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龚曙光 创新文化产业金融担保制度

2015-03-1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讯 (记者孙海悦)“文化产业受到了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的高度关注,但在文化金融合作的既有共识之下,金融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依旧存在未能突破的障碍,尤其是中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难依然非常突出。”全国人大代表、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龚曙光表示。
   
  龚曙光呼吁,创新文化产业金融担保制度,为文化企业与商业银行牵线搭桥,从而加快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发展,为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添动力。
   
  对此,龚曙光有两方面建议:一是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由政府出资,牵头成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的信用担保机构,或者将直接补贴到文化项目上的部分专项资金改成对银行贷款的担保资金,银行对文化项目进行信用和风险评估后,对于风险偏离的部分,由国家资金出面主动降低银行的风险敞口,这样国家出动几亿元的资金也许就可以撬动几十亿元的银行贷款。鼓励银行、保险公司与担保机构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和补偿机制,通过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文化企业融资提供保证。二是创新担保物权制度。合理扩大抵押和质押财产范围,可以成为文化企业金融担保制度创新的突破口。创新金融担保制度离不开信用评级制度的健全,政府应当协助银行和市场中介来共同建立这一体系,促使文化企业创业期的低起点与银行信贷的高标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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