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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开展专项检查 聚焦出版单位“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

2019-11-2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重点检查四项内容

  ◆“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情况

  ◆人员资质情况

  ◆主管主办职责落实情况

  ◆新媒体内容把关管理情况

  本报讯 (记者孙海悦)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下发通知,就开展出版单位“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作出说明。

  通知对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严格履行“三审”,认真执行“三校”,严把人员资质要求。根据通知,各图书、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检查中要重点关注2018年以来以下方面情况:

  “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情况。出版单位“三审三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执行到位;是否在审校各环节都有明确意见并有责任人签字,审校单是否完整留档;是否存在买卖书号、刊号迹象。

  人员资质情况。“三审”人员是否均为该单位在职在岗或在编人员;该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专业校对人员;审校人员是否符合有关资质和岗位培训要求。

  主管主办职责落实情况。各主管主办单位是否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对所属出版单位进行经常性指导管理;对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督促整改到位。

  新媒体内容把关管理情况。出版单位所办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是否建立完善内容审核管理制度;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对新媒体内容进行终审把关。

  通知要求,各主管主办单位要督促所属图书、报纸、期刊出版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督促纠正。2019年12月31日前,主管单位将自查和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方向等汇总形成工作报告,向属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报送。中央在京图书出版社主管单位相关工作情况报告直接向中宣部出版局报送。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属地内图书、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行为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并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报告,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新闻出版署将组织检查工作组,到部分省(区、市)和中央在京出版单位进行实地抽查督查。

  通知要求,各主管主办单位和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把对出版单位“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做到核查彻底、整改到位,督促出版单位不断健全“三审三校”等内容把关制度,完善日常检查机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利用年度核验、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等抓手,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切实防止问题反弹,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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