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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融合及其伦理挑战

2015-03-10 来源:视听界 马正华

  【摘要】 媒体融合正在引领传媒发展的走向。传统媒介与新媒介融合,传媒伦理如何建构?媒体融合不仅打破了传统语境下传媒伦理的横向与纵向结构,也改变了传统语境下传媒伦理核心问题的现实基础。媒体融合的发展趋势有可能让媒介从业人员、媒介传播活动和媒介组织运营在实践中陷入传媒伦理困境。一种基于融合理念的、整合式的传媒伦理形态成为媒体融合能否顺利实现的理论保障。
 
  【关键词】 媒体融合;传媒伦理;发展;挑战
 
  媒体融合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有的是业已存在的桎梏,需要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创新来实现突破,更多的是媒体融合过程中不断生成并复杂化的具体难题。本文着重探讨媒体融合及其带来的伦理挑战。
 
  一、媒体融合时代的兴起
 
  “媒体融合”( Media Convergence)概念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美国。美国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浦尔教授认为,媒体融合是指各种媒介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这里,“多功能、一体化”的特点正是今天我们所认知的媒体融合的主要特征。这是一种从媒体融合功能实现维度进行的定义。从组织融合或要素融合的维度出发,通常存在狭义和广义的两种解释,“狭义的是指媒体业界内部不同形态之间的媒体进行组合,并以此组建超大型的传媒集团,比如默多克的传媒帝国;广义的是指媒体与其他产业或市场商业要素的融合,包括媒体业、金融业、制造业、商业、医疗保健业、房地产业等产业的融合,也可以包括资本、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社交资源等要素的融合。”[1]
 
  一般认为,广义的媒体融合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最初的媒体融合就是“组织实体”之间的结合,这种结合往往是依靠外部的力量(通常是行政力量)使各媒体之间结合成一个共同体,这类结合往往只是名义上的,组织上是松散的,尚未形成有机分工的态势;第二阶段的融合是“资本融合”,此阶段有了很大的进步,它是有实力的传媒集团在资本市场上对其他媒介或媒介集团进行收购,或者两个媒介组织之间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的合并;第三阶段是“传播手段”的融合,这一阶段观照的重点是技术对传播的支撑和传播平台的整合,努力实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不同媒介之间内容的相互推销和资源共享;第四阶段是媒体融合的最高阶段即“媒介形态”的融合,基于新技术的发展和受众的需求,一种与今天完全不同的新媒介得以产生,这种形态目前还是一种基于理论的推测和遐想,可以参考的方向是这种媒介有可能融合了几种甚至全部媒体的优点。
 
  “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关系,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传统媒体建设新兴媒体,二是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互动发展,三是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现在正进入第三个阶段。”[2]这段话从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关系出发界定了目前我国媒体融合的现实阶段。客观上说,我国媒体融合的基础还很薄弱,基本还处于广义媒体融合的第二、第三阶段的探索期,可以总结和借鉴的经验不多。我国最早的媒体融合案例可追溯至1993年《杭州日报》网络版报纸的创办,这是传统媒体引入新媒体形式的最早尝试,属于最初的“传统媒体建设新兴媒体”阶段。在这之后的20年,报纸、电视、广播与网络以产业的形式实现了跨媒介融合,成立了诸如千龙网、东方网、南方网等各色各样的媒介平台。互联网技术为媒体融合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同时其日新月异的特性以及裂变式的发展模式带来的重大变化,推动媒体融合在技术层面和内容层面不断深化,近两年出现了一些成功的范例,如爱奇艺、乐视网、凤凰网、澎湃新闻等。
 
  我国未来的媒体融合将以“四个方向”为基本建设框架。“四个方向”涉及到媒体融合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从意识、技术、内容、组织四大方面加以深化。在意识领域,扬弃传统的媒介发展观,注入互联网思维的新鲜血液,以此形成适应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观念和新认识;在技术领域,充分利用和开发新媒体技术,尤其是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和微博微信技术,为媒体融合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在内容领域,媒介是信息的载体,信息的传输才是媒介存在的根本目的,因此媒体融合离不开对信息内容的专业化、精简化、分众化、互动化和多媒体化的推动;在组织领域,媒介不仅是一种简单的、物质性的科学技术和精神性的信息载体,而且是一个庞大的、同时具有事业属性和产业属性的组织机构。由于个人能力的局限,人们不得不将自己的信息发布和获取的权力委托于媒介组织实现。在媒体融合的时代要求下,媒介组织自身必须率先做出调整,重组媒介内部的组织结构,构建现代化的立体传播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媒体管理体制,为媒体融合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媒体融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相互配合和齐心努力,以“两条主线”为价值指导,从意识、技术、内容、组织四个方向贯彻落实和层层推进。其本质上是一种思维模式的转变,由多元化、互动化的互联网思维模式代替单一化、单向化的传统思维模式。
 
  二、媒体融合时代的伦理挑战
 
  较之传统媒介各自独立、自成一体的媒介发展格局,媒体融合有诸多有利之处,如促进各种媒介的取长补短与共同进步、推动新的媒介形态的孕育而生、发挥新闻从业者的无限潜能,以及拓展媒介产品的创作空间等。这些都为传媒伦理的推广普及、实践落实和自我完善注入了新鲜活力。但是,目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社交媒介的交换”的“第二媒介时代”,其技术、媒介与人相互之间的关系表现出何种特征,生成何种伦理问题?保罗?莱文森认为,一切媒介都是双刃剑,新新媒介也是一把“软利器”。新新媒介一方面滥用了前媒介的陋习,如欺凌、攻击和煽动,另一方面又发展了新的弊病,如基于网络的流言、欺凌、盯梢、攻击、煽动、垃圾甚至恐怖活动等。“这些弊端古已有之,并非新新媒介所独有,但由于网络世界的虚拟性、非真实性,其迷惑和引诱胜过物质世界里的吸引力,所以许多潜在的危险容易被放大,这又是不争的事实。”[3]因此,媒体融合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一切美好的未来都隐藏着诸多未知因素,媒体融合时代势必给传媒伦理发展带来一系列全新的挑战。
 
  首先,媒体融合打破了传统语境下传媒伦理的横向与纵向结构。以往的传媒伦理倾向于明确的体系划分,就专门问题进行伦理探讨和道德审视。传媒伦理的横向结构是以内容作为分野,形成了新闻伦理、广告伦理、图片伦理、影像伦理等传媒伦理形态。传媒伦理的纵向结构是基于传媒技术的差异做出区分,产生了报纸伦理、广播伦理、电视伦理、网络伦理等不同的理论和实践诉求。这些传统语境下的传媒伦理在诸领域中各司其职,指导并规范传媒人和传媒组织的各类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媒体融合时代的来临,意味着要将这些内容和技术囊括到一个大熔炉之中进行冶炼,融合新闻、广告、图片、影像等多种内容形式,打破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之间的技术区隔。在此之中重新诞生的媒介产品必然难以在内容和技术上加以区别,用何种传媒伦理进行考察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一种基于融合理念的、整合式的传媒伦理形态将成为媒体融合顺利实现的理论保障。
 
  其次,媒体融合改变了传统语境下传媒伦理核心问题的现实基础。回顾传媒伦理的历史变迁,从传媒威权主义到社会责任理论,自由与责任的关系作为核心问题贯穿始末。威权主义理论代表了早期报业初步兴起时期的传媒伦理理论,政治权力的限制压制个人自由的权利;自由主义理论代表了现代报业茁壮发展时期的传媒伦理理论,自由冲破权力限制重新以主人的姿态站立起来;社会责任理论则是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诞生之后人们对自由主义理论的深刻反思,将以往的权力限制转变为道德限制,实现自由与责任的动态平衡。早期报业——现代报业——电子媒介的变革推动了传媒伦理理论的进步,完善了传媒伦理的核心问题即自由与责任的关系问题。自由与责任的问题针对不同形态的媒介形成了有所差异的理论态度和决策偏向。例如,虽同为媒介,纸质媒介与网络媒介在自由限度的规定上存在较大的差别,前者的自由限度远远低于后者。媒体融合正是要将从历史中成长起来的各媒介类型融合起来,塑造出一个顺应时代潮流的多媒体化的信息平台。在这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平台中,自由与责任问题的现实基础不再明晰,进而导致自由与责任问题的立场变得模糊。正如从纸媒视角出发,与从电子媒介视角出发,对该问题的回答大相径庭。此外,自由与责任问题的探究是以“现实人”为基础。纵然网络营造的虚拟社会早已对自由与责任问题提出疑难,且引发对虚拟社会的高度关注,但这仅仅是对网上的“虚拟人”是否存在自由与责任问题以及如何界定自由与责任范围的争论。现实与虚拟仍旧保持着一定的隔阂和界线。各类媒介的大融合则将现实和虚拟混合起来,互通有无。对于“虚实之人”而言,自由与责任问题如何考察和确证?看来只得回到对“虚实之人”哲学本性的思考之中。
 
  除了上述两大理论挑战,媒体融合的发展趋势可能让媒介从业人员、媒介传播活动和媒介组织运营在实践中更容易陷入某些传媒伦理困境。媒介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一方面受到个人道德品性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在长期的传媒实践过程中积累和培育起来的。因而,不同的媒介形式对媒介从业人员提出相异的伦理道德要求也是正常的。术业有专攻,对某传媒领域精专的媒介从业人员才能更好地贯彻该领域的伦理思想,妥善解决该领域的伦理困境。在媒体融合的浪潮中,人们日益推崇全能型记者,要求记者能够驾轻就熟地将同一报道题材依据不同的媒介形态呈现为特定的报道形式。我们常常看到,一名长于文字的记者不得不利用生疏的摄影和摄像技巧记录和播报新闻事实;一名专为报纸供稿的记者不得不引用戏谑的网络用语为网站供稿以博得点击率和阅读率。不可否认,提倡和鼓励媒介从业人员一专多能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但是,人的精力有限,很难在多方面达到精通,这就增加了媒介从业人员陷入伦理困境的风险性。媒介传播活动是一种传播信息的精神性活动,应当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价值意义。而媒体融合是应对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之势而提出的媒介发展的新理念,本质上是将互联网思维渗透媒介发展的意识、技术、内容、组织“四个方向”。互联网技术的重要性往往让人们陷入误区,把媒体融合看成简单的技术融合,以致过分强调融合过程中媒介技术的作用,而忽视人文价值的关怀。最终,唯技术而论的媒体融合稀释了媒介传播活动的伦理道德意义,沦为冷冰冰的机械化的技术整合。在媒体融合的大势下,媒介组织的竞争日益激烈。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自成一体之时,媒介组织的竞争多为同质竞争,报纸与报纸竞争,电视台与电视台竞争,网站与网站竞争。媒体融合打破了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之间的界线,使过去的媒介竞争内容更加丰富,从同质竞争向异质竞争扩散。各大媒介组织为提升市场占有率,纷纷拓展自己的媒介形态,争取成为综合性的大型传媒集团。如此一来,媒体融合可能成为新时代媒介组织谋取利益的最佳实践路径。如何把握媒体融合的根本价值目标是每一个媒介组织都需深思的问题,也是各媒介组织处理好“利”、“义”关系的必然要求。
 
  现代传媒伦理是一门不断发展中的实践科学,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革新,传媒伦理应适时调整。媒介技术从印刷媒介到电子媒介的变革,见证了传媒伦理从威权主义理论到社会责任理论的演变。传统媒介与新媒介相融合,传媒伦理如何建构是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传媒伦理形态的转变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媒体融合顺利推行的必要保证。迎接媒体融合时代的新挑战,在挑战中重塑传媒伦理理论,缓解传媒伦理困境,努力达成和谐的传媒伦理生态,是传媒从业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注释:
 
  [1]陈鑫胤,曹素妨.媒体融合的症结与对策[J].中国传媒科技,2014(22).
 
  [2]刘奇葆. 加快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J].人民日报,2014—04—23.
 
  [3][美]保罗?莱文森. 新新媒介[M].何道宽,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06.
 
  (马正华:南京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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