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委会公告、通知

中国期刊交易博览会组织实施安排

2012-11-29 11:18:00 来源: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一)新闻发布会。
      每年在北京召开刊博会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刊博会的有关信息。刊博会开幕前一个月,在武汉市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刊博会参展情况和具体活动安排。

(二)预备会
      每年三月或四月份,召开第一次预备会,通报刊博会的总体方案和有关事宜,确定各代表团组成。七月份,召开第二次预备会,通报刊博会筹备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展厅展位分配方案,组织各代表团对展馆展位和宾馆进行实地考察。

(三)参展范围及参展方式
      1、刊博会以期刊展示交易为主,同时展销图书、报纸、音像、数字、网络、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产品,以及与此相关的纸张材料、印刷设备等。
        招展工作以全国期刊出版单位为主,并邀请图书、报纸、音像、数字、网络、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出版单位;港、澳、台地区及海外期刊出版商;与出版产业相关的通讯、纸张、材料、印刷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参加展会。邀请参加展示交易的单位包括全国邮政报刊发行系统各单位,全国新华书店、民营书业报刊发行单位,各地农家书屋办公室,全国各公共图书馆、大专院校图书馆、中小学校图书室、科研院所资料室,各印刷复制企业等。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刊出版单位及发行单位,数字出版、动漫及新媒体和出版相关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团;在京的中直报刊出版单位、军队系统出版单位、中国出版集团分别独立组团;港、澳、台及国外期刊出版单位由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组织或代理参展;邮政系统、信息通讯系统参展分别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负责组团。
      3、展销、展示等活动安排及货源组织、展馆布置、广告定购等由刊博会会展公司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团、期刊协会和有关参展单位商定。
      4、每年确定一个省(区、市)为刊博会的主宾省。

(四)接待联络工作。接待工作由刊博会执委会统筹安排湖北省直机关和武汉市有关单位对口接待。

(五)安全保卫。由湖北省公安厅牵头,武汉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交通、消防、城管等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交通、防盗、防爆、防火、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场馆秩序维护等工作。

(六)宣传工作。由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牵头,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省内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刊博会。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征集评选刊博会会徽和主题语活动。开办刊博会网站,同时开通手机信息网站和微博。印制刊博会专用地图和会刊。在武汉市主要街道、广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和悬挂广告牌、横幅、霓虹灯、倒计时牌等宣传标志,营造举办刊博会的浓厚氛围,扩大刊博会的社会影响。

(七)报刊征订发行工作。由湖北省邮政公司及各省(市区)邮政部分负责。

(八)综合保障工作。由武汉市人民政府负责,给予政策扶持,做好城市综合环境整治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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