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读者》彭长城代表:应尽快将期刊批发零售纳入免税范围

2015-03-05 来源:当代先锋网 周文君



全国人大代表、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彭长城 中国经济网 裴小阁 摄

  期刊发行机构是一支不可忽视的主力军,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新闻出版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近年来,各发行机构经营成本不断增长,经营销售额呈下降趋势,利润越来越薄,部分期刊发行机构停业或者转型,对我国期刊业的健康发展有一定影响。
 
  针对这种现状,全国人大代表、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彭长城在2015年全国两会之际提出关于对期刊发行机构减税免税议案。
 
  彭长城在议案中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对免税范围重新界定,或做出新的条款解释,将期刊批发、零售纳入到免税范围内,提高发行机构的积极性,让期刊出版事业在推动我国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素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谈起提出议案的初衷,彭长城指出,期刊流通环节是期刊出版业重要组成部分,期刊发行机构是期刊与读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但目前期刊发行机构面临三个问题:
 
  一是期刊作为连续出版物,具有读者忠诚度较高、读者相对稳定、出版的频率较快、传播速度广泛、发行量远远大于图书单本发行量的优点,但在经营规模上小于图书市场规模,从税收征管上来讲也占比较小的份额。
 
  二是期刊流通环节面临的经营压力大于图书流通环节。目前,我国期刊的定价整体偏低,致使发行机构单本期刊发行收益偏低。很多期刊定价10年间不提高,定价增长率远远低于我国GPI的增长。期刊流通环节的批发商、零售商运营成本不断增加,利润越来越薄,部分发行机构停业或者转型。
 
  三是目前,我国很多出版物发行机构大都是混合型业务(图书、期刊及其他出版物均代理销售)。一方面税务机关在税收过程中很难将书刊分开,增加了工作繁琐性,使得部分税务机关不办理或延迟办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由于在期刊出版环节,部分期刊被纳入到免税范围,这些期刊出版单位将不再给发行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行机构在经营税收中不能抵扣,将全额缴纳13%的增值税,反而加重了发行机构税负。同时由于免税的政策不一样,导致部分出版单位开具的发票的品名也不一样,增加了发行机构的财务风险。(本文根据中国经济网综合整理)
 
  相关链接: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2013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共出版期刊9877种、总印数32.7亿册,平均期印数16453万册。与上年相比,种数增长0.10%,印数减少0.8亿册,下降2.3%。发行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2013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图书批发、零售环节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部分期刊被纳入到免税范围。然而,此次改革方案却并没有将期刊批发、零售环节包含入内,极大影响了期刊发行机构的积极性和期刊业健康发展。
 
  背景资料:彭长城这个名字,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但《读者》这个名字,知道的人绝不会少。
 
  彭长城是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原新闻出版总署、甘肃省领军人才,韬奋出版奖获得者,中国百名优秀出版企业家,新中国60年百名优秀出版人物,获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中共十七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彭长城自大学毕业到《读者》杂志工作至今,从编辑岗位到经营岗位再到管理岗位,参与并见证了《读者》从月发行量10余万册到1000万册的办刊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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