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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图书出版产业效益的版权保护关键要素研究

2020-03-22 来源:《中国出版》
  【作 者】徐立萍:上海理工大学

  【摘 要】版权保护强度对图书出版产业效益具有明显的正向推动作用。基于版权保护量化测评方法,采集2000——2017年版权保护和图书出版产业效益相关数据,测评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版权保护强度,定量表征各地区版权保护水平差异后发现,优劣差距长达15年;根据测评结果利用SPSS软件进行版权保护相关因素与图书出版产业效益的因子相关分析,得出司法保护水平是对图书出版产业效益影响最大的版权保护因素,提高版权保护执法水平是增加图书销售册数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版权保护;量化相关分析;司法保护水平;图书出版对策

  “深入开展版权产业相关研究,更好发挥对版权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出版产业是版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众多学者开始投身于版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的研究。由于版权保护是涉及面较广的复杂问题,虽然部分学者以相关产业为考察对象,明确版权保护对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但大多数研究停留在定性分析,仍有很多问题尚未解决。一方面,已有研究量化分析不足,研究结论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撑,因而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力不足,有一定的局限性;另一方面,版权保护量化研究虽对整体版权保护水平进行了量化测评,但未能指出在众多版权保护相关因素中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因而其影响政策制定的针对性不足。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较为显著。目前,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版权保护强度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版权保护强度低已成为共识,但差距到底有多大呢?必须采用科学的、定量的方法表征差异,弄清楚差异到底有多大,在哪些方面有差异。另外,在与版权保护息息相关的图书出版产业发展问题上,人们普遍认为经济收入和社会意识是影响版权相关产业最重要的因素,很多研究还依此构建了产业与版权保护强度间的回归模型,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要回答这些问题,都需要积累大量的数据并辅以科学的数据分析方法展开研究。

  基于以上问题,本文收集了2000——2017年大量基础数据,采用版权保护量化测评方法完成了我国版权保护强度测评,深入进行各地区版权差异分析,充分做好版权保护和图书出版产业关系研究的数据准备;进而利用统计学方法,找出对图书出版产业效益影响较大的关键因子,为版权保护管理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出版产业战略规划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一、研究背景

  笔者在版权保护强度和图书出版产业效益宏观关系研究中提出:版权保护强度对图书出版产业效益具有正向推动作用,且版权保护执法强度对出版产业效益影响较大。[1]在这个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旨在弄清楚版权保护强度众多相关因素中,哪些因素对图书出版产业效益的影响较大。

  要挖掘出版权保护强度相关因素对图书出版产业效益影响强弱程度的信息,必须做因子相关分析。然而,仅依靠1991——2016年间国家层面的数据做因子相关分析是不行的,需要更多的数据作为基础支撑研究。因此本文收集了2000——2017年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版权保护强度相关因素及出版产业效益数据。除了版权保护强度相关因素,在研究中版权保护执法强度和版权保护强度作为版权保护合力的表征要素需以独立因子的身份参与相关分析,因此在数据准备阶段要对本研究所涉及地区版权保护执法强度和版权保护强度进行测评,进而利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开展因子相关分析,找出对图书出版产业效益影响较大的版权保护因子,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提高版权保护水平的同时实现出版产业效益增长的发展对策。

  二、版权保护相关因素分析

  版权保护强度相关因素包括版权保护立法强度7个指标因子(版权保护期限、保护范围、保护客体、专有权范围、国际条约成员国、权利限制及执行机制)以及版权保护执法强度5个指标因子(司法保护水平、行政保护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公众意识和国际监督制衡),指标因子种类繁多,较为复杂。[2]根据已有测评体系[3]完成2000——2017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版权保护执法强度和版权保护强度测评,一方面为相关因子分析做好数据准备,另一方面可以深入研究我国各地区版权保护现状,进行差异分析。

  1.我国各地区版权保护强度测评

  由于我国信息化管理时间尚短,各地方统计数据自2000年以后较为完整。因此在本研究中,选取来源于国家统计局[4]、国家版权局、《中国律师年鉴》《中国出版年鉴》及部分地方统计年鉴的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0——2017年的相关数据,进行版权保护强度测评。

  版权保护立法强度主要依据与著作权法立法相关的7个指标因子,这些指标因子在同年同一个国家范围之内保持一致,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年的版权保护立法强度相同;由此可见,我国各地区版权保护强度的差异主要由执法强度的不同所决定。根据版权保护强度测评方法测算出我国各地区的版权保护执法强度和版权保护强度。为了对比我国版权保护水平的变化过程和现状,以著作权立法较为完备后的2002年[5]和能够反映版权保护现状的2017年为例,测评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 2002年我国各地区版权保护强度测评结果
序号 地区 版权保护执法强度 版权保护强度
1 北京 0.753 4.229
2 上海 0.680 3.821
3 天津 0.568 3.192
4 广东 0.518 2.910
5 浙江 0.511 2.872
6 辽宁 0.506 2.844
7 江苏 0.490 2.750
8 福建 0.481 2.702
9 黑龙江 0.481 2.700
10 重庆 0.477 2.679
11 吉林 0.476 2.677
12 山东 0.476 2.674
13 新疆 0.474 2.664
14 山西 0.470 2.642
15 河北 0.466 2.618
16 海南 0.466 2.618
17 内蒙古 0.453 2.547
18 湖南 0.452 2.541
19 宁夏 0.449 2.525
20 河南 0.448 2.520
21 湖北 0.445 2.501
22 陕西 0.442 2.482
23 四川 0.441 2.480
24 江西 0.441 2.475
25 广西 0.440 2.470
26 安徽 0.430 2.418
27 青海 0.420 2.357
28 云南 0.416 2.336
29 甘肃 0.414 2.327
30 贵州 0.405 2.277
31 西藏 0.354 1.990
平均值 0.476 2.670

表2 2017年我国各地区版权保护强度测评结果
序号 地区 版权保护执法强度 版权保护强度
1 北京 0.973 5.747
2 上海 0.973 5.747
3 天津 0.886 5.232
4 广东 0.860 5.076
5 福建 0.858 5.069
6 重庆 0.857 5.060
7 浙江 0.854 5.043
8 江苏 0.843 4.976
9 辽宁 0.838 4.950
10 山西 0.836 4.936
11 内蒙古 0.834 4.927
12 山东 0.834 4.924
13 陕西 0.830 4.902
14 四川 0.830 4.901
15 新疆 0.829 4.897
16 湖南 0.829 4.894
17 湖北 0.829 4.894
18 河南 0.824 4.865
19 海南 0.821 4.847
20 安徽 0.817 4.823
21 河北 0.816 4.817
22 黑龙江 0.815 4.813
23 云南 0.812 4.795
24 广西 0.810 4.783
25 吉林 0.807 4.762
26 青海 0.805 4.756
27 江西 0.804 4.749
28 宁夏 0.796 4.702
29 贵州 0.790 4.662
30 甘肃 0.768 4.537
31 西藏 0.727 4.294
平均值 0.832 4.916

  2000——2017年版权保护强度测评结果可以量化表征这段时间我国各地区版权保护水平实际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十几年间版权保护水平的发展趋势,根据2017年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各地区版权保护现状及其差异。

  2.版权保护水平整体提高,但部分地区出现了发展滞后

  自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以来,我国版权保护水平的变化可以由表1和表2的测评结果得出。其一,我国版权保护执法水平得到很大改善,各地区平均版权保护执法强度由2002年的0.476提高到2017年的0.832,年增长率为4.99%。其二,我国版权保护水平逐年提高,各地区平均版权保护强度由2.670增长到4.916,年增长率为5.61%。其三,在提高版权保护水平进程中,各地区向前迈进的速率不同。部分地区发展速度相对较慢,排序位数下滑较为明显,如黑龙江2002年排第9位,2017年下滑到第22位;吉林由第11位下滑到第25位,宁夏由第19位下滑到第28位;与此同时,也有部分地区发展速度较快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陕西由第22位上升到第13位,四川由第23位上升到第14位。在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时,必须深入调研这些地区发展速度滞后的关键原因以便针对性地制定政策。

  3.各地区版权保护水平优劣差距高达15年

  2017年我国各地区版权保护强度排名如表2所示,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和重庆排名在前六位,版权保护强度较高,与人们对版权保护水平现状的普遍认知相符。在版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的进程中,各地区版权保护强度排序有所变化,除了部分地区的排序跨度较大,大多数地区前后位置仅是微调。

  其一,排名前12位的地区2017年版权保护强度高于平均值。其二,2017年北京、上海两地的版权保护强度最高,与2008年国际版权保护水平[6]比较,略高于2008年美国的版权保护水平,虽然在国内已处于较好的版权保护环境,但与其自身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仍有差距。其三,2017年西藏的版权保护水平与2002年北京的版权保护水平相当,存在15年的发展差距,相对我国整体发展来说,仍较为落后。其四,2017年我国各地区的平均版权保护水平仅达到2008年世界版权保护的平均水平。换言之,我国目前版权保护强度仅达到10年前的世界平均水平。在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的今天,我国版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司法保护水平是影响图书出版产业效益的重要因素

  测评我国版权保护强度并不是为了单纯分析版权保护各地区间的差异,而是为了进一步进行因子相关分析,研究版权保护强度因子与图书出版产业效益的内在关系。相关分析是研究两个或两个以上随机变量间相关关系的统计分析方法,是分析客观事物之间相关性的数量表示方法,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用相关系数来表示。相关系数值介于-1与1之间,其绝对值越接近1,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越大,影响越大。SPSS是一款统计分析软件,集数据录入、整理、分析功能于一身。以下研究主要使用SPSS的相关分析功能,分析版权保护相关因素与图书出版产业效益的相关性。

  相关分析中涉及的变量包括版权保护相关因素变量和图书出版产业效益度量变量,其中版权保护相关因素包括立法强度因子和执法强度因子。如前所述,立法强度在我国各地区范围内保持一致,因此做相关分析时主要考虑执法强度相关因子,主要包括司法保护水平、行政保护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公众意识、国际监督制衡。[7]各因子的表征方式[8]如表3所示,由此选取版权保护相关因素变量:律师每万人占比及其得分、立法年限、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及其得分、成人识字率及其得分和国际监督等8个。图书出版产业效益表征变量包括图书销售总量和图书出版总价,[9]因我国各地区人口差异较大,在研究中采取人均图书销售量(人均销售码洋和人均销售册数)及人均图书出版总价作为图书出版效益的度量变量,具体分析如下。


表3 版权保护执法强度相关因子表征方式
参数名称 参数表征方式
司法保护水平 选取律师每万人占比衡量司法保护水平。当律师每万人占比达到或超过 7 时,“律师每万人占比” 得分为 1;当小于 7 时,“律师每万人占比” 得分等于实际占比 /7
行政保护水平 选取著作权立法时间衡量行政保护水平。当立法时间达到或超过 30 年时,“立法时间” 得分为 1;当不满 30 年时,“立法时间”得分等于实际立法时间年限 /30
经济发展水平 选取人均 GDP 度量经济发展水平。 当人均 GDP 达到 5000 美 元 时,“ 人 均 GDP”得分等于 1 ; 当小于 5000 美元时 ,“人均GDP” 得分等于实际人均 GDP/5000
社会公众意识 选取成人识字率度量社会公众意识。 当成人识字率达到或超过 95% 时,“成人识字率”得分为 1;当小于 95% 时, “成人识字率”得分等于成人识字率 /95%, 其中 : 成人识字率 =1- 抽样 15 岁以上文盲人口 / 抽样人口
国际监督制衡 以 是否 是与 贸 易 有关的 知 识产权协定( TRIPS)、 世 界知 识产权组织( WIP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的成员国来度量, 三项都满足得分为 1, 每满足一项得分三分之一

  1.律师每万人占比与图书销售量关系密切

  图书销售码洋的变化趋势与版权保护强度变化趋势一致,且比版权保护趋势变化滞后2——3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10]为进一步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以我国各地区的版权保护强度相关数据及北京开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2000——2017年我国各地区图书销售数据为基础进行因子相关分析。因图书销售数据中海南、贵州、青海、宁夏及西藏五地数据被合并成为“其他省份”,因此本研究相应地将此五地版权保护强度相关数据做平均值处理以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将预处理的数据导入SPSS软件中进行相关分析,与人均图书销售码洋相关性较强的6个因子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同理进行人均图书销售册数与各因子的相关分析,相关性较强的因子相关系数如表5所示。


表4 人均销售码洋与各参数因子间的相关系数
  律师每万人占比 律师占有率得分 版权保护强度 版权保护执法强度 人均GDP 成人识字率
相关性 0.902 0.823 0.496 0.496 0.384 0.257

表5 人均销售册数与各参数因子间的相关系数
  律师每万人占比 律师占有率得分 版权保护执法强度 版权保护强度 人均GDP 成人识字率
相关性 0.834 0.793 0.539 0.509 0.511 0.329

  由表4、表5显示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其一,人均销售码洋、人均销售册数与版权保护强度,版权保护执法强度、人均GDP和成人识字率相关性相对较强,相关系数均排在前6位,但与立法强度、国际监督、立法年限、人均GDP得分、成人识字率得分之间的关系较弱,相关系数排位居后(相关系数较低,在表4、表5中省略)。其二,律师每万人占比与人均销售码洋、人均销售册数的相关系数均是最高,是众因子中对图书销售效益影响最大的因素。其三,图书销售册数与版权保护执法强度之间的相关系数大于其与版权保护强度之间的相关系数,说明其受版权保护执法强度的影响大于受版权保护强度的影响,验证了宏观分析研究中的定性研究结果。

  2.人均GDP对图书出版总价的影响高于对图书销售总量的影响

  将2000——2017年《中国出版年鉴》披露的我国各地区图书出版总价数据、版权保护强度及其相关因子数据导入SPSS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人均图书出版总价与各参数因子相关性分析
  律师占有率得分 人均GDP 律师每万人占比 版权保护执法强度 人均GDP得分 版权保护强度
相关性 0.672 0.615 0.607 0.541 0.492 0.486

  由表6结果看出,人均GDP与人均图书出版总价的相关系数为0.615,相关性位居第二,高于版权保护执法强度、版权保护强度对其的影响;对比表3、表4数据可以看出,人均GDP对人均图书出版总价的影响高于其对人均图书销售总量的影响。

  四、结语

  我国各地区人口和地理环境各异,地区发展不平衡较为明显,各行各业发展程度各不相同,图书出版产业也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厘清版权保护因子与图书出版产业效益的关系,有利于对准焦点制定政策,在提高版权保护水平的同时,促进图书出版产业发展。

  1.加大律师人才培养,提高司法保护水平,有效促进出版产业效益

  国家发展过程中,提高人均GDP、提高人口文化素质、提高法制化程度是一直不懈努力的方向。从版权保护强度相关因子分析中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经济、社会意识、司法保护水平和行政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必然会提高版权保护强度,从而提高出版产业效益。人们普遍认为,当收入增加时必然促进消费,带动图书市场销售,潜意识认为,经济要素是影响图书销售的重要因素;但从数据分析结果来看,其中司法保护水平(律师每万人占有率)是对图书出版产业效益影响最大的因素,因此制定有效提高司法保护水平的制度,提高每万人从业律师人数是提高版权保护水平且促进图书出版产业效益的有效手段,降低各地区每万人从业律师人数的差异也是解决各地区产业发展不平衡的有力措施。从我国从业律师数量来看,人才缺口较大,需要不断加大律师队伍人才培养力度以满足社会需求。

  2.根据各地区人均GDP水平指导图书出版总价

  人均GDP水平与人均图书出版总价相关性较强,从政府层面每年根据GDP水平指导并规划图书出版总价,可以精准适应市场需求,避免图书出版物积压占用库存,尽量提高产品流通效率。

  3.提高版权保护执法能力,增加图书销售数量

  在现有立法前提下,版权保护执法强度对图书销售册数影响较大,执法能力的提高有利于图书销售数量,有利于扩大知识传播广度,提高人口整体素质,有益于社会发展。

  要制定和实施提高版权保护水平且促进图书出版产业效益的有效措施,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需要行业研究者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以求精准对焦。

  注释:

  [1][2][3][9]徐立萍.版权保护强度与图书出版产业效益的宏观关系研究[J].中国出版,2018(21)

  [4]根据国家统计局(http://data.stats.gov.cn/)查询地区年度数据,经高级筛选获得相关数据

  [5][10]XuLiping.Quantitativeevaluationforthelevelof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inchina[J].OpenJournalofSocialSciences,2017(4)

  [6][7][8]彭辉,姚颉靖.版权保护指标体系构建及强度测定[J].图书情报知识,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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