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关于申报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项目的通知

2015-03-13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精品创作出版机制,推出更多文艺原创精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组织实施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切实加强文艺创作与出版的衔接,推动文艺精品的出版。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征集项目,现将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以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诗歌等体裁的文学作品,美术、音乐、戏剧、电影、舞蹈等领域的艺术作品及文艺理论著作为主。
 
  (二)申报项目应为中国文艺工作者的原创文学艺术作品,应达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的要求。
 
  (三)申报项目应在2015—2020年内创作完稿并出版。重点申报2015年可以出版的项目。
 
  三、申报重点
 
  (一)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推出一批激励人民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激发人民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优秀文艺作品。
 
  (二)立足于中华文化沃土,从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激昂奋进的革命文化、争奇斗妍的民族民间文化中汲取养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出一批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紧跟时代发展、把握人民需求、反映人民心声,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推出一批内容形式更接地气,思想文化品质更加饱满,时代气息更加浓郁,为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
 
  (四)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拓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切磋互鉴,推出一批深入研究文艺发展规律,具有较高学术价值、较强指导意义的文艺理论著作。
 
  四、申报程序
 
  出版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选题储备情况和出版计划,按要求填写《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及相应电子版一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应按照要求积极部署文艺原创精品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做好所辖、所属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和汇总工作,须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经审核通过项目的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管理司 (邮编:100052)
 
  联 系 人:周  杨、袁越伦
 
  电子邮箱:JPCBGC@126.com
 
  电话及传真:010-83138147(兼传真)、83138689
 
  附件:

  1.中国文艺精品出版工程项目申报表
 
  2.中国文艺精品出版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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