上海一处,即有此种出租连环画摊3000余个。读者对象主要是学龄儿童,其次是个人、店员及其他城市居民。其中以文盲及半文盲占多数。由于旧连环画大半是故事内容曲折,连续性强(叙述过程紧凑),文字通俗,形象易懂,所以它特别能够吸引文化程度不高的读者”[39]。可以说,图书租赁对普及与推动儿童阅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特别是在人们收入较低,购买图书不便的时代。但是也不可否认,图书租赁处业务也存在不少的问题(除1955年的集中治理以外,在1980年代又对书刊租赁业进行过一次全国性集中的治理)。书刊租赁处最大的问题是书刊内容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许多儿童读物不能适应新社会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的要求,甚至旧社会出版发行的,代表封建社会价值观念的反动的出版物,还隐匿在租赁处,因此需要对租赁的书刊采取查禁、调换等措施,把内容陈旧、不合时宜的图书清除出去。如上海“全市私营图书租赁业2532户,其中连环画出租摊2399户,旧小说出租摊133户,此外尚有私营图书发行业的旧书摊251户,旧书店59户。这些摊与店存有大量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反动淫秽、荒诞的旧书刊、图画,每天出租给十几万读者,其中有不少铺摊还秘密租售淫书淫画,为害更大。全市私营租书铺摊(包括旧书铺摊存书在内)估计约有旧书4000种,约40多万册,根据国务院1955年7月22日公布的处理标准,按册数推算估计要查禁的有2%,约8300多册;要收换的有60%,约25万册左右;连环画1000种,约230多万册,估计要查禁的有2%,约4600多册;要收换的有35%。约81万册。总计需要查禁与收换的有害图书约占全部图书的40%左右”[40]。
针对图书租赁市场存在的风险,1955年3月,文化部党组专门给中央和毛主席写了《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说新中国成立以后曾对图书租赁业进行了改造和管理,但是“除了连环画铺摊还出租一部分有毒害的旧连环画外,上述一千户左右旧小说铺摊所出租的图书,只有10%左右是新文艺作品,10%左右是旧的说部演义,其余80%是带有色情淫秽成分的‘言情小说’和荒诞的武侠小说,以及描写特务间谍活动和盗匪流氓行为、鼓吹战争和杀人的反动小说。有的还秘密地或公开地出租淫书淫画。这些图书,散播了大量的地主、资产阶级的反动腐朽思想和堕落无耻的生活方式,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年、少年、儿童的毒害很大。许多人读了这些书籍后,身体败坏,精神颓丧,胡思乱想,神志昏迷,有的企图上山学剑,有的整日出入下流娱乐场所,以致学习旷废、生产消极。其中还有一些人甚至组织流氓集团,拜把子,称兄弟,行凶殴斗,称霸街道,戏弄异性,奸淫幼女,盗窃公产,杀人放火,并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就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的巩固,并妨碍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报告提出来:“对于一般租书铺摊,采取加强管理,利用改造,限制发展的方针。即对现有的一般租书铺摊和人员,加强领导管理,进行教育改造,使他们出租正当的有益无害的图书,并争取他们兼营或改营书刊发行业务,为新文化服务。同时,应限制新的租书铺摊的设立和登记,以免增加对现有租书铺摊改造和安排上的困难。”
1955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问题和关于加强对私营文化事业和企业的管理和改造的指示》,[41]提出:“应该积极地对租书铺摊和有关行业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造。这类有毒害的图书之所以能大量地流行,一方面固然是由于这类图书能够迎合一部分落后群众的喜好,而我们新的社会主义的文化事业还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还由于这些租书铺摊和少数著绘、摄制、印行、贩运这类图书的人看到这种行业确还有利可图,就群趋以赴。这正反映出资产阶级在思想战线上向我们的进攻。因此,如果不对租书铺摊和有关行业加强领导和管理,实行进一步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对从事这些行业的人员的生活加以妥善的安排,这个问题还是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中央责成各地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私营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照像业、租赁业加强领导和管理,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并逐行逐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该责成和指导文化馆负责把租书铺摊用一定形式组织起来,改造成为流通通俗图书的据点,并引导它们中的一部分兼营或改营书刊发行业务”。
1955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管理书刊租赁业暂行办法》,7月22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的指示》,1955年11月和1956年1月,文化部陆续发布了《反动、淫秽、荒诞图书处理目录汇编·甲编》,列出了查禁书目1778种,反动、淫秽、荒诞图书处理目录汇编·乙编》,列出了查禁书目346种,指导各地查禁或收换图书的工作,此后,全国范围内的改造、治理图书租赁业的活动开展起来。至1956年,书刊租赁业治理工作基本结束。通过治理,各地的书刊租赁业市场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取缔了一些租赁户,查禁、回收了一批不适宜继续租借的书刊,净化了阅读市场。
如北京市,1956年从1月13日到16日,全市6个区280户租赁商共申报了他们认为应该处理的旧小说和旧连环图画18.35万册。截至1956年2月11日,全市共处理了12万册书刊,其中属于查禁部分的仅占全部处理图书的3.6%,其余96.4%都是政府用2∶1的比价收换的,总计政府付出了1.7万余元的换书券。[42]
如上海,截止到1956年4月,“共有书刊租赁业2357户,其中连环画摊2253户,小说摊104户。书刊发行业333户,其中旧书摊264户,旧书店69户。租赁业中已经核发许可证的有2119户,其余238户因转业、回乡或歇业未发,其存书由政府收购,价格是1至50斤,每斤5角,50斤至100斤,每斤3角,100斤以上,每斤角5分。这样的收购价格,仍较市上交易的价格为高,摊贩都表示满意。现收购的摊子共806户(包括登记的238户,未登记的568户),其中回乡的158户,转业的305户,歇业的343户”。
“掌握了旧连环画11207种品种,其中查禁数为256种,共36975册,收换数为7412种,共1300081册,还有3539种,经过审读以后认为可以不处理的,小说共掌握了7666种,其中查禁数为1258种,共19493册,收换数为2596种,共202845册,还有3812种是可以不处理的。”[43]
对图书租赁处及租赁图书的集中治理,切断了通过租赁方式向读者,特别是儿童提供不符合要求图书的渠道,净化了阅读环境与阅读市场。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次治理,不是对租赁处的简单关停、取缔,而是分类处理,对于通过登记继续营业的租赁处,通过查禁反动的,收购不良的,置换可以租赁的图书,使其继续营业,继续开展新书的租赁服务,为尚不发达的阅读市场提供服务。
四、对反动、淫秽、荒诞的书刊图画进行处理
对反动、淫秽、荒诞的书刊图画的处理,不单是儿童读物的问题,而是涉及书刊出版发行的全局性问题。但是中央关注此问题的起因是1955年初,共青团中央给中共中央写了一个《关于反动、淫秽、荒诞的书刊图画毒害青年儿童的报告》,刘少奇和周恩来批交文化部处理。文化部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克寒主持下,进行了细致周密的调研,提出了处理意见,由文化部党组向中央作了报告。中央批准了文化部党组的报告,并要求各地党委研究执行。国务院也发出了指示。[44]不仅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具体的文件或行政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在1955年11月还发布了《关于处理违法的图书杂志的决定》,成为新中国出版领域的第一个法律。这部不足400字的法律,时至今日依然有效。
为什么在新中国成立不久即开展这项工作呢?中共中央在《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问题和关于加强对私营文化事业和企业的管理和改造的指示》中说得很清楚:“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是传播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反动的、腐朽的思想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目前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实行思想进攻的重要工具之一。全国解放以后,各地文化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曾对这类图书进行过取缔和收换,但因对这个工作重视不够,方针不明确,对于著绘,摄制、印行、贩运、租赁这类有毒图书的各个环节缺乏有效的社会主义改造措施,同时,出版和发行适合于水平低的读者阅读的通俗读物的工作又做得很差,以致至今这类有毒图书仍在公开地或暗中地流行,这对于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对于社会公共秩序的巩固,对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推进,都有很大的危害。因此,坚决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处理这类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是当前阶级斗争中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45]由此可以看出,这次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的运动,与整治儿童阅读环境关系密切,是服务儿童阅读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这次的集中清理,从根本上改变了图书馆、书刊租赁场所的出版物的供给结构,把不合时宜的出版物彻底从各种阅读设施当中清理出去。
这次清理从1955年开始,1956年基本结束。为了做好清理工作,国务院在《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的指示》中规定了标准与办法:凡是内容极端反动的书刊和描写性行为的淫书淫画,一概予以查禁;凡宣扬荒淫生活的色情小说和宣扬寻仙修道、飞剑吐气、采阴补阳、宗派仇杀的荒诞的武侠图书,应予收换,即用新书与之调换;凡“五四”以前出版的图书(包括旧的说部演义),“五四”以后的一般新文艺作品,一般谈情说爱的“言情小说”,一般描写技击游侠的图书,一般的侦探小说、民间故事、神话、童话及由此改编的连环画,真正讲生理卫生知识的书,以及其他不属于查禁和收换范围的一般图书,一律准予照旧租售,不得加以查禁或收换。这个界限必须严格遵守,不得破坏。
虽然国务院发布了指示,明确了处理的标准,但是在各地的工作当中扩大查禁范围的情况确实普遍存在,为此,文化部在1956年1月20日、2月6日、3月13日陆续发出了三次专门的通知,对查禁扩大化的问题予以纠正。从三个通知的内容来看,查禁扩大的现象还是相当严重的,有的把五四运动以前出版的图书,包括《包公案》《小五义》《京华碧血录》等列入查禁目录,有的把五四运动以后的一般文艺作品,如周作人的《谈龙集》、张资平的《爱力圈外》、《胡适短篇小说》等列入查禁范围,有的把张恨水的《满江红》等一般言情小说也查禁了,还有的把生理卫生知识、学术著作、人物传记查禁等等,不一而足。面对这些现象,文化部告诫大家:“图书的处理关系国家的学术文化,关系我们和知识分子的关系,它的政治影响很大,是一件十分严重的大事,应该极端的严肃和慎重。”“在这方面发生偏向,就犯了原则性的错误。”[46]
1957年整风运动期间,一些地方处理书刊出现了反复,把已经查禁的图书又恢复借阅,一些地方租书铺、摊借口剧目开放,要求放宽对反动、淫秽、荒诞图书的处理尺度,个别地方甚至把处理过的图书拿出来出租出售,为此1958年1月,文化部又发出了《关于处理反动、淫秽、荒诞的书刊图画问题的通知》,重申国务院的处理标准是正确的,不应怀疑和动摇。
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图画工作与治理书刊租赁业是同时进行的,前者处理的重点是书刊图画等出版物,后者处理的重点是提供书刊图画租赁服务的摊贩,但其目的指向的都是阅读环境。
五、建设儿童阅读基础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阅读活动
儿童阅读设施包括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学校图书馆(室)等专门为儿童阅读服务的场所与设施。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经济文化落后,公共文化设施普遍缺乏,专门为儿童阅读服务的场所更是不足。1955年,共青团中央在给中共中央关于儿童读物奇缺的报告当中,也建议各地图书馆、文化馆等开始设立儿童阅读场所,建议在工厂、里弄等设立儿童阅览室等。各地为保障儿童阅读,克服物质基础的先天缺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了具有时代特色的儿童阅读设施与活动。
在公共图书馆或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内设立儿童阅览室(部),定时为儿童阅读提供专场服务。最早开设儿童阅览室的是北京图书馆,1950年5月8日,北京图书馆、团中央青年服务部合办的少年儿童阅览园,为儿童提供杂志,如童话、新连环画、小说故事,《中国少年儿童》《北京少年儿童》《小朋友》《中华少年》及“少年自然科学丛书”等2000册[47]……同时还在中山公园设立儿童阅览部。随后,各地依托公共图书馆或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开展创办儿童阅览室等活动,如上海中国福利基金会设立儿童图书馆,湖北省立武昌教育馆专门设立儿童阅览室,苏州成立了孩子图书馆,天津市立第二图书馆在中心、解放、河东三个公园设立巡回图书站等。[48]到1953年,北京图书馆儿童分馆在32个学校里建立了图书流通站,又与108个少年先锋队小队建立了小队集体借阅制度。上海市建立了3个儿童图书馆、61个儿童阅览室、11个儿童图书供应站,共有图书14.4万余册。又如上海格致中学图书室创造了“推荐书集体借阅”的办法,重点购买好书,复本少的10多本,多至50本;加快图书周转率,使更多的同学能读到好书。[49]同时,全国公共图书馆的数量也不断增加,到1965年,全国公共图书馆已经达到562个,也为儿童阅读提供了服务与支持。
除了建立儿童图书馆、儿童阅览室等固定场所以外,各地各方面还举办多种儿童阅读活动,引导、指导儿童阅读。
1955年,天津市团委少年部举办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展览会”,共陈列了1.7万册少年儿童读物,内容分为伟大祖国、自然科学、战斗故事、童话、少年儿童好品质的成长等五部分。在各陈列部分,用讲故事、演幻灯、作实验等方式,向观众进行了宣传。[50]
1956年6月1日至30日,各地新华书店举办“少年儿童读物宣传月”,对城市里(包括农村支店所在地的市镇)每个中小学校、图书馆(室)、俱乐部和有图书馆(室)的工矿企业,以及农村中的每个完全小学和区乡所在地的村镇,普遍地开展供应工作,协助小学校广泛建立儿童图书室(箱)。各地新华书店同作家协会(或文联)、报社、出版社、文化教育机关、妇女团体、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单位合作,分别举办读书报告会、儿童读物展览会、作家和读者的联欢会。[51]上海市卢湾区少年儿童图书馆,自1958年以来开展讲故事、读书会、朗诵会等进行儿童阅读指导。[52]
通过建设阅读设施与开展儿童阅读活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即把儿童阅读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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