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杨皖宁: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 要】数字出版是现代出版业的主流趋向,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数字技术和网络化传播的竞争与冲击,已经和国家文化安全紧密相关。本文基于党中央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新理念,提出应当从坚定文化自信的价值观、促进自主创新的技术观、保护信息资源和发挥市场机制的法治观三个维度建构数字出版的文化安全观,并重视价值观、技术观、法治观的辩证统一和内在协调,为推进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变革建立有效的文化安全保障机制。
【关键词】数字出版;文化安全;价值观;技术观;法治观
数字出版是出版业与互联网科技融合而产生的新兴出版业态,以内容呈现、生产过程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为主要特征,具备科技含量高而且环境友好的优点,已经崛起为我国新闻出版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不仅是行业转型发展的助推器和新的经济増长点,而且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数字出版面临的文化安全挑战
出版业是文化产业的核心,随着我国数字出版业规模逐步扩大,传统出版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深化,数字出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数字出版的产品制作、销售和传播,全部在网络条件下完成,为用户呈现的是与传统实体完全不同的信息产品,数字出版可以通过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无边界地传播和共享,同时也会产生强大的溢出效应。文化领域是国际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较量的主战场,尤其是一些西方国家推行文化霸权战略,凭借市场运作和技术手段,对他国的出版产业进行渗透布局。[1]当前全球化浪潮加剧,新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金融资本的渗透越来越深入,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受到西方价值观念冲击影响,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面临巨大挑战,加之信息安全防御体系脆弱,缺乏完善的信息资源管理机制和金融资本支持,而且互联网运行和信息技术安全、法律和政策协调等问题相互交织,全球化背景下数字出版的竞争和发展已经与国家文化安全高度关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文化自信,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战略部署与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文化安全已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特别是2019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信息革命成果,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舆论支持”,“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使全媒体传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全面提升技术治网能力和水平,规范数据资源利用,防范大数据等新技术带来的风险”。[2]这些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是新时代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数字出版作为现代出版业的发展趋向,也负有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使命和责任。为应对意识形态领域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尖锐挑战,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建立文化安全观,并从价值观、技术观、法治观三个维度落实践行,不断提高防范和抵御文化和出版领域风险的能力。
2 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视角下数字出版的价值观
出版凝结着知识劳动者的心血智慧,是应用之学、实践之学、行业之学,传承优秀文化、记录和创造时代精神,是新闻出版的历史责任。数字出版应社会需要而产生,随社会进步而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环境,其传播内容和信息具有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社会功能,成果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属性,兼之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和个性化强、创作门槛低等特点,容易营造一定的思想氛围,形成舆论导向,因此在思想文化价值取向上必须服务于社会的政治要求,时刻坚持并持续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1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数字出版处于文化交流的最前沿,是国家文化传播的重要窗口,是国际交往中重要的文化“发声器”,正在向世界发出越来越多的“中国声音”。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应当积极弘扬民族文化特色,对内激发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对外增强感召力、竞争力,体现大国在国际事务中价值引领的文化影响力,以提升文化软实力捍卫国家文化安全。具体而言,一方面,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融通,通过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价值,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实现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另一方面,数字出版要充分融入世界文化交流与合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伟大的时代成就,记录发展奋进的美丽中国。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数字出版国际合作交流在对沿线国家作出经济贡献的同时,应当努力追求深层次文化价值耦合的目标,并且积极传递我国与沿线国家及其中心城市主导产业融合共生、和平发展的美好夙愿。[3]在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视角下,数字出版产业应当继续坚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推动文明互鉴,以文化交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2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个国家在出口文化产品的同时,也在输出特定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导向为魂,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感召力,牢牢掌控主导权和话语权。广大作品创作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和创作观,不断推出讴歌党和祖国,讴歌人民和英雄的精品力作。[4]数字出版经营者应当明确优秀出版物的特征和标准,以优秀作品为引领做好出版服务,实现产品思想精深、制作精良,多发掘和出版经典的、有品质、有传承价值的作品,有温度、接地气、受到群众欢迎的作品,惠民的、普适的、有实效的作品,[5]应当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我国数字出版产品自身的“免疫力”,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3 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视角下数字出版的技术观
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认为,技术既具有中立性又具有价值性,其统一源于技术内在价值表现出的自然属性和技术现实价值规定的社会属性,[6]即技术本身是价值中立的,现实社会条件下技术客体作用于主体就会产生一定的价值取向。科技世界与生活世界由实践联结并统一于现实世界,科学技术观的建立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社会活动。[7]
3.1 研发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体系
当前普遍流行的数字出版技术模式大多被国外大型出版业经营商所掌控,我国数字出版产品对其有较强的依赖性。如果缺乏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将会在国际分工中逐渐被排挤到边缘地位,难免长久地受制于人。加大对新技术、新应用及安全防御体系的研发力度,鼓励发展与创新,实现技术自主以摆脱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是确保文化安全的物质基础。
建立数字出版自主创新的技术体系,应当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识,以技术创新尽快排除基础性网络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面对世界数字出版技术变革,国家产业政策应当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鼓励自主创新,从资金支持、资源调配、成果转化等方面对技术创新给予多维度激励;企业经营者应当结合市场需求,对重大技术难题迎难而上,针锋相对,加速推动核心技术突破;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应当强化基础研究,突出产学研合作,发挥智力集聚优势,培养创新型人才,从而形成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相互支撑、良性互动、协同创新的格局,尽快形成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体系,使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游刃有余地参与到国际分工与合作之中。
3.2 构建数字出版安全防御机制
随着数字出版技术发展,市场需求日趋旺盛,阅读终端和阅读方式持续转型升级,把大数据技术应用到用户兴趣爱好、阅读方式、支付习惯等方面统计分析,在海量内容中按照用户需求精准化筛选、组合、推送内容,成为数字出版发展必须融入、不可回避的新趋势。[8]从技术发展角度维护文化安全,应当结合当前突飞猛进的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完善并对接国际与国内技术标准,构建数字出版产业安全防御机制,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相关制度设计应当包括以下方面:第一,基于国内和国外数字出版产业分别建立预警信息源,针对数据服务平台、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等产品和服务建立分析标准,突出事前的风险预防与管理;第二,对数字出版生产流程中危及文化安全的各种要素进行持续地采集、监测、分析、评估和鉴别,通过海量数据检索、分析并作出准确的警示反映和应对措施,强化事中对风险的应对救助;第三,针对不同阶段警情的性质和特点,建立风险处置与恢复方案,进行有操作性的程序设计,以主动预判、准确识别、合理防范、有效化解数字出版的风险和危机。
4 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视角下数字出版的法治观
数字出版在自身发展与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中,也需要通过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促进和保障产业发展壮大并建立起文化安全屏障,捍卫国家文化主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保护我国最根本的文化利益、社会利益、政治利益和中华民族文化的主体地位。
4.1 完善信息资源的管理机制
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的社会文化权利和出版自由,出版自由也要受到必要的法律限制,维护公民文化权利,需要全体公民共同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任何公民向社会提供文化产品时都不能损害精神健康的要求,对公共精神健康的侵害会威胁到人的自由发展所需的公民文化权利安全。[9]出版自由的界限具体表现为法律法规对出版活动的保障和限制,出版权不能被滥用,必须纳入法治轨道,不能危害社会秩序和妨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信息资源是数字出版产业传播的核心资源,应当从信息资源国家控制力的高度完善信息资源产权管理机制。只有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目标导向,确保数字出版内容优质并且可管可控,保障数字出版的信息和内容安全,才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数字出版产品创新突出、绿色健康。首先,国家应当通过立法对核心信息和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主体的资本性质作出规定,确保国家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信息资源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扶植原创,打击盗版,推动文化多样性,降低文化和信息资源的流失风险;[10]其次,完善数字出版的准入许可和管理机制,在国家掌控信息资源的前提下,数字出版市场准入和管理法治化有利于提高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和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播;再次,促进行业规范自律,允许数字出版行业协会代表市场主体与企业开展有效沟通,向政府提出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代替政府进行侵权调查,协调企业纠纷;最后,对新型技术专利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并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探索尝试知识产权跨国合作路径,开展著作权保护合作的跨国实验。
4.2 构建金融支持数字出版的市场环境
促进数字出版产业自身发展壮大,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离不开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在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时代背景下,要始终坚持以扩大社会效益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支柱,以满足人民文化需要为前提,构建一个统一而不分割、开放而不封闭、竞争而不垄断、有序而不混乱的文化市场体系。[11]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对出版物的版权交易、技术交易、产业规模扩张和技术转化应用意义巨大,有利于保护市场竞争性、高效性和流动性,创造出公平有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交易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将文化资源与金融合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格局。推动数字出版企业科技创新与社会金融资本相结合,助力数字出版企业自主创新,必将成为推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全力推动数字出版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融合,促进数字出版的成果产业化、商业化、市场化,才能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与运用带来最大化效益。其一,建立版权的价值评估机制。版权价值实现可度量、可评价、可交易有助于版权资源实现资本化、证券化、金融化,应当及时总结版权价值评估在银行、保险、投资、交易所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探索实践经验,构建数字版权的交易规则,使金融行业间评估互相兼容、衔接与承认,以盘活存量资产,挖掘价值潜力,完善交易市场规则并创造市场需求。其二,建立国有数字出版投融资平台和政策支持体系。数字出版市场构建,信息系统是基础,企业信用评估与组织体系是重要支柱,应当加强对数字版权金融的引导力度,完善征信系统、多层次的贷款分担和补偿体制机制,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担保基金等激励方式对版权代理企业、版权融资机构等进行风险补偿,大力支持数字出版企业发展,专门增加对数字出版物购买、出版、销售的税收优惠政策,[12]实现文化、科技与金融的协同共赢。其三,借助《证券法》修订明确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的政策红利和历史机遇,积极鼓励并创造条件使数字出版企业借助新兴产业和技术优势上市融资,壮大数字出版企业自身实力,激发行业发展活力。
5 结语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当今世界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数字出版作为出版领域的重大变革,势必给我国文化建设各个方面带来关键性的变化。建构数字出版的文化安全观要注重价值观、技术观、法治观的辩证统一和协调共进,实现三者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以推动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创新发展,形成长效的文化安全保障机制,更好地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使中华文化为世界文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吴有铭.我国图书出版产业安全问题初探[J].科技与出版,2014(3):35-37.
[2]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共同思想基础[N].人民日报,2019-01-26(1).
[3]黄意武,游登贵.“一带一路”框架下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促进机制[J].中国出版,2018(14):24-28.
[4]张洋.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更好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N].人民日报,2018-08-23(1).
[5]廖晓勇.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出版的文化脊梁[J].中国出版,2018(3):23-25.
[6]郭贵春.自然辩证法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95.
[7]艾志强.科学技术观的现代进路[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99.
[8]王志.国内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趋势分析[J].中国出版,2017(10):52-54.
[9]胡惠林.中国国家文化安全报告[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235.
[10]崔洪铭.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政策优化发展研究[M].上海: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6:132.
[11]王卓英,罗萍.文化产业意识形态属性对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的影响[J].当代传播,2016(4):64-67.
[12]杨京钟.税收政策视阈下的新闻出版产业激励研究[J].出版发行研究,2012(8):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