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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项目管理原则与机制分析

2020-04-06 来源:《科技与出版》
  【作 者】张新新: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摘 要】数字出版项目管理,作为数字出版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要遵循专款专用、权责一致和效率效益的原则。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综合激励作为数字出版项目管理的激励机制是从正向视角保障数字出版项目程序公开、实体公正的重要推动;程序公开机制、实体公正机制在形式层面对数字出版项目的保质保量完成起到了制度保障的作用,而成果转化机制,则是在管理、产品、技术、销售、人才、制度等层面对数字出版项目实施整体进程的回溯、评估和最终定性。

  【关键词】数字出版项目;项目管理;数字出版;项目激励;项目奖励;数字出版精品项目

  数字出版管理,主要涉及规划管理、项目管理和团队管理。在众多数字出版管理领域,项目管理无疑成为过去、当下和未来数字出版管理的重要组成和核心范畴。作为数字出版工作内容的主体部分之一,数字出版项目管理贯穿于项目的规划、策划、申报、实施、验收、审计、成果转化等全过程,决定或影响着数字出版的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市场销售、人才培养等产业链各环节。

  “我国数字出版及其项目管理相关法规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数字出版项目的建设完成。”[1]“向管理要效益”——数字出版项目管理涵盖面广,涉及领域宽泛,广义地讲,一切围绕数字出版项目的人、财、物的管理,都属于数字出版项目管理的范畴。数字出版项目管理的核心在于如何通过管理提高效益,在当前的语境下,准确地表达是如何在适当约束的基础上有效调动项目负责人、参与者的积极性,通过物质激励、精神激励手段,充分挖掘数字出版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各项指标,进而为数字出版提质增效、为打造数字出版新的经济增长点预期目标打下牢固的人力资源基础。

  自“十二五”以来,党和政府主管部门实施文化产业专项发展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金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以来,累计批复的数字出版项目超过6000项,支持资金多达数百亿元。其中,支持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等数字出版类项目占比超过一半。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数字出版业务流程与管理规范》行业标准,第一次在行业标准层面上对企业开展数字出版的顶层设计、业务规划、团队管理、项目管理等流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这也成为新时代我国新闻出版企业推进转型升级、发展数字出版的纲领性文件。2019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了95个数字出版精品项目,这些精品项目共通性特点是:“类别丰富、内容优质、创新突出,代表了阶段性出版业融合发展水平,为新闻出版业树立了标杆,提供了示范。”[2]这些数字出版精品项目的遴选、推荐和公布,也是首次对数字出版项目的集中检阅和展示。

  数字出版项目的优秀、良好或者合格与否,主要取决于项目管理原则、项目激励机制以及项目约束机制运用的成功与否。数字出版项目管理原则的确立与坚守,是确保项目实施不违规、不逾矩的准绳,数字出版项目激励机制的制定与执行是从正向视角推进项目保质保量实施的动力,数字出版项目约束机制的树立与遵守,是从监督视角促进项目实施程序公开、实体公正以及成果及时转化的重要保障。

  1 数字出版项目管理原则

  如图1所示,数字出版项目管理作为数字出版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要遵循专款专用、权责一致、效率效益的原则。



图1 数字出版项目管理原则

  1.1 专款专用原则

  众所周知,“统筹规划、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准则,而这之中,“专款专用”又属于基本准则中的“基石”原则,与专项资金设立的初衷、目的紧密相关。数字出版项目实施的首要原则就是专款专用。

  专款专用原则,是指数字出版项目获批的资金要用于既定的项目申报方向,要符合企业转型升级与融合发展的战略规划,要切合每个具体项目的资金用途。获批的数字出版项目,无论是文产项目还是国资预算项目,所获得的财政资金,都必须足额、如数用在项目本身,用在项目的资源建设、技术购置、产品研发、渠道构建、成果推广等方面,确保项目的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

  曾经有的出版社由于项目开展不及时,便将项目的整体或部分资金拿去做理财;有的出版社将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用于补贴纸书出版;也有的出版社按照“大项目、小成果”的方式操作项目,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还有的出版社甚至将项目资金违规用于发放工资或劳务等。这些做法都违反了项目的专款专用原则,轻则进入财政项目黑名单,再也难以获批相关项目;重则触犯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权责一致原则

  数字出版项目的管理要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或曰“裁判员与运动员分离原则”,即项目的实施部门、管理部门、监督部门三者并存,各司其职、充分履职、有效担当,确保项目合法合规、保质保量地完成和落地。

  一般而言,数字出版项目的实施部门由项目领导小组、数字出版内设机构或独立法人实体组成,项目领导小组一般由出版企业分管数字出版、财务和信息化的领导组成,承担数字出版职能职责的法人实体或内设机构是数字出版项目的主要实施部门,其承担着项目的规划、策划、申报、实施、验收、成果转化等项目主体工作。项目实施部门是数字出版项目的主要操盘手,是数字出版项目策划申报与实施的主体,是数字出版项目成果转化的中坚力量。针对项目实施,有作者提出“项目管理编辑”这一新型的工作角色,指出:“时代要求项目管理编辑应为复合型专业人才,要做到工作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工作强调计划性,过程的控制,项目管理的系统性、全面性和综合性,以及工作的协同性。”[3]作为项目实施部门的主体工作内容,有作者提出,项目申报要“把握文化产业政策、契合单位的发展战略定位、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有一定的实施基础”[4]等观点。项目实施部门在各出版企业的话语权应该逐步提高,因其充当着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先锋队和排头兵的角色,是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和核心战斗力所在。

  大部分出版企业同时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作为项目管理部门,往往将项目管理部门内置于办公室或总编室。项目管理部门究竟管什么?往往成为数字出版业务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争议焦点。笔者以为,项目管理部门应着眼于项目宏观管理,从整体、宏观的角度推进项目的实施进程,定期要求项目实施部门提交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果,配合并友善提醒数字出版部门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是项目管理部门的准确定位。实践中存在的错误做法是,项目管理部门本位主义观点作祟,以对立面的姿态站在项目实施部门的前面,以指责、批评、防范的心理来看待项目实施部门;或者是越俎代庖,过多参与到项目实施进程中,以外行的身份试图从事内行的工作。这种错误定位的后果是,造成了大量的内耗,人为增设很多不必要的时间、资源交流成本,主观上造成了新闻出版企业转型升级进程、数字出版提质增效的拖延和落后。

  项目监督部门一般由财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等组成。项目监督部门的工作重心主要应致力于数字出版项目的程序合理合规、实体不违规不逾矩。项目监督可以采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结合的方式:事前监督侧重程序和进度的提醒,事中监督关注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事后监督重心在查缺补漏,对项目实施到验收的整个流程进行系统梳理和检查,确保整个项目的程序和实体公正。项目监督的集中点可放在项目实施方式上,是采用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还是民主集中决策等;程序正义是确保实体公正的制度保障和程序保证。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所涉财务程序的合法合规,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廉政风险点的预判和把控,招投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招投标程序的合规性审核,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子项目、整体项目的审计事宜。

  1.3 效率效益原则

  效率效益原则,是指数字出版项目的管理,要确保项目实施进度按期推进,要确保项目成果及时产出,确保项目成果转化及时有效、符合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效率”是对速度的要求,“效益”是对质量的要求,速度与质量的有机统一则是效率效益原则所追求的初衷和归宿。

  这些年,出版社所申报的项目之中,只有2013年度的50多家央企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做到了按期结项,其他项目多少都有延期的现象。央企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由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负责主持标准的统一制定,统筹把握六项软件的统一安装和部署,最终在2013年底、2014年初基本实现了所有出版单位的项目验收工作。少部分企业2014、2015年的项目还没有实施完成,这是严重违背效率效益原则中的“效率”规定的。

  一般来讲,项目的拖延、迟滞由几个方面原因造成:有的出版单位,一旦财政项目批复,决策层便想着将项目资金用作其他用途,不是完全按照项目预期目标去实施;有的出版单位,本身不具备实施项目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因此项目获批后一两年内迟迟开展不了;还有的出版单位,项目获批后,会考虑想办法将项目资金向关联企业、控股子公司转移等。这些情况都会导致项目的延期,甚至延迟数年不得结项。

  效率效益原则中的“效益”集中体现于项目成果的产出和转化,这是转型升级之后、提质增效的必然要求和题中之意。数字出版项目成果,主要包括几种类型:一系列数字出版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全方位数字出版产品矩阵的形成,一批高新技术应用于出版业态,一拨数字出版高端复合人才的培养与孵化,数字出版收入和利润比的量化和提高。2019年12月26日,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体现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提高财政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内涵式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和更可持续。”[5]近年来数字出版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一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二是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金。无论是哪种资金类型,对提质增效的要求都呈现出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迫切的特点,这一点可从2017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金由“项目制”改为“规划制+绩效制”的改革举措洞悉和察觉。

  2 数字出版项目激励机制

  早在2017年12月,数字出版项目激励机制就被明确写入了《数字出版业务流程与管理规范》的行业标准草案。项目激励机制可分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综合激励3种类型(如图2所示)。项目激励的主体是数字出版项目贡献者和参与者;项目激励的客体是多种资源来源、多渠道申请、获批的数字出版项目。项目激励的主要内容是在申报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后,对项目团队在策划申报、实施验收、绩效审计等阶段所付出的劳动和工作给予物质性和精神性奖励。



图2 数字出版项目奖励机制

  数字出版项目管理的物质激励,由项目总负责人依据所属企业的《财政项目奖励制度》,按照分阶段、按比例、后置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拟定各阶段奖励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包括奖励依据、奖励比例、具体奖励人员及金额、奖励金额发放方式等。奖励额度视新项目申请成功的复杂程度、重要性及资金额度综合确定”。[6]值得注意的是,数字出版项目奖励资金由申报企业从自有资金列支,不得从数字出版项目获批金额本身列支,否则属于违规违纪行为。在实践中,多家出版社均给予了数字出版团队以项目奖励,地质出版社则早在2015年就出台了《财政项目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同时,每年均按照办法严格执行和落实。

  数字出版项目管理的精神激励机制,主要是采取给予表彰、表扬、职务晋升等方式,通过荣誉的设定、颁发和授予来实现。自推进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以来,多位数字出版主任提升为副社长、副总编辑便是最好的例证。

  数字出版项目管理的综合激励机制,则是兼采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方式,或者是物质激励为主、精神激励为辅,或者是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来对数字出版项目团队给予肯定和认可。前文所述,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数字出版精品项目遴选和表彰,就属于综合激励的体现形式。

  3 数字出版项目约束机制

  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共同承担着推动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完成的任务和使命。数字出版项目管理的约束机制,主要包括程序公开、实体公正和成果转化3种机制(如图3所示)。程序公开是实体工程在形式上的约束机制,成果产出与转化则是实体、实质上的约束机制,是对数字出版项目整体回溯与评估的最终指标。



图3 数字出版项目管理的约束机制

  3.1 程序公开机制

  项目实施过程最重要的原则莫过于确保项目实施程序的公平、公开和公正,确保项目主体工作能够完全符合项目预期目标,确保项目不出现偷工减料、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

  具体而言,在项目实施程序中要做到以下几方面工作以确保项目公正。

  第一,项目的实施要坚持以公开招投标为原则。数字出版项目资金均属于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使用以公开招投标为原则,以邀请招投标为例外,尤其是涉及200万元以上金额的标的,更需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须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监督”。对于200万元以下可以不采取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也要做到充分的公开,在企业内部公开、面向社会公开。然而,在现实情况中,有的出版单位因为内部情况导致项目一再延期,为了尽快结项,便铤而走险,对于大额项目,直接采取邀请招投标的方法来加以实施;也有的出版单位,为了规避公开招投标导致的不确定性出现,同样采取化整为零、邀请招投标的方式来实施大额项目。

  第二,项目的实施要处理好关联关系。许多出版单位都有关于数字出版或者信息技术方面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往往不是很好。一旦获批了财政项目,出版单位内部便会有人想着如何把财政资金变相转移到子公司去花费,于是结合邀请招投标的手段,让内部公司中标,甚至有的出版单位未经任何程序,直接将财政项目资金划拨到子公司,安排子公司从事项目的相关工作。笔者看来,即便对于出版社控股的子公司,也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的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由未经谋面的专家进行评审。在经过评审之后,遵循专家组的意见,由专家组确定该子公司是否能够中标;而不能贸然采用邀标的手段刻意安排关联公司中标,更不能未经任何程序直接将项目交由关联企业实施。

  3.2 实体公正机制

  在项目实体要件方面,一定要确保项目质量,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书所确定的资源建设的数量、技术应用的状况、硬件购置的规模、产品研发的总量、渠道构建的效果来加以实施项目;不能够因为项目批复资金较少而对项目偷工减料,缩减项目目标;也不能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导致项目无法保质保量完成。

  要保证财政项目的按期实施、如期验收,最重要的莫过于组建卓越的项目团队,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分别组建项目资源建设组、项目产品开发组、项目技术实施组和项目市场运营组。各项目小组需要通力配合,保证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按照项目实施规划进行,每个环节都保质保量,则项目的实施才会按时完工。

  为确保实体公正的实现,要引入项目监理机制。项目监理机制,是指在数字出版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引入第三方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监督和把控,确保项目实施的实体质量和进程。鉴于出版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软硬件实施方面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实践中有的出版社已经启动项目监理或者项目监督机制。实施主体单位开出一定的费用,聘请第三方技术企业,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以确保所采购的硬件符合标准,所加工的数据资源符合系统要求,所研发的技术系统能够满足出版单位的实际。

  3.3 成果转化机制

  项目成果转化机制,是指数字出版项目实施过程中或者实施完成后,能够在产品、技术、销售、人才、制度、管理等方面所产生的成果。数字出版项目成果转化机制,要求成果要可量化,有明确的数据作为支撑;要求成果要清晰,具体明确究竟产生了哪些产品成果、技术成果、销售业绩、制度成果、管理经验、人才培育成果等;要求成果要能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能够提高生产效率,而不是做表面文章,验收过程搞得轰轰烈烈,验收之后空空如也。成果转化能力的强与弱,其背后的实质性因素,是数字出版团队、数字出版负责人的商业素养和商业化能力的大与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阵地话语权,持之以恒地打磨项目产品、开拓市场渠道、实现市场销售收入,这构成了当下阶段数字出版从业者的全部工作主旨和重要时代使命。

  平心而论,通过验收的出版单位大部分数字出版项目,其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情况不容乐观。有的出版社项目验收工作开展得非常漂亮,验收文件多达数百万字,财务、业务、技术等各环节的项目档案非常齐全,验收程序非常正规,验收的社会影响力很大,但是,项目验收过后,该项目便如泥牛入海,再无踪影。无怪乎有人感慨:项目验收之日,便是进入坟墓之时。

  数字出版项目,不能为了验收而验收,项目验收后,要继续开展对项目的评估工作:项目申报之初所制定的项目经济效益如何?社会效益如何?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几年内实现项目盈亏持平?几年内完成项目达产目标?如果以这样的标准来评估我们的项目,以经济效益、产业化指标来验收我们的项目,估计能够通过验收的出版企业寥寥无几。

  无论如何,项目验收不是作秀,一定要注重项目的成果转化,我们所实施和验收的每个财政项目,最终都要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出版社新的经济增长点,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示范作用、杠杆作用和撬动作用。

  最后,无论是企业主管部门还是政府主管部门,在项目策划、申报、实施、验收、审计环节之后,都要再增设项目后期评估环节。项目评估主要是核查项目验收之后,是否真正实现了预期的效益目标,是否真正如项目计划书所言,逐年实现了规定的经营收入指标,是否实现了规划的社会效益目标。

  4 结语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权责一致、效率效益的原则推进数字出版项目实施,积极采用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综合激励的措施,同时对数字出版项目的实施进行程序公开、实体公正、成果转化机制的约束,方能真正将数字出版项目的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标实现,才能真正将数字出版项目做成精品,才能真正发挥宏观调控的财政杠杆在助力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和深度融合方面的提质增效杠杆和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1]沈水荣.数字出版项目成败揭秘:谈谈相关法规制度若干缺陷及其正确执行问题[J].现代出版,2014(5):11.

  [2]2019年度遴选推荐数字出版精品项目揭晓[EB/OL].(2019-12-29)..

  [3]申蔷.浅谈数字出版环境下的项目管理编辑的职责和素质[J].中国编辑,2018(4):69.

  [4]刘爱芳.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出版项目策划与申报[J].科技与出版,2016(2):79-80.

  [5]刘昆.2020年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扎实做好5项重点8个方面财政工作[EB/OL].[2019-12-30]..

  [6]数字出版业务流程与管理规范[S/OL].[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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