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白龙、骆正林: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摘 要】基于出版优化、收益灵活和版权善治的优势,区块链技术在欧美出版行业的创新应用愈发受到青睐。本研究结合海外实践案例,阐述了著作权人主导的自助出版与无缝社交互动,哈希计算、时间戳的信任机制和比特币激励机制,以及去中介化出版收益模式和灵活的智能合约等方面的创新突破;同时从可删除权、普及可行性与治理盗版的局限来反思欧美数字出版的区块链治理缺陷与不足;最终根据本土情况提出创新数字出版赢利模式和激活二级数字交易市场的建议,以及改进数字出版信誉体系和重组"版权维护+区块链"治理手段的构想,以期让区块链更好地融入数字出版创新,使出版产业良性发展。
【关键词】区块链;数字出版;自助出版;二级市场;去中介收益
随着全球进入数字经济2.0时代,不同商业环境的行业先驱者开始积极引入区块链应用场景来尝试创新治理手段。尤其是长期饱受版权侵犯的数字出版行业,迫切希望通过借助区块链技术找到解决盗版的治理方案。区块链作为我国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如果结合强有力的数字出版实践能力,会对现有出版行业产生颠覆式的创新影响。但在出版业引入区块链创新之时,必须明确区块链的运作逻辑和真正价值,以及它带给出版行业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广义上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的分类账本技术,分类账本通过“节点”连接信息。每个节点都包含交易或数据集的副本,将其存储在多台计算机终端上,确保难以篡改副本或链中的信息。区块链真正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是通过众包监督来确保分类账本的完整性,并且不需要中央授权获得许可,时间戳和分布式记账的信息记录方式提供了唯一且不可更改的信息链。作为第五次颠覆式创新技术的区块链正在被各国认可,中国也逐步拓展了区块链的生态建设。201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对于中国认可数字货币的合法性具有标杆意义,是以政府层面首次认可区块链对数字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从面向基层干部的《数字货币——领导干部读本》不难发现,中国政府不仅要在数字社会发展上实现技术领先,更是要在适合的领域和场景重视技术善用和赋能,全面推动中国社会深度数字转型和智能社会跨越式成长。[1]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和国内多项利好政策的出台,加速了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普及。区块链与人工智能(AI)、增强实境(AR)、虚拟现实(VR)等新技术概念一样,新技术革新的确会给数字出版带来变化和改进,但勿忘技术亦会带来创新风险。未加审视的技术引入不但不会形成彻底的出版革命,甚至会扰乱原有稳定成熟的出版模式。出版业不应盲目跟随趋势来刻意附和与照搬模式,需清醒审视区块链在欧美实践得失和在地应用,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本土化特质的科学的区块链数字出版模式。基于此,本文以欧美数字出版的区块链创新治理实践和在地化应用为研究重心,结合欧美数字出版的区块链实践案例提出区块链数字出版的创新突破。同时遵循国内数字出版行业的发展现状,为当下国内数字出版的区块链治理实践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启示。
一、欧美数字出版的区块链创新治理实践
欧美地区的区块链出版实践较早,目前占据全球最大的市场规模,自主出版项目品类繁多,出版监管政策宽松且成熟。区块链出版平台按发展时间来划分,分别经历了诞生的发展萌芽期(2008—2014年),以太坊出现的快速发展期(2014—2018年)和技术核心架构趋于成熟的稳定发展期(2018年至今)。发展萌芽期主要以区块链初创公司的小型金融试验项目为主,未有明显涉足数字出版业。一直到了快速发展期,区块链的出版特色才逐渐明朗起来。这个阶段各大平台开始致力于出版自主性方面的突破,陆续推出了以著作权人为核心的分布式自助出版。以Publica和Bookchain为代表的出版平台率先满足用户在线发行电子书需求,个人或小型出版商不仅可自主或自助出版,还能在区块链上出售、转售或赠予数字书籍。其次,该阶段的区块链公司还建立了时间戳信任机制与比特币激励机制,以创新版权管理手段。Po.et、CERTO和ICST等平台树立了版权管理的典范,通过信任机制追溯、管理和验证数字资产所有权。与此同时,数字货币激励手段应运而生,诞生了世界首家专门治理盗版的区块链公司Custos,其开创性地利用比特币激励机制跟踪非法文件共享和打击盗版,使数字货币驱动激励的版权维护更为高效、积极与彻底。稳定发展期除了延续前期发展的特征外,简化的区块链出版应用特色在凝聚靠拢和集中化,出版平台在隐私保护和交易安全上有较大改进。该阶段的平台发展强调作者与读者的精准社交,如Paymeabit、All.me平台将分布式共识机制与用于交换信息的私有安全平台有效结合,使社交网络得以自动检查共享信息的合法性从而避免隐私泄露。这个时期还普遍采用去中介化出版收益模式(智能钱包)。智能钱包是消除出版交易中介的解决方案,类似Mediachain、MTonomy的典型平台就能拔除中介环节,出版交易双方的资金实现精准流向。
整个欧美市场具体聚焦在数字内容分发、盗版维护、版权交易等具体业务的实践探索,从实践特点上不难看出,欧美出版平台普遍存在共同的创新实践特征。一是以区块链为代表的自助出版方式成为数字出版业新首选。区块链分布式的自助出版既体现出灵活快捷的特性,又能缩短出版成本与发行周期,其独特的出版方式迅速获得出版市场的肯定和青睐。随着区块链不断普及,美国自助出版物的增长率超过了常规销售,2019年国际标准书号数增长到85253,比2013年的数量增长近三倍,2019年自助书的单位销量更是达到1860万,区块链的技术创新支撑了自助出版的快速发展。[2]二是区块链平台推行有效小额支付与精准付费,是繁荣数字版权交易市场的重要动力。点对点、去中介的交易方式加快了数字内容版权流动,催生出更为高效的数字版权“智能交易”模式。据统计,2018年全球数字版权交易市场价值为12.90亿美元,到2024年底预计将达到20.50亿美元,[3]智能合约和信誉机制保障了中小型出版商在版权交易的活跃。三是区块链的信誉机制与比特币奖励机制优化版权市场管理与盗版治理手段,使版权管理透明公开,出现了快速确权、迅速取证和侵权监测等版权管理新手段。区块链强大的版权治理措施对于每年因盗版而损失3亿美元的美国出版市场是值得尝试的,因为有欧美区块链企业已识别出近14万份泄漏的盗版副本,在四大洲市场的盗版率降低了99.97%。[4]由此可见,正是基于卓殊的出版创新实践特点,区块链重塑了现代出版产业生态,改变了集约化或集团化的传统出版方式,构成“去中心化”的出版新模式。它不仅使数字出版的运作模式呈现出开源、独立自主、高信任度以及版权明确等新特点,还在数字出版交易中展示出其点对点、智能高效和可靠安全的新亮点。
(一)著作权人主导的自助出版与精准社交的新特点
区块链平台出现了以著作权人主导的出版新模式,著作权人跳过传统出版业获利较高的中间商,通过区块链加密系统将作品直接售卖给消费者。去中心化的自助出版简化数字书籍出版流程,改善了小型出版商或个人的发行周期、出版效率和成本管理。如平台Authorship将所有权的权限直接下放给著作权人,不遵循出版商的复杂政策,避免了发行量与出版企业共享特许权使用费。另一个平台Publica也鼓励自助出版和独立发行,提供众筹在内的多种商业模式,所有人均可实现私有数字密钥出售和赠予数字内容。被称为“世界上第一个区块链畅销书作家”的尤特拉认为,“传统出版商通常会给著作权人提供一些低劣的条款,控制自己的财务模式”,相对于区块链出版平台,“著作权人可以在制作书本时做出自己的创意决定,有权为自己的设想做出任何调整和决定”[5]。可见区块链提供了更大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没有中介环节,著作权人是财务模式和出版业务的核心,著作权人主导了出版发行流程。
另外,区块链平台呈现出精准社交的新特征,在私密社交、社交打赏以及社交众筹方面均有出色表现。区块链先是让社交网络更为私密。区块链凭借强大的端到端加密能力以及严格的验证流程,将分布式共识机制与用于交换信息的私有安全平台有效结合,使社交网络得以自动检查共享信息的合法性从而避免隐私泄露。如在区块链平台All.me中用户就可以在安全可靠的社交信息互动之下,完成简便快捷的数字内容交易。在此基础上,区块链平台将保障直接社交互动,提供点对点式的公平打赏模式。像是平台Publish0x奖励读者分享文章内容,以及与著作权人的互动,在用户之间通过消费内容,维护个人博客以及共享内容实时获得加密货币。读者还能通过类似Decentium的平台的小费系统,为喜欢的著作权人提供打赏支持和更多的曝光,能保持小众化特色和资金来源独立性。另外,区块链允许作者和小型出版商通过众筹来筹集资金,建立起直接互动沟通的平台渠道。比如音乐艺术著作权人在Tribe平台通过智能合约众筹来解决资金难题。Tribe平台会记录每个用户对艺术家支持行为的信息,包括购买其个人的歌曲和专辑,筹措资金等,区块链平台为用户互动打赏标注了独特的艺术主张,更为著作权人带来更为独立的资助,保持创作内容的独特性。
(二)信任机制与激励机制的版权管理新突破
哈希计算与时间戳的信任机制为版权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撑。区块链在数字版权管理中的显著表现是追溯所有权问题的能力。哈希计算确保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所有权记录完整不变地反映在数据库中,任何人都能轻松验证是否匹配。如CERTO平台以公开安全的方式为作品进行真实认证,将数字专属身份注册到区块链存储中得到真实性证书,以防窃取和伪造。区块链同时提供“受信任的时间戳”来增强版权所有权信息的可见性。依据受信任的时间戳就可安全地跟踪文档的创建和修改时间,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处于安全的验证环境。在拥有时间戳和恒久不变的信息链中,作品不易更改且便于版权所有者控制。比如区块链平台Po.et在管理数字创意资产所有权时,都会创建带有时间戳的“指纹”以确认归属和许可,验证生成内容的真实性并提供内容授权。著作权人能在时间戳上注册创意作品,不可篡改的信息提供所有权和特定时间的存在证明。[6]所以在区块链信任机制中非常适合数据权利的自由转让。
在此基础上,版权管理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比特币激励机制。不少企业开始采用区块链的比特币激励来提高参与度。像是Creary平台就通过不断产生的新的数字代币来奖励著作权人和工作策展人共享内容,鼓励其参与创意作品集的社交网络社区。Eureka平台则是通过代币使用来奖励审稿人和编辑,使科学出版和审阅过程更加高效公平,并根据研究质量对科学发现进行公开评估和奖励。另一家区块链公司Custo将比特币激励运用在版权维护上,通过创建分布式的全球代理网络来检测和识别盗版内容。这种盗版甄别是通过“赏金猎人”社区来协助发现在网络中难以发现的盗版内容,依靠分布全球的社区成员来获得侵权消息,成员从而获取嵌入专利水印的加密货币奖励金。[7]区块链企业常以比特币赏金建立分布式任务市场,雇佣庞大的匿名网络客户参与行动,并以匿名方式奖励揭发行为。这种类似众包的智慧来对抗看不见的泄密者非常有效,获得赏金的行动者就可以向出版者提供泄露源头,从而以最小成本打击潜在的盗版行为。
(三)智能钱包和智能合约的数字出版新举措
区块链构建了一种去中介化的出版收益模式,即智能钱包,它能在最大程度上使著作权人受益,并让其控制自己的内容出版和利润流向。著作权人可将数字出版内容直接出售给目标用户,不再需要利益中介,从而减少了中间商。区块链通过追踪著作权人的货币权利和知识产权内容,形成去中心化的商业机制来创造全新的生态系统,这是出版历史上第一次将著作权人置于支付链顶端。如正版流媒体音乐服务平台Spotify收购的区块链初创公司Media chain就采纳了去中介化出版收益模式,该公司使用数字版权管理确定歌曲属性,保障加密货币付款直接流向对应的音乐艺术家。内容货币化和小额支付让著作权人在便于管理出版许可和版权的同时,也能尽最大程度保留个人收益。去中介化出版收益模式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每个著作权人都是作品的核心所有者,权利无需中央机构或中介干预,支配主动权回到了著作权人本身,体现出区块链平台对原创价值和知识产权的重视。
另一种创新手段是运用灵活高效的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最早是由尼克·萨博(Nick Szabo)于1995年所提出,在版权系统内引入智能合约表示对许可证的重视加强。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自动建立所有权,并通过拥有存储权利的智能合约来执行内容的使用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令数字资本内容得以自动管理销售,并提供公平和快速报酬的手段。正如kodak试图通过创建图像版权管理平台结合令牌(用于管理即时特许权使用费)和智能合约(用于记录许可证)来改变这种状况。[8]灵活的合同契约使读者无需花费按月或者长达一年的订阅费用即可阅读有限数量的文章内容。智能合约除去许可证交易中间商,降低交易成本,其自动系统一方面减少付款处理时间,另一方面使涉及所有交易方的记账变得更为简便。同时,智能合约跟踪每笔合同交易,为著作权人、出版社创建详细完整的出版历史,提供安全密钥。用户分别拥有私钥和公钥,产品每次使用时公共密钥将显示在公共分类账本上,私钥则是他们与权利所有者签订合同以及授予有权使用的密钥基础,只有权限授予的用户才能访问,未授权的用户则无法获得。因此,在智能合约中只有版权所有者才可以确定用户能访问,用户以密钥的方式进行解码并获得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的许可。
二、欧美数字出版的区块链治理缺陷与不足
今天出版业应用区块链的障碍不仅是技术上的,很大程度上也要面对在地的政治、经济环境和法律法规的真正挑战。从欧美的区块链出版实践当中不难发现,区块链存在着无法杜绝的技术缺陷和难以调和的矛盾。在思考区块链能否解决出版业的问题之前,必须预先审视区块链在出版行业仍未突破的壁垒和其自身存在的先天技术约束,以避免忽略区块链技术的局限性而导致出版行业的过度信任和盲目乐观。
第一步要面对的是删除权的缺位。区块链的共识协议是技术最大的优势之一,但也是其最大的弱点之一。发布内容一旦存在于区块链,就无法更改或删除错误和不合适的信息。区块链一贯强调数据内容的不可篡改性,尽管起到震慑盗版行为和充当初始凭证的作用,但同时也会给著作权人带来一个确定性的困扰,就是内容是否需要永久保留下去,如果内容是不可变的,该如何删除,有无删除的可能性?因为区块链只能证明曾经存在过,但无法做是否对错的价值判断。存储于区块链的内容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是正确的,这样一种“未经审查的真相”只能说明数据是存在的,但不意味着数据内容就是准确的。尽管有不少人认为,解决冲突的可能方式是找到隐私区块链将个人数据在区块链上完全加密,只有发布人与数据主体拥有加密的密钥。但这并不符合广泛意义的区块链运作逻辑,事实上控制共识机制来达成区块链修改是不可能的。此外加密的数据存储在区块链会导致一个困境,即丢失带有解密特定信息的密钥时无法在区块链之中恢复数据。更进一步的风险是,当密钥窃取且被发布后,由于无法更改记录数据,所有数据将会在区块链被永久解密出来。
再者,区块链出版模式无法面对现有大型出版集团的利益冲突。区块链技术能否足以支持庞大的出版市场,如何面对大型出版集团的利益冲突,数字自主出版是否会引导未来去中心化导向的出版市场?这都是区块链在自主发行的出版设想下面临的操作上的可行性疑惑。区块链的发行使小型公司和自主发行的著作权人受益,但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类似于亚马逊这样的巨头公司。出于红利减少的担忧考量,大型出版商就有较大可能性来抵制区块链技术在出版业的任何大规模应用。一个新生态系统的引入也预示着原有的出版生态环境的破坏性影响,值得担忧的是区块链的出版革新是否也意味着作为中央机构的出版行业的信任会进一步削弱,这种对出版行业和系统不信任的加剧,加之以分布式加密手段挑战出版行业专业权威地位,是否会有可能让大型的出版集团广泛拥抱区块链,接受新的利益重组?
另外,区块链出版环境之外的盗版行为无法得到真正遏制。我们对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盲目乐观会忽视区块链在数据资产内容二手市场的失灵,数字资产内容本身和“知识产权”不能混为一谈,因为区块链记录的是版权信息,而不是书籍、电影和音乐等内容,区块链的出现并不能遏制数字资产内容的复制行为。区块链不能作为防止未授权用户擅自修改保护作品的工具,区块链只专注于对侵权者实施的取证环节,提供是否侵权的证明,以及依据带有时间戳的区块链实现所有权证明,以此提高违法犯罪成本。但版权所有者维护数字权利最终仍然需要自行通过法律程序执行。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区块链依然还会存在数字交易的风险漏洞。尽管区块链强调不可篡改的加密技术,但区块链作为一项新兴底层技术尚不清晰其系统的安全性,亦不明确其不可预见的漏洞。区块链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2016年黑客攻击了针对智能合约建立起来的一个去中心化匿名组织,利用漏洞窃取了5500万美元Ether数字货币。而世界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每天依然受到黑客攻击,甚至有用户批评其招募黑客来测试其系统安全性,引起加密货币爱好者的隐私担忧。[9]由此可见,当区块链技术被广泛使用时才有可能发现潜在的漏洞和风险范围,区块链创新公司对于加强保护用户隐私与比特币安全漏洞的风险管理所做出的努力依然没有获得所有用户的认可,暴露出的风险问题仍值得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对国内数字出版产业的启示
相比起步较早的欧美出版行业的区块链实践,国内出版业目前在知识服务的信用体系建设,数字出版物的智能交易优化以及数字版权监管等方面发展相对滞后,同时数字出版赢利模式单一,精品内容出版匮乏,数字版权侵犯行为和不当得利现象普遍存在。值得肯定的是,区块链在国内出版业的创新发展正处于媒体纵深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时期,拥有国家政策扶持红利、技术领先和市场潜力巨大的多重优势。同时伴随着知识付费用户规模持续扩大和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突破,出版业在全媒体融合产品矩阵上不断推陈出新,5G技术支撑下数字阅读的用户体验和应用场景获得改进,国内数字出版行业的区块链创新发展迎来重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因此,充分了解和掌握欧美区块链出版平台的创新实践经验,对国内数字出版行业的机制健全和治理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其创新启示总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回归著作权人本位的数字出版赢利模式与激活数字图书二级市场交易
著作权人长期作为出版行业中重要的利润创造者,在数字出版产业链条上却没有充分掌握出版赢利的主动权。现有著作权人多数诉求于内容平台进行全版权转让,但平台在出版和利益分成上占据绝对主导权。在网络多次流转和逐层转让交易后,版权人的数字产品影响力与产品权益不能同步获得,红利被分解到代理人手中,著作权人参与感和获得感大大降低。由于数字出版赢利模式发展不均衡,国内难以建立起以著作权人为中心的独特出版赢利模式。在呈现多元化数字出版赢利方式上,只有通过区块链平台有效的数字内容出版,才能实现真正有保障的价值变现,欧美区块链出版平台赋予著作权人出版权利和将其置于支付链顶端的做法值得参考。如前文所述,区块链出版平台不再是瓜分数字资产价值的第三方中介平台,它为著作权人和用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交易方式,著作权人地位得到重视,其作品可以实现自我自助出版。著作权人通过直接出售给目标用户而即时获利,创建了数字资产交易的二级市场。数字出版的二级市场直接给著作权人带来多次红利,不仅使其能够控制谁可以收取版税,还能让电子出版物实现多次售卖和有效流通。当用户购买数字内容(如电子书籍、数字摄影作品),区块链平台将购买记录标记在建立文件所有权的区块链上,用户即可获得一个令牌以表示其所有权,然后用户还可以在二级市场实施转让,通过出售或租借,甚至赠予的方式转移给其他用户。数字资产的有效流动和增值对读者有益,对著作权人也有利。比如DECENT Go和Bookchain的区块链出版平台就可以为用户群体提供销售、借阅电子书的解决方案,用户可以灵活自主选择订阅方式。同时电子书著作权人不仅可以在数字交易中获得所有权和控制权,还能在自己的网络中使用改进的权益证明共识算法来验证交易。区块链数字出版创新了销售模式,使著作权人拥有直接与读者互动的自主性,也能够主动控制出版权和数字产品价格。避免了以往传统出版模式较长的出版周期,为数字资产售卖和转移降低了交易成本。综上,区块链使真正的电子书所有权成为可能,尤其是国内尚未兴起的二手电子书市场将会随着区块链电子书交易平台逐渐推广而兴起爆发,激活数字图书的真正流通。
(二)分布式账本、比特币激励机制与智能合约构建起本土数字出版行业的信誉体系
国内数字出版行业由于运作模式不透明和对出版失范行为约束力不足,导致数字版权流向不透明,数字出版产业的利益分配严重失衡;另一方面由于保护版权的技术屏障失效,导致数字侵权和数字资产窃取频发,冒用他人名义或者篡改作品等数字侵权手段层出不穷,给数字出版行业造成负面影响和巨大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区块链对构建数字出版的信誉体系有独特的技术优势,集中反映出分布式账本、比特币激励机制与智能合约三大特征。
区块链出版平台是一个基于分布式账本的信誉生态系统,强调高可用性、透明性和匿名性。数字出版信息一旦在区块链上发布就无法更改和删除,任何类型的出版内容和具体的出版时间的记录详细,发布全过程不存在审查制度,高度透明的信息记录可以保证区块链出版平台的高可信度。类似于Happta和Mediachain等区块链出版平台用户可将信息附加到数字创意作品中,将数据时间戳记入区块链并存储在行星际文件系统中。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数据管理适合知识产权保护,也会提升数字出版业的信誉度和整体行业的行为自觉。不仅如此,良好版权信用环境还要得益于比特币激励机制。数字出版侵权问题一直是数字出版行业良性发展的毒瘤。尽管国家版权局等单位推出多年的“剑网行动”获得一定成效,但盗版行为依然层出不穷。值得注意的是,区块链技术提供的比特币激励机制能针对知识产权侵犯行为提供强有力的纠错能力。比特币激励机制拥有诱发人性逐利的市场驱动力,把查找盗版侵权的任务以自由自愿的形式外包给平台的所有用户,当用户完成任务时即可获得相应的比特币回报。鼓励所有人都来参与版权侵权治理的比特币激励机制,形成了保护数字出版信誉体系和创新动力的长效机制;同样形成信誉体系的关键特征是自动建立信任的智能合约。智能合约重塑出版业务流程,能够监控和确保出版各环节的履约情况,促成高信誉行为。如ChainPrint基于超级账本对印刷品流程实施自动化控制,为出版商和印刷品采购商提供透明的自动化生产和物流服务,还允许跟踪单个订单项目状态,以确认流程链的履约情况。智能合约不仅拥有自我执行和不可变的特征,还有可靠公平的版权利益交易分配手段。智能合约提供适合的专利使用费分配和更为动态的系统,在此系统中,原创作者可以轻松解决法律问题,而无需诉诸缓慢且可能费用昂贵的司法程序。因此智能合约可以帮助同一版权的多个拥有者之间进行收入分配。如果版权作品在其对应的账户中产生一定数额的报酬,智能合约则可以根据令牌在权利持有者之间分配收益。比如用户在区块链出版平台Paperchain中使用智能合约获得版权报酬的合理分配,实现按时收到付款。
数字出版业的信用体系的机制完善是行业正常运转的关键,单靠行政管制力量难以约束失信行为和版权侵害,引入区块链技术或许能为数字出版的信用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如前文所述,区块链不可篡改的分布式账本提高了失信成本,智能合约对全流程履约行为进行自动监控,比特币奖惩机制激励着外部力量介入数字知识产权维护。因此,区块链可改善本土数字出版行业的信誉困境,未来还能够与国家征信系统关联,为数字出版全流程建立一个全新的信用体系。
(三)“版权维护+区块链”重建数字出版行业版权侵权取证链路
数字版权维权取证难已经成为数字出版行业版权维护的“阿喀琉斯之踵”。目前我国的版权登记不仅流程较为复杂,申请效率低,而且著作原创者版权登记自主性不强。少数著作权人选择委托版权代理登记,大多数则选择不进行登记。加之数字版权的取证举证过程艰难,司法诉讼耗时耗力,一般由申诉方一力承担。版权人不仅要证明著作权人所属身份,同时提出主张相关权利和证明数字出版权利的证据,还要获得网络平台为版权人提供的佐证。可见,解决数字版权维权取证的问题更多时候应从顶层设计的版权保护机制思考改进,将区块链技术引入版权维护对改进现有数字版权维权难题将会是一次新契机。
区块链发布平台不仅能够简化传统和复杂的数字出版发行结构,还可以证明内容的所有权和验证数字资产的内容来源,自动提供不可变的历史记录作为数字版权的维权证据。区块链本身作为一种时间戳服务为每个数字资产进行记录,区块链上所有数据都是公开的,全程透明意味着伪造和非法篡改不可能出现,为版权维护提供了一个透明安全的机制保障。如柯达公司区块链平台Kodak one就可以为摄影师创建一个加密的数字版权所有权分类账,摄影师可以在线注册照片内容和存档作品,以获取许可证并检测未经授权的侵权使用情况。事实上,“版权维护+区块链”已经逐渐进入国内的版权维护领域并被逐渐采纳。如深圳版权协会与迅雷公司推出的“E证链”是本土版权保护的区块链实践的一次有效尝试,依靠区块链的电子凭证可以简化版权取证和维权流程,使数字产品内容著作权人真正受益。杭州互联网法院也已经收集21亿条数据来处理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作家将其文学作品或文章上载到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库,该数据库会自动为内容生成字符串或电子ID,数据库的区块链会记录内容创建者的时间、位置和身份,形成完整的数字出版证据。[10]由此可见,“版权维护+区块链”未来在版权治理上将会优化版权侵权取证流程,推动国内数字出版行业版权维护意识的觉醒和行动的开展。
四、结语
欧美数字出版的区块链技术应用重塑了数字出版的生态系统,达成数字出版全流程的创新发展。从平台导向看,区块链出版平台是著作权人主导的去中心化出版模式,增强了作者与读者的社交互动,降低了著作权人出版成本且增加了新收入来源。从数字版权管理方面看,基于哈希计算与时间戳的信任机制以及比特币激励机制,保障了数字版权管理的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分布式账本有效保护了数字出版行业的知识产权流通。从数字出版赢利模式看,区块链去中介化出版的收益模式将著作权人置于前端,点对点的交易为数字版权交易双方获得即时、小额的灵活支付方式,灵活高效的智能合约优化了出版流程,并提供更为公平透明的所有权交易管理。欧美区块链出版平台为国内数字出版行业带来诸多新启发,不仅强调要回归著作权人为中心的数字出版赢利模式,以及激活二级数字出版市场的交易,而且还要利用区块链的公开透明、去中心化和数字货币激励等优势重建国内数字出版业的信誉体系,形成“版权维护+区块链”的数字出版行业的版权维护配套方式。
但是,在本土出版业实现区块链出版的大规模应用还需中短期的过渡适应阶段。必须先解决出版模式融合与竞争悖论,考虑如何调和大型出版集团与自助出版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在符合本土出版审查标准之下如何实现数字内容的自助出版的问题,其可行性还要不断实践论证。其次要考虑如何避免出版业的区块链发展演变为野蛮生长和新一轮的平台之争,融合视域下的出版生态机制如何保证区块链有序健康地平稳发展。再者,出版行业还要评估区块链出版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考虑如何解决区块链公司商业黑箱的隐私窃取和科技伦理问题。区块链技术无法解决出版业的所有困境,投资者和出版业应该冷静思考技术自身存在的先天不足,结合出版现状做长远规划,持谨慎乐观的态度来拥抱比特币革新,以投入小项目和试验来实现区块链出版的渐进转变,使数字出版真正受益于区块链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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