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讯 (见习记者陈妙然)近日,科技部、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要求规范SCI论文相关指标应用,树立正确的论文评价导向。
意见指出,要准确理解SCI论文及相关指标,该指标并不是评价学术水平与创新贡献的直接依据。此外,还要深刻认识论文“SCI至上”的影响:SCI论文相关指标已成为学术评价,以及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评价、学科评估、资源配置、学校排名等方面的核心指标,使得高等学校科研工作出现了过度追求SCI论文相关指标等问题。
意见显示,可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对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应分别建立各有侧重的评价路径。如,对于基础研究,论文是成果产出的主要表达形式,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等实际应用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而对于服务国防的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般不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
意见还指出,要完善学术同行评价,引导学者在参加各类评审、评价、评估工作时遵守学术操守,负责任地提供专业评议意见,不简单以SCI论文相关指标和国内外专家评价评语代替专业判断,并遵守利益相关方专家回避原则。学校应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过程,结合学科特点等合理设置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
此外,要规范各类评价活动,大力减少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事项。涉及学术评价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就评价指标和办法听取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意见。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决策规则并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和公示。实行代表作评价,精简优化申报材料,不再要求填报SCI论文相关指标,重点阐述代表性成果的创新点和意义。评审过程应严谨科学,遵循同行原则,对评审对象合理分组,遴选合适专家,并合理设定工作量,保障专家有充足评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