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谭 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潘凯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殿利
对话人:本报记者 孙海悦
近年来,图书零售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引发广泛社会关注和行业讨论。为此,全国政协委员谭跃、潘凯雄、于殿利带来《关于立法规范图书零售价格竞争的提案》。
不规范竞争影响出版业高质量发展
问:图书零售价格关乎广大读者的利益和出版业的发展,图书零售价格竞争存在的问题会产生哪些影响?
答:2010年,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发布了国内图书出版业第一部名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行业规范,以期对图书零售中的折扣乱象进行必要规范。然而这部被称为“图书禁折令”的“规则”颁布不久,即因“3家发布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理由而夭折。
10年过去,国内图书零售市场价格之争更趋激烈。仅就新书而言,实体书店因其种种客观条件所限一般只有按定价销售,最多在特定的某个促销时段才可能按八五折到九折的优惠价促销。而日益庞大起来的电商特别是民营电商新书销售的起步价大多就是七五折至八折,至于五折的“腰斩”乃至更低也并非个案。
如此竞争,其结果必然指向3种结果:一是一些实体书店不堪重负或倒闭或转业;二是出版方为了生存不得不提高图书定价,将负担转嫁给消费者;三是间接导致图书品种总数野蛮生长而单品种销量日趋下降,出版业高质量发展进展缓慢。前两种情况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时表现尤为明显。
立法保护出版业健康发展
问:对于引导图书零售市场有序竞争,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答:因实体书店与电商各自的特性与诉求不尽相同,书业零售折扣不平衡现象在相当长时间内不可能通过有序竞争而形成新的平衡。长此以往,受损的只能是国家安全和文化形象、出版业健康发展和众多阅读爱好者的基本权益。
为此,我们郑重提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在广泛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立法保障新书出版一年内不得以低于其定价的八五折销售,有效解决线上线下折扣不一、恶性竞争的问题;强化执法检查,对违法者进行严厉制裁,以维护图书市场的正常秩序及书业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提议基于这样的思考:图书是商品,但更是一种战略性商品,理应受到特殊的法律保护,不应像普通商品一样简单沿用所谓反垄断条款。这样的立法既是对实体书店的一种有效保护,更是对广大读者合法权益的尊重。
根据调研,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等诸多出版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均有这样的立法及条款,他们所规定的“限折”时间大都在半年到两年之间,而折扣率大都在八折到九五折之间。这样的条款有效地保护了这些国家出版业的良性发展,更利于出版社发现新人、中小书店健康生长,更好地满足广大读者需求。相反,没有实施或废除了这种立法的美国和英国,表面上看似让利于民,但出版社和书店在价格战中越陷越深,书店数量锐减,大型连锁书店相继倒闭或经营亏损,线上书店亚马逊一家独大,反过来绑架出版社一味追逐畅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