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学术论文刊发前公示不可行

2020-04-0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仲伟民
  编前话:1月23日,本报3版刊发吴旭的评论《不妨实行学术论文刊发前公示制度》。该文刊发后,一些读者来电来文表达了赞成或反对的意见。今天专门编发钟伟民文章,以表达本报尊重不同意见、欢迎合理化争鸣的编辑态度。

  《不妨实行学术论文刊发前公示制度》一文(以下简称《不妨》)在学术界引起不小的反响,赞同者不少。可是,我认为作者提出的建议很不可行,作者不仅对目前的学术规制不太了解,对学术期刊同样知之不多。

  《不妨》最主要的见解是:学术期刊不同于日报、周报,很多核心期刊拟刊发的论文常常排长队,因此完全可以在出版前,将拟采用论文的内容简介、主要观点和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先行公示,以接受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的评判和监督。作者将其与“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硬扯在一起。我不怀疑作者的初衷,但作者的建议却体现出对绝大多数学者的不信任和不尊重,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了学者的权利,藐视学者的劳动成果和付出。学术研究是一项艰苦的创造性活动,创新性观点多是学者们经过了长期阅读和思考后提出的,这应是作者本人独享的权利,任何人没有理由剥夺。但是,如果这些创新性观点在论文正式发表前先行公示,则谁也没有办法保证不被别人窃取。学术界曾经发生多次学术观点被窃取的事件,比如学者在某学术会议上发表个人见解,可不久后发现有人先于自己以论文形式发表了相同观点的文章。基于同样的原因,这也是很多学者不愿把完整论文提交学术会议的一个重要原因。

  几年前学术期刊出版就有了“优先出版”的尝试,即纸本期刊出版前先在网络(如中国知网)发表,最近又有“网络首发”。所以,编辑部决定发表而又不能及时安排刊期的论文,已经有很好的办法解决。另外,目前几乎所有的学术期刊都在论文发表前使用查重软件进行检查,从而基本避免了抄袭现象。至于各编辑部实行的三审三校及双向匿名评审制度等,也几乎成为工作常规。这说明《不妨》的作者对目前的期刊出版机制还不太了解,此不必多言。

  还需要指出的是,作者拿《冰川冻土》及《银行家》为例,指责期刊界的腐败现象,这也是不公允的。学术期刊发表“导师崇高”和“师娘优美”一类论文,完全是极个别不负责任的期刊所为,不能以偏概全。我们应该看到,经过有关部门的整顿及广大期刊同行的努力,多数学术期刊目前都已按国际规则运行,学术质量也在逐步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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