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言:“规章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近日,在中宣部主办,中宣部出版局、中国版本图书馆、中国国家博物馆承办的“书影中的70年·新中国图书版本展”上,便展出了一部在我国法学百废待兴之时,为社会法治风尚的形成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的词典——《法学词典》。
《法学词典》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法学专科词典,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组织编写,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该书1980年出版第一版,此后又多次重印,并发行了增订版和第三版。时光荏苒,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其法治意义历久弥新。
因该书成书年代较早,且所邀请的编写专家在当时便大多是古稀老人,在上海辞书出版社的积极协助多方联系下,《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到了负责全程组织及编写工作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退休研究员曾庆敏,请他讲述该书出版背后的故事。
确定编写基本要求
上世纪70年代末,由于历史原因,当时法律秩序被破坏殆尽,法学更是很少被看成一门科学,甚至被视为畏途、险峰。但社会厌乱、民心思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为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向曾庆敏求索资料。曾庆敏想起研究所曾协助上海辞书出版社编写过一本《辞海》政法分册。尽管其中仅有一小部分法律词目,但这位法院的主任却如获至宝。
对于这种司法工作现状,曾庆敏立即向法学所领导科研工作的王珉灿汇报。王珉灿认为,与其分散写各个学科的教科书或者专著,不如先写一部集中各个法学学科的专科词典,这样可以使司法工作人员对各个学科的概貌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从而显著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该提议得到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胡乔木的大力支持,这项披荆斩棘的开拓事业便拉开了帷幕。
为做好编辑工作,首先要有一个具体的基本词目表。曾庆敏翻遍了法学所图书馆各个学科的中外文法学书籍,从浩如烟海的资料中搜集整理了一份包括法律各种门类中的术语、法规、学说、学派、人物、著作等的词目表。
“词典是一本为读者提供知识的工具书。”曾庆敏强调,作者研究的对象是概念,而阐述概念本身便是一门科学,绝不能随大流、人云亦云,要始终坚持正确运用各种科学的、客观的方法来揭示概念的本质属性。这个思想经编辑委员会讨论后,成为编写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组织权威编写队伍
经过词目表的准备以及编写基本原则的确定,组织一个专业造诣深厚、能为法学事业献身的编写队伍便提上了议程。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未建成的当时,如何说服法学领域中具有特定专业真才实学的人才参与编写成为一项难题。部分起初不表态的专家,在曾庆敏等人的说服下也答应参与,并在工作中贡献出他们的学术才智。
曾庆敏回忆说,编写时,暨南大学退休教授陈盛清已年逾古稀,为了编写这本书,老先生来到北京,就住在了曾庆敏的办公室里,他不仅参与了整个编写组织工作,还介绍了其他专家加入。这其中,就有在词典民法、罗马法的编撰过程中作出不可替代贡献的研究罗马法的专家、暨南大学法学院原院长周柟。
筹备工作基本完成后,编写组于1978年8月召开了第一次编辑工作会议,参加者包括参与撰写的专家、法学界领导,以及主动联系法学所希望能由他们负责出版的上海辞书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人员。这次民主的会议为词典写作铺平了道路。
得到国内外认可
《法学词典》出版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更重要的是,这本词典不仅成为司法工作者认识法律学科的基本工具,也为那些法律科教工作者以及法学院校的学生所倚重。这本词典印刷了8次,共119.1万册,在专科词典中印数名列前茅,其所起到的普法作用可见一斑。在国际上,这本词典也受到了重视。我国法律代表团出国常将这本词典作为礼物赠送外宾,许多国外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图书馆也来函订购此书。本书的编委魏家驹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期间出席美国法院审理的一个涉华案件,当他出示《法学词典》并说明自己是该书的编委后,法官便欣然接受其担任该案的专家证人。
“编写《法学词典》不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情。”曾庆敏表示,出版必然是有一个周期的,当这部词典出版的时候,就在这个周期中,有些法律已经又作了新的修改,或者又有新的法律诞生。这就提醒我们,为了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过几年还应当有人再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