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文化立法应跟上社会发展节奏2015-03-1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记者 范燕莹 邹韧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2015年将加强文化、教育、生态领域立法,以及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如何让文化改革发展同样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文化立法”这一议题,成为今年政协委员们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 文化立法步伐加快 与其说关注文化立法,不如说更多的是一种期待。在小组讨论及采访过程中,代表委员普遍表示,文化立法不仅是必要的,更是紧迫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比,中国文化发展相对滞后,而与其他方面的立法相比,文化立法更是相对滞后。不过可喜的是,文化立法步伐正在加快。 “要善于通过文化立法使我们掌握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化成果,来推动小康社会建设。”中国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图书评论学会会长邬书林表示。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程蔚东认为,文化立法需要与时俱进,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需要加强创新,符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各路精英积极建言 “电影立法的意义在于能够提高电影的开放程度,繁荣电影创作,让观众能看到更多的好电影。”导演陈凯歌说。中国电影集团原董事长韩三平则认为,在法律框架下促进文化发展,是文学艺术界从业者肩负的重大使命。他呼吁加快推动文化立法,特别是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保证中国电影业的长期繁荣稳定发展。 “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关键是对传承人的保护。”中国国家画院艺委会副主任李延声呼吁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并提出“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规章时,应特别注重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等6项具体措施。 新东方教育集团董事长俞敏洪坦言,对文化立法没有专门研究,但他认为任何立法都必须符合这一领域的大发展趋势,给所有的从业人员更高的自由度,使其能够发挥创新能力来做这件事情。 提案丰富举措实在 据了解,文化领域立法目前的工作重点是:加强文化领域基本法研究,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进程,研究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有关工作,重点推动公共图书馆法等条件较为成熟的文化立法项目尽快出台。 在今年两会上,委员们也带来了不少与文化立法有关的提案。 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中国报业协会副会长李东东带来了《呼吁尽快立法加强互联网出版管理》《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明确纳入〈广告法〉监管》的提案。她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下,针对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应逐步加快立法进程。 连续3年提交了关于呼吁全民阅读立法提案的邬书林,则希望在今年上半年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提交到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审议。 “比如,公共图书馆法的规范客体涉及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技、广播电视等多个领域,牵头单位有利益需要维护,有的参与单位既想当裁判员,也难弃运动员,众口难调。法律草案在征求意见阶段屡上屡下,都因意见分歧,反弹强烈,无疾而终。”中国出版集团党组书记、副总裁王涛以公共图书馆法为例,来说明部门利益是导致文化领域立法工作推进迟缓的主要原因。今年王涛的提案就专门针对文化立法本身,他建议,要加强文化立法的理论研究,提高文化立法层级,体现公民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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